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力测量
创造力是产生新思想、发现和制造事物的能力。它是成功地完成某种创造性活动所必需的心理品质。与一般能力的区别在于它的新颖性和独创性。其中重要的成分是发散思维。发散思维是无定向、无范围地由已知探索未知的思维方式。测量发散性思维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可知其创造力的高低。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特认为经由发散性思维而表现于外的行为即代表个人的创造性。他认为流畅性、变通性和独特性是发散性思维的三个特性。强调发散思维在创造能力结构中的重要,并不排除聚合思维的作用。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任何成功的创造性都是这两种思维整合的结果。
创造力与一般能力(即智力)具有一定的关系。1971年,吉尔福特以发散思维为创造力的指标研究,总结出创造力与智力的关系。(1)整个三角形表示创造能力与智力之间有正相关的趋势;(2)智商越高者,创造力与智力之间的相关越低;(3)智商在130以上者,创造力测验分数甚为分散,有的很高,有的很低,这说明智力高者其创造能力未必都高;(4)创造力高者必须具有中等以上的智力。这表明智力是创造能力发展的基本条件,智力过低者,不可能有高创造力。
创造能力与人格特征有密切关系。高创造力者具有如下一些人格特征:兴趣广泛,语言流畅,具有幽默感,反应敏捷,思辨严密,善于记忆,工作效率高;从众行为少,好独立行事,自信心强,喜欢研究抽象问题,生活范围较大,社交能力强,抱负水平高,态度直率、坦白,感情开放,不拘小节,给人以浪漫气质。
对创造力进行研究与测量,一般采用创造性成果、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个性特点三个指标。创造性成果是创造力的具体表现。创造性思维是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的有机结合,是一种新颖、独特而有意义的思维。因此创造性思维测验一般用发散性思维的内容构成测验的试题,常见的有《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发散思维测验》、《托伦斯创造思维测验》、《芝加哥大学创造力测验》等。创造性个性特点是使创造力因素得以充分发挥,促进创造力因素发展的因素。一些心理学家已开始通过编制人格量表来考察创造倾向。比较著名的有G.A.戴维斯与里姆合编的《发现才能问卷》(GIFT)和《探究兴趣问卷》(GIFFT),F.E.威廉斯设计的《发散性情意测验》(即《威廉斯创造性倾向量表》)。
测量创造力,除采用测验法外,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如问卷调查法、实验法等。目前,多数研究者认为,应用测验研究测量创造力是—种比较可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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