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科学学习和运用语法知识
初中生为什么要学习语法知识呢?或者说学了这些语法知识到底有什么用呢?或者说我们应该怎样在语言实践中运用这些语法知识呢?
1.从知识上获得较完整的语法知识,为今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关语法知识,对于多数初中生来说,确有一定难度,也因此《语文课程标准》指出“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这从教学实际来说,很有指导意义,也许因为这样,全国有的课改教材都没有对有关语法知识做细致具体的介绍和讲解,有的有相关语法简表,有的连表格也没有,只在相关练习中作极其简略的介绍,这也导致有的误以为语法知识并不重要。其实,从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来说,从学生将来进一步学习来说,掌握较系统的知识是有必要的。就以全国各地的中考和高考久考不衰的病句这个考点来说,若对词类、短语、句子成分等知识毫不知晓怎么能应对呢?相应的语法指导的文章正好是对教材作相应的弥补,尤其是如何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辨识和实际运用给予指导,这样自然会让我们的读者从知识上获得较完整的语法知识,为今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从语法知识的序列中获得扎实的能力。通过较系统语法知识的学习,我们获得了从词类、短语到句子的语法知识,关键是要在广泛的语言运用实践中,用语法知识来解决相关的问题。这不但效果好,更重要的是会让我们的语言积累和表达的功底更扎实,能力更强。在阅读欣赏中,对于一些结构复杂的或者是特殊的短语或句子,我们很快就能从结构上来分析而比那些没有系统语法知识的强得多,比如读到《海燕》中“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这个句子时,我们就会根据“在苍茫的大海上”这个句首状语而悟出作者所强调的这个特定的背景。
3.学会从词句的结构上理解语言。正是我们有了较系统的语法知识,我们就要在广泛的语言实践中,大胆灵活地有机运用。从语法知识来说,一般主要是从词句的结构上来分析理解。从词类、短语的结构到句子的成分和复句类型这几级语言单位的结构来看,不难看出,它们之间有一个序列,即理解短语的结构是理解句子结构的基础,单句结构是复句结构的基础。比如理解了各类短语的语法结构,在理解句子成分时就可以综合运用短语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在广泛的语言实践中,完全可以根据我们所掌握的系统语法知识来解决不少的难题。在学习文言时常会遇到一些古今差异较大的词句较难理解,如果能灵活地把我们所学的系统语法知识结合起来,就可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读到《陋室铭》的“何陋之有”时,我们通过先逐字理解就可能一下子判断出这是个宾语前置,进而又快又好地理解该句子。
初中生在广泛的语言实践中运用系统的语法知识时,要注意科学运用。
1.要注意语法知识的一般规律性和个别特殊性。在前面的诸多语法知识的指导文章中,我们要注意科学地把语法知识的一般规律性和个别特殊性结合起来,不宜偏重其一。如在分析偏正知识中的“的、地、得”这三个助词时,就要注意它们一般是“定、状、补”的标志,但又可能不一定是“定、状、补”的标志,这就要看具体的语言环境来把握。如“唱得好”是补语标志,而“得到好处”则是动词。又如一般来说状语是在谓语的前面,但为了强调状语,也可能在句首,如“在苍茫的大海上”就是句首状语。又如一般来说主语在前谓语在后,但“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的谓语就在主语的前面,这是为了强调突出谓语。
2.要灵活地综合运用相关知识。一般来说,语法知识牵涉面较广,因此我们在语言实践中,要灵活地综合运用相关的知识和能力,才可能更准确。如前面所提到的语法标志问题,不仅是一个助词的问题,还可以结合这些助词是多音多义再结合它们在短语或句子中的语法作用来综合理解就更准确了。我们在分析一个复句时,可能牵涉到词类、短语和句子成分等知识,可见语法分析理解往往要触类旁通的。
3.正确处理语法的名词术语和语言运用的关系。在《语文课程标准》指出“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的指导下,在我们初中阶段的相关考试中,一般要求不要用名词术语考查,这一点可以在全国各地的中考试题中得到印证。但这并不等于说就不要语法的名词术语,只是我们不要总纠缠在这些名词术语上,而重在实践运用中。比如前面所举的句首状语的句子,在考查中一般不会问这是不是句首状语,而只是考查这个特殊顺序有什么作用或者说为什么要把“在苍茫的大海上”放在句首等。又如对一些复句一般不会考查这是什么复句而用填写关联词语或者考查对复句的理解,还有时用病句修改和仿写等方式来考查。也就是说,不考名词术语而考运用是主流,但若我们连最起码的相关名词术语都不知道,自然谈不上理解和运用,因此,我们仍应该在平时对相关的语法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然后在运用上多实践而提高。
4.在语言运用中有机地运用系统的语法知识,提高表达效果。我们学习语文的目的并不只是应付眼前的考试,应该是把我们学习到的语文知识运用到广泛的语文实践中,或者说远一点就是要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不断地运用所学的语文知识而促进提高。在纷繁复杂的语文知识中,有的语文知识不一定要有语法系统知识,甚至有的不一定从学校学习而获得,如有的没有学过议论文却可能从口头运用论证方法来和别人辩论,这就是从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学习的。如我们读到“他不愿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就要从特殊句序来理解。语法知识就需要有系统学习过程,关键在于运用,换句话说,要真正提高我们的表达能力,应该在广泛的语言实践中,不断地灵活运用所学习的系统语法知识,如要和别人辩论,在听别人表达观点时,可以抓住别人说话的中心语和修饰语来分析,这样才可能很快地抓住切入口而抓住要害,提高辩论能力和水平。(原载吉林《语文学习报·语文八年级》2008·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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