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我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结合住宿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望全体同学共同遵照执行。
一、宿舍纪律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包括上操和自修时间)和休息时间(含午休),不准在宿舍内会客,不准高声谈笑、弹琴、打扑克、下棋、开收录机等。确因学习需要,要开录音机的,必须戴耳机。
禁止外来人员和异性进入学生宿舍。如确有急事,可通过值班室传呼到宿舍区外交谈;因工作需要进入者必须出示工作证,并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1.不准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准敲打水桶、脸盆、餐具、杯子等器具和吵闹起哄。
2.不准在消防栓处洗衣服、冲凉。
3.严禁打麻将和赌博。
4.注意节约用电,人离关灯。严禁私接电线偷电,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熄灯。
5.不得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6.任何人不准在学生宿舍经商贩卖。
二、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每个宿舍应定立文明公约并张贴于门后,内容包括:宿舍成员名单宿舍舍长、宿舍成员轮值表。门正面不准贴东西。
2.床边贴有床位名单。
3.房间整体布局做到整洁、美观。
4.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玻璃、家具、日常用品保持干净。
5.床上用品摆放整齐,每天起床叠好蚊帐,与被子、枕头统一叠成方块,摆放在床的一边,不乱挂衣服。
6.所有学习用品、日常用品、家具摆放整齐,鞋统一放在床底红线后。
7.纸屑杂物放在废纸篓里。
8.不准在房间内乱涂、乱贴。
9.行李架上行李摆放整齐。
三、宿舍奖惩条例
1.通知检查时分数低于70分的房间给予书面警告。
2.对于书面警告两次的房间,该宿舍不能参加本学年“文明房间”的评比。
3.对于累积有两次书面警告的房间,其宿舍成员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4.对有通报批评宿舍的班级,取消其参加该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评比资格。
5.对违反宿舍纪律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作记录,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并相应在综合测评中扣分,第三次给予公开警告并送学校处理,再违反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住宿资格。
6.获学年末“文明房间”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宿舍内务卫生检查
1.卫生检查分通知检查和突击检查两种形式,突击检查为每周一次,每月两次通知大检查。
2.卫生检查分队从床位、桌面、书架、地面、天花板、墙壁及门窗走廊方面评分。
3.卫生检查均在系楼公布检查结果。
4.每月统计检查结果,采用平均方法评出3个房间,授予“标兵房间”。
5.宿舍卫生检查结果将作为评比“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依据之一。
五、卫生评分人员组成及要求
1.通知检查由6人组成。其中管理员一人,宿舍长5人。
2.突击检查至少由三人组成。
3.评分人员工作时应佩戴工作证,并公平地依照评分细则,不得以权谋私。
六、宿舍舍长职责
1.安排好房间、走廊的轮值工作以及值班工作。
2.组织舍员进行卫生大扫除。
3.发现有违反内务制度、宿舍纪律及值日失职的必须给予纠正。
4.组织、督促宿舍成员搞好内务卫生,使宿舍卫生达标。
七、住宿生个人综合测评加扣分标准
(一)宿舍纪律方面
1.学习、休息时间高声谈笑、弹琴、打扑克、下棋、放音响等者扣1分,举报者奖2分。
2.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敲打器具者,每次扣2分,举报者奖2分。
3.起哄、燃放烟花鞭炮、在走廊烧东西者每次扣5分,举报者奖5分。
4.向楼下扔杂物、倒水者,每次扣5分,举报者奖5分。
5.对不服从宿管干部检查监督工作,无理取闹、责难报复者从严处理每次扣5~20分,并送学生处处理。
6.偷电者扣5分。
(二)宿舍内务方面
1.蚊帐未收下,被子未叠好,每次扣2分。
2.在墙壁上乱贴者,每次扣2分。
3.书面警告的房间每人每次扣2分。
4.通报批评的房间每人每次扣5分,舍长加扣2分。
以上扣分、加分记入综合测评品德分中,各级学生干部加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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