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通师范学校班主任工作常规
第一条 认真做好学期开学工作
(1)学生到校进行报到注册,成绩记载簿、学杂费、作业、家长回执和学生假期生活小结的收缴:
(2)每学年初的课桌、餐桌、碗橱、床位、衣橱的分配;
(3)开好开学班会,对学生进行开学常规教育,检查学生的开学常规的执行,尤其是一日常规的正常执行;
(4)组织学生整理教室、寝室,进行日、周包干区卫生打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各种值日;
(5)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本班实际,制定学期班务会工作计划;
(6)每学年初一年级班主任要做好迎新生工作、新生入学教育、新生军训活动等。
第二条 认真抓好学期结束工作
(1)对学生进行期末常规教育,检查学生期末常规的执行。
(2)写好学生评语,评定好学生操行等,搞好学生评优,填写好成绩记载簿。
(3)写好班务工作总结。
(4)开好结束班会,进行假期生活教育,做好结束时的卫生打扫、安全保卫、文明离校等工作。
(5)每学年结束时,毕业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毕业教育及与毕业相关的工作。
第三条 积极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针对本班实际,班级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教育、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职业教育、心理素质教育、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教育等。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活动不少于4次。
第四条 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常规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中等师范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南通师范学校学生行为规则》以及关于学生常规管理补充的若干规定,制定班级常规实施细则。
(2)抓好班级常规的考评,要建立班级考评制度和班级自我考评组织,做到考评到人。
(3)严格检查各项常规的执行,每周到班级分别查看学生起床、两操、日包干区卫生(包括教室、寝室、室外日包干区卫生)、三餐、早晚自修、自行车整理、就寝、闭路电视使用、琴房练琴、阅览室阅读、教室学习、寝室生活、课外活动等情况均不得少于两次。
(4)节假日还要做好学生在校住宿与回家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 笃实班级学风建设
(1)通过作业、考试成绩分析以及和科任教师了解等方式。经常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教育和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2)抓好每天早晚自修基本功的安排和训练。
(3)建好班级书库,每学期均要充实一定量的书,做到人手一本,切实开展好读书活动。
(4)组织好见、实习与幼儿园挂钩活动。
(5)帮助学生处理好专业学习与自学考试的关系。
(6)每学期开展学习活动不少于两次。
(7)毕业班最后一学期要举办毕业生学习汇报、基本功汇报。
第六条 备好、上好班会课
(1)主题鲜明地备好每堂班会课。
(2)高质量的上好每周1次的班会课。
第七条 认真抓好大扫除活动
(1)每周一下午班主任必须到班级检查督促班级的大扫除活动。
(2)一年级班主任要组织落实好每学期2—3周的卫生值周工作。
第八条 选拔培养好班团干部
(1)每学年初都要进行一年1次的班委会、团支部的换届选举、把优秀的学生选拔到班团干部工作岗位上来。
(2)积极培养班团干部,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3)每月至少召开1次班团干部会议,商讨班级工作。
第九条 做好教室、寝室等校有财产的管理工作
(1)对教室、寝室等校有财产的管理实行班级承包,班主任负责管理,并与总务等有关部门签定责任书。
(2)班级在管理校有财产时,要落实学生具体的管理责任人。
(3)学生损坏校有财产,班主任应责成学生及时赔偿。
第十条 加强与学校的联系
(1)正常参加双周1次的班主任工作例会,认真完成政教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2)每周一及时填写并上交上周的班主任工作周记。
(3)平时保持与政教部门的联系,反映班级情况,汇报班级工作,听取工作意见。
第十一条 加强与科任教师的联系
(1)每学期班主任至少召集两次科任教师会议,分析学生情况,商讨班级工作。
(2)经常保持与科任教师的联系。
第十二条 加强与学生的联系
(1)每周要利用一定的时间深入学生,找学生谈心,了解他们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同学谈1次心。
(2)注重个别教育和关心学生,尤其是思想上的后进生,学习上的不及格生,生活上的贫困生,要倾注满腔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三条 加强与家长的联系
(1)每学年初新生入校时召开新生家长会。
(2)每学期结束、开学时分别寄、收家长回执。
(3)平时可通过书信、电话、面谈、阶段性家长会等形式,介绍学生在校的表现,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并给予家庭教育以必要的指导,凡是学生操行等第为中、差或受学校纪律处分,或有突出心理、行为问题,或学习较差甚至有不及格科目的,在注重学生自我教育效果的同时,与家长联系来校面谈,商讨教育措施。
第十四条 加强与社会的联系
(1)邀请社会各方面的先进人物,各方面的社会教育工作者来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2)走出学校,充分运用社会化教育机构、教育设施、教育基地等,对学生进行教育。
(3)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劳动等活动,加强学生的社会教育。
第十五条 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品德修养,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积极要求进步,严于律己,举止文明,处处以身作则,以优秀的教师形象为学生作表率。
第十六条 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常规
上午正常上班外,下午一般要求到校,以保证与学生联系的时间和班级工作时间。
第十七条 注重工作方法
(1)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个性差异,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2)针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要从解决思想问题人手,循循善诱,防止管理简单化。
(3)要坚持正面教育,表扬鼓励为主,批评处罚为辅。
(4)热情关怀学生,面向全体,防止偏爱倾向。
(5)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人格。
第十八条 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工作决定,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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