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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快速发展为教育振兴提供了契机

时间:2023-02-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方针。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1985年5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强基础教育,有步骤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政策。《义务教育法》是为了发展我国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这是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把教育和素质并到一起的提法。

一、经济快速发展为教育振兴提供了契机

(一)启动教育体制改革: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方针。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而在这一过程中,教育体制与经济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矛盾也愈来愈突出,中国教育亟须实施与社会经济发展配套的改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教育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1985年5月27日,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第一次教育工作会议把教育体制改革与同期进行的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紧密联系起来,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强调了教育与社会主义建设互相依赖的关系,确立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指导思想,将教育改革纳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设计之中。与以往把教育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的传统思想相比,这是社会发展战略思想的变化,从思想上奠定了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价值定位。“中央提出要以极大的努力抓教育,并且从中小学抓起,这是有战略眼光的一着。如果现在不向党提出这样的任务,就会误大事,就要负历史的责任。”[1]指出了基础教育阶段的重要性。《决定》认为教育体制存在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尤其是高校)统得过死,使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以及基础教育在教育思想、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上陈旧落后,不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的弊端。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必须系统地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就基础教育而言,教育体制改革的措施是:有步骤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努力将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及管理权限下放给地方,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强立法,并鼓励多种形式的办学。

198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从体制改革入手来解决教育与社会发展的矛盾,与以往把教育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的传统思想相比,是社会发展战略思想的变化,既如实地反映了当时中国教育存在的实际问题,又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是指导中国教育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奠定了中国教育发展的基础,对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产生了历史性的推动作用,在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二)基础教育基本目标:保障普及义务教育

基础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奠基工程,对提高中华民族素质,促进现代化建设,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作用。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提倡下,保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1985年5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强基础教育,有步骤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政策。同时明确指出:“义务教育,即以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为现代化生产发展和现代化社会生活所必需,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我国基础教育还很落后,这同我国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的迫切要求之间存在着尖锐矛盾,绝不能任其继续。现在,我们完全有必要也有可能把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关系民族素质提高和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件大事,突出地提出来,动员全党、全社会和全国人民,用最大的努力,积极、有步骤地予以实施。”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次把普及义务教育建立在专门法律的基础上,从而使普及义务教育有了专门法律的保障,使我国的基础教育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使我国的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教育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法》是为了发展我国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20世纪90年代我国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基础教育的地位,明确强调“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必须大力加强”,实现“教育的现代化”。在教育理念方面,提出“中小学要从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特色”[2]。《纲要》颁布后,1995年5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作出了“科教兴国”的重大战略决策。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在北京召开,不仅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正式写入大会报告,而且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任务是逐步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品质以及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活动能否培养出具有主体性品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不仅关系到学生的未来发展,而且影响着其能否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历史使命。

(三)提出素质教育理念:注重教育本体价值

当今世界的发展形势已经清楚地表明,未来社会的竞争将是科技实力和人才的竞争,二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的支持,教育有无成效将成为应对未来社会挑战的关键。

人的素质已成为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核心,素质教育就是开发人优良的禀赋和品质的教育。素质教育亦成为各国和各级、各类教育共同追求的理想,相继出版的《素质教育在美国》《素质教育在英国》《素质教育在法国》《素质教育在日本》《素质教育在西方》《素质教育在中国》等有关素质教育的书籍,更是反映了素质教育是国际性的教育潮流。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关注国民的素质问题并逐渐形成了一种先进的教育改革思潮。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是拉开我国教育改革大幕的标志,文件中提到“要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各级各类教育能够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方面需要”,“在整个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牢牢记住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这是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把教育和素质并到一起的提法。1993年2月党中央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的发展纲要》中明确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提出素质教育的目的在于反诘以片面追求升学率为特征的应试教育。社会上以素质教育为中心展开了广泛讨论。此后,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开始成为教育工作者的内心追求和行为动力。

1997年,国家教委在烟台召开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经验交流会,下发了《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向素质教育转变的目标、思路、任务和措施,素质教育作为政府行为全面启动。《意见》还第一次对素质教育作出了明确界定:“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要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健体和学会审美,为培养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基础。”显然,素质教育代表着教育发展的方向。同年12月,国家教委在武汉召开“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国防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明确提出:“在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过程中,要把学校体育、卫生、国防教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抓紧抓好。”从而大大地推动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开展。

1999年6月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素质教育成为教育改革的中心。素质教育是针对应试教育提出来的,目的是全面发展学生各方面的素质。素质教育在批判传统教育理论和升学教育的弊端的同时,汲取了终身教育理论中的合理成分,作为自己的思想和理论基础。它汲取了由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中的教育四大支柱: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并使这一思想发展到学会健心,学会健身,学会审美,学会劳动,学会做人,学会创造,极大地丰富了素质教育的内涵。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既是我国教育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也是学校体育教育思想观念上的一场变革,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前提。素质教育具有全体性、全面性、基础性、主体性的特征。教育司司长杨贵仁指出:体育是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研究学校体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他认为,中小学体育中的素质教育不仅是通常所说的身体素质,即速度、力量、耐力、灵敏度等素质的教育,而且应根据素质教育的含义,做广义的理解。中小学体育中的素质教育是以有效的体育手段,对人的素质的形成、发展施加积极影响的一种教育,这是促进青少年儿童身心全面发展和培养其体育参与意识和能力的一种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

素质教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方针,真正顺应了时代发展、社会发展和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素质教育是旨在提高人的自身素质的教育活动,它以人为本,注重教育的本体价值。素质教育本身就蕴含了“以人为本”的宗旨。素质教育是以素质为目标的教育,素质是它的实质目标,具体的教育内容是它的形式载体。

(四)引入终身教育思想:构建终身学习体系

教育过程是连续性的,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通过不断学习训练自己适应社会变迁的能力。但是,人们一般存在一种偏见,“认为教学只是为青少年设置的并且只是在学校里进行的;这种偏见往往使人们不把终身教育当作一种正常的教育”[4]。“终身教育”作为一种概念,是由保罗·让·朗格朗于1968年在他的专著《终身教育导论》中最先提出的,他指出:“我们所说的终身教育是一系列很具体的思想、实验、成就,换言之,是完全意义上的教育,它包括了教育的所有各个方面、各项内容,从一个人出生的那一刻起一直到生命终结时为止的不间断的发展。”[5]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引入终身教育理论,在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首次提出“向终身教育发展”的命题。1995年的《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教育体系。”1999年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的目标。终身教育既符合世界教育改革的总体趋势,又有自身的特点。“因此,终身教育就变成了由一切形式、一切表达方式和一切阶段的教学行动构成一个循环往复的关系时所使用的工具和表现方法。”[6]基础教育的未来性和社会性是基础教育的价值取向,它要求学生为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在基础教育阶段,在学校教育中,必须对学生进行终身学习观念的教育,使其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五)进行全面教育改革:推进课程改革

《义务教育法》提出在全国有步骤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课程与教材建设成为基础教育领域的一个中心任务。在对我国教材体系现状进行深入考察与分析,同时比较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不少教育理论与实际工作者进行了反思性研究。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相继改革,教育却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试行的原有课程暴露出学科课程偏难偏深、选修课比例偏小,课程整齐划一、劳动课程形同虚设等问题。这种种问题都迫切需要中国以全面的教育改革来推进课程改革的深化,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1985年,国家教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开始对中小学教材的编审制度进行改革。这次改革的初衷有以下几点:第一,我国中小学教材一直采用国家制定教科书的编写和出版规范的制度,以行政指令的方式规定教科书的使用。这种状况已不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需要改革。第二,根据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国情,仅有一套统编教材供全国使用,已不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因此有必要编写供各地区、各类学校使用的多种教材。第三,教材编写统得过死,教材的风格和层次不明显,新颖性不足。为此,有必要引入竞争机制进行教材的编写。

基于以上教材改革思路,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逐步开展了以课程教材多元化为特征的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后,中国教育界为适应义务教育的要求,先后并于1988年、1990年、1992年颁布了三个新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于1994年和2001年颁布了两个高中课程方案。

中国教育为适应社会的发展积极进行改革,到20世纪末,课程设置已日渐科学、合理。教材编审制度打破了“国定制”,开始走向“审定制”;改变了单一的学科课程体系和课程结构,纳入了活动课程;增设了选修课程;开始发展综合课程。但是,与先进国家的课程改革相比,我国的课程设置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我们思考的是,现代课程体系如何帮助学生掌握系统的科学知识,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充分反映社会发展需要。课程改革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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