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通知

时间:2023-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考试管理制度和学生评价制度。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咸政办发〔2012〕78号,2012年5月2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义务教育法》的根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对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素质教育理念渗透到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自觉地将办学行为、管理行为、教育行为纳入法律规范、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之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狠抓重点,着力解决当前中小学办学行为不规范、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突出问题

(一)坚持正确的质量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考试管理制度和学生评价制度。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二)严格课程管理

各中小学要全面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擅自调整课程设置,随意增加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障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小学英语和综合类、实践类课程的开设,切实保证学生自主学习、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

(三)严格控制在校时间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在校上课和课外自习时间的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含课间休息、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小学生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小学不得早于8:15、初中不得早于8:00安排集体教育教学活动。不安排走读学生在校上晚自习,住校生每天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课时,走读生原则上不安排晚自习。严禁学校利用晚自习补习文化课,或组织学科教学活动。

(四)科学布置家庭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教师布置作业必须坚持“精选、先做、全批、讲评”原则。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完成超过规定时间以上的作业量,不允许学校和教师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五)坚决禁止违规补课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非毕业年级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对社会上非法举办的各类“奥数班”等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奥数班”等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六)切实保证学生休息和锻炼时间

科学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在校园内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睡眠时间。

(七)加强教学用书管理

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必须在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教辅公告内选用,并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教辅材料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严禁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征订,学生在校所用的教辅资料每人不超过一套。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集体征订试卷、练习册等课外用书。

(八)严格招生秩序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严格控制班级学额,强化中小学学籍管理。各中小学要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根据规定标准招收学生,编制班级,不得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

三、创新举措,积极构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构建科学的评价机制

改进和完善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评价机制,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地区和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坚持发展性和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小学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制度和素质发展报告书制度,初中和高中全面实行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二)构建积极主动的校本发展机制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增强校本发展、主动发展意识,加强学校发展规划研究,完善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形成科学民主的办学规范。加强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校本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提高学校自主发展能力。

(三)构建高效的课堂教学机制

不断深化有效教学,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实施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倡导启发式教学,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积极构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

(四)构建课外指导机制

要加强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切实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自我管理能力。中小学要开放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积极设计选修课、社团、兴趣小组菜单供学生选择,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技、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活动。要积极开展阅读活动,推荐阅读数目,指导学生阅读,提升阅读素养,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作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要按规定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各类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与学校教育的衔接,根据学生需要,精心设计、广泛开展经常性、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活动。

四、统筹兼顾,切实抓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工作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满足群众对教育需求的必然选择,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实现教育均衡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措施,全力缩小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能力、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及标准,制定推进本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方案,明确辖区内分区域、分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线路图,将具体任务分解到每个年度和每一所学校。要加大财政投入,科学规划中小学布局结构,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使县域内所有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要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强化政策措施,加大改造力度,缩小薄弱学校在办学条件方面与优质学校的差距。立足提升薄弱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建立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逐步使学校师资配备基本均衡。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要积极探索通过实行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等多种模式,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拓展优质资源的承载力,缩小乃至消除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切实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以德育人的自觉性。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开展教师全员培训,积极推行县域范围内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努力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不断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

整体规划学校德育工作,把德育融入课堂教学、课外活动,融入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的全过程,提高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建设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队伍,积极启动建设标准化心理咨询室。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完善学校联系社区、联系家长工作制度,整合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积极建设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广泛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使学校真正成为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乐园。

五、加强领导,确保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把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为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有力支持。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规范新闻媒体行为,防止不负责任的炒作和报道;监察部门要监督下级政府及其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牵头部门责任,研究提出区域整体推进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对照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排查和解决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中小学校要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

(二)加大督导查处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制度,不定期对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实行领导包片、科室包县工作责任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领导包乡镇、干部联系学校工作制度,深入教育第一线,推进工作的落实。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纳入督导内容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市、县督导机构要不定期组织督学开展经常性的异地督查和暗访活动。在全市逐步建立督学责任区,实行责任督学月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机构都要设立减负工作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投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违规办学问题进行严格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教育法规政策、教育理念、当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特色,以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观。要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