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计划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大众体育运动受到政府重视并全面开展起来,而发展最快的时期是在最近十年。1995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同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此后又有一系列法规和规章相继出台,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运动得以沿着健康的轨迹发展。
旨在全面提高国民体质和健康水平的“全民健身计划”,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倡导全民做到每天参加一次以上的体育健身活动,学会两种以上的健身方法,每年进行一次体质测定。为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国家体育总局采取多项措施,期望锻炼身体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与日常习惯。
包括每年一次的“全民健身宣传周”活动在内的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全民健身计划”迅速开展,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逐渐增强,体育活动普及程度显著提高。国家体育总局2002年底公布的“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显示,2000年中国的体育人口占可统计的7~70岁总人口的33.9%,比1996年提高2.5个百分点;体育人口中老年人的比重略有下降,中青年的比重略有上升;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全年体育消费平均为397元。
得益于此项为期15年的计划,群众体育健身的环境和条件正在逐步改善。各城市社区、公园广场、草坪和路旁以及居民聚居的地段,普遍设立了便民的健身场所,并配置了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器械和设施。全国现有各类体育场馆约61.6万个,绝大多数公共体育场馆已向社会开放。近几年来,国家体育总局把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央收入部分的60%,总计约7.5亿元用于全民健身活动;同时,共有1.46亿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到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和长江三峡地区,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使36个县、市受益。
自1994年国家体育主管部门开始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以来,截至2001年,全国省以下各级各类体育社团有53万个,团体会员有21.3万个,个人会员866.5万人;全国城市和乡镇体育指导站13.7万个,经常参加活动的有1180多万人;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有20余万名,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国民体质测定系统,加强了国民体质检测和科学指导,群众体育科学化水平已有明显提高。
伴随着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人们的生活观念发生巨大变化。在一些大中城市,为健康而消费成为新时代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时尚。部分新兴体育项目,如攀岩、马术、蹦极、保龄球、滑板、女子拳击、跆拳道、高尔夫球等运动,尤其受到年轻人的青睐。
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的目标,到2005年,全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要达到总人口的37%以上;直辖市及经济发达省会城市100%的社区、其他城市80%的社区和25%的农村乡镇建有公益性体育健身设施;西部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省会城市80%的社区、其他城市60%的社区和15%的农村乡镇建有公益性体育设施;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35万名;全国70%以上的市区街道,70%以上的县和50%以上的乡镇建有体育指导中心或体育指导站;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3000个左右。到2010年,全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40%左右;国民体质有明显的增强;体育锻炼场所有较大增加,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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