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师班主任考核标准
对班主任主要从教育思想、班级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3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教育思想正确,工作有计划(20分)
(1)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能全面关心学生(5分)。
(2)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循循善诱的原则(5分)。
(3)重视专业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小学教育的思想(5分)。
(4)学期工作有计划,每月工作有安排,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志(5分)。
做好日常班级管理工作(40分)
(1)贯彻落实《师范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课堂、自习、宿舍、食堂、财产管理等制度)。班风、班纪形成好(10分)。
(2)充分利用班会及班主任讲话时间,讲话有针对性、思想性,及时解决班内出现的问题(10分)。
(3)重视体育锻炼和卫生保健工作(15分)。
①督促、检查学生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每周至少参加2—3次。
②全面关心、掌握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特别要重视学生视力保护,检查眼保健操效果,每月调换座位。
③督促学生做好环境卫生扫除(包括教室、宿舍、清洁区)。
(4)做好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工作(包括家访与通信),每学期至少联系5个家长(5分)。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40分)
(1)有计划地组织班级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每学期至少组织班会1—2次(15分)。
(2)深入学生,经常与学生谈心,交流思想,重视后进生转化工作,每月至少谈1—2人(13分)。
(3)能指导班级团支部的工作,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支委会或支部会(5分)。
(4)注意培养使用学生干部(7分)。
①领导好班委会工作,对干部加强思想教育,要求严格,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好。
②对班干部工作调动安排适宜,认真指导。
附加分条件
(1)经班主任工作,后进生有突出转变(加10分)。
(2)所任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加20分)。
考核办法
(1)领导、年级组、师生间检查与自我记录、评议相结合。
(2)期中小结1次,期末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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