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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难句中分词的翻译

时间:2023-02-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在原句中只有by这么一个单词,但是,我们却翻译为“其手段是通过……”。然而,这样会导致句子中部过长,所以,我们把状语放在最后来翻译。而且也不难发现这个句子的主谓宾不是十分明确,最后一个定语从句出现的位置也很奇怪。本位词“这”就是最好的替代品。

刚才我们所看到的句子相对都比较简单,那么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两个长难句中的分词该如何翻译吧。

e.g.: Studies by Hargrave and Geen estimated natural community grazing rates by measuring feeding rates of individual zooplankton species in the laboratory and then computing community grazing rates for field conditions using the known population density of grazers.

误:哈格雷夫和吉恩的研究估算了自然条件下的群落捕食速率,通过测量出实验室内单独的浮游动物种类的捕食速率,然后,计算出实地状况下的群落捕食速率,是利用已知的食草动物种群密度。

我们看见这个句子的时候就不难发现它的特点,就是句子很长,而且生词很多。这属于我们在前面总结过的一种句子类型,这种句子需要按照顺序把生词翻译出来就好,但是这不等于说不要注意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所以上文的错误就在于过于牵强地翻译,而没有注意到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

Studies by Hargrave and Geen estimated natural community grazing rates/ by measuring feeding rates of individual zooplankton species in the laboratory/ and then computing community grazing rates for field conditions/ using the known population density of grazers.

断句之后的分析:第一个斜线之前是主句,后面是两个由非谓语动词构成的方式状语,在最后一个状语中,又出现了一个现在分词作为定语来修饰前面的状语,而且定语少于八个单词应当前置,而不是后置。

由哈格雷夫和吉恩所进行的研究1,对自然条件下的群落捕食速率2进行了估算,其手段是通过3测量出实验室内单独的浮游动物种类的捕食速率,然后利用已知的食草动物种群密度4,计算出实地状况下的群落捕食速率。

1.主语因为过长,所以在翻译时,我们可以考虑将其单独翻译。这个方法在后面句子的翻译中将经常用到。

2.natural community grazing rates可以翻译成为“自然条件下的群落捕食速率”,这是一个生物学的常用词组。

3.在原句中只有by这么一个单词,但是,我们却翻译为“其手段是通过……”。按照中文的语序,我们应该先出主语,然后说手段是什么。然而,这样会导致句子中部过长,所以,我们把状语放在最后来翻译。要是直接翻译为“通过”会比较生硬,所以增词“其手段”,这属于中英文的增减词问题,在后面我们要详细说明。

4.这个现在分词相当于定语的作用,所以进行前置译法。

正:由哈格雷夫和吉恩所进行的研究,对自然条件下的群落捕食速率进行了估算,其手段是通过测量出实验室内单独的浮游动物种类的捕食速率,然后利用已知的食草动物种群密度,计算出实地状况下的群落捕食速率。

这个句子总的特点在于生词和分词较多,位置不明确。所以在翻译时,我们只要把握以上几点就可以了。

e.g.: But achieving necessary matches in physical properties across interfaces between living and nonliving matter requires knowledge of which molecules control the bonding of cells to each other—an area that we have not yet explored thoroughly.

误:但是,获得必要匹配在生理特质中穿越了生物和非生物的界面需要知识,分子控制着彼此之间的结合——我们还没有彻底探索的领域。

阅读完上面的译文会发现,我们根本没有明白其中的意思。而且也不难发现这个句子的主谓宾不是十分明确,最后一个定语从句出现的位置也很奇怪。

But/ achieving necessary matches/ in physical properties/ across interfaces/ between living and nonliving matter/ requires/ knowledge/ of which molecules control the bonding of cells to each other/—an area/ that we have not yet explored thoroughly.

断句之后的分析:这句话的特点就是主语过长,而且是一个动名词做主语,在动名词中出现了三个介词短语,谓语只有一个词requires,宾语后面有一个以of which引导的定语从句,从句之后还有一个同位语,同位语中还有定语从句。

但是,要想沿着原生和非原生物质之间的界面获取生理特性的必要匹配1,这2就需要某种知识3,即什么样的分子控制着细胞彼此间的结合——4我们尚未进行充分的探索的领域。

1.刚才在分析中提到本句的难点就在于主语,因为主语中的介词短语太多,不好排列顺序,所以就不好组织语言。让我们来分析一下逻辑关系,achieving是主要的动词,所以先说它,然后说最远的那个状语between living and nonliving matter,为什么要先说这个状语呢?因为中文里总是先说最不重要的状语,而英文中最不重要的部分往往是在句子的最远端。但是先翻译between living and nonliving matter时,我们又要考虑到它和across interfaces之间的关系,所以从across interfaces开始翻译是最准确的。

2.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因为主语过长,所以要单独翻译。那么用什么词可以代替一句话呢?本位词“这”就是最好的替代品。

3.在knowledge之后是一个以of which引导的定语从句,这个定语从句大于八个单词,所以我们在这里用后置的译法

4.原文中有破折号,所以我们在这里仍然保留这个标点符号。

正:但是,要想沿着原生和非原生物质之间的界面获取生理特性的必要匹配,这需要某种知识,即什么样的分子控制着细胞彼此间的结合——而对这一领域,我们尚未进行充分的探索1

1.这个定语从句的翻译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因为在破折号的后面有一个同位语an area,还有一个定语从句,所以我们不妨叫它“同位定语从句”

Tips:

同位定语从句指的是同位语中又出现一个定语从句。

e.g.: He is a man, a man who is handsome.

他是一个男的,这个男人很帅。

分析:按照中文的修辞来看,这属于“顶真”(一句话的最后一个单词和第二句话的第一个单词相同的修辞手法。)。但是从英语的语法来看,就属于同位语关系,后面又有定语从句。在翻译的时候,我们应当遵循定语从句的后置译法。

在原句中,an area和前面一句也形成了定语从句的结构,所以我们也应该保持定语从句后置,不论其有多少个单词。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在这句话当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主语的翻译,以及句尾的“同位定语从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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