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孩子的主体地位
父母们在培养孩子性格的时候,首先要尊重儿童,要把儿童放在主体的地位去思考。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首先要相信儿童,相信他们有接受教育的能力。有的父母认为孩子还小,不能接受父母的要求,或者目前培养习惯还早;也有的父母对孩子管得既宽又细,在一切为了孩子的名义下,要么过度保护孩子,要么过于苛刻地要求孩子,这样的想法和做法,从根本上说,都忽略了儿童的接受能力。
这样做,一方面可能使孩子受到过分的限制,使孩子的能力得不到适当的发展。另一方面,孩子也会在过度的限制中,厌恶父母的管教。同时,父母的过度限制或保护,还在悄悄向孩子传递一个信息:你不行,你不能。在这样的心态支配下,孩子要培养良好性格,难度就会高很多。
当然,相信孩子接受能力的同时,也要正视孩子们的接受能力。如果“拔苗助长”,则同样违背了孩子的生长规律。儿童时期是生长和发展的时期,所以,为了成人自己的目的,而不管儿童的能力和需要,是一种扼杀的行为。尊重儿童,就是尊重生长的需要和时机。而现实中可悲的是,家长们往往急于要得到生长的结果,而忽视了生长的过程。
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还要用适合儿童的方法去培养儿童。儿童的个性不同、学龄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智能组合等都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对孩子进行性格培养的时候,要考虑用不同的方法。有的孩子爱运动,父母可以在运动中培养孩子的行为习惯;有的孩子喜欢画画,父母可以考虑让孩子在画画的时候培养孩子专注、爱思考的好习惯;孩子喜欢唱歌,父母可以让孩子在唱英文歌曲中学到英语知识或者与他人交往的能力等。只有这样,父母才能在性格培养中得到孩子的承认,也才能有好的效果。
鲁迅曾经说过:“对于孩子,小时不把他当人,长大以后也成不了人。”因此,父母们一定要尊重孩子的自主权,多给孩子一些信任,帮孩子从小养成好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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