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和工作时能一心两用吗?
通常人们要求孩子“专心”学习;工人“全神贯注”地进行操作;战士在向敌人发起进攻时,要“凝神”瞄准目标……这里所说的“专心”、“全神贯注”、“凝神”都涉及到注意问题。
注意是心理活动对一定事物的指向和集中。注意在人的心理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贯穿于人的感知、记忆和思维等心理过程,并起着组织作用。其作用之一,就是使心理活动具有一定的方向性,直到达到目的为止。人们不管进行任何活动都要集中注意,否则就会事倍功半。
我国古代教育家孟子,在学习上也提倡专心致志,集中注意。他在《孟子,告子上》篇中记述:“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意思是说,两个学生同时跟弈秋学下棋,一个学生专心致志,结果学得好;一个学生看来在听讲,其实却想着引弓射鸿鸟,学习效果就差。这并不是后者的智能不及前者,而是由于他不专心致志。古代哲学家、教育家荀子说:“心枝则无知,顷则不精,贰则疑惑。”意思是作任何事都要专心致志,否则就不能有所成就。一心二用,就会导致困惑。
一个人的心理活动在一定时间内只能指向和集中于一定事物,而不能同时注意所有的事物。因为当一个人心理活动指向和集中于某事物时,在他大脑皮层的相应区域就形成优势兴奋中心。在优势兴奋中心上,暂时神经联系容易建立,又容易巩固,指向和集中的对象是注意的中心,得到最清晰、最完全的反映;其余的对象有的处于注意边缘,多数处于注意的范围之外,以致未被认识或认识得较为模糊。巴甫洛夫说:“我们在集中思考时,在沉湎于某件事情时,我们看不见,也听不见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这是明显的负诱导。”
陈汝懋教授在他主编的《大众心理学》一书中说:“从注意的规律来看,一个人不可能同时专心致志地做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事情,这就是所谓‘一心不能两用’。”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见到另一种情况。有的人能够一面飞快地编织毛衣,一面看电视或看书。有时要求人们既能集中注意于某一对象,又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如在课堂上听课时,既要听好老师的讲解,又要做好笔记;驾驶员既要注意前方来往的车辆、行人,又要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脚下的油门等。据说,拿破仑可以同时干7件事,此说缺乏事实根据,但是1887年,法国心理学家庞尔汉曾经表演过自己的才能:在朗读一首诗的同时又能写下另一首诗;他还能在朗读一首诗的同时,笔算复杂的乘法。这些生动的事例不是又说明一心可以两用吗?其实这是注意的分配。
注意的分配是指人在同一时间内,把注意分配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对象或行动上。那末,一心不能两用与注意的分配不是相互矛盾的吗?苏联功勋科学家、医学和心理学博士普拉图诺夫教授说:“当一个人同时做几件事时,就必须分配他的注意。巴甫洛夫在分析这种心理现象的生理基础时,写道难道这不是常有的事吗?当我们思考或者做着某件事对,我们能够同时去做另外某种习惯了的事情。那也就是说,我们能够用我们的大脑两半球的那些部分来工作,这些部分根据外抑制的原理是在一定的程度上受到抑制的,因为大脑两半球和我们所从事的主要的工作相联系的那一点,当然是处于强烈的兴奋状态的。”
一般来说,注意分配要在同时进行的两种活动中。只有一种是不熟悉的,需要以集中的注意去观察或思考它,成为注意的中心,而其余的动作都已达到了“自动化”的程度,在进行时无需紧张注意了;还有,就是必须同时进行的几种活动之间已建立了一定的联系。
注意的分配因人而异,存在着很大的个体差异。有人经过艰苦的训练,能有条不紊地同时进行几种活动;有些人即使“下了苦功”,仍感到困难,他只能埋头注意一件事情,而决不能注意任何其他的事情。这又是为什么呢?究竟什么时候能一心两用,什么时候不能一心两用呢?时至今日,这些仍是尚未解开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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