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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新闻理论

时间:2023-02-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能把握言论和出版自由的历史,掌握传播控制的两个层面,了解极权主义媒介规范理论,理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5种媒介规范理论。同时,能结合我国媒介实践,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介规范理论有清楚的认识。这其中同样包含有言论自由的理念。后者的主体是个体,是消极的自由,即个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发表言论、选择生活方式而不受国家的限制。

9 大众传播的自由与控制

导言

本章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能把握言论和出版自由的历史,掌握传播控制的两个层面,了解极权主义媒介规范理论,理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5种媒介规范理论。同时,能结合我国媒介实践,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介规范理论有清楚的认识。

本章重点

把关人拟态环境 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 社会责任理论 民主参与理论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

“传播制度问题主要是大众传播工具与政府关系问题。即言论、出版自由问题。”[1]作为具有强大影响力的社会机构,政府总是千方百计地希望将媒介纳入自己的管理轨道中来,而媒介则一直试图摆脱这一控制,独立于政府并能反过来监督政府成为媒介的理想。因而,媒介的发展史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自由与控制博弈的过程。自由和控制犹如硬币的两面,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本章所探讨的正是新闻自由的发展史以及控制大众传播行为的几种媒介规范理论。

9.1 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

美国学者柏雷在《思想自由史》一书中说:“当今在最文明的国家里,言论自由仿佛是一件当然的事,最简单不过的东西,我们怎能习以为常,以至于把它当作自然的权利。哪知道得到这种权利,不过是很近代之事;而得到的经过,至于流血成渠,费了几个世纪的历史,才能把那些开明的人劝转过来,使他们知道发表个人的意见,讨论各种的问题,是好事儿不是坏事。”[2]这段话表明了人们在争取言论自由权利过程中的不易。无数的哲学家、法学家、思想家、革命者在追随自由思想、实践自由思想的过程中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因此,回过头去追溯思想自由的历史更有助于我们去理解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两个概念。

9.1.1 古希腊与言论自由

“在古希腊哲学的多种多样的形式中,差不多可以找到以后各种观点的胚胎、萌芽。因此,如果理论自然科学要追溯自己今天的一般原理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它也不得不回到古希腊人那里去,而这种见解愈来愈为自己开拓道路。”[3]思想自由也是如此,“最先明确表达个人自由理想的正是古希腊人”[4]

说到希腊文明,很多人会提到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三位哲学家,其实在此之前自由的萌芽已经在希腊出现,例如荷马,公元前8世纪古希腊著名的盲人诗人,他以口头传诵的方式传播了当时的英雄事迹,后被人编订为《荷马史诗》。画作《荷马咏史诗图》描绘的就是荷马弹着竖琴向人们歌颂特洛伊英雄的画面。在荷马看来,能说会道不仅体现了人的语言能力,同时也是作为一名王者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之一。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为诗人,荷马能够以口头传播的方式传诵英雄事迹本身就表明了古希腊言论自由的存在。同时,史诗通过口语在普通民众之间传播,使对语言的使用从贵族转向平民,“在那些以口语为核心的语族中,声音更具有神圣性,……希腊民族甚至只认‘言’不认‘义’”[5],“这可以看作是古希腊人的公民发言权的来源”[6]

到苏格拉底时代,希腊的奴隶民主制从兴盛开始走向衰落。作为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是奴隶制的拥护者,并且他们认为正是民主制的实行才使奴隶制开始走下坡路。从这一点上看,苏格拉底等人似乎走到自由的对立面,因为我们通常会将民主与自由相互联系。但是民主并不等于自由,反对民主不等于其思想中没有自由的影子。

苏格拉底被称为西方哲学之父,对自由的最大贡献体现在他提出的“德性”这一概念。什么是“德性”,德性本身就是知识,并且是最高的知识。获取最高的知识的方式就是“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利用这句古希腊德尔斐神庙中的箴言,使哲学转向关怀和认识人类的人本主义至上[7]。公元前399年,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时,他说:

假使你们提议释放我而以我不再探求真理为条件,那么,我就说:啊,敬谢诸位雅典人,我只服从我所相信使我来做这种事业的神,却不服从诸位,我一日有气有力,一日不肯舍弃我研究哲学的事业。我继续实行教导我所遇的人。我是你们的刺激性的批评者,以劝说和谴责坚执不移地来告诫你们,又反复检验你们的意见,希冀你们明了你们所认为你们已知道的事物,你们实毫然不知,能够日日讨论从我听得的诸问题,就是为人最高的善,未用这种讨论检证过的生活是无价值的生活。[8]

这可以看作苏格拉底自由思想的集中体现。他宁可放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放弃追求真理的自由,只有自由地探求知识和真理才能实现有价值的生活。此外,作为一名教育家,苏格拉底独创“精神助产术”,他认为教师的职责不是告诉学生知识,而是帮助学生在自由讨论和对话中获取真理,教育的方法是对话和辩论,即使学生回答错误,也不直接指出来,而是在教师进一步的提问中让学生自己认识到问题的所在。做到这一点,首先要给予每个学生说话的机会,其次每个人要有质疑的精神。这其中同样包含有言论自由的理念。

柏拉图通常被认为是极权主义的代表,他强调国家和集体,反对个体,反对民主制度,但他在“自由”问题上同样有所贡献。在言论自由上,他曾明确提出:“在城邦政治中,公民们如果需要考虑有关城邦管理的问题,那么每个人都可以站出来发表意见。无论他是铁匠、鞋匠、商人还是船长,是富人还是穷人,是出身高贵的人还是出身低贱的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人会像讥笑上面说过的那些人一样地讥笑他们。”[9]

亚里士多德被誉为“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不同,亚里士多德提倡思想的多元化,反对“一致性”。他认为,让城邦里的人穿同样的衣服,说同样的话,无疑使城邦失去了活力,“如果一个城邦达到了这种一致性,那么它就不再是一个城邦,或者它虽然实际上还存在着,但将会成为劣等城邦,就像同音的和谐,或已经变成了单一音部的节律”[10]。因而,统治者必须允许公民参与到政治议事和审判中来,否则的话,“城邦中就会遍地是仇敌”[11]

我们从古希腊哲学家的著述中可以找到言论自由的影子,但是他们笔下的言论自由和现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在权利主体上并不相同。后者的主体是个体,是消极的自由,即个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发表言论、选择生活方式而不受国家的限制。古希腊则是将“言论自由”视为一种个人的政治权利,这是一种积极自由,是一种政治权利,个体只有作为国家的一员才能享有。虽然古希腊有公民大会和民众审判院组成的法庭,公民可以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发表自己的言论,但“对古希腊人来说,自由和平等就是公民可以分享的政治实体,而不是赋予个人的权利”[12]。苏格拉底虽然不接受当权者对他的定罪,却用自杀的方式履行了统治者对他的判刑。在他看来,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公民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如果你不能说服你的国家,那么你就必须服从它的命令,耐心地接受它加诸于你的任何惩罚,无论是鞭挞还是监禁……你必须做你的城邦和国家命令你做的事,否则你就得按照普遍的正义去说服它们,但是对父母使用暴力是一种罪恶,反对你的国家那就更是一桩大罪”[13]。柏拉图反对民主制,认为民主制带来的是毫无限制的自由、过分的自由,其结果只能导致极权主义的统治。这里,柏拉图反对的仍然是个体的自由,而非作为国家一员的政治自由。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观同样强调的是集体而非个人,他认为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必须依赖城邦而存在[14]。在苏格拉底等人之后,古希腊出现的斯多宾派的哲学思想中才出现个人自由观念的萌芽。

此外,古希腊哲学思想中的言论自由观念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奴隶制度,哲学家们笔下能够参与到政治生活中的“公民”指的是奴隶主,言论自由就是奴隶主的自由,奴隶被排除在外,他们不过是奴隶主的工具和私有财产。因此,这一时期的言论自由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自由。

9.1.2 弥尔顿与《论出版自由》

弥尔顿是英国历史上伟大的诗人和政治家,也是世界新闻史上争取出版自由的斗士,是第一位明确提出言论和出版自由的思想家。1608年,弥尔顿出生在英国伦敦的一个清教徒家庭。16岁进入剑桥大学学习,受到培根理性主义思想的影响,这也成为他之后提出出版自由思想的哲学基础。1644年,弥尔顿发表了名为《论出版自由》的小册子,他关于出版自由的思想主要体现在这本小册子中。

弥尔顿提出出版自由思想的历史背景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由来已久的出版检查制度。欧洲从中世纪开始,无论是政治统治者还是宗教权威都对思想自由进行了控制。尤其是在印刷术发明之后,禁书成为教会控制思想自由的重要方式,1559年,罗马教廷公布了第一个禁书书录,并且规定未经宗教裁判所的事先检查,不得印刷任何书刊,书商必须把一切新书上报宗教裁判所,书店要受到宗教裁判员的定期检查,连私人图书馆也不例外;凡没收的一切书籍都要在火刑宣判仪式上隆重地焚毁[15]。这种控制思想自由的方式,尤其是事前检查制度很快波及欧洲的其他国家。英国在16世纪出现报纸之后,王室和政府就对报刊的出版做出了三大限制政策:一是出版许可;二是星法院和宗教高等法院,两大机构均有权对社会中不符合政府规定的出版物进行查处;三是事前审查制度。到1643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内部掌权的长老派试图恢复已被废除的出版许可制度,这种情况下,受到文艺复兴影响的弥尔顿未经当局的同意印刷了之前他在议会为自己辩护所做的长篇演讲——《论出版自由》。第二,文艺复兴带来的人文主义思想的繁荣。文艺复兴的实质就是强调人、重视人,将人从神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而弥尔顿就读的剑桥大学正是当时著名的人文主义学院之一,受其影响,弥尔顿对人,尤其是作为个体的人给予很高的评价。生活在资产阶级革命如火如荼进展时期的弥尔顿积极投身革命的同时,用自己的实践呼吁出版自由和民主,成为自由主义新闻思想的奠基人。

《论出版自由》一书的基调是对检查制度的批判。弥尔顿认为,“决定什么应该出版和什么禁止出版的权力不应放在少数检查图书的检查者手中,而应该由作者或者出版者本人决定”[16]。弥尔顿将人的自由分为宗教自由、家庭以及公民自由三类。出版自由作为家庭个人自由的一部分,是其他自由的基础,而出版检查制度则是对这一基础的破坏,必须废除。

首先,对于富有才华的学者而言,在发表自己的作品时,肯定会“运用自己的全部智慧和思虑”,而由少数检查员来决定是否发表,“像一个晚辈由自己的保护人领着一样,让检查员在他的标题页后面签署,以保证他不是白痴或者骗子——这样的做法对作者、对书籍、对学术的尊严与特权都是一莫大的侮辱”[17]

其次,检查制度并不能保护民众免受所谓坏书的侵害。“邪恶的风俗却完全能够不通过书籍而找到上千条其他的途径传播,这些途径是没法堵塞的。邪恶的说法只要有人指点,完全不凭书籍就可以流传。……此外还有一个不方便的地方,如果有学问的人首先从书籍中接收并散布邪恶与错误的说法,那么掌管许可证制度的人如果不是我们认为,或他们自以为比国内任何人都更可靠,更不容易受到腐蚀,人家又如何能信任他们呢?”[18]

最后,检查制度对于执行者本身而言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出版物的善恶好坏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一旦这些人的判断出现错误,其结果就不仅仅是民众读不到一本值得读的好书,而有可能扼杀真理。因为“杀人只是杀死了一个理性的动物,破坏了一个上帝的像;而禁止好书则是扼杀了理性本身,破坏了瞳仁中的上帝圣像”[19]

弥尔顿出版自由思想的核心是对真理的认识。什么是真理?他认为“真理不过是我们认识到的正义,正义不过是我们实践中的真理”,“真理的特点是思索,它的最高效能在于教育人”。真理从何而来?当“真理与圣主一道降临世界时,其形态是十分完美而灿烂夺目的”,但当“圣主升天而使徒们又已长眠后,这时就兴起了一个恶毒的欺骗民族,他们就像埃及的泰丰及其同谋者对待善良的奥西斯一样,他们把圣洁的真理拿来,把它可爱的形体砍成千万个碎片四散抛开”[20]。把四散抛开的真理重新拼装起来是人们获取真理的方式,而这一过程需要人们依靠他的理性去完成,完成的途径是辩论,辩论的程度越激烈,真理出现的速度就会越快。真理会越辩越明,不用担心它会受到流言蜚语的侵害,“让她(真理)和虚伪交手吧。谁又看见过真理在放胆的交手时吃过败仗呢?她的驳斥就是最好的和最可靠的压制……谁都知道,除开全能的主以外就要数真理最强了。她根本不需要靠计谋或者许可制度来取得胜利。这些都是错误本身用来防卫自己、对抗真理的花招。只要让真理有实战的余地,而不要在睡着了的时候把她捆住就行了。如果把她捆起来,她就不会再说真话,而会像普罗底乌斯被捉住时只说寓言一样。这时她就会变成各种各样的形态,而不现出自己的原形”[21]

弥尔顿提出出版自由的目的在于希望当权者能全面听取人民的意见。他在《论出版自由》的开篇就指出:“我们所希望的只是开明地听取人民的怨诉,并做深入的考虑和迅速地改革,这样便达到了贤哲们所希求的人权自由的最大限度。”[22]并且,在弥尔顿看来,出版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而是一种有限制的相对自由,“除出版者与作者或者至少印刷者的姓名已经登记备案以来,任何书籍不得付印。一切不遵守这一法令所出的书籍如果有毒素或进行诽谤,查禁或者焚烧它就是人们所能拿出的最有效的办法了”[23]。这表明,弥尔顿将出版自由放在法律的限制之下,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中的自由。

资产阶级革命在欧洲开展之际,弥尔顿提出的出版自由成为一个“伟大的口号”,“它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进步性,即资产阶级反对僧侣、国王、封建主和地主的斗争”[24]。另一方面,这一思想也为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提出奠定了基础,“从弥尔顿这种思想出发,形成了现代关于‘观点的公开市场’以及‘自我修正’的概念,那就是让所有想说什么的人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25]

弥尔顿出版自由的思想并非完美无缺。其一,他强烈地批判了出版检查制度,但在如何建立出版自由制度上却没有有力的建议;其二,弥尔顿的出版自由思想带有浓重的宗教色彩,他认为上帝就是真理,是人类理性的源头,人的理性是由上帝赋予的,只有在圣主升天后,真理被打碎之后,人才能利用上帝给他们的理性重新恢复真理的美好形态;其三,弥尔顿提倡的出版自由的权利主体是清教徒而非所有的民众,在他看来,人有善恶之分,只有那些具有伟大美德的、有自制的人才配有这种权利[26]。“出于善意的阅读是不会达成恶果的,只要心灵纯洁,知识不可能使人腐化。而对坏的胃口来说,好书和坏书一样有害,最好的书在一个愚顽的人的心中也并非不能用来作恶,而坏书对于一个谨慎而明智的人来说,在很多方面都可以帮助他善于发现驳斥、预防和解释。”[27]

9.1.3 《人权宣言》与《宪法第一修正案》

我们在前面讲到,尽管弥尔顿为我们提出了至关重要的“新闻自由”的概念,但在如何建立出版自由制度上并没有有力的建议。在弥尔顿那里,“出版自由”只是反对检查制度的一句口号。而《人权宣言》和《宪法第一修正案》作为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之一,则将“出版和言论自由”写入法律中,使言论和出版自由从理论走向实践。

9.1.3.1 《人权宣言》

1789年8月26日,法国制宪会议通过了《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确立了人权、公民自由、私有财产等国家基本原则。《人权宣言》的制定受到洛克、孟德斯鸠以及卢梭等人的思想的影响,尤其是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确立了该宣言的基本轮廓[28]。洛克认为,每个人都是上帝的创造物,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控制他人的权利。自由是天赋的,是每个人生而具有的权利。《人权宣言》以此为思想基础,保证了个人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其中第11条规定:“思想及意见的自由传达是人的最宝贵的权力之一。一切市民均可以自由发言、著述、印刷,但是,滥用这一法律的自由必须负有责任。”这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规定出版自由的正式文件,作为法国大革命胜利的标志之一,《人权宣言》为个体追求思想自由提供了法律依据。

9.1.3.2 杰斐逊与《宪法第一修正案》

1791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第一条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限制……言论或出版自由。虽然美国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这条法律规定保证了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这一基本权利,限制了政府的行为,使个体新闻自由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

关于新闻自由在美国的实践,我们不得不提到一个人:托马斯·杰弗逊。杰斐逊是美国历史上第三位总统,《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之一,《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推动者,是美国新闻自由理念的坚决的拥护者和践行者。

杰斐逊的新闻自由思想可以看作一种“至上论”的新闻自由观[29]。其思想内涵包括以下四点:第一,新闻自由是天赋人权的一部分,是人民固有的、不可转让和不可侵犯的天赋权利,政府不得干涉新闻自由。在给朋友的信中,杰斐逊写道:“人民是他们的统治者的唯一监督者,甚至他们的错误也有助于促使统治者恪守他们制度的真正的原则。而对那些过失惩戒太厉,即意味着镇压公众自由所仅有的一点保障。预防此类对人民之不正当的干预方法,就是通过公共报刊的途径,向人民提供关于他们自己事务的全部情况,并且力争做到使这些报纸深入到全体群众之中。民主是我国政府的基础,所以我们先于一切的目标就是保持这一权力。……若要我来决定要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还是没有政府的报纸,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30]第二,媒体有监督政府,防止政府走向暴政的功能和作用,是继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种权力。第三,通过立法来保护新闻自由,在新闻自由的保护下,人可以找到真理。“没有什么实验比我们现在正试着做的实验更有趣。我们相信,这一实验最后将取得下面的成果:人可以靠理性和真理来治理,所以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向他开放一切通往真理的道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有效的道路便是新闻自由。因此,那些害怕他们的行为受到调查的人首先关闭的就是新闻媒介。”[31]第四,防止新闻界滥用新闻自由对个人自由权利造成侵害,防止的手段是要求报刊只限于刊登事实和合理的原则[32]

作为一名总统,杰斐逊不仅是新闻自由思想的理论奠基者,更是一位实践者。在他执政期间,不断受到政党报刊的人身攻击,杰斐逊从未正面应战。他说:“我已经在上帝的圣坛上宣过誓,要永远与人类心灵实行的任何形式的暴政势不两立。”[33]但是在杰斐逊的新闻思想中,我们仍能看到矛盾的一面,有学者认为,这是杰斐逊给我们留下的“双重遗产”。“双重遗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杰斐逊认同的新闻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报刊可以监督和批评政府,但一旦出现诽谤、煽动等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其二,在杰斐逊看来,报刊既是人民的代言人,也是政治斗争的战场,是教育群众的工具;其三,杰斐逊对诽谤的态度并非像他一直表现的那么宽容,对诽谤本身,他是反感的[34]。另外,还需指出的是,在杰斐逊思想中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主体不仅是公民,更多针对的是当时的报刊。在这里,言论和出版自由是作为新闻自由的一部分,而非仅仅是一种公民的权利或个体自由。

新闻自由是一个古老而现实的问题。从古希腊的哲学家到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先行者,都从不同角度论述了“新闻自由”这一课题。但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所有关于“新闻自由”的论述都是有限制的。不管大众媒介是否承认,控制一直伴随自由存在。下面我们将讨论大众媒介在享有自由的同时会受到哪些因素的控制以及媒介自身有哪些控制行为。

9.2 传播控制的两个层面

按照拉斯韦尔的5W模式对传播学研究的划分,关于传播者的研究属于控制分析的范畴。作为传播主体之一,传播者是整个传播活动的起点,尤其是大众传播,传播者决定了什么样的内容能进入传播渠道,因此对传播过程起到控制的作用。另一方面,大众传播者和传媒机构作为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又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媒介就是在这种控制与被控制的制衡中向前发展的。

9.2.1 媒介的受控

所谓社会控制,指的是“各种社会因素和社会力量对传播活动实施的牵制、约束和控制”[35]。大众传播活动不会发生在真空的环境中,信息的输入和输出都与社会其他部门产生各种联系。“那种认为媒介是独立的力量,能够随意影响和塑造社会的老看法,过于简单并已过时。”[36]控制媒介的社会力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9.2.1.1 大众媒介与政治控制

政治权利是大众传播的主要社会控制力量。我国古代从秦朝时起,在丞相李斯的建议下实行“焚书”“坑儒”的政策控制思想舆论,到清朝实行的“文字狱”,在封建社会只有统治者和君主才有言论自由;西方国家,从16世纪开始的许可证制度和事前检查制度成为政治和宗教势力控制思想的主要手段。即使是在标榜绝对自由的现代美国,行政手段对大众传播的渗入仍是无孔不入。

政治控制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其目的在于通过宏观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对媒介的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为国家发展服务。政治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政治所有制决定媒介所有制的形式。

媒介体制是媒介发展的根本。按照现有国家体制,西方国家的媒介所有制包括公营和私营两种。私营媒介机构例如美国三大广播电视公司,公营媒介的代表如英国的BBC、日本的NHK。作为私有制体制下的特殊的媒介所有制,这里,我们对公共广播电视做一阐释。

公共广播电视的代表是英国的BBC,并且公共服务的理念也是由曾担任BBC总经理的约翰·里斯提出的。BBC创建于1922年,创立之初是一家由多个无线电厂家为了销售收音机而设立的商业化媒体。约翰·里斯担任总经理之后,对BBC的经营模式进行了改革。他认为:“首先,广播电视应该从商业化的压力下解脱出来,决不能以追随利润为目的;其次,它应该在全国范围内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再次,它必须具有统一控制的特征,即受制于垄断霸权的力量,而不是地方性的或者不同的利益集团;最后,广播电视进行封闭式的管理,以保证它管理规范的高标准和节目制作的高质量。”[37]在约翰·里斯的努力下,BBC在1927年获得皇家特许权并改组为英国广播电视协会(the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形成了垄断、执照费模式和独立的公共管理机构三大原则[38]。但是,随着BBC垄断地位的消失,尤其进入21世纪之后,数字技术的发展,空中频谱频率资源不再稀缺时,公共服务的理念也在发生变化,它加入了市场的因素,“将确保公民言论自由与道德和隐私间的适度平衡以及消费者的经济利益纳入一体”。同时,改变原来的资金模式为“纯粹公共资金、商业经营等多种资金组合的模式”[39],使公共广播电视更能适应市场竞争。BBC是在政府的支持和个人推动下,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实行的特殊的媒介所有制,创办的初衷是理想化的,在自由竞争和市场为主导的资本主义国家,公共服务的理念一直在发生微妙的变化,不断受到市场等因素的渗透。

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介所有制均是公有制,其经营和管理的宗旨是为大众服务。第二,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对传媒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

作为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媒介活动不同于其他系统,信息的搜集与传播不仅是文化传播的一部分,同时对社会的稳定发展以及公众对社会的认知都会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即使在私有制为主的美国,政治对媒介的活动也绝非放任自由,为了保证媒介有序、健康发展,政府和立法机构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媒介的行为,使其为公众服务。在我国,虽然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为公民的大众传播活动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证。同时,对于媒介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也会及时给予纠正。例如,2011年7月,当时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专门召开了关于防止部分广播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的座谈会,并要求各地方卫视从7月份起在17:00—22:00黄金时段,娱乐节目每周播出不得超过三次。同时,7月份,广电总局对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和《还珠格格》提出了整改意见。9月份,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要求各卫视需增加道德建设栏目。这一系列举措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倾向,满足广大电视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40]

第三,对传播事业进行总体规划实现区域发展的平衡。

我国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以来,国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西部的传媒事业给予各种支持。有数据表明2000年至2005年实施的西新工程前三期工程建设,共新建、扩建了977座短波、中波、调频、电视发射台,更新和新增2376部中波、短波、调频、电视发射机;配置了藏、维、哈、蒙、朝5种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影电视节目译制制作设备;新建扩建了西部5座广播电视监测台,53个遥控监测站、141个数据采集点;为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417个县各配备了1辆电影流动放映车[41]。这些举措不仅增加了西部地区对内和对外传播的途径,也是实现我国传播事业平衡发展的有力措施。

9.2.1.2 大众媒介与经济控制

与政治控制相比,经济手段,尤其对私有制为主的传播媒介来说可能表现得更为直接和明显。即使是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大众传播事业实行市场化运作,面向市场的媒体首先面临的问题是缺少来自政府的资金支持,媒介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在下去成为首要问题。美国一些大的媒介集团背后往往都有巨大的资金为后盾来维持其运行。创建于1980年的新闻集团在美国拥有21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和35家电视台,占全美电视总数的40%;在拉美,默多克与3家电视台合作,通过卫星播出150套节目;在亚洲53个国家和地区,新闻集团用7种语言通过40多个频道提供节目[42]。如此庞大的集团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有大量的资金支持,而默多克遵循的就是“下里巴人”的经营理念,即“财产、运动和性”,用通俗甚至低俗的内容获得市场的最大化。在我国,2012年广电总局实行的“限娱令”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广告商等经济利益集团对走向市场化的媒体的控制。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传播媒介不同于其他的经营实体,在公共性和商业性的排序上,公共性永远是媒介的第一属性。因此,受到经济手段制约的媒体并不意味着屈服于经济势力,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传播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新闻甚至搞有偿新闻,无论是从法律上或是伦理上来说都是不允许的。

9.2.1.3 大众媒介与文化控制

文化的形成发展和传播得益于大众传播媒介,而作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媒介经营和发展同样受到所在地区的文化氛围的影响。在报道同一事件时,不同的报道者会从不同的角度、价值观念和立场采取不同的报道方式,而这些观念、立场和价值观均来自所处的文化背景。有学者对台湾综艺节目《康熙来了》和内地谈话节目《超级访问》进行比较,认为,二者在话题的设置上有明显不同,同样是挖掘嘉宾作为平常人的一面,《康熙来了》更关注性、绯闻、收入等更为隐私的话题;而《超级访问》则会将话题聚焦在婚姻状况、家庭生活、子女教育等问题上[43]。《康熙来了》在2006年曾在中国大陆引起广泛的讨论,原因在于大陆演员王刚参加该节目的录制时认为节目太低俗而中途退场。因而有人评价说这个节目太低俗,什么样的话题都拿来谈,李敖的内裤、费翔的胸毛等。但就是这样一个被斥为低俗的节目自2004年创办以来在台湾综艺节目市场激烈的竞争中曾取得1.2%~1.3%的收视率。文化是一个广泛而复杂的概念,渗透于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风俗习惯到收视喜好、道德底线等,“文化的本质决定了传播的文化本质”[44]。大陆的观众可能会斥责台湾的综艺节目缺少道德底线,这是站在内地的文化立场上去看问题,5 000年的文化积淀使内地的文化导向更朝向“真善美”,即使是娱乐节目也要以健康、正面为主,而台湾的文化背景使其很多节目的制作底线就是“不谈嘉宾不想谈的问题”,只要嘉宾愿意,其他的都不重要,观众也认可。因此,不同文化背景会孕育出不同的媒介形式,我们不能简单地用“高尚”或者“低俗”来加以总结。

9.2.1.4 大众媒介与受众控制

受众是大众传播的信息接受者,同时也是传播效果的检验者,传播的成败关键取决

于受众对所接收到的信息的态度。因此,受众可以采取各种手段对传播活动加以约束和控制。

首先,受众对传播活动的控制主要通过反馈和前馈来实现。反馈指的是受众对所接

受到的信息的反应。传播者可以根据此来调整下一步的传播活动。例如读者来信、热线电话、网络调查等。前馈指的是受众在接受信息之前对传播者提出的要求。任何一个媒介组织或者节目在创办之前都会进行相应的市场调查,寻找市场“空白点”。按照使用与满足理论的观点,只有满足受众某些方面的需求,受众才会主动选择某一媒体。因此,前馈就是通过市场调查找到受众尚未满足的需求。

其次,受众可以通过影响和制约舆论对传媒活动加以控制。2007年,湖南宏梦卡通传播有限公司制作推出了我国第一部中华传统武侠卡通片——108集的《虹猫蓝兔七侠传》。但节目在央视播出后,许多家长在网络上反对此片,认为其内容低俗、充满暴力、色情、恐吓、威胁;故事没有创新,向小观众传递了一个暴力加无知的价值取向。家长的反对,使这部动画片在播出了89集之后于2007年2月26日停播。美国在1995年成立的电视家长协会,其目的就是通过与电视台等媒体的合作以及对节目的监控使青少年不受媒体中暴力、色情等影响。

另外需要我们注意的是,随着网络的普及,受众可以通过网络来形成社会舆论以影响媒体的活动,一些网络社会热点话题迅速成为传统媒体的主要信息来源。“天价烟”周久耕事件源于网民的人肉搜索,抽天价烟、戴名牌表的周局长继而成为传统媒体报道的对象;被同学冒名顶替的罗彩霞将其遭遇在网络上披露之后,《中国青年报》随即对该事件进行跟踪报道,使该事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最后在司法机关的介入下事件得以解决;宜黄强拆事件更是在微博的推动下,成为传统媒体的报道热点。

9.2.2 媒介的施控——把关与拟态环境的建构

大众传播媒介在受到社会等其他系统制约的同时,同样能通过自身的传播活动对政治、经济、受众等产生影响,这就是媒介的施控。本部分主要阐述“把关”和“拟态环境”两方面的内容。

9.2.2.1 把关人

施拉姆认为,在信息网络中到处充满着把关人。记者、编辑、作家、图书管理员、教员,甚至餐桌旁的丈夫都会有选择性地告诉他的妻子,今天办公室里发生了哪些新闻。把关的过程就是对信息加工、选择和制作的过程,这一过程决定了传播内容的质量,也直接影响传播效果的好坏。

(1)理论陈述“把关人”(gatekeeper)最早由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美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提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卢因参与了一项旨在劝服美国人食用牛下水的实验。结果发现,除非这个家庭的家庭主妇将牛下水做成食物放在餐桌上,否则这个家庭很难接受这一饮食习惯。卢因认为,家庭主妇在此传播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就是“把关”。1947年,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一书中,卢因将“把关人”这一概念运用到群体传播的过程中,认为只有那些符合把关人标准的信息才能进入群体传播渠道中。

卢因提出的“把关人”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它存在于传播的各个领域中。1949年,传播学者怀特在研究一家非都市报纸的电讯编辑的审稿过程时,将“把关人”概念引入新闻学的研究中。怀特以这家报纸的一位编辑作为研究对象,把一周内他所收到的所有电讯稿和这一周内该报所采用的电讯稿进行比较,发现后者只占前者的10%,有90%的稿件被弃用。大众传播就是一个信息选择的过程,编辑在其中起到的就是“把关”的作用。这一过程我们可以用图9-1来表示。

图9-1 新闻把关模式

怀特的把关研究存在两个缺陷,一是他认为在新闻选择的过程中,只存在一个把关人。但实际上,从记者到执行编辑到总编,每一个环节都存在把关行为。二是怀特将把关的标准只限于把关者本人的喜好和价值判断。虽然这一标准在把关过程中体现得最为直接,但传媒机构所在的社会背景和组织本身的特点等因素都会影响到把关。这一点我们将在下面的内容中详细论述。

1969年,美国学者巴斯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更为完善的把关人理论。巴斯的把关模式将新闻把关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新闻采集过程,把关人包括作者、记者、当地的编辑等,其作用在于从信源中选择适当的事实写成新闻稿;第二个阶段是新闻加工的过程,把关人包括编辑、改稿人员和翻译者,其工作是对稿件进行进一步修改,形成最终的新闻成品。巴斯的把关人理论更为详细、全面地概括了传播中的把关行为(见图9-2)。

图9-2 巴斯把关双行为模式

(2)把关的标准把关是大众传播过程中的必然,那么,把关的标准是什么?中国传媒大学的胡正荣教授将影响把关的因素概括为7个方面:政治法律因素、经济因素、社会文化因素、信息自身的因素、组织自身的因素、受众因素和技术因素。参照这一观点,我们将把关的标准归纳为外部环境、内部机制和信息内容三个方面。

1)外部环境前文中已经提到,大众传媒的活动受到政治、经济、文化、受众等方面的控制和影响,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这些因素对传媒的控制就体现为把关人对信息内容的价值判断和选择上。我们以美国新闻界为例,学者展江在《美国政府对新闻界的控制》一文中将政府对传媒业的控制分为软性调控和硬性调控两个方面。前者指的是采取非强制性的手段,例如政府控制着较大的公关网络,从而控制公务信息;政府拥有记者招待会等直接调控信息的手段;笼络新闻界头面人物等。硬性调控指的是政府依靠司法、行政等手段进行的强制性控制,如战时新闻检查制度;保密制度;对刑事诽谤和煽动叛乱的惩戒;对司法系统的保护;对法庭报道的限制;对产权的保护,以限制新闻媒体进入新闻现场;对媒介广告的管理;对广播电视的特殊管理,即许可证制度等[45]。在经济方面,传媒业更愿意选择不会引起争议的新闻进行报道,以高销售量赢得广告商的青睐。即使是在总统竞选的政治报道中,媒体更注重的是结果,而非候选人的政治主张。有学者将这种报道方式称为“赛马式报道”,其出现的原因就在于经济力量对把关人的限制。而在文化上,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风俗习惯以及文化禁忌,这些都成为信息选择的标准。在受众方面,受众的喜好更是对传播者的信息选择产生直接影响。

2)内部机制内部机制主要指两个方面,一是传媒机构自身的性质;二是传播者本人的价值判断标准。前者指的是传媒组织自身的特点、定位和目标对把关人的影响。同样是对两会的报道,全国性的综合类报纸更注重会议的决议对全国政治、经济的影响;而地方都市类报纸会选择从当地老百姓的生活出发来进行解读。传播者本人的价值判断指的是传播者的个人喜好和价值观念、态度等对把关的影响。怀特的调查验证的正是这一点。

3)信息自身的因素信息自身的因素指的是信息中所包含的新闻价值要素。新闻价值是西方新闻界在信息内容取舍上采取的选择标准。早在17世纪末期,德国人托比亚斯·朴瑟所提交的新闻史上的第一份关于报纸的论文中就指出了他认为值得报道的事件。到19世纪30年代,大众化报刊出现之后,关于“新闻”的定义越来越多,例如,《纽约太阳报》的主编约翰·博加特给出的经典定义是: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20世纪30年代,《纽约先驱论坛报》主编沃尔克认为,只有具备3W要素的事件才能称之为“新闻”:Women(女人),Wampum(金钱),Wrongdoing(坏事)。由此看来,西方传统的新闻价值观念更突出了事件的反常性、奇异性,以此来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到20世纪60年代,学者约翰·格尔腾和玛丽·鲁基罗列了新闻的12个要素,对西方的新闻价值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概括。

把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外在的表现是记者、编辑的个人行为,本质上反映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9.2.2.2 拟态环境

美国学者李普曼在对自己的媒介从业实践反思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拟态环境”的概念。他认为,媒体给我们描述的并非真实的客观环境,而是经过加工、选择和处理后的关于外部环境的“重构”。

(1)李普曼与拟态环境沃尔特·李普曼(1889—1974),美国著名的新闻工作者、专栏作家、政治家。他一生与美国历史上12位总统保持密切的联系,由他所撰写的刊登了36年的专栏《今日与明日》不仅对美国的政界产生了影响,也树立了李普曼在美国甚至世界新闻界的威望。李普曼的新闻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在1922年发表的《舆论学》一书中,拟态环境就是其中的重要概念。

李普曼在《舆论学》的开篇即引用了柏拉图“洞穴人”的寓言。关在洞穴中的囚犯因为被锁着只能看到墙上的影子,他们就以此来判断其他人在做什么,没有人怀疑影子的真实性。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1914年,当居住在海岛上的英国人、德国人和法国人还是好邻居、好朋友的时候,其实他们早已成了敌人。居住在海岛中的居民了解外部世界的唯一途径是60天才来一次的邮轮,时间的延迟使岛上的居民仍把他们之前在报纸上看到的新闻当作现实,而实际上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因此,李普曼说:“由于真正的环境总体上太大、太复杂、变化太快而无法直接去了解,我们没有条件去对付那么多难以捉摸、那么多种类、那么多的变换的综合体。然而我们必须在那种环境中行动就必须先以一个简单得多的模式来重构真实的环境,然后才能掌握它,要洞察世界,人们必须装有一幅世界面貌之地图。”[46]关于“世界全貌之地图”从何而来,获得的途径就是媒介的报道。但媒介的报道并不是对世界全面的、真实的写照,而是在加工和选择的基础上对世界的有选择的复制,这是“拟态的”,而非“真实全面的”。因此,“我们必须特别关注一个共同的要素,即人们和环境之间的插入物——拟态环境。人们的行为是对拟态环境做出反应……因为是行为,如果见诸行动,行为后果就不是出现在刺激行为的拟态环境中,而是在行动发生的真实环境中。……因为,在社会生活层面上,所谓人做出适应环境的调整是以虚构为环境来进行的”[47]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所谓“拟态环境”指的是大众传播媒介给受众提供的环境,这是信息加工和选择的结果,并不是客观环境本身。但人们往往把从媒体中看到的当作现实,并以此做出行动。李普曼的一生几乎都在与新闻界打交道,他自己的新闻生涯使他清楚地了解媒介的内部机制。因此,他提出“拟态环境”旨在提醒人们如何看待新闻报道以及说明舆论如何形成。从受众角度上看,这一概念多少反映出受众在媒介面前的无奈,但从传播学史上看,这一概念的提出为后来的传播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2)拟态环境提出的意义拟态环境提出的意义有以下几点。

首先,拟态环境是议程设置理论的思想渊源。议程设置理论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简单来说,这一理论的内涵是“媒介可能没办法决定受众怎么想,但是可以决定受众想什么”。从舆论学的角度上看,拟态环境和议程设置都关注到了舆论的第一个层面——受众对环境的认知。并且拟态环境比议程设置更进一步指出,人们往往根据媒介所提供的“拟态环境”来做出行动作用于现实生活,使现实环境越来越具有拟态环境的特点,出现了“拟态环境的环境化”[48]现象。

其次,拟态环境指出了大众传媒在舆论引导上的功能。舆论的形成包括两个阶段,一是公众对某一事件的关注;二是公众对该事件形成较为一致的态度和意见。诚如李普曼所说,这个世界“太大、太复杂、变化太快而无法直接了解”,媒体对世界的报道成为人们认识外部环境的主要途径。尽管所有人都清楚大众传播的过程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但正如洞穴人一样,“在大众媒介十分昌盛的时代,人们早已习惯于把媒介折射的现实当作现实的本身,而对实际存在中的现实却是浑然不晓、漠然处之”,“大众传媒不由自主地自然而然地在我们同实际世界之间嵌入一个间接的虚拟的环境”[49]。正是在这种自然而然的状态中,受众的注意力被吸引到某一事件中来,并且形成了对该事件的认识和态度,媒介完成舆论引导的功能。

9.3 几种媒介规范理论

学者麦奎尔将大众传播理论分为社会科学理论、媒介规范理论、操作理论和日常理论四种类型。其中媒介规范理论研究的是“大众媒介如何运作,或者人们期望媒介应如何组织以及为了更广泛的公共利益和社会整体而进行运作的观念”[50]。概括来说,媒介规范理论讨论的就是媒介在社会中的角色和地位。研究媒介规范理论的代表性著作是施拉姆等人所著的《报刊的四种理论》。该书详细论述了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三种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的4种媒介规范理论。本部分内容以此为基础,重点介绍5种在传播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介规范理论。

9.3.1 极权主义理论

极权主义是封建社会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媒介思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西斯的新闻观被认为是极权主义最极端的形式。学者一般将极权主义的思想渊源追溯到柏拉图。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强调极权和集体,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过共产共妻的集体生活,认为只有这样的国家才称得上是理想的国度。柏拉图将城邦公民分为金子、银子、铜铁铸造的三个等级,认为人生来就不平等,国家必须掌握在那些能言善辩的“哲学王”(这是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核心概念)手中。“只要统治者统治,工人们工作,而奴隶们被奴役,国家就是正义的。”[51]在柏拉图眼中,只有绝对服从君主,个人服从集体,国家才会发展,个体才会幸福。这显然与强调个体自由的自由主义思想是相违背的。

极权主义起源于混沌主体性的哲学思想[52],前提是否认个体的存在与发展。其观点认为,个体和自然界中的其他物种一样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尽管人已经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但单个主体是无能的,无法实现自身的目标,只有加入到集体中,成为国家的一员,在国家的领导下才能实现个体的目标和价值。而作为统治者的君主,都是聪明的、有权威的,能有效地治理国家和组织民众,实现国家的有序统一和个体的幸福。

在这一思想统治下,国家对大众传播的控制体现为:[53]真理掌握在统治者手中,因此报刊必须由统治者掌管,无条件为其服务;②报刊不得批评政府或对政府的决策提出异议;③报刊不得刊登有悖统治者意愿的信息;④国家有权对报刊进行事先检查,这种检查是合法的。

极权主义对大众传播的控制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了大众传播在社会发展中的巨大影响力。因此,资产阶级革命从一开始就提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口号,只有传播领域开放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才能利用报刊等工具宣传自己的主张,从而为革命的开展做好思想准备。

9.3.2 自由主义新闻理论

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极权主义不复存在,随之代替的是自由主义新闻理论。

这是资本主义制度下出现的第一个媒介规范理论。美国传播学者弗雷德·希伯特对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发展史做出了这样的概括:“16世纪提供了直接的现实基础;17世纪有了哲学原理的发展;18世纪将这一理论付诸于实践。”16世纪直接的现实基础源于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兴起;18世纪付诸实践主要体现在《人权宣言》等法案的颁布。这里,我们着重分析该理论的哲学原理。

9.3.2.1 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哲学前提

自由主义新闻理论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对个体自由的追求。对个体的肯定尤其对个体理性的强调构成了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哲学基础。

(1)人论[54]从欧洲的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对“人”的强调是一脉相承的。文艺复兴的核心就是“人的哲学”。其核心思想是对个体的尊重,对个人价值的尊重。到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更进一步强调了个体的价值。“从长期而言,一个国家的价值就是组成这个国家的个人的价值。一个国家如果为了使他的人民成为他手中驯服的工具,哪怕是为了有益的目的,……使人民渺小,就会发现靠渺小的人民是不能完成伟大事业的。”[55]

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继承了这一思想遗产,在对“人”的看法上,与极权主义针锋相对。极权主义否认个体的存在,它认为,人只有作为国家的一员,在英明的君主的领导下才能实现个人目标。而自由主义则认为个体利益和个人幸福才是国家的最终目标。个体是有理性的,能自主做出价值判断,不需要别人告诉他应该怎么做。每个人作为个体享有思想自由,这是人生而享有的一种权利,不是其他人所赋予的,任何人也无权剥夺这一权利。

(2)真理观什么是真理?真理从何而来?极权主义对此的回答是:真理掌握在统治者手中,统治者的话就是真理。因此,个人必须服从国家。自由主义新闻理论则在“人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它的真理观:①人人都想认识真理,都希望在真理的指引下获得幸福;②真理并非掌握在统治者手中,也不会自然而然地出现,而是在各种意见和观点的自由竞争中产生的;③应当允许各种观点意见表达出来,不管它是否与统治者的意愿相符;④通过各种意见的自由竞争,人们自然会发现正确的、合理的意见并接受它。

(3)理性理性是近代西方社会思潮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在希腊哲学中,理性被认为是神赐的能力,而从文艺复兴开始,理性即被看作人的特征,人生而具有,人能够在理性的指引下找到具有普遍意义的、永恒的真理。弥尔顿也正是在理性的基础上提出废除出版物的事前检查制度,认为这是对人的理性的侮辱。他认为,人自然会运用理性对事物做出判断,只要允许各种意见公开、自由表达,人们会运用理性在观点的竞争中发现真理。

9.3.2.2 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内涵

自由主义新闻理论是对极权主义理论的否定和革命。因而,在媒体在国家中的地位、媒体的作用以及媒体和政府的关系这些问题上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内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意见的自由市场和观点的自我修正。这是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中延伸出的两个概念。在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看来,报刊应该成为一个“意见的自由市场”,允许各种观点,不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在报刊中报道出来。如果观点是错误的怎么办?人有理性,可以在观点的竞争中找到真理。而对意见本身,竞争的过程就是一个自我修正、优胜劣汰的过程。对此,英国哲学家穆勒曾说:假如被加之的言论是正确的,不仅显而易见地践踏了被压制者的政治权利,而且压制者自身被剥夺了以错误换取真理的机会;假如被加之者的言论或是思想是错误的,这也意味着大家同样失去了让真理同错误在公开的较量中使其更加明显的机会[56]

二是政府不得以各种理由对媒体的建立和管理进行干涉。媒介独立于政府而存在,这是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在处理媒介和政府关系上的核心。这一点对西方新闻界影响深远。任何一家私有制的媒体首先要撇清的就是与政党的关系,没有哪家媒体宣称自己是某一政党的候选人,媒介的建立和管理运营不受政府的限制,而政府的职责就是保护新闻自由,为媒介服务。

三是媒体有权监督政府。在西方,记者被奉为“无冕之王”,媒体被视为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种权力,有权监督政府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媒介对政府的监督只是中介,其最终的目的是希望公众能通过媒介来约束和监督政府的行为,是公众了解和参与公共事务的途径。

9.3.2.3 对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评价

首先,自由主义新闻理论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舆论和思想阵地,只有言论和出版自由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才能利用媒介宣传自己的主张,为革命造势。其次,自由主义与极权主义的观点是对立的,无论是在对“人”的看法上,还是在真理观上,抑或是在政府和媒介的关系上,自由的观念为媒介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一理论也成为资本主义制度下新闻理论的基础。

但是,自由主义新闻理论并非完美无缺,尤其是在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之后,残酷的市场竞争使媒介逐渐放弃自由主义新闻理论所提出的种种设想,自由不仅没有成为媒介发展的更大的动力,反而成为媒介饱受质疑的根源。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垄断的出现。按照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观点,媒介与其他经营实体没有区别,应当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遵循优胜劣汰的规律。这样一来,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媒介垄断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媒介集团越来越大。由此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媒介越大,受到的牵制就会越多,为了维持庞大的开支,媒体往往会选择那些不会引起争议的、能赢得广告商、满足人们基本心理欲望的新闻,从而使得煽情新闻、暴力、色情新闻泛滥。即使进行有关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报道,媒体也会极力回避那些可能引起资本方不快的,或是有悖于自己政治理念的新闻,多元化的观点市场不再存在。另一方面,创办一家新媒体越来越困难,所需要的资金远远超出一般民众的承受能力,造成媒介市场越来越单一,资本取代政府成为控制媒介的主要手段,而垄断则扼杀了观点的自由市场。这样,作为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基础:观点的自由市场和意见的自我修正就失去了现实基础。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究其理论本身而言,它只强调了媒介和政府的关系,反而忽略了最重要的因素——受众。尽管我们从其理论内涵中隐约能看到受众的影子,但它更多是在强调媒介应享有那些自由,忽略了一个前提,媒介的自由源自于媒介的公共性,应该为受众服务。这样,绝对的自由给新闻界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这也成为社会责任理论提出的背景。

9.3.3 社会责任理论

社会责任理论并不是对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否定,是新闻自由面对垄断挑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尽管这一理论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美国新闻业界的普遍认可,但是它给了我们一个启示,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伴随责任而存在的。

9.3.3.1 理论的提出

面对自由主义给新闻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1943年,在美国时代出版公司的创始人亨利·鲁斯的提议和资助下,成立了一个13人组成的由芝加哥大学罗伯特·哈钦斯教授任主席的报刊自由委员会,又称为哈钦斯委员会(这13个人的研究领域包括政治学、法学、哲学、经济学、人类学和历史学)。该委员会试图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新闻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委员会的最终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中他们提出了“社会责任”的理念,该理论的最终命名则是在施拉姆等人出版的《报刊的四种理论》一书中。

9.3.3.2 理论内涵

哈钦斯委员会在《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报告开篇就提出,“新闻自由处于危险之中”。原因在于“第一,随着新闻业的发展,大众传播作为一种工具对人们来说更加重要。但是作为大众传播的工具,其发展却极大地降低了那些依赖报业发表意见和思想的人的比例。第二,那些将新闻机器当作大众传播工具的少数人,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第三,那些掌握新闻机构的人时常参与被社会所谴责的活动,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社会将不可避免地采取限制或控制措施”[57]。概括来说,使新闻自由处于危险之中的主要原因在于新闻界缺少社会责任感,自由与义务应该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绝对的自由。因而,哈钦斯委员会对媒介提出了以下五点要求,这也构成了社会责任理论的主要内容。

其一,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全面、理智。这是对大众传播媒介的最基本要求。媒介不能因为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去隐瞒,甚至歪曲事实。同时应当对事件的起因、发展过程与结果进行详细报道,媒介有责任为公众做出详细的解释。

其二,媒介要成为交换评论和批评的论坛。这是再一次重申了媒介应该成为“观点的自由市场”,成为各种意见发表的平台,无论这一观点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是否与报刊的立场保持一致,都应该给他们平等的机会。

其三,媒介要能反映社会各集团的真实写照,反映各个集团的利益。当人们越来越依靠媒介来对外界做出反应的时候,这就要求媒介放弃偏见,对社会各集团、各阶层群体进行真实写照,防止“刻板成见”对公众造成误解。

其四,媒介要为公众提出社会目标和价值观。这是对媒体提出的新要求。媒介不仅仅是一个信息和观点发布的平台,更应当成为一个教育者和引导者,在人们迷茫或者多数公众随大流选择错误观点的时候引导公众接近真理。

其五,报刊要完全接近每日的信息。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重点强调了媒介和政府的关系,而社会责任理论则增加了公众这一核心要素。它认为,每一个公众都有权平等地享有媒介所提供的信息。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哈钦斯委员会将希望寄托于政府,认为政府有责任采取措施来遏制媒介垄断的趋势,重新恢复传媒业的自由竞争。一旦媒介没有履行对公众的职责,政府同样可以采取措施使媒介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9.3.3.3 社会责任理论对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发展

第一,社会责任理论并没有从根本上否认自由主义新闻理论,而是在维护新闻自由的前提下对政府、媒体和公众的关系进行了重新调整。社会责任理论认为,自由主义新闻理论之下媒体和政府的关系是对立的,前者不得干涉后者的行为,而后者有权对前者进行监督。这一思想源自于避免出现封建制度下的新闻检查和监督现象。但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政府不再是敌对的,而成为新闻自由的保护神,一旦媒介没有承担对公众的责任,政府就可以对媒介的行为进行干涉。

第二,对“自由”概念的发展。在社会责任理论看来,自由主义新闻理论所倡导的自由仅仅是消极的自由,即媒体有不受……限制的自由。但实际上,这些远远不够,还需要有“积极的自由”,即媒体有“做……的自由”,后者是前者的前提。“消极自由的目标是寻求自我保护,只要自由不受外力的束缚,就会看到思想意识的自由市场上真理的出现;而积极自由的目标是获取新闻自由,服务于社会需要的权利,并且要主动追求达到这些目标的手段。”[58]举例来说,政府肯定公民和媒体有新闻自由,但却不提供相关的物质设备,这样一来,政府所赋予的所有权利不过是空口号,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因此,积极自由保证了媒体享有消极自由所必需的物质手段和设备。

第三,与责任相结合的自由。自由不再是自由主义新闻理论下天赋人权的自然的权利,而是道德与责任的孪生兄弟。社会责任理论认为,没有绝对的、没有限制的自由,自由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才能获取自由。媒体只有在实现为公众服务、提供事实真相、约束自己行为的基础上才能享有各种权利。换句话来说,媒体不能为所欲为。

9.3.3.4 对社会责任理论的评价

首先,不能否认社会责任理论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适应了美国当时的新闻现实。自由竞争引发的媒介垄断已经完全破坏了自由主义的基础,而社会责任理论提出的有限制的、基于义务的自由想要解决的恰恰是这一问题。其次,自由主义新闻理论所涉及的仅仅是政府和媒体两个因素,并且将二者处于两个极端的位置,是一种对立关系。而对于媒体和政府真正要服务的对象——公众却处于缺失的地位。社会责任理论弥补了这一缺陷,它探讨了媒体、政府和公众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权利-义务的框架下对维持三者之间的平衡提出了要求。最后,社会责任理论的提出使美国的新闻界开始重视自律和新闻道德问题,并建立了各种自律法规以及各种协会来实现新闻界内部的监督。对公众而言,它使公众开始意识到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监督媒体的行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对政府而言,社会责任理论给政府重新定位,不再是事不关己的旁观者,而是积极介入到媒介的传播过程中,通过适当的方式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但是哈钦斯委员会关于《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的报告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之后,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甚至遭到新闻业界的反对。其中的原因:一是哈钦斯委员会的13名成员中没有一位来自新闻界,给人的感觉是外行人在对新闻界指手画脚,话很好说,但做起来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二是报告对新闻界提出的要求,尤其在处理媒体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上提出的想法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践。从资产阶级革命开始,自由主义的理念就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思想基础,根深蒂固。对于以私有制为主体的美国新闻界来说,大众传媒在其创建和发展过程中首先要明确的就是与政府的关系,独立于政府存在并有权监督政府,这是新闻业标榜客观、公正的前提。但社会责任理论却将政府看作新闻自由的保护神,认为一旦媒体没有履行其义务,政府就有权干涉媒体的行为,这在新闻界看来,无疑为政府控制媒体打开了大门,长此下去,媒体的自由将不复存在。因为通过什么来判断媒体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媒体越线的标准是什么?政府管理媒体的方式是什么?政府对媒介的干涉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如何保证政府对媒介的约束不越线?这些现实问题社会责任理论都没有给予回答。因此,到施拉姆等人撰写的《报刊的四种理论》时,对社会责任理论的评价依然是“社会责任理论现在主要地仍然是一种理论,记住这一点是重要的”。三是在解决垄断问题上,哈钦斯委员会除了认为可以通过政府干预行为之外,更多将希望寄托于新闻界的自律。而实际上,造成媒介垄断的根本原因是媒介私有制,只有从根本上改变媒介体制,才能解决这一问题,至于媒体的自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这一危机,但是治标不治本。

9.3.4 民主参与理论

社会责任理论并没有解决垄断问题,垄断的进一步加剧使媒介逐渐集中在少数集团手中。另一方面,随着大众传播媒介在社会生活中的渗透,人们对媒介的依赖度越来越高。面对两者的冲突,一般民众开始要求自主接触和使用媒介。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参与理论应运而生。

9.3.4.1 理论内涵

民主参与理论的提出者是丹尼斯·麦奎尔。它的提出反映了20世纪70年代在媒介垄断背景下要求媒介接近公众,满足公众参与媒体活动需求的呼声。

民主参与理论的基本主张是媒介应该向一般民众开放,使他们能利用媒介传递信息。这一理论的主要观点有:①任何民众个人和弱小社会群体都拥有知晓权、传播权、对媒介的接近和使用权、接受媒介服务的权利;②媒介应主要为受众而存在,而不应主要为媒介组织、职业宣传家或广告赞助人而存在;③社会各种群体、组织、社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媒介;④与大规模的、单向的、垄断性的巨大媒介相比,小规模的、双向的、参与性的媒介更合乎社会理想[59]

9.3.4.2 公共新闻运动与民主参与理论

公共新闻运动是20世纪90年代美国地方媒体所发起的一场新闻改革,它的发起正是为了解决新闻界因为市场竞争而导致的远离政治生活和公众生活的问题。公共新闻运动对“新闻”和记者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该运动的倡导者、美国纽约大学的罗森教授指出:“新闻记者不应该仅仅是报道新闻,新闻记者的工作还应该包含这样的一些内容:致力于提高社会公众在获得新闻信息的基础上的行动能力,关注公众之间对话和交流的质量,帮助人们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告诉社会公众如何去应对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让他们去阅读或观看这些问题。”他认为新闻业是健康的公共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被公共生活包围着的人——记者,学者,政治家,市民,左派,右派,中立者……,都应该认识到,如果市场取代了公众而成为现代社会中唯一的舞台,我们将全部沉沦”[60]。公共新闻运动的实践者认为新闻的目的不是告知,而是促使问题的解决。记者不仅是新闻事实的报道者,更应该是一名组织者和引导者。记者有责任将远离公共生活的民众重新吸引到社会生活中来,提高他们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媒体报道的内容不是广告商喜欢的,而应是民众需要的。因此,媒体必须首先为公众提供接近和使用媒体的机会,才能了解公众的真正需求。这与民主参与理论所倡导的“参与”理念是一致的。

民主参与理论提出的背景仍然是媒介垄断造成的媒体越来越脱离受众,普通民众想利用媒体表达自己的观点越来越难的现状。社会责任理论、民主参与理论以及公共新闻运动试图在不动摇媒介体制的前提下来解决这一问题都是不现实的。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多种声音,一个世界》中统计的数据现实,从20世纪初期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报业集团所控制的报纸总数在全部报纸总数的比例从7.5%上升到62%,可见垄断一直在持续,并且逐渐加剧。指望新闻界自觉地向公众靠拢,履行其社会责任在市场化体制下困难重重。

从自由主义新闻理论到民主参与理论,资本主义社会所出现的这3种媒介规范理论尽管在不同的时期都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从整体上看,占统治地位的仍然是自由主义新闻理论。一方面从资产阶级革命开始,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极力倡导的理念就是个体自由。个人的财产、安全、隐私、思想自由不受任何组织和法律的限制。在经济制度上,市场经济遵循的是优势劣汰的竞争原则,而作为市场一分子的媒介组织,亦无法摆脱这一规律的约束。另一方面,自由主义新闻理论为美国等信息发达国家的对外传播提供了理论基础。自由主义倡导的是信息的自由流通,信息的输入与输出不受任何限制。看似公平,实际上一个国家的信息输出能力是与该国的综合实力相联系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无论在资金实力上还是技术设备上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在全球信息传播中只能扮演信息接收者的角色,信息的输出很少,输入和输出处于失衡的状态。因此,所谓的信息自由只能是少数发达国家的自由。

9.3.5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是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革命中形成的。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有着完全不同的理论基础和社会实践。

9.3.5.1 苏联的媒介规范理论

施拉姆在《报刊的四种理论》一书中对苏联的媒介规范理论持严厉批评的态度。他站在资本主义新闻自由的立场上认为,在苏联,媒介不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个人不允许经营媒介,媒介不过是政府和国家手中的工具,为工人阶级服务。其任务不仅是新闻报道,更重要的是要完成宣传工作,传达国家领导者所下达的各种方针、政策。媒介的领导者是居于统治地位的政党,直接的管理者是政党中的忠实党员。媒体经营和管理的指导原则是马列主义,同时,媒体必须接受国家的领导和监督。

施拉姆对苏联媒介规范理论的批评反映了冷战时期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对立。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言人,施拉姆无法接受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媒介和政府的关系。正如阿特休尔所提出的,《报刊的四种理论》的分类方法是一种“我们对他们”的方式,反映了冷战时期的相互对立[61]

9.3.5.2 我国的传播制度与规范

新中国成立之后,1954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其中第8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与出版自由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写入宪法得到了根本的保证。

随着社会主义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传播制度也逐步确立。由于十年动乱,传媒不仅没有发展,反而遭到极大的破坏,媒体沦为四人帮进行阶级斗争的工具,标语、口号充斥在新闻报道中,沦为专政的工具。

我国媒体的真正发展是在1978年之后。以报业为例,1978年我国报纸总量为186种,到2005年,报纸的总量已经达到1926种。其中总量最多的是各级党报,占438种,其次是都市类报纸,285种,生活类报纸245种,其他专业报纸958种[62]。形成了以党报为中心的多元化报业格局。

当前,我国媒体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因此,我国的传播制度和媒介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我国的传媒制度是公有制,媒体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不得经营媒体。

第二,我国新闻媒体要坚持群众性原则,走群众路线,满足群众的需求,在报道形式上采用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方式。

第三,我国新闻事业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体并不否认自己与执政党之间的关系,党性原则的坚持能保证新闻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坚持党性原则主要表现在坚持鲜明的倾向性和真实性的统一;坚持维护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统一;坚持宣传党的原则和掌握灵活的宣传策略的统一;坚持严肃的态度和生动活泼的文风的统一[63]

第四,我国的新闻事业承担新闻报道、宣传、舆论引导、提供娱乐、教育、经济等多方面的职能。新闻报道是媒体的基本功能,这一点纠正了之前只将媒体看作党的宣传工具的片面思想。宣传的功能可以使民众更清楚地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引导舆论可以使民众找到正确的方向。娱乐、教育功能满足了民众基本的心理和知识需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媒体所承担的经济功能,如经济信息的发布、经济政策的制定、市场管理等都有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我国的新闻媒体具有双重属性:事业性质,企业化经营。从20世纪90年代媒体进入市场以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一方面给媒体注入了活力,另一方面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我国媒体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有偿新闻、虚假新闻的频频出现,媒体产品的媚俗化、低俗化、庸俗化的趋势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已出台相应政策来遏制这一现象。

【思考题】

1.简述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言论自由的思想。

2.弥尔顿提出出版自由的背景是什么?简述弥尔顿出版自由思想的主要内容。

3.简述杰斐逊对新闻自由的贡献。

4.对大众传媒活动产生影响的因素有哪些?

5.简述把关人理论的内涵。

6.你认为,网络时代的“把关人”有何特点?

7.谈谈“拟态环境”对我国媒体实践的意义。

8.简述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的内涵。

9.简述社会责任理论对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的发展。

10.在网络传播的今天,你认为应如何实践民主参与理论?

11.简述我国的传播制度与媒介规范。

【参考书目】

[1][英]柏雷.思想自由史[M].罗家伦,译.长沙:岳麓书社,1988.

[2][德]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3]顾肃.自由主义基本理念[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

[4]洪涛.逻各斯与空间——古代希腊政治哲学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5]许正林.欧洲传播思想史[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5.

[6]杨适.哲学的童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7]苗力田.古希腊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8][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颜一,秦典华,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9]柏拉图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0][英]弥尔顿.论出版自由[M].吴之椿,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11]陈遥.论杰斐逊新闻自由思想和实践的统一及其原因[J].国际新闻界,2009(7):54-58.

[12][美]沃浓·路易·帕灵顿.美国新闻史[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

[13][美]杰斐逊.杰斐逊集[M].上海:三联书店,1993.

[14]戴元光,金冠军.传播学通论[M].2版.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15][美]梅尔文·德弗勒.大众传播学绪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0.

[16][美]李普曼.舆论学[M].林珊,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17]新闻自由委员会.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注释】

[1]张隆栋:《大众传播学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1页。

[2](英)柏雷:《思想自由史》,罗家伦译,岳麓书社1988年版,第13页。

[3](德)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30—31页。

[4]顾肃:《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181页。

[5]洪涛:《逻各斯与空间——古代希腊政治哲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3页。

[6]许正林:《欧洲传播思想史》,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65页。

[7]杨适:《哲学的童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0页。

[8]刘亚敏:《西方大学学术自由探源:对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历史解读》,载《现代大学教育》2008年第3期,第60—61页。

[9]苗力田:《古希腊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85页。

[10](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颜一、秦典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页。

[1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颜一、秦典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97页。

[12]魏凤莲:《苏格拉底之死与雅典民主政治中的自由》,载《鲁东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第10页。

[13]《柏拉图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5—46页。

[14]魏洪钟:《古希腊自由思想的演化》,载《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5期,第109页。

[15]许正林:《欧洲传播思想史》,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11页。

[16](英)弥尔顿:《论出版自由》,吴之椿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8页。

[17](英)弥尔顿:《论出版自由》,吴之椿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5页。

[18](英)弥尔顿:《论出版自由》,吴之椿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9—20页。

[19](英)弥尔顿:《论出版自由》,吴之椿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5—6页。

[20](英)弥尔顿:《论出版自由》,吴之椿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8页。

[21](英)弥尔顿:《论出版自由》,吴之椿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46—47页。

[22](英)弥尔顿:《论出版自由》,吴之椿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页。

[23](英)弥尔顿:《论出版自由》,吴之椿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51页。

[24](俄)列宁:《给格·米亚斯尼科夫的一封信》,见《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92页。

[25](美)弗雷德·西伯特、西奥多·彼得森、韦尔伯·施拉姆:《报刊的四种理论》,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第51页。

[26]唐海江:《弥尔顿出版自由思想的局限性剖析》,载《国际新闻界》2004年第3期,第69—73页。

[27](英)弥尔顿:《论出版自由》,吴之椿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4—15页。

[28]王雅楠:《论〈人权宣言〉的理论渊源与历史意义》,载《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2期,第384—385页。

[29]江峰:《杰斐逊与美国新闻自由的确立》,载《甘肃政治学院学报》2007年第11期,第42—47页。

[30](美)沃浓·路易·帕灵顿.美国新闻史,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49页。

[31](美)杰斐逊:《杰斐逊集》,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1002页。

[32]陈遥:《论杰斐逊新闻自由思想和实践的统一及其原因》,载《国际新闻界》2009年第7期,第55页。

[33](美)杰斐逊:《杰斐逊集》,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85页。

[34]马凌:《双重遗产:托马斯·杰斐逊的新闻思想》,载《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第64—68页。

[35]戴元光、金冠军:《传播学通论》,第二版,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5页。

[36](美)梅尔文·德弗勒:《大众传播学绪论》,新华出版社1990年版,第137页。

[37]李书藏:《公共广播电视体质的首席设计师》,载《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7年第7期,第92—93页。

[38]李继东:《论英国公共广播电视理念的缘起与嬗变》,载《现代传播》2007年第3期,第58—61页。

[39]李继东:《论英国公共广播电视理念的缘起与嬗变》,载《现代传播》2007年第3期,第58—61页。

[40]《广电总局发言人:电视过度娱乐化群众反映强烈》,http://news,xinhuanet.com/ent/2011-10/27/c_122204615.htm(2011-10-27).

[41]《广电总局西部大开发10周年成就》,http://finance.people.com.cn/GB/8215/174398/10547781.htm(2009-12-09).

[42]苏婉姝:《默多克如何建立起他的传媒帝国》,载《媒体时代》2011年第8期,第17页。

[43]熊文婷:《台湾与大陆综艺类节目的异同》,载《新闻爱好者》2011年第23期,第9页。

[44]戴元光、金冠军:《传播学通论》,第二版,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6页。

[45]展江:《美国政府对新闻界的调控》,载《新闻与传播研究》1996年第3期,第85页。

[46](美)李普曼:《舆论学》,林珊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0页。

[47](美)李普曼:《舆论学》,林珊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9页。

[48]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

[49]李彬:《传播学引论》,增补版,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第200—201页。

[50]贺程:《媒介规范理论研究的内涵与意义》,载《东南传播》2011年第5期,第35—36页。

[51](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90页。

[52]徐耀魁:《西方新闻理论评析》,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156页。

[53]贺程:《媒介规范理论研究的内涵与意义》,载《东南传播》2011年第5期,第35—36页。

[54]徐耀魁:《西方新闻理论评析》,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210页。

[55](英)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63页。

[56](英)穆勒:《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0页。

[57]新闻自由委员会:《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页。

[58]徐耀魁:《西方新闻理论评析》,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230页。

[59]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9—140页。

[60]Jay Rosen,Public Journalism:A case for scholarship,Change,May1995,pp.42-43.

[61]许静:《传播学概论》,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5页。

[62]李良荣:《新闻学导论(修订版)》,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12页。

[63]李良荣:《新闻学导论(修订版)》,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55—2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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