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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林抚育管理

时间:2023-02-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沿海新造幼林在生长发育初期,一般要经历适应造林地环境,恢复根系和生根发芽,逐渐加速生长,直至树冠郁闭这一阶段。幼林抚育管理是从造林后至郁闭前这一时期所进行的抚育管理技术的统称,主要包括土壤管理技术、林木抚育技术、幼林保护和造林检查验收等。造林密度小的幼林通常需要较长的抚育年限。受立地条件、树种特性和幼林年龄以及当地经济状况的制约。
幼林抚育管理_中国沿海防护林

沿海新造幼林在生长发育初期,一般要经历适应造林地环境,恢复根系和生根发芽,逐渐加速生长,直至树冠郁闭这一阶段。幼林抚育管理是从造林后至郁闭前这一时期所进行的抚育管理技术的统称,主要包括土壤管理技术、林木抚育技术、幼林保护和造林检查验收等。

(一)松土除草

在沿海防护林中,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可不进行松土除草或仅在其周围松土除草,以防止引起水土流失。经济林、用材林、特种用途林等其他林种应尽可能地做到块状或带状松土除草。

1.松土除草的作用

松土除草是幼林抚育管理中最主要的一项技术。松土的作用在于疏松表层土壤,切断上下土层之间的毛细管联系,减少蒸发;改善土壤的保水、通气、透水能力,促进微生物的活动,加速有机质的分解。除草的作用主要是清除与苗木、幼树竞争的各种植物,因为杂草、灌木不仅数量多,而且繁殖容易,适应性强,能迅速占领大面积营养空间,并消耗大量水分、养分和光照。因此,清除杂草、灌木、藤本和竹类,同样是保证苗木过渡成活并迅速进入旺盛时期的基本条件。

2.松土除草的年限、次数和时间

松土除草一般同时结合进行,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单独进行。湿润地区或湿度条件良好的幼林地,杂草灌木繁茂,可只进行除草(割草、割灌)而不松土,或先除草割灌后,进行松土,并挖出草根、树蔸。

(1)松土除草年限。松土除草的持续年限应根据造林树种、立地条件、造林密度和经营强度等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多从造林后开始,连续进行数年,直到幼林郁闭为止,年限3~5年。生长较慢的树种应比速生树种的抚育年限长些。造林地植被越茂密,抚育的年限应越长;气候、土壤条件湿润的地方,也可以在幼树高度超过草层高度不受压抑时停止。造林密度小的幼林通常需要较长的抚育年限。沿海速生丰产林整个栽培期均须松土除草,持续年限更长,但后期不必每年都进行。

(2)松土除草次数。受立地条件、树种特性和幼林年龄以及当地经济状况的制约。中国《造林技术规程》(试行)规定:湿润、半湿润地区及速生树种造林,松土除草可连续进行3年,即第一年2~3次,第二年2次,第三年1次;采用慢生树种造林,松土除草可持续4~5年,即第一至第三年每年2~3次,第四年1~2次,第五年1次。另外,由于具体情况千变万化,松土除草次数还应根据下列情况灵活掌握:采用播种方法营造的人工林,速生丰产林、经济林以及实行林农间作的人工林,松土除草的次数可多些;杂草灌木不多以及经过细致整地、植被尚未大量孳生的幼林地,可以适当减少抚育次数,甚至暂时不抚育,待杂草等植被增多时再进行,并适当增加次数;幼树根系分布浅的树种,造林后的第一、二年,可酌情减少次数。

据蒋妙定、高智慧等研究,在浙江省沿海,湿地松造林后前3a每年幼林抚育次数不应少于2次。第一次在青梢生长前期即4月下旬至5月上旬进行,以幼树四周块状松土除草为主;第2次在幼树营养生长前期即9月下旬至10月上旬进行,以在幼树四周松土为主,并逐年扩穴松土,一般3~4a幼林即可郁闭。

(3)松土除草时间。应根据杂草灌木和造林树种的生物学特性,以及土壤水分、养分动态确定。一般以能够彻底地清除杂草灌木,最大限度地促进林木生长,以及能够充分利用营养物质的时期为宜,但实际操作起来往往很难掌握,因而使得幼林抚育带有一定盲目性。如果从杂草的角度分析,一年生草本植物在结实后而尚未成熟时是最佳时期;而多年生草本和木本植物,是利用前1年贮藏的养分进行发芽生长,故在其体内养分消耗至含量最少时,是适宜的松土除草时期。例如,如果从造林树种的角度分析,应使松土除草的时期与林木速生期相适应,也就是稍稍超前于旺盛生长时进行。杉木的树高生长在1年中有2个高峰,分别在6月前后和9月前后,尤以第一次高峰期生长量最大,因此松土除草应在2个高峰来临之前即5~6月和8~9月进行。如果从土壤水分、养分运动规律的角度分析,松土除草应该在干旱之前和养分有效化最为强烈的时候,即每年第一次松土除草应在林木、灌木、杂草旺盛生长之前进行,以后各次视地区不同分别在生长中后期进行,即一般第一次可在5~6月,最后1次北方应在8月以前,南方不迟于9月。南方沿海还可以进行冬季抚育。

3.松土除草的方式和方法

松土除草的方式应与整地方式相适应,一般局部整地的进行带状或块状松土除草,为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全面整地和全面松土除草。但这不是绝对的,有时造林初期整地范围小,以后逐步扩大,以满足幼树对营养面积不断增长的需求。松土除草方式还要考虑经济条件,因为抚育是一项花费资金、劳力较多的工作,有条件时可进行机械化抚育。

松土除草的深度,应根据幼林生长情况和土壤条件确定。造林初期,苗木根系分布浅,松土不宜太深,随幼树年龄增大可逐步加深;土壤黏重、表土板结或幼林长期失管,而根系再生能力又较强的树种,可适当深松。总之,是里浅外深;树小浅松,树大深松;沙土浅松,黏土深松;土湿浅松,土干深松。一般松土除草的深度为5~15cm,加深时可增大到20~30cm。

目前,沿海造林地松土除草基本上是手工操作,花费劳力多,劳动强度大。因此,应该大力提倡化学除草。实践证明,利用除草剂进行幼林抚育具有效果显著、成本低、工效高等优点,但是这种技术要求较高,所以在没有经验的地方应慎重采用,但绝不能因噎废食而弃之不用。同时,还要注意除草剂对土壤理化性质、微生物区系的影响,特别是残毒污染周围环境的有害影响。

(二)施肥

1.施肥的作用

2.肥料种类及其特点

人工林施肥使用的肥料种类有有机肥料、无机肥料以及生物肥料等。有机肥料含有大量的有机质,养分完全,肥效期长,但有效成分少、肥效迟,特别是施用量大,在丘陵山地运输需要较多的人力、车辆和工具,因而最好利用造林地上的灌木、杂草枝叶就地制肥施用。无机肥料,包括复合肥料、养分含量高、肥效发挥快,但肥效期短,且易挥发淋溶或被固定而失效。微生物肥料有一定效果,在我国的应用正在起步。故林木应施用以氮肥为主的完全肥料,并加施微量元素肥料。

3.施肥方法

林木是多年生植物,栽培周期长,最好在一生中能进行多次施肥。日本在幼林郁闭后结合修枝,施用氮肥60~80kg/,间伐期至主伐期施氮肥100kg/。其他国家对欧洲松、欧洲云杉、花旗松、火炬松等树种,一般在主伐前对近成熟林施用100kg/乃至300kg/的氮肥或氮肥、磷肥。一般认为,氮、磷、钾肥配合施用效果较好。不同树种林分,氮、磷、钾肥的适宜配合比例研究更少,如上田弘一报道,竹类三要素的比例以5∶4∶3为宜。施用氮、磷、钾肥的同时,加施少量微量元素,往往对林木生长和结实更有利。

(三)林农间作

林农间作是我国各地培育人工林的一种传统做法和特殊形式,其作用主要表现在:①提高叶面积指数,增大根系容积,合理利用土地及光能资源;②通过施肥、耕作及把作物秸秆残留在地里,可以起到改良土壤的作用;③防止杂草竞争,减少病虫危害;④通过以耕代抚,减少幼林抚育投资,降低造林成本;⑤做到长短结合,以短养长,增加近期收益,促进林木生长,延长经济林木生长年限。但是,林农间作的效益往往由于造林树种、作物种类和耕作技术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甚至会因间作不合理而影响幼林生长,造成作物减产和地力衰退。

沿海丘陵山地以林为主的林农间作成功的关键是,在适地适树的基础上,根据树种特性和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间作作物和间作方式,并随林龄的增长正确处理和调节不同植物间的相互关系,以充分发挥种间的有利作用。具体要求是:生长迅速的树种或林龄较大的林分,可选用低矮、较耐阴的作物(红薯、豆类、花生等),如刺槐间作花生;生长缓慢、需要侧方庇荫的树种或林龄较小的林分,可选择高秆作物(玉米、高粱、向日葵、木薯等)。根系深、根幅窄的树种,可选择浅根性作物;根系浅、根幅宽的树种,可选择耐旱、耐贫瘠的作物(谷子、芝麻等)。水分充足的造林地,可间作麦类和蔬菜;水分不足的地方,可间作中耕作物(马铃薯、玉米等)。土壤肥沃的造林地,可间作药材等经济作物;在土壤瘠薄的地方,可间作豆类、牧草、绿肥作物等。间作的作物种类宜随林龄增长而改变,如杉木在造林当年间种玉米、烟草、木薯等的效果很好,但随林木长大,林地环境发生变化,幼树需光量增加,间作的作物种类则应改换为低矮、较耐阴的豆类、红薯等,当幼林郁闭度大、不适于种植农作物时停止间作。

林下植被是森林的主要组成成分之一,良好的林下植被可保护地表,防止土壤侵蚀,促进林木生长和形成良好的干形。在沿海,特别是对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来说,林下植被的作用就更为重要。在幼林前期,由于林分尚未郁闭,林下植被担负着保持水土的重要角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保护天然植被与林地松土除草并不矛盾,后者主要是在植树带范围为保护幼树不遭受杂草干扰而采取的一种技术措施,而前者则是在两条植树带之间为防止土壤侵蚀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在林分郁闭之后,林冠覆盖了地表,但由于林下雨滴动能增大,同样需要林下植被保护地表。适当修枝、改善林下光照条件是保护林下植被的重要方法。在林分郁闭之后,林下光照减弱,一些喜光植物生长衰退或死亡,但在短期内耐阴性强的植物尚未出现。为了防止水土流失,在可能情况下,可通过人工手段适当引入耐阴植物,以解决过渡阶段的地表保护问题。

林下植被以高度较小的草类为好,植株较高的灌木一方面耗水量较大,另一方面在防止地表击溅侵蚀方面稍逊于低矮的草本植物。此外,草本植物多为1~5年生,新陈代谢周期较短,可以较快地改善土壤条件,提高林地土壤的蓄水能力。

幼林保护是沿海人工林抚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常包括对森林火灾、病虫、鸟兽、灾害性天气以及人畜破坏等人为或自然灾害的预防及防治。

(一)护林防火

沿海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交通便利、人口活动频繁,再加上冬春季节气候干燥、火源多,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森林火灾,因而森林防火十分重要。要建立严格的防火管理制度,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控制火源,同时开设防火线,设置必要的防火工具,加强巡逻瞭望,严防幼林发生火灾。

(二)防病虫和鸟兽危害

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在造林设计和施工时充分考虑其发生的可能性,并采取相应的预防保护措施,运用综合方法积极地加以防治,如营造混交林、设置隔离带、拌种等。同时,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加强预报工作。要严格林木种苗的检疫制度,确定种苗的检疫对象,划定疫区和保护区,防治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和蔓延。

(三)抗旱防冻(寒)

在沿海,防护林常常受到干旱和寒潮的危害,所以在造林树种选择时,要尽量选择抗性强的树种或品种。对苗期不耐寒的树种及易受生理干旱的树种,可采取埋土、覆草、包扎和平茬等措施。在沙地上造林时,为了防治沙埋、沙割,可设防风沙障或在林带迎风面挖防风壕;在湿润、半湿润或土壤黏重的地区造林时,为了防止冻拔、霜冻等灾害,可采取保土防冻整地措施,及时进行扶正、踏实、培土等管理措施。

(四)预防人畜破坏

人畜破坏,包括不合理的樵采、放牧及滥伐等,对人工幼林危害极大,尤其在人为活动比较频繁的地区,人畜破坏更为突出。为了预防这些危害,除在造林设计时就考虑当地群众的实际需要,合理统筹安排土地,划分山林权属外,还要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森林法》,组织护林机构,加强幼林巡视,做好思想工作,发动群众封山育林,保护幼树顺利成林。

为了确保造林质量,要根据造林施工作业设计逐项检查验收。一般是施工单位先进行全面自查,然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复查和核查,全面的检查内容应包括造林经费的使用、造林质量及经营管理3个方面。幼林检查是造林施工单位及其上级机关,每年秋冬季要对去秋和今春的新造幼林和补植造林进行一次调查,以检查造林成活率、林木生长情况,评定造林质量,分析成败原因,以便改进造林技术,推广先进经验以及拟订补栽和抚育措施。

对新造幼林经过一个完整的生长季后,要进行成活率调查。成活率调查必须遍及每一块造林地(小班),采用标准地或标准行方法,随机或机械布点,抽查面积应不小于2%~5%。当造林成活率不足40%时,不得列入新造幼林地,要重新造林;成活率在41%~84%,要求进行补植。一般经过3年的抚育管理,成活已经稳定,当幼林确已达到规定的保存率及生长指标时,可作最后的复查验收,并拨放全部造林投资款或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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