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改进高校教师绩效评价体系的建议
(一)提高教师在绩效评价中的主动性与参与性
绩效评价的主体是教师,教师对评价体系的态度决定着其功能的实现和有效性。如果忽略了教师在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那么评价的价值和效果会大打折扣。“一个成功的绩效评价体系应该是教师认同、支持并积极参与的评价体系。”(24)首先,应发动教师参与评价体系的制订和完善,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评价体系更为客观和具有可操作性。其次,评价者要转变思想观念,以服务者的身份而不是以监督和管理者的身份居高临下地对教师实施绩效评价,取得教师的信任和理解。再次,要建立评价反馈机制,不但要及时与教师沟通评价结果,还要由专门的指导人员帮助教师分析其在教学、科研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制定解决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督导。另外,教师的绩效不仅仅取决于个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它还受到包括学生在内的整个学校支持系统的制约和影响,比如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风建设、管理质量等。因此,教师有权也有必要对管理者和学生进行评价。
(二)以促进教师发展为价值取向
良好的教师绩效评价体系不应只以结果性评价为目标,而要以促进教师发展为价值取向。在关注学校目标实现的同时还要关注教师个人的发展。“每个教师都有各自的需求和目标,希望得到多方面的满足,如寻求责任、自主、成就感、兴趣、自我挑战、自我成长和发展的机会以及展示自己的才能等。”(25)教师个人的发展与业绩目标的实现密切相关。绩效评价应维护教师的学术自由,保护他们的创造力,允许他们做自己感兴趣的事,使教师能够在教学、科研过程中更多地发挥自身的潜能,体验到更多的价值感和成就感。采取团队考核的形式把教师从全能的考核模式中解放出来,发挥教师的特长,让擅长教学的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教学上,让擅长科研的教师出更多、更高水平的成果。设置考核缓冲保护期,降低考核压力,鼓励教师放弃功利心理,潜心做大项目、出大成果。宽容个性和失败,合理运用奖惩,给教师以宽松的环境,一切以促进教师发展为目的。
(三)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
由于教师工作的特殊性,量化评价指标无法全方位体现教师的劳动过程,也不能客观地考量教师的价值和贡献。仅仅采用定量评价考核教师导致部分教师只做能在考核中加分的内容,而不做或少做与量化考核无关的事情,而那些不能量化的内容往往是提高教学和科研质量必不可少的,比如教书育人、学科建设、青年教师培养、学术梯队建设等。单纯的定量考核还会使教师为了追求量而降低对质的要求。因此在绩效评价中应把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结合起来。不只是坐在办公室里做评价,还要深入到教学、科研环境中听课、调研、座谈、访谈,通过多维、多层次的评价得出客观真实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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