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小学的惩罚教育
2010年1月18日至2月7日,作为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赴美培训团”的成员之一,我去美国康涅狄格州进行了为期3周的培训学习。
我在一所高中问及学校对问题学生如何处理,校长助理领着我们到了一间学生隔离室。这是一间专为违纪学生提供的禁闭室。禁闭室只有普通教室的一半大,有三四套特制桌椅,桌子两边有隔板,学生面墙而座。门口有值班教师,无课教师轮流值班。教室里有各种杂志供学生阅读。墙上贴着“学生必读”的要求。我对原文进行了翻译,“七要五不能”内容如下:要尊重别人;要用适当的语言;要按时到达;要一直呆在所要求的桌椅旁;要填写反馈表;要完成作业或课堂工作;要安静读书;不能说话;不能睡觉;不能无所事事;不能运动;不能玩各种电子产品;午饭在禁闭室吃;若迟到了,表现不好,没完成所要求的内容,第二天再来禁闭室一天。
在学生的桌子上,我看到了一张学生的作业,翻译过来内容如下:
1.在禁闭室的盒子里,找任何一本杂志,阅读一篇文章。
2.对你所选择的这篇文章,写出读后感。
3.读后感必须至少有200字。
4.读后感必须附着在杂志上面并写上该文章所在杂志的页码。
5.放学离开禁闭室前必须将读后感交给值班教师。
学生在反思自己的行为后必须填写如下的“Processing Form”(处理单)。
处理单
如上所示,为了使学校的教育功能得以正常发挥,美国的各级各类学校都有一套明确详细的学校规章制度,有一套供本学校学生遵守的行为准则。在这所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接受学校的规章制度,承认学校教职工的权威并接受其指导。任何学生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不执行学校教职工在学校范围内作出的合情合理要求,均视为违纪行为,任何违纪行为都要受到惩罚。
我在东布里斯托高中目睹了校长助理参加的一次问题学生听证会。听证会由校董事会成员、总监、校长助理、家长及家长的朋友、当事学生甚至家长请的律师共同出席。校长助理呈现学生的过失单,违反了什么纪律,多少次,都有正规的纪录,由大家一起决定学生应该接受什么样的处罚。如这次,学生可能就要回家一直呆到6月份。如果这个学生没有超过16岁,学科老师必须登门为学生补课。如果超过16岁,可以不登门,但这所学校要求必须去。一切都是那么的正规,按程序办,没人会随心所欲地改变。
美国中小学对学生的惩罚颇具特色。其一,美国中小学在教育学生时并不吝惜惩罚。该罚就罚,该重罚就重罚,美国中小学对惩罚是一种教育方式的认识比较清楚。其二,美国中小学惩罚学生时要求公平合理,必须按规章制度办事。美国中小学的规章制度非常健全,这一点与美国多如牛毛的法律是一脉相承的,所以学生犯了错误就按相关条款处理。其三,在美国,惩罚就是惩罚,既无争辩和解释的余地,也无须细致耐心的说服教育,这与我们国家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国在惩罚学生时,一般要伴随说服教育,而且我国教师在惩罚学生时,经常罚态度,承认错误态度好就可以轻罚或者免罚,但美国几乎没有类似的做法。惩罚时严格照章办事,违规就罚,很少姑息养奸,更很少会因为学生承认错误、态度好而轻罚或免罚,这是美国健全的法制(法制社会)在教育中的缩影。那样做有利于维护制度和法律的严肃性,有利于让学生从小养成要遵从游戏规则的观念。
中国教师报 邵淑红
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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