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幼儿舞蹈创编的指导思想
幼儿歌舞活动是幼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陶冶幼儿的情感,使幼儿受到美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对幼儿进行良好道德行为的培养,完善幼儿的人格,同时,它还可以开发幼儿智力,进而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幼儿歌舞活动要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很好地完成幼儿园的音乐教育任务,提高幼儿音乐、舞蹈的综合素养,培养幼儿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要达到这一目标,在创编幼儿歌舞时应遵循以下几方面的指导思想:
1.抓住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贴近幼儿实际
创编幼儿歌舞既要遵循舞蹈创作的共性规律,也要遵循幼儿歌舞创作的个性特点。幼儿身心特点决定了幼儿歌舞与成人舞蹈相比更有天真、单纯、活泼、形象、夸张和拟人化等特点。为了克服幼儿歌舞创作中的“成人化”、“专业化”的倾向,在幼儿歌舞创编实践中,要从幼儿的生理、心理特点出发,深入到幼儿的生活中,了解幼儿的喜、怒、哀、乐,抓住幼儿的情感特点,探索和遵循幼儿动作发展的规律,进而创造出表现幼儿生活、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作品。只有这样,创作出来的幼儿歌舞才能更好地为孩子们所接受。
2.培养幼儿对音乐、舞蹈的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创编幼儿歌舞时,要把握住不同年龄的幼儿在舞蹈能力上的差异,以及明确在不同阶段对幼儿舞蹈能力培养的目标。要把握幼儿对音乐、舞蹈的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创作出具有不同风格、形式贴近幼儿的作品。作品要节奏明快,贴近幼儿的情感生活,反映幼儿的童真、童趣,使幼儿在歌舞中得到美的熏陶。充分调动幼儿的兴趣,使他们在舞蹈中,积极、主动地去感受美、体验美,发展幼儿对音乐、舞蹈的感受力、记忆力、想象力和表现力,也就是培养幼儿良好的艺术感受能力,使幼儿对舞蹈的美有真切的感受,促进幼儿舞蹈能力的提高,更好地去通过歌舞抒发情感。
3.使作品对幼儿的成长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教育幼儿,应寓教于娱乐之中,寓知识于情趣之中。幼儿喜爱歌舞活动,并能积极地参与到歌舞的表演中去,因此,在选择歌舞内容和创编时要紧紧抓住这一特点,使幼儿在舞蹈活动中受到教育,进而对幼儿的情感发展、品质形成起到积极的作用。
总之,幼儿歌舞创作要牢牢树立服务于幼儿的指导思想,不能脱离幼儿成长的特点,要突出和符合幼儿的特点,使幼儿得到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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