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无法下手的小偷——兴趣:注意与漠然的分水岭
本讲概要
★要想注意一件事物,就必须对该事物有兴趣
★有浓厚兴趣才会注意集中
伟大的革命家、文学家鲁迅无论读书、还是写作,注意力都非常集中。许广平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晚上,一个小偷溜进了鲁迅的家。做贼心虚,他想等鲁迅入睡后再行窃,哪知鲁迅写啊、写啊,手中的笔一直不停地挥动。过了好久,鲁迅累了,伸伸腰,点支烟,抽上几口后,又开始埋头写。就这样,灯光总是亮着,小偷一直下不得手。眼看时间过去很久了,鲁迅还是不熄灯入睡,小偷熬不过鲁迅,只好乘鲁迅专心写作之机,悄悄地将厨房里的一件小东西拿走了。
我们每个人也都有这样的体验,当我们看一部很有趣的小说时,有时连饭也不想吃,觉也不想睡,恨不得把它一口气看完。这时,人们的思想活动完全被小说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漠然置之。反之,如果对某一项工作没有兴趣,他就很难集中注意力;如果当一个学生对某一门学科不感兴趣时,很难会专心听讲。所以,兴趣对人的注意力分配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难怪鲁迅叫小偷无法下手,其中的道理就在于此。
注意是“心灵的门卫”,意识到的一切都是通过它进来的。但注意又离不开兴趣,注意和兴趣的关系极为密切。
如战国时有一个“对弈”的故事,讲的是著名棋手弈秋同时教两个人下棋,一个人专心致志地听弈秋讲,能心领神会,兴致很高,进步很快。另一个人似乎也在听,却没有兴致,心里老想着好像有鸿鹄就要飞来,思考着如何用弓箭把鸿鹄射下来,心不在焉,结果没有什么收获。
故事说明,如果对一件事有兴趣,就会高度集中注意力去干好这件事;如果对一件事没有兴趣,即使事情本身有很大的吸引力,也会分心,不能高度集中注意力。
兴趣以注意为表现
要想注意一件事物,就必须对该事物有兴趣,没有兴趣的事情往往不能引起注意。人们一旦对学习、工作或研究发生兴趣,就会精力集中,乐而忘倦,专心致志地钻研下去。
杰出的数学家罗素在11岁时开始学习数学,他回忆自己以浓厚兴趣学习几何学的那段时间时说:“这是我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像初恋一样令人眩惑。我想不到世界上有什么东西会这样有趣。”由于他以极浓的兴趣学习几何学,才引发了他高度的注意力和持久坚毅的拼搏,使他在数学方面作出了光辉的成就。
又如19世纪德国天文学家刻卜勒,由于对天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而他能几十年如一日,高度集中注意,专心地从事天体行星运动的观察和进行这一运动规律的研究,终于发现行星运动三定律,获得了“天空律师”的誉称。
注意以兴趣为条件
对事物的兴趣首先表现为注意于该事物。浓厚的兴趣突出表现为高度的注意集中:能认真细致地观察,能全神贯注地想象,能聚精会神地思考,能专心致志地记忆。
“分心”、“走神儿”,往往是由于其他有兴趣的事的吸引。特别是在学习、工作和研究过程中遇到较大困难时,就越要警惕其他有兴趣的事情的诱惑。这时,克服“分心”、“走神儿”的诱惑因素,进一步培养对学习、工作和研究的兴趣,以保持和集中自己的注意力,是防止半途而废,把正在进行的学习、工作和研究搞好的保证。
你至少可以知道
只有对事物发生兴趣,才会保持和集中自己的注意力
没有兴趣的事情往往不能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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