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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主义个人主义

时间:2023-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集体主义,指个体的行为表现及目的都以集体为指向,在集体的指引下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及思想意识。并且指出,在以集体主义为导向的社会里,往往强调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以及维持和谐的团体人际关系。由此可见,儒家所提倡的家庭主义与所谓的集体主义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个体对家庭小团体利益的关注并不能被诠释为集体主义的表现,由此而认为中国文化具有集体主义特征这一结论也是不恰当的。

2 集体主义?个人主义?——对中国文化的重新思考

在对文化的研究中,集体主义—个人主义是一个很重要的维度(Triandis,1988,1990),这一维度可以解释在许多不同情境中行为的跨文化差异性(Fijneman,Willemsen & Poortinga,1996)。所谓集体主义,指个体的行为表现及目的都以集体为指向,在集体的指引下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及思想意识。

研究者(Chen,1998;Ho,1986)通常认为,中国文化具有集体主义的特征。并且指出,在以集体主义为导向的社会里,往往强调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以及维持和谐的团体人际关系。在这种集体主义文化的引导下,在家庭教育领域,对于那些有碍团体和谐的冲动行为,如攻击行为,则严加控制与制止,而着力于培养一种相互依赖的人际关系,并且在家庭内部强调父母的权威地位以及孩子的服从角色,因此,这些研究者指出,在对孩子的社会化过程中,中国父母往往对孩子施加更多的控制,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教态度。

然而,当今中国文化是否确实具有鲜明的集体主义特征?中国父母在对孩子的教养过程中是否具有以集体主义为导向的诸多特点?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地认真思考与分析。

基于儒学思想对于维持和谐人际关系和社会稳定的重视,以及对团体(尤其是统治阶层)共同利益的推崇,人们通常认为儒学思想与集体主义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中国社会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儒家思想长期为封建统治阶级所推崇,用做维护其政权的思想工具,正源于此,研究者(Dien,1999)指出,“东方社会相互依赖的人际关系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与儒家思想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如儒家思想对于君臣、父子、夫妻、兄弟间等级关系的强调,以及对于个体“仁义礼智信”品质培养的重视,都是为了维护和谐稳定的人际交往以及和睦团结的团体关系,其实质也是在强调一种相互依赖的人际交往模式。然而,儒家思想所强调的是一套用来维护社会稳定和人际关系表面和谐的规则,这些规则是否真正地深入人心,是否切实地体现在人们的实际行为上,是否可以支撑真正意义上的集体主义仍是疑问。

此外,由于儒家思想对于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家庭和团体内部,森严等级关系的强调,在个体内部自我需要和权威指引之间会存在着一种持续的紧张状态(Dien,1999),这种持续的紧张状态也将反映在整个中国社会中。Dien认为,通过家庭内部以及扩展范围内的人与人之间的日常互动,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际相互依赖模式,或者说集体主义模式,然而,这种所谓的集体主义基本上是通过权威人物的单方指导得以实现的,并没有真正融入个体自我认同系统。或者说,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关系是统治阶层的单方面认同及肯定,并没有得到被统治或处于附属地位阶层的真正认可或接受。在此分析的基础上,Dien认为,植根于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家庭及亲戚关系,中国社会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文化特色,在以权威引导下,仍然保持着鲜明浓厚的个人主义色彩。

另一方面,儒家思想的集体主义特征来源于其对家庭地位的强调,而在许多学者的眼里,与其说这种对家庭角色的强调是一种集体主义,称其为家庭主义倒更为合适。例如,著名的学者林语堂在其名著《吾国吾民》(1935)中曾经指出,中国社会是一个由一群具有个人主义的个体构成的民族,在这个社会中,每个个体所关注的是自身或其家庭的利益,而不是社会的利益,他们对家庭的关注只不过是其自私自利在更广范围上的一种表现,个体对公共事务的漠不关心则是这种文化特征的一种具体表现。陈独秀(1920)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认为中国人很少表现出对公共事务的关注,这种公共意识的缺乏导致了团体凝聚力的薄弱,他也清楚地指出,中国人公共意识缺乏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强烈的家庭主义,或者说,中国人往往全心关注于如何在最大限度为自己家庭攫取财富和利益,并且此目的的达到往往建立在牺牲其他个人或团体利益的基础上。由此可见,儒家所提倡的家庭主义与所谓的集体主义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个体对家庭小团体利益的关注并不能被诠释为集体主义的表现,由此而认为中国文化具有集体主义特征这一结论也是不恰当的。此外,对中国和加拿大大学生的调查(Li,2002)也显示,与加拿大被试相比,中国大学生与其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更为密切,不过,在与朋友间的关系方面,来自两种不同文化的被试间不存在差异,从这一结果也可看出中国文化背景下,家庭在所谓集体主义观念中的地位。

事实上,很难说某个社会是绝对的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这两个处于同一维度两个端点的概念通常在同一文化中并生共存,由于所占比重的不同,其中的一个维度往往处于主导地位(Fijneman et al.,1996)。对于香港和中国内地被试人格发展的研究(Lew,1998)也指出,中国文化既不具有鲜明的集体主义特点,也不呈现出普遍意义上的个人主义色彩,而是两者的相互融合,并生并存,具体地说,中国文化是60%集体主义与40%个人主义的混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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