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一、驾驶车辆,赶、骑牲畜,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指挥。
四、遵守车辆驾驶规则。酒醉的人不准驾驶;丧失正常能力的残疾人不准驾驶(残疾人专用车除外);未满16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驾驶和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时,要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
4.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不准人货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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