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学评价的原则
《标准》指出:评价是英语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评价体系是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保障。英语课程的评价应根据课程标准的目标和要求,实施对教学全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控。通过评价,使学生在英语课程的学习过程中不断体验进步与成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全面发展;使教师获取英语教学的反馈信息,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反思和适当的调整,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使学校及时了解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改进教学管理,促进英语课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为此,《标准》提出了八条课程评价的原则,并对其含义做了详细解释:
(一)体现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
《标准》提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无论是教学还是评价都应以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发展为出发点。评价应有益于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应有助于学生反思和调控自己的学习过程,从而促进语言能力的不断发展。同时,教师应使学生认识到自我评价对于学习能力发展的意义,并学会自我评价的方法。评价应是教学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评价使学生学会分析自己的成绩与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
(二)注重形成性评价对学生发展的作用
《标准》认为,形成性评价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有助于全面整体性地评价学生。形成性评价方法包括:当堂学习效果检查、作业、角色扮演、表演节目、讲故事、活动结果报告、学生学习效果自评、建立学习档案,学生互评、问卷调查、家长对学生学习状况评价、平时测验等多种方式。
(三)注意评价方法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标准》指出,教师应注意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学习风格的差异采取适当的评价方式。在日常的形成性评价中,应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或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评价方式。如果学生对自己某次课堂测验成绩不满意,可以与教师协商,暂不记录成绩,学生在经过更充分的准备之后,可再次参加评价。
(四)注重评价结果对教学效果的反馈作用
《标准》要求教师根据评价结果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例如:
(1)评价是否促进了学生自主性的发展和自信心的建立?
(2)是否反映了学生学习的成就?
(3)是否反映了教师教学中的成功之处与不足?
(4)是否反映了学生学习中的问题或不足?
(五)终结性评价要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
《标准》强调考查学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例如通过口试、听力考试和笔试等形式,全面考查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
(六)注意3~6年级英语教学评价的特殊性
《标准》提出,3~6年级英语教学评价的主要目的是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评价应以形成性评价为主,以学生平时参与各种教学活动的表现和合作能力为主要依据。3、4年级的期末或学年评价应采用与平时教学活动相近的方式进行,考查学生的听力理解能力。5、6年级的期末或学年考试可采用口笔试结合的方式。
终结性评价可采用等级制或达标的方法记成绩,不用百分制。
(七)注意处理教学与评价的关系
《标准》指出,进行评价时,应当考虑评价活动占课堂整体教学时间的比例。要注重评价的实际效果。要避免使用过于繁琐的评价程序,占用过多的教学实践进行评价。不能为评价而评价或以评价为目标进行教学。
(八)各级别的评价要以课程目标为依据
《标准》对学生学习的评价内容以课程目标及相应级别的教学目标为依据。
以上可以看出,《全日制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吸收了国内外有关教学评估的最新研究成果,尤其是《标准》提出的“以学生为主”、评估为“改进教学管理”,“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教育水平”的原则对转变传统的对教学评价目的的看法十分重要,对小学英语教学评价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但是,从《标准》列出的几条评价原则来看,课程评价的对象只是学生,而且主要针对学生语言的学习过程。实际上,要真正通过评价达到《标准》提出的目的,仅仅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评价是远远不够的,评价应该针对外语课程的每一个环节,包括课程设计、大纲制定和教学评价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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