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学审美主体与客体
(一)医学审美主体
医学审美主体指在医学审美实践中,医学美的实施者和评价者、享受者。在医学审美实践中,医师、患者、患者家属以及健康者均可以互为医学审美主体。医学审美主体应具备以下3方面的条件。
1.审美感官和正常的意识功能 健全的审美感官和正常的意识功能是审美主体获得审美感受进行医学审美评价的生理基础,是医学审美主体的基本物质条件。如一个先天失明失聪的人,就很难进行审美活动,获得审美享受,一个丧失意识能力的植物人,也无法对医学美作出相应的审美反应。
2.一定的审美素养 审美素养是医学审美主体创造医学美,欣赏医学美的心理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审美敏感:审美主体对医学审美客体的觉察和判断的能力。这一能力的具备和提高需要审美经验的积累及审美过程的熏陶。
审美能力:是指审美主体把握医学审美客体的审美特征,获得丰沛审美享受,身心愉悦的个性心理要素。能力的高低有天赋因素影响,但更重要的是靠后天的培养和训练。审美主体能否迅速感受实践过程中的美,并得到情感的释放、精神的安慰、身心的陶冶,就需要具备相应的认识水平、审美理解能力和审美想象力,这些能力的形成和提高,要经过审美实践磨炼和积累。
3.适当的审美心境 审美心境是指影响审美主体进入审美活动,获得美感体验的精神状态。“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人在感伤的时候看到鲜花却落泪,在心中溢满离愁别恨时,再动听的鸟叫也像哀鸣。因此,对于医学审美主体而言,恰当的审美心理状态,或愉快或舒适,总是更有利于把握医学审美客体的审美特征,更有利于获得丰富的审美享受。
(二)医学审美客体
医学审美客体即相对于审美主体的医学审美对象,指在医学实践中所有可以进入医学审美视野,满足主体医学审美需要,引起主体审美愉悦的客观对象或过程。如娴熟的医疗操作,医师良好的职业形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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