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留守儿童家庭常见的心理问题

留守儿童家庭常见的心理问题

时间:2023-02-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王玉风等对北京2432名儿童调查发现,在不同家庭类型中以单亲家庭儿童行为问题检出率最高。就目前总体情况而言,中国离异式单亲家庭的产生原因绝大多数都是人为的,这也是离异式单亲家庭不同于其他类型单亲家庭的重要特征。未婚式单亲家庭指未婚男女未办理法律手续同居后,未婚者的一方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

第七章 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这一学科范畴,除关注一般家庭中的一般儿童的教育问题,同时也关注一般范畴以外的“特殊家庭”以及“特殊儿童”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如,对家庭结构、功能不完整或错位家庭(离异家庭、丧偶家庭、收养家庭、再婚家庭等)子女教育的探讨,对特殊儿童家庭(超常儿童家庭、残疾儿童家庭、罪错儿童家庭等)子女教育的探讨,以及随社会发展而产生的具有典型研究价值的留守儿童家庭与流动儿童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以及隔代教养家庭的家庭教育等。

第一节 单亲家庭的家庭教育

一直以来,我国的单亲家庭并未像西方国家那样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与演变,人们道德意识逐渐淡漠,加之受到不断增多的意外事故、疾病等因素的影响,单亲家庭呈逐年上升趋势。宋戈对上海3897名工读学校学生家庭分类统计表明,其中单亲家庭子女占总数36.60%[1]。同时,许多研究已经证明,不少来自单亲家庭的子女在学习、品行、心理发展等方面一定程度上有别于完整家庭,表现出问题行为的人数较多。例如,王玉风等对北京2432名儿童调查发现,在不同家庭类型中以单亲家庭儿童行为问题检出率最高(19.4%,差异显著)。②因此,如何认识这种特殊性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单亲家庭子女进行教育,成为家庭教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

一、单亲家庭概述

单亲家庭(single-parent family)是一种不完全核心家庭。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认为:“核心家庭中配偶一方因离婚、死亡、出走、分居等原因使家庭成员不全的家庭,又称残破家庭、破裂家庭、单亲家庭。”

在《婚姻家庭大辞典》中,单亲家庭被界定为:“父亲或母亲一方与未婚子女共同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因夫妻一方去世或者离异而成。”

我国人口学者刘鸿雁认为,综合分析国内外关于单亲家庭的概念,同时便于国际比较,单亲家庭的概念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家庭成员关系只有一种,即只有单一父亲或母亲与子女关系;(2)子女应有年龄界定,以成年为标准,我国年满18周岁的人在法律上已被赋予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因而单亲家庭的子女年龄可界定在18周岁以下;(3)子女的婚姻状态应是未婚且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据此,本书认为:单亲家庭是指只有

②王玉风等.北京市城区2432名学龄儿童行为问题调查报告:学校行为问题与家庭环境的关系[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88(3):8父亲或母亲一方与其未婚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3]从社会福利及社会政策考虑,这一定义具有实际意义。

二、单亲家庭的类型

根据单亲家庭的形态和模式特征,我们可以将单亲家庭划分为四种类型:离异式单亲家庭、丧偶式单亲家庭、未婚式单亲家庭以及分居式单亲家庭。在古代,受传统道德方式的约束以及医疗卫生条件的限制,单亲家庭主要是丧偶式单亲家庭,未婚式单亲家庭与离异式单亲家庭都鲜见。而现在,随离婚率的节节攀升,离异式单亲家庭已成为占相当比重的家庭形式。如,近年对南京市单亲家庭情况的一项调查显示,离异式单亲家庭达到了71.7%。(见表7-1)[4]

表7-1 成为单亲家庭的原因  N=940

(一)离异式单亲家庭

1.离异式单亲家庭的含义

离异式单亲家庭是指夫妻双方经法定程序解除婚约,父母一方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

2.离异式单亲家庭的特点

(1)离异式单亲家庭是我国单亲家庭的主流

在离婚受到限制的国家,其离婚式单亲家庭的比例很低,而在那些离婚较少受到限制的国家,离异式单亲家庭成为目前单亲家庭的主要形式。[5]自60年代以后,在西方各国随着离婚率的急剧上升而早已成为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我国一向被世界公认为婚姻关系最为稳定的国家,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同样受到了这种离婚浪潮的冲击。[6]在我国城市中,由离婚而产生的单亲家庭在单亲家庭中已占主导地位。1985年,我国的离婚率是0.9%,到2004年,我国的离婚率达到2.5%。[7]

(2)离异式单亲家庭的产生具有人为性

随着时代的进步,中国传统封建思想的根除,人们对于婚姻的追求不仅体现在结婚自由,在很大程度上还体现出离婚自由的特点。就目前总体情况而言,中国离异式单亲家庭的产生原因绝大多数都是人为的,这也是离异式单亲家庭不同于其他类型单亲家庭的重要特征。

李银河认为,传统社会家庭关系稳定和现代社会的家庭关系动荡不安是一个跨文化的普遍规律。它与居住环境、家庭亲戚关系、人们交往方式和观念变化(从以离婚为耻到不以为耻)等因素有关。这是两个社会大趋势,是传统社会走向现代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尽管由于人口素质所限,中国大多数人婚姻质量不高,同时大多数人的离婚观念还有着较大的盲目性和非理性色彩,但从其主流而言,是健康、进步、合理的,是转型期人们日益追求高质量生活的现实反映。越来越多的人以离婚来解除过去难以解除的失败婚姻,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或旁观者把离婚当作好事看待。虽然离婚过程中有许多痛苦和伤害,尤其是无辜的孩子,我们能够做的只是设法减轻这些伤害,却不能扭转这一总趋势。[8]

(3)家庭关系变更极大影响家庭成员的身心

夫妻离异,家庭解散对与生活在其中的所有家庭成员的身心都有着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孩子。对他们而言,父母离异对他们的影响仅次于父母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的解散,会对孩子身心发育尤其是心理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丧偶式单亲家庭

丧偶式单亲家庭是指因配偶一方去世,另一方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家庭。这类家庭主要有两个特点:

第一,离异式单亲家庭的产生带有较大的人为因素,而丧偶式单亲家庭具有不可抗拒性。

第二,在丧偶式单亲家庭中,没有经历离异式单亲家庭产生前的长期冲突过程,亲人的离去属于违背人的主观意愿突发产生。因此,子女更能体会父或母的痛苦,珍惜现在的亲情。

(三)未婚式单亲家庭

未婚式单亲家庭指未婚男女未办理法律手续同居后,未婚者的一方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这种家庭以未婚母亲与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较为常见,其特点如下:

第一,未婚式单亲家庭主要分布在城镇,由城市向农村蔓延。婚前性行为首先发生于城市年轻人中间,而后蔓延到农村,扩散到不同年龄层的人群。这两种“非法”性关系,如果不能合法化而又生子,便产生了单亲家庭。所以婚前、婚外性关系是未婚式单亲家庭产生的根源,对婚前、婚外性关系的宽容,意味着未婚式单亲家庭生存的可能性越来越大。[9]

第二,就目前我国的现状而言,由于种种原因,单亲母亲家庭的数量远远大于单亲父亲家庭的数量。此外,“选择式”单亲母亲(electivesinglemother)已经在我国出现。这些单亲母亲多数比较成熟,受过高等教育,思想比较新潮,出于各种人生选择而故意未婚生子,形成未婚式单亲家庭。

第三,未婚式单亲家庭中生活的子女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行为障碍的几率大大高于同龄孩子。由于生活在不完整的家庭环境中,这些孩子不能得到完整的父母的关爱,在很多发展的关键时期得不到父母陪伴,缺少与父母的沟通与互动,容易导致不同程度的心理及行为问题。

(四)分居式单亲家庭

分居式单亲家庭是指仍保留夫妻名分,在一定程度上夫妻的权利、义务得以保留,但夫妻不共同居住在一起的家庭。

中国的分居式单亲家庭与西方分居式单亲家庭有本质的差别。西方的分居式单亲家庭为禁止离婚时期采取夫妻别居制度而形成的离婚变通形态,延续至今,成为某些欧洲国家离婚的前提。目前西方的分居式单亲家庭多为夫妻采取离婚措施之前的分居。

中国当代分居式单亲家庭形式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夫妻处于准离婚状态的分居,与西方别居制度下的分居相类似。二是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工作、出国、服刑等原因),子女与父母一方共同生活,这种分居式单亲家庭在中国较多,且已经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而我们将这种家庭形式也作为单亲家庭的一种形式。[10]由夫妻分居两地而形成的单亲家庭在80年代以前较多,80年代后,国家重点解决了两地分居问题;90年代后,两地分居式单亲家庭比例已明显下降[11]

三、单亲家庭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单亲家庭子女教育与完整家庭相比存在更多的问题,尤其以离异家庭为甚。离异家庭的数量与比重在目前许多国家都呈上升的趋势。因此,我们对单亲家庭教育问题的探讨,将以离异式单亲家庭作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单亲家庭类型的共性与典型特征进行。

(一)家庭教育投入减少

这里讲的家庭教育的投入包括经济上的投入和精力上的投入。

单亲家庭只有单份收入,并且经过家庭变故,经济上遭受损失也在所难免。在单亲家庭中,家庭经济收入由父母两份的收入减少到一份,由单亲家长一人承担家庭生活的重担,用在孩子学习和生活上的资金会相对减少,对孩子教育上所花费的精力也会相对较少。

这种情况尤其体现在单亲母亲家庭中,之前通常父亲的收入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而现在由母亲一人挑起了家庭的重担。虽然离婚后夫妻双方都要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但由于家庭成员阻挠或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很多家庭子女抚养费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单亲母亲每天除了工作还要做家务、照顾孩子,同时承受一定的社会舆论压力,使得对孩子的教育资金、教育时间和精力投入量较之以前大大减少。

有学者对单亲家庭的研究指出,单亲家庭的子女照顾问题比起成为单亲之前感到困扰的比例超过半数,其中家有未满12岁的儿童者最感到困扰的前五项是:教养子女的时间与精力不足;担心子女单独在家会不安全;子女生病时不能好好照顾;工作时间无法接送子女上幼儿园或学校;无力负担子女入托或课后照顾费用。家庭中有青少年的单亲家庭最感困扰的前五项是:教养子女的时间与精力不足;不清楚子女在家庭以外的活动情况;不知如何与子女沟通;子女假期活动的安排;子女不听管教。

(二)家庭亲子关系失调

儿童最早接触到的人际关系便是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儿童从其中学会与他人相处并逐渐成为社会成员。在家庭中,父亲、母亲、子女是最基本的成员,夫妻关系与亲子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形式,它们组成了家庭结构的核心和稳定的三角。在稳定的家庭关系中,通过家庭三角互动,儿童逐步学会了如何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并理解了他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

如果,三角形的任意一边或两边缺损,就会造成家庭结构的破裂和不稳定,导致原来家庭关系的失调,并进一步影响儿童的社会化进程。在多子女单亲家庭中同胞兄弟姐妹之间常展开激烈的竞争而导致不和,缺乏相互间的友爱互助精神,其原因就在于他(她)们与离去的父(母)之间的互动水平差异。而在只有一个成人和一个孩子的家庭中,由于缺乏一个感情的缓冲人物,常常显得剑拔弩张,容易产生对立和矛盾。[12]父亲和母亲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家庭角色,角色缺一,都将对儿童学会与他人相处以及其社会性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三)家庭教育方式偏差

1.家庭教育角色缺位

“父母与子女的情感联系是最为密切和持久的,亲子情感造成的家庭温馨气氛,是家庭教育的最好条件。父母权威性的积极方面表现为由于父母阅历丰富并为子女提供物质生活条件,是子女效仿和依靠的对象。”[13]在单亲家庭中,由于家庭成员的缺席,孩子就缺少了模仿的“榜样”。既当爹又当妈,对性别角色而言,是不可替代和难以克服的障碍。儿童在没有观摩男女两性相处经验的情况下,难以获得处理两性问题的参考法则,容易产生自我性别角色认知偏差,或者难以习得并掌握相关社会交往的法则,造成交往能力弱化。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亲家长对孩子的性别角色教育问题是感觉非常困惑的。主要反映在异性单亲与孩子组成的家庭类型中,性别角色教育问题更容易出现,具体情况如下:[14]

(1)在母子单亲家庭中,其主要问题是缺乏可学习模仿的同性成人对象,在教养方面往往容易过分溺爱和保护,关注孩子的物质需求,对孩子的各种心理需求满足关注较少。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有意无意淡化孩子性别意识培养的问题。

(2)父女单亲家庭在教养孩子方面往往容易走两个极端:要么过分保护,极端溺爱,造成孩子过于女性化、敏感脆弱、细腻多情、谨慎小心、依赖性过强、自主性过差;要么“粗放经营”,一切放手,让孩子充分独立、自然地发展自己,如此随心随性、自由自在,其结果可能造成孩子自主意识过强、独断专横,以自我为中心,女性化不足。

2.家庭教育方式失当

不少单亲家庭的家长在对子女的教育方法和沟通方式上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具体表现如下:

(1)教育方法简单化

表现之一:粗暴专制、缺少理性

有的单亲家长,尤其是离异单亲家庭家长,常常将苦恼发泄在孩子身上,对子女采取简单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当心情不好时,会肆意打骂子女,子女如“出气筒”般成为家长个人情绪宣泄的工具。面对子女的过错时,缺乏理性分析,简单粗暴地采取谩骂、挖苦、打骂的方式加以惩罚,使孩子的自尊心、自信心受到伤害,逆反心理增强;或者过于注重家长权威,要求子女绝对服从自己,若有不从就对孩子进行体罚或谩骂。在家中无爱的情况下,单亲子女往往向社会上寻求“温暖”,易在不良青少年的影响下走上犯罪道路。

表现之二:无暇顾及、放任自流

面对离异或丧偶的现实,一些家长一味陷于自己的痛苦之中而忽略了孩子的痛苦,忽视对孩子的关爱。在离异单亲家庭中,单身父(母)一人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与任务,沉重的家务、繁忙的职业责任,使得各方面的压力都很大,难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物质条件抚养孩子,对其放任自流,不闻不问,养而不教。这种单亲家长从表面上看很民主,实际上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子女也会因此常常缺乏目标和方向感,没有约束、自由散漫、行为习惯较差、自制力较弱,还可能产生较强的逆反心理,在外界的影响下走上歧途。

(2)教育方式极端化

典型方式一:迁就溺爱、爱教失衡

溺爱是很多单亲家长的通病。单亲家长,尤其是离异型的单亲家长,因其子女失去了母爱或父爱因而会产生一种愧疚心理,便对子女过分地宠爱、娇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对孩子进行补偿,不能正常地给予管教,而是无原则地一味满足孩子、迁就孩子。有的父母为了博得孩子的欢心,“收买”孩子,会无原则地满足孩子的无理要求。这种只注重在物质上满足孩子的各种需求,处处迁就以弥补其感情上的缺损,而忽视在思想品德上对孩子进行教育的方式,往往导致子女抗挫折力锻炼缺乏,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容易冲动,形成自私、骄横、任性的不良品质。

典型方式二:期望过高、严教过度

许多单亲家长视孩子为自己的唯一希望,对孩子制订过高的奋斗目标,并全身心地投入培养和监督之中,使孩子生活在高压环境之中,这样容易产生逆反、厌学等心理。

对很多单亲家长来说,婚姻关系的破裂,是人生中一次沉重的打击。父(母)的心灵创伤也需要很长时间来弥合,父(母)因离异产生的不良情绪往往会反映到对孩子的态度上。离异单亲家庭的家长往往与孩子相依为命,把全部心思扑在孩子身上,对孩子的期望值过高,对孩子提出过高要求;他们要求孩子按照自己的期望发展,对孩子的教育过度关注,一旦孩子的行为表现与自己的期望不相符合,便会严加管教,给孩子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

(3)不恰当情感暗示

一些单亲家庭的家长在亲子沟通的过程中,常常给子女一些负面的不恰当情感暗示。如,有的家长习惯性将家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孩子遇到的各种挫折归咎于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并把这种情感意识传输给孩子,导致孩子对自身以及家庭的错误认知。还有一些离异单亲家长,因为自己与原配偶的持续矛盾冲突关系,将自己对不在位家长的负面看法与情感强化给子女,并不惜加大人格上的贬低力度,以疏远孩子与不在位家长的亲子关系。久而久之,不在位家长与单亲子女之间的隔阂甚至是矛盾将会升级,单亲子女性格也容易朝极端化方向发展。

(四)消极的社会舆论影响

在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家庭观念中,离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理解,但毕竟是不光彩的事情。人们总习惯于将城市单亲家庭特殊化,给它贴上一个不一样的标签。所谓舆论给城市单亲家庭的日常生活带来许多麻烦,也给城市单亲家庭亲子关系设置了一道舆论评价的障碍。

有研究发现,因离婚而成为单亲母亲的妇女,比丧偶的妇女承载着更多的偏见和压力,甚至来自各方面的歧视。另外,社会充斥的离婚妇女的负面形象,使得单亲母亲遭受压力的同时不断内化,导致她们面临工作、人际交往、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困惑。[15]有研究结果表明,离异者遭遇包括亲属、领导、同事、街坊、邻居、朋友、同学、子女学校以及大众传媒、社会舆论在内的歧视或偏见的明显较多。他们“总觉得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对自己人生有失败感”。[16]

同学、老师与单亲家庭子女日常生活与学习之间的密切接触对单亲家庭子女的社会性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同学的歧视性行为以及班主任对离婚存有偏见的现象屡有出现,对单亲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许多教师以“有色眼镜”看待单亲孩子,对他们缺乏应有的关心与理解;在处理他们的行为过错时,信任不足,带有偏见,会把孩子的表现有意无意地与他们特殊的家庭扯上关系,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可弥补的创伤。受种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同学也视单亲孩子为“异类”,认为他们和自己不一样;有的会故意疏远单亲孩子,不愿与单亲孩子交朋友;有的在同学间发生纠纷时,时常会以“我们都有爸爸、妈妈”的刺激语言奚落单亲孩子等。随着离婚率的上升和单亲家庭的日增,如何优化单亲家庭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亟待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关注。

四、单亲家庭子女常见的心理问题

对青少年儿童来说,由家庭结构残缺带来的家庭生活的变故,是他们人生路上的一个巨大的挫折。面对挫折情境,对于挫折承受力较强的单亲子女来说,一般尚能顺利度过;而对于那些挫折承受力较差的单亲子女,则易被挫折情境所困扰,如果缺乏合理的引导,很容易导致心态失衡以及心理、行为问题的产生。

(一)情绪情感问题

据有关调查研究表明,四分之一的单亲家庭孩子在父母离婚的头半年时间里有强烈的恐惧、愤怒和羞愧感。近半数的孩子常出现哭闹等不良行为反应,有的甚至对他人怀有敌意或具有攻击性,近三分之一的孩子因为父母的离异而冷漠,凡事无动于衷。[17]

黄德祥研究了父母离婚过程给未成年子女带来的影响后指出,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影响的一个关键是年龄因素。处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有不同的发展任务,对父母离婚的反应也有所不同。(见表7-2)[18]

表7-2 父母离婚对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影响

(二)个性、心理发育不健全

社会学研究表明,在儿童时期(3~12岁),母爱对孩子的发育有至关重大的作用,如果失去母亲,会造成孩子的情绪波动大和不安宁。在青少年时期(13~18岁),由于孩子的社会性有所发展,与父亲的关系显得十分重要。在此期间,孩子若失去父母的一方,越轨行为的比例都较大。心理学上认为,人格异常的形成与恶劣环境有关,破裂家庭往往成为其子女性格畸形发展的温床。许多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儿童青少年在个性发展中,常常感到空虚、寂寞、惶恐、焦虑、感情冲动,并产生系列问题行为,甚至造成对社会的危害。

单亲家庭子女往往表现出如下心理特征:

1.自卑

自卑是单亲家庭子女最容易产生的心理。单亲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离异父母间的长期矛盾及对子女的互相推诿,存在的或臆想的外界舆论的压力等都是子女自卑心理的重要原因。他们总感到自己某些方面不如人,或感到各个方面都不如人,猥琐胆怯,孤独寡言。

2.孤僻

家庭矛盾、父母间长期冷战,导致孩子孤僻性格的产生。有这种心理的单亲子女常常行为偏执,不愿意与人交往,几乎没有知心朋友和人际往来。

3.敏感

一些单亲儿童由于家庭结构解体而变得自卑,常常在无形中贬低自己,觉得自己“低人一等”,疑心重,为人对事都非常敏感;总怀疑别人在议论自己,猜疑别人是不是在说自己的坏话,猜疑老师、同学是不是不信任自己了,有时还会把别人的善意曲解为恶意。

4.暴躁

单亲家庭子女面对家庭缺损的现实,郁闷的心情无处宣泄,表现为性情暴躁,遇事易冲动,攻击性较强,出现打架、骂人等行为。如,对长春市南关区的一项调查中显示,反抗攻击特点比较突出和遇事冲动、不计后果的单亲家庭学生与正常家庭学生相比,分别高4%和16%。[19]

5.缺乏进取精神,易放弃退缩

许多单亲家庭的孩子由于家庭的变故,缺乏父母的关爱而产生消极、退缩心理。严重的自卑心理使他们对学习、生活不感兴趣,整日心事重重,郁郁寡欢。由于受到家庭变故后所面临的种种困境与压力的影响,他们对学习缺乏兴趣和动力,得过且过,生活也没有目标,无信心和斗志,甘愿沉沦,缺乏进取精神。

6.逆反心理和攻击性行为

单亲家庭的子女,在遭遇父母一系列争吵、打闹和分离后,逐渐对家庭和父母产生了反感和不满的情绪,而将自己对家庭突发的各种变故的无能为力转化为对家长的逆反心理和各种攻击性行为。他们对父母的各种管教视为对自己的侵犯,或是自暴自弃,选择逃避;或是进行直接攻击;或将愤怒发泄到父母和同伴、教师身上;或是进行转向攻击,即将攻击对象转向自己,用自我折磨、自我虐待甚至自杀来表明自己的不满。

单亲家庭子女通过对父母的逆反心理和各种攻击性行为宣泄自己心中的郁闷和不满。即使自己知道这样做是错误的,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表达自己的不满仍然坚持错下去。

(三)人际适应不良

父母离异会影响儿童的人际信任,使儿童对离异父母的信任产生动摇与怀疑,这种不信任感甚至会延续到成年之后。研究发现,父母离异对儿童成年后建立亲密的恋爱关系也产生了深刻影响。Jacquet和Surra以404对19~35岁青年情侣为对象,考察了他们之间关系的确定性和对他们之间存在问题的认知和理解。结果发现,来自于离异家庭的女性对对方缺乏信任和满意感,更多地报告矛盾情绪和冲突。虽然来自于离异家庭的男性和完整家庭的男性之间不存在差异,但是他们却因为对方父母的婚姻状况认为双方关系是暂时的。[20]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父母离异不仅会对亲子关系亲密性造成影响,而且会对儿童成年后建立自己的亲密关系产生不良影响,造成儿童人际适应不良。

离异家庭子女社会性发展不良突出地表现在同伴关系、亲子关系等人际关系上,行为表现的反应较为被动,包容需求比较倾向于期待他人接近自己,支配需求比较倾向于期待他人引导自己,感情需求比较倾向于期待他人对自己表示亲密。特别是当他们产生自卑、孤立、压抑等消极情绪时,这种倾向就会表现得更为强烈。当然,当这种被动需求得不到满足时,他们的人际关系需求也会向主动方向转化,但这种转化更多的只局限在意向上而不那么强烈地表现在行动上。[21]

五、单亲家庭子女教育的实施策略

家庭结构的解体,对孩子带来的冲击与影响是不可避免的。相对于完整家庭,单亲家庭所面临的家庭主要问题、孩子心理特征等方面都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基于单亲家庭的特殊性,单亲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以下几点需要引起重视: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并有合理的教育期望

作为单亲家庭家长,容易将生活重心放在孩子身上,对孩子的期望往往较高。但事实上,过高的期望不仅会给孩子造成过重的压力,还使亲子关系紧张。正确的做法是家长尽量使自己的期望与孩子的自身特点相匹配。具体而言,家长应充分了解孩子的兴趣和自身特点。家长在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善于观察,主动和孩子交流,使自己的要求和孩子的特点相符,避免对孩子的过高期望。

家长是孩子最早也是最好的老师,作为单亲家庭的家长更是如此。家长的一言一行会对孩子产生可能是一生的影响。因此,单亲家庭的家长更应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为孩子做好榜样。

(二)加强亲子沟通,建立和谐的家庭氛围

亲子关系是心理与行为问题的中介,尤其是父亲与子女的关系是否融洽对其子女的影响会更大。[22]良好的亲子关系不会让离异家庭子女感到有被抛弃的恐惧,他们感觉到无论父母是否离异,他们的父母仍然会给予他们照顾,仍然会像以往一样爱他们。如果子女担心被父母抛弃,则他们的适应性问题就多,这种恐惧感越强烈,就越阻碍离异家庭子女的适应。[23]因此,离异家庭的父母不可忽视对子女的照顾,在生活中注意与子女进行经常性地沟通与交流,让子女感觉到父母并没有因为离异而改变对自己的爱与关怀。尤其是父亲,更要注意与子女的沟通和交流。

首先,坦言离婚真相,引导孩子正确认识单亲家庭的存在。无论家长如何深思熟虑,离婚的决定对孩子来说都是被动地承受,孩子的接受需要一定的过程。针对此阶段孩子的心理反应特点,离婚母亲应极力做到[24]:帮助孩子克服被拒绝感、羞耻感、无能感,让孩子知道并相信母亲仍然爱他(她)们;帮助孩子处理愤怒情绪,设法使孩子远离父母冲突;帮助孩子接受父母离婚的事实,使其相信这不是孩子的原因,也不可能因他(她)们的努力使父母和好;保持孩子对爱和忠诚的理想;不要强迫孩子做出跟谁的选择,不要设法使孩子去憎恨某一方;不要向孩子撒谎说对方“死了”之类的话,因为谎言终有被揭穿的一天。

其二,让孩子与离异的另一方保持良好的联系与交流。定期安排孩子与父亲(母亲)见面交流,不要因为自己的感情问题影响到孩子的情感。

其三,在亲子沟通的方式上,单亲家长要注意,应善于从孩子的优点和长处入手,多给鼓励和关怀,帮助孩子克服自卑感,唤起孩子的自信心,增强孩子与单亲家长交流的愿望。在生活中关注孩子的感受,当孩子遇到挫折与困难时,及时予以引导与帮助;利用假期和孩子一起进行家庭活动,如远足、购物、外出旅游等,增进亲子感情。

(三)弥补父爱(母爱)缺席,重视对子女的性别角色教育

单亲家庭,尤其是与异性子女组成的单亲家庭中,家长对子女的性别角色教育显得非常重要。[25]

在第二性征形成的关键时期,理想的状况应该是男孩子跟父亲认同,女孩子跟母亲认同。如果颠倒,就容易导致孩子出现“性身份障碍”,有可能发展为排斥或仇视异性,严重的还可能形成同性恋的潜在内因。由于单亲家庭特殊的家庭构成,已然造成孩子父爱或母爱的缺失,这种缺失容易导致孩子性别角色形成的障碍。因此,在单亲家庭中家长应积极弥补父爱(母爱)的缺失,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性身份教育变得尤为重要。

首先,单亲家庭要注意对孩子的性别角色的培养,通过各种途径让男孩或女孩对自己的性别适应、认同,并根据自己的性别行事。其次,家长要积极为孩子创造一个适当的交往环境,让孩子在与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人的交往中逐渐模仿和习得与之性别相对应的性身份特征。再次,让孩子接受健全的婚姻观和性态度。尽管生活在单亲家庭中,单亲父母仍要以积极的态度让孩子正视婚姻、家庭及两性问题,避免孩子对婚姻及家庭产生负面的态度。

(四)鼓励社会活动,增进社会交往

人的发展不能脱离社会而进行,单亲家长应当鼓励孩子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增强交往意识。一方面,鼓励孩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与人交往,养成开朗、乐观的性格;另一方面,单亲家长要认识到“以孩子教育孩子,以孩子影响孩子”是促进孩子社会性发展有效的措施。有意创设条件,鼓励孩子进行同伴交往活动,在同伴互动中学会如何处理与他人的关系,体味合作、共享带来的快乐,培养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等。

单亲子女较在正常家庭中成长的孩子而言,因缺乏健全的爱而更容易产生一些心理或人格上的问题。家庭关系和谐与否,教导孩子的方式正确与否,都和孩子的成长息息相关。也就是说,一个家庭的好坏要看组成这个家庭的成员,尤其是家长用什么样的态度来维系这个家庭。成员之间用什么方式进行沟通,是否相互接纳,用什么方式来共同解决问题,遇到难题相互如何慰藉彼此,这些对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是最重要的。单亲家庭如果家庭关系和睦,亲子关系健全,孩子也可以得到良性的发展,并且可能因为家庭“结构”的不完整性而变得更具独立性与责任感。

第二节 再婚家庭的家庭教育

一、再婚家庭概述

(一)再婚家庭的含义

再婚家庭,亦称重组家庭,是指由离异者或者丧偶者再次寻找伴侣而重新组建的家庭。再婚者可能双方都是再婚,也可能是一方再婚而另一方初婚;再婚者可能是一方或双方有子女的单亲,也可能双方都没有子女。

在我国,单亲家庭通常是处于过渡状态的一种家庭形式,多数单亲家庭都会最终经历一个重构的过程。如曾毅等人研究发现,我国离婚妇女婚姻解体后五年内再婚比例为82.89%,丧偶妇女在丧偶后五年内再婚比例为50.77%。[26]由此看出,单亲家庭再婚比例已达到一定程度。经历爱情挫折、单亲教养重负的再婚者,往往变得比较成熟,珍惜并谨慎处理再婚家庭生活,努力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子女提供较好的生活与教育环境。一项对78个再婚家庭的再婚满意度调查结果表明,感到幸福和满足的有21对,占26.92%;虽少不了磕磕碰碰但感觉尚可的有25对,占32.05%;夫妻关系紧张却不想离婚,凑合着过的19对,占24.35%;再次离婚的13对,占16.67%。[27]调查结果反映出,—些人对重组后的婚姻状况是相当满足的,对婚姻的满意度明显超过初婚。再婚是一次重新选择、重建生活的机会,只要用心经营是能够带来家庭幸福的。

(二)再婚家庭的特点

当然,再婚家庭作为一种特殊的家庭类型,在人际适应、家庭教养等方面都表现出有别于初婚家庭的一些特征,并对婚姻质量、子女成长产生着影响,这需要我们审慎对待。

1.人际关系紧张

相对完整家庭及其他类型的单亲家庭而言,再婚家庭中的人际关系更为复杂,且容易由于家庭成员的变动而导致家长及孩子产生人际适应方面的障碍。由于种种原因重组的家庭,决定了在其中生活的每一个人都要主动适应各种新的人际关系,尤其对于孩子而言,要真正接受继父(母),会有一个很长的过程,而在此过程中,难免会有诸多人际适应难题。

2.财产分配问题

再婚家庭中的财产分配相对其他家庭形式而言,更加复杂且容易产生矛盾。对再婚家庭而言,半路夫妻各自有自己的亲人及子女,难免会在财产的支配上偏向“自己人”,唯恐自己的孩子吃亏,由此导致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危及再婚家庭稳固的最大隐患。

3.家庭教养矛盾

再婚家庭中夫妻双方在面对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子女教育问题时,难免会心存芥蒂,很难放下身段,放下过去,真诚地看待孩子的教育问题。如果遇到继子(女)的不理解和偏见,更容易造成教育的失败。

4.家庭成员心理影响巨大

家庭的变故,会深深影响再婚家庭中生活的每一个人。夫妻要学会承担更多的家庭义务,要适应再婚丈夫(妻子)及其子女的生活习惯和性格喜好,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转变自己的角色。对于生活在再婚家庭中的孩子而言,他们由于种种原因经历了一次家庭破碎的过程,面对新的家庭,抱有一定的成见和不满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不能在再婚家庭中得到应有的温暖和关爱,则会对他们的身心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二、再婚家庭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再婚家庭内部关系相比一般家庭而言更为复杂,矛盾和问题也会多一些。另外,传统文化积淀形成的社会对继父母的偏见,也会对继亲子关系产生负面的影响。

(一)家庭内部人际关系复杂化引发角色调整与适应

再婚后,家庭成员所面对的家庭关系可能要成倍地增加。再婚家庭中存在着再婚夫妻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的非生物性的亲子关系以及继子女之间的非血缘关系。这几种关系环环相连,继子女之间的不良关系将导致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恶化,进而引发再婚夫妻的冲突。孩子是再婚家庭中一个非常敏感的雷区,有人曾将再婚比作一件易碎品,而最容易出现裂缝的地方就是继亲子关系。

再婚后家庭,由人际关系复杂而带来了系列角色调整与适应性问题:

1.角色定位与代际冲突

(1)孩子:新家庭的建设者,还是破坏者?孩子往往成为再婚家庭矛盾的核心。走进重组家庭的孩子,需要被继父(母)接纳。同时,他们也必须在适应过程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并非都是被动的,即使对新的家庭关系保持沉默,依然存在“接受”或者“拒绝”继父(母)的选择,继子女间也可能存在潜在的竞争或者敌意。他们可能成为新家庭的建设者,也可能会成为新家庭的破坏者。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对继父母排斥,乃至仇视,“拒绝”接受新家庭的案例并不鲜见。

(2)再婚父母:彼此信任,或偏袒猜忌?孩子,是再婚家庭的继父母面临的一道难题。他们一方面要让自己亲生的孩子适应新的家庭生活,另一方面也必须表现出对继子的关心与爱护。然而,继父母即使想要真诚地对待双方的孩子,也难免有失偏颇的时候,如果夫妻间缺少体谅与气度,矛盾就会产生。相互猜忌就是一种常出现的问题,怀疑对方是不是只偏向了自己的子女,担心资源分配不公,对方给自己子女太多……继父母往往倾向于偏袒自己的孩子,生怕自己的孩子受委屈,夫妻双方相互防范,缺少信任与体谅。

而对于一方再婚,而另一方初婚的再婚家庭来说,初婚者的角色适应显得更为艰难。初为人妻(夫),缺少抚养经验,一下进入继父(母)角色是比较困难的。

(3)代际冲突频发。在现实生活中,再婚家庭的纠纷不少是因孩子而起的。亲子之间的代际冲突是再婚家庭中比较频发的问题。在再婚家庭中,有血缘关系的成人、子女与无血缘关系的成人、子女之间组成了较为特别的亲子关系。由于缺乏血缘关系的纽带作用,往往造成继父母同继子女关系难以相容,进而影响再婚夫妻之间的关系,使家庭显示出极大的不稳定。

案例[28]

女儿11岁,是一名小学生。

女儿:“妈妈,我们班下星期组织去肯德基过圣诞节。”

继母:“嗯!”

女儿:“老师要我们每人带30元钱。”

继母:“还要30元钱,就在家过吧,为什么非要参加?”

女儿:“我跟爸爸说过,他会给我的。”

继母:“你找你爸爸好了,以后什么事也别烦我!”

女儿:“找爸爸就找爸爸!”

女儿说着关门出去了。晚上,生父下班回家。

继母:“你也该管管你女儿了,太不像话了,简直是目中无人……”

生父:“我的女儿?”生父这才发现原来女儿是他一个人的真正的现实。

继母:“不,是你和你的女儿,真不知好歹,对她那么好,居然敢顶撞我,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

……

首先,在这段对话中,孩子处于两难的境地。告诉继母要带30元钱去过圣诞,她会发火;不告诉她吧,日后知道了又会引发新的冲突。其次,继母内心存有疑虑,“我同爸爸说过”此句更加激发了继母的恼怒,她会想:你们是不是常常交谈我不知道的事情?丈夫会不会暗中给孩子钱?再次,父亲的愤怒,“你和你的女儿”是最让他伤心的话了,说明这个家庭存在着事实上的两军对垒。

2.沟通难题

(1)言语表达方式不同带来的问题

来自不同家庭环境的成员,总是习惯于自己的话语表达方式,在新家庭的沟通中需要一定的熟悉与磨合过程。如同一位重组家庭中的母亲所说的那样:“新家庭对我而言,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我和现在的丈夫从相识到现在结合在一起已经走过了3年的时光,彼此之间已经能较好地相互沟通、适应。但是,我和他8岁的女儿间,却总存在隔阂。我一直很努力地亲近她,但即使我们使用同样的语句,却总被理解为不同的意思,这让我非常头疼。或许,我首先要做的就是创造一致的家庭语言吧!”

(2)家庭称谓的转变问题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称谓是亲人间衡量亲疏远近很重要的指标。因此,再婚父母与其亲戚朋友都非常关注进入再婚家庭后的孩子能否对继父、继母改变称呼。及早叫出“爸爸、妈妈”,这常被认为是继父(母)能否被继子女接纳的象征。然而,对一个孩子来说,“爸爸、妈妈”是他们心目中非常神圣的字眼,要对陌生的人重新喊出“爸爸、妈妈”,况且这个陌生的人还是取代自己亲生父母的人,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尴尬甚至是心理抵触情绪,在短时期内很难改口。

3.教养偏差

再婚家庭中的教养偏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教养不足。再婚的人在重组后的家庭中往往会变得瞻前顾后、小心翼翼。有的因为担心对孩子要求太严使另一方不高兴,产生误解和不必要的争吵,而对继子女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有的担心被人扣上坏妈坏爸的帽子,而对继子女的教育畏手畏脚;也有的为讨对方欢心,而过于宠溺、娇惯继子女,这实质上也是一种教养不足的表现。

二是再婚父妻间对子女存在教养偏差。再婚家庭中,孩子的管教问题似乎异常艰难。单亲父母往往对孩子怀有一颗愧疚的心,在家庭重组之后更是唯恐照顾不周,担心孩子在新家庭中吃亏、受委屈,因此常常会过于宠爱、偏袒自己的孩子,不能对双方孩子一视同仁,也常常误解另一方的一些合理教养举动,变得敏感而多疑。

4.家庭习惯与生活方式重建

重组家庭是一个复杂的集合体,成员来自两个不同的家庭,每个人有各自的爱好、习惯、生活方式、人生经历,不同的人生观、价值取向以及待人处事方式等。因此,在共同生活中要经历一段相互适应与磨合的过程,在同化、顺应的过程中形成一套正常运作的家庭模式,达到家庭习惯与生活方式重建的目标。

(二)再婚后的继亲子关系

多数人认为再婚后的家庭关系很难处理,所以有“继母难当”“继父难做”和“双方子女难以相处”等说法,人为地给再婚者施加心理压力。在诸多影视、文学作品中有不少对继父继母,尤其是继母恶毒形象的刻画,如“小白菜”的悲惨经历、白雪公主和灰姑娘的故事、野天鹅的故事等。民间塑造的凶恶后母形象深刻地印在了孩子的心中,而对再婚的人来说,只要一朝当上继父母,也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深深的心理障碍,面临继亲子关系处理难题。

三、再婚家庭子女常见的心理问题

统计表明,再婚家庭中21.6%的儿童有较严重的情绪烦恼,18.9%的儿童精神紧张, 有56.8%的儿童有较强的压抑心理,这些数据均高于其他家庭类型同类指标人数的百分比。这是因为再婚家庭儿童在新组建家庭中的地位、与继父或继母的交往、在家庭生活中的自由度以及在经济上的支配权,均与自己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时有一定的距离或差异,使其内心产生出忧虑、紧张、压抑、烦恼等不良情绪。同样,单亲家庭儿童中有严重情绪忧虑的人数高达21.1%,这与他们经历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时受到的一定心理刺激有关。[29]

再婚家庭是一种具有复杂人际关系的家庭形式,对再婚家庭的子女来说,适应新家庭需要一定的过程,其间容易出现一些心理适应障碍。如果继父母不能以正确的心态面对继子女,缺乏关爱、情感冷漠、歧视对待,则更容易导致继子女心理问题的出现。下面是一些再婚家庭子女较为常见的心理特点:

(一)过度怀旧

社会心理学家洛钦斯通过实验证实,人际关系中存在有“首因效应”与“近因效应”。在一些离异家庭、丧偶家庭中,子女受“首因效应”的定势作用的影响,难以忘怀旧家庭成员相处的时光、亲情。当家庭重组后,在与家庭新成员相处的过程中,虽然“近因效应”也发生作用,但其清晰程度、深刻程度受到冲击,那种试图改变原有图示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因此,在重组家庭中,许多继子女容易过度缅怀过去的“美好时光”,并可能进而增强对新家庭的抗拒感。

(二)憎恨、妒忌

普天下所有的孩子都是痛恨离婚的,他们心中只有一个爸爸(妈妈),而且是不可取代的。再婚可能会浇灭孩子渴望父母复合的希望,他们视继父母为家庭的外来“入侵者”,总是倾向于将优点都集中于亲生父母身上,而将错误和缺点强加给继父母,对继父母充满仇视与憎恨。

再婚后,因为新成员的加入,孩子和亲生父母相处的时间以及所获得注意都会减少,这对孩子来说,是很难适应的。在许多单亲家庭中,单亲亲子关系较为依恋。单亲的妈妈容易过度依赖女儿,把女儿当成自己的知己。在重组家庭之后,新任丈夫取代了女儿的地位,女儿会因自己地位和作用的改变而对继父心生嫉恨。同样的,在母子单亲家庭中也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在单亲家庭时,儿子是被认为家庭中唯一的男性或者说男主人。当母亲再婚后,继父似乎将作为这个家庭中新的男主人而接管一切。由此,儿子会对继父的闯入而心生愤恨。

(三)多疑、排斥

对孩子来说,父母离异或丧父(母)是一次巨大的人生磨难,而父母的再婚又将使他们走入更为复杂的生活环境。面对毫无血缘关系的继父(母),他们会有一种本能的反感,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他们常常会在亲生父母前表现得轻松、快乐,而面对继父(母)时却冷淡、拘谨。此外,外部世界又在不断强化孩子对继父母的错误认知。在童话作品中,继父母尤其是继母常常扮演阴险、恶毒、自私的角色。从周围邻居、亲友的口中也常常传来关切的询问:“继父(母)对你好吗?吃得如何?心情怎样?”亲生父(母)时常会带来嘱咐:“你以后要乖一点,新爸爸(妈妈)才会对你好。”这些担忧与关心尽管是好意,却无形中透露出成人对继父母的不信任和对孩子的怜悯,强化了继父母“就是不一样”的观点;孩子会担心继父母会不会真心对自己好,会对其产生一种警惕、排斥的心理。

(四)陌生、恐惧

再婚对孩子来说,是一次巨大的生活变动。他们在新家庭中的地位、生活上的自由度、物质上的支配权以及人际交往等均会有所不同。他们不得不去接受甚至爱另一个或者几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他们可能会搬入新的居住地,进入新的学校,认识新的邻居、同学、朋友以及一群新的亲戚。这一切对他们来说都是陌生的,他们可能会对新环境充满恐惧,产生忧虑、紧张、压抑、烦恼等不良情绪。

四、再婚家庭子女教育的实施策略

(一)继父母对待孩子应宽容大度,甘于付出

当孩子进入重组的新家庭后,面对复杂的人际关系与陌生的生活环境需要一定的时间去适应。继父母与他们建立良好关系也需要经历几个发展阶段:[30]

第一阶段:你是一个将与他们一起生活,并且有可能会“夺走”他们的爸爸或妈妈对他们的爱的陌生人,甚至“闯入者”。

第二阶段:像摆在室内的一件家具一样,你在这时成为一个可以被他们忍受的熟人,但仍对你存有戒心地观察着你(你仍可能会被证明是不可信赖的;你也许会离开他们现在承担监护责任的父亲或母亲,就像他们亲生的父亲或母亲那样)。

第三阶段:这时你变成了他们日益信赖的朋友。

第四阶段:这时,你会成为他们的一个好朋友———一个被喜爱的朋友,但你永远不能成为一个被喜爱的父亲或母亲。

如果继父母能了解并准确地把握孩子与你的关系处在哪个阶段,就会产生积极的效果。

继父母要充分理解孩子这种心情,必须付出艰辛努力,耐心等待整个过程的完成,如果短时间内要求“情同己出”则会过于理想化。不要强迫孩子叫继父(母)“爸爸”或“妈妈”,应该让孩子以喜欢的方式称呼继父(母)。当孩子内心真正接受并爱继父(母)时,他们会很乐意改变称谓。不要强迫孩子马上改变自己的习惯,应该将孩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来尊重,体谅他的个性与生活背景,循序渐进地帮助他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经常与孩子谈心、交流,关心、照顾孩子的学习、生活,甘于付出,不求回报,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对孩子的爱,逐步构建一个和谐的家庭氛围。

(二)在经济上相互坦诚,做好经济预算

再婚家庭的成员往往在孩子的经济费用上存在各种矛盾。很多人会为自己留一手,唯恐对方在对待彼此的孩子问题上顾此失彼。因此,再婚夫妻之间存私房钱的现象较为严重。事实上,夫妻在经济上对彼此的不信任会产生各种危及婚姻的状况。

解决再婚家庭的经济冲突,再婚双方一定要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无论收入多少,两人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在经济上不应有凌驾于对方之上的思想。既然成了一家人,各自的收入就应该共同支配使用,对待各种经济上的问题应该相互商量,充分信任,共同为孩子提供各种必需的经济上的援助。此外,再婚家庭还要做好经济预算,量力而行。特别是对于彼此的孩子要一视同仁,统一安排,避免因为经济问题而导致各种家庭矛盾的产生。

(三)再婚者之间相互理解、信任,教养态度一致

再婚夫妻之间应相互理解、信任,把管教孩子作为共同的职责,并努力做到公平地对待家中所有的孩子。当生父(母)不在,由继父(母)管教孩子时,生父(母)应在孩子面前支持对方的教养行为。如果夫妻双方意见不一致,则应私下再讨论。当然,公平并不意味着再婚父母要亏待自己亲生的孩子,因为这会让自己的孩子觉得缺少生父(母)关爱,使孩子之间觉得有差异,难以在心理上相融。

(四)寻找新的家庭沟通方式和渠道

1.培养共同的爱好,参与共同活动

再婚家庭父母和继子女彼此分享自己的兴趣,参与共同的活动,是一条极佳的亲子沟通与感情培养渠道。如果你的孩子喜欢唱歌、游泳、下棋、集邮,你不妨和他一起去体验;如果你喜欢旅行、听音乐会、打球,也不妨邀请你的孩子参与其中。这会让彼此走进对方的生活,产生共同交流的话题。

对不同年龄的继子女,你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共享兴趣:[31]

(1)学龄前孩子

带他们去图书馆;睡觉之前给他们念书;与他们一起玩球或画画;与他们一起看你孩提时代喜欢看的书或做游戏。

(2)正在上小学的孩子

将他们介绍到图书馆的一些活动中;共同欣赏一本书,轮流阅读;玩一种他们喜欢的游戏;一起制作手工艺品;一起准备做一顿晚餐;带他们骑车、散步或爬山等。

(3)青少年或青年时期的孩子

支持他们邀请朋友来家吃饭或过夜;如果他们想和人交谈,让他们时时可以找到你;把你的一些经历或兴趣讲给他们听;带他们出去进餐,或让他们陪你出去活动。

当然,每个孩子的个性、爱好都不相同,需要区别对待。有些孩子需要一步一步地与他们接触。还有些孩子,他们渴求引起他人的注意,注重自己的发展,他们热心地分享并参与你的活动。重要的一点是,你要对他们的反应比较敏感,有时可以冒险试试,看会发生什么结果;当出现最坏的情况时,你可以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为之道歉。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通常可以得到他人的原谅与喜欢。

2.沟通方式多样化

再婚家庭父母可以选择多样化方式与孩子进行交流,增强彼此了解。此如,家庭读书日活动、家庭讨论活动、家庭墙装饰活动、家庭成员“履历图”制作(成长图文)、家庭参与社会活动(社区比赛、捐款)、外出旅游活动等。

(五)共同创设新的家庭传统与惯例

再婚家庭中可以创设自己的传统与惯例,当然这种创设并不是要完全舍弃、否定前家庭的传统。我们可以在有利新家庭、有利孩子的基础上对原传统与惯例做适当的筛选、保留。这样会增加孩子生活的延续感,给予孩子一定的情感抚慰,增强家庭的融合度。

(六)鼓励并支持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维持联系

再婚家庭中的继子女常常会思念自己的亲生父(母),担心失去他(她)的爱。体贴的继父(母)应该体谅孩子的这种情绪,鼓励并支持孩子和他的亲生父(母)维持联系。为孩子与亲生父(母)见面做一些准备与安排,在父亲节、母亲节、父(母)生日到来之际提醒孩子给亲生父(母)送去祝福。

(七)坦然面对外界舆论,加强对外交流

事实上,不管是原配家庭还是再婚家庭,归根结底都只是一种家庭模式而已,如何去经营它才是决定婚姻质量的关键。只要家庭成员付出真心,协力建设新家庭,同样能形成良好的亲子和夫妻关系,得到幸福美满的生活。卸下心里包袱之后,许多问题都并不是想象的那么难。我们不妨大方地带孩子去看看就近的亲戚、朋友,即使是前妻(夫)的亲戚,如果能维持良好的关系对孩子也将有益无害;鼓励孩子和新邻居的孩子、班上的新同学一起玩耍,建立新的友谊。

第三节 收养家庭的家庭教育

一、收养家庭概述

(一)收养家庭的含义

收养是“根据法律规定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行为。收养人称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养子、养女。双方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由收养的法律效力而确定。”[32]收养行为会对三方当事人产生重要影响,即收养家庭、送养家庭以及被收养人。合法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即产生特定的法律效力,正式成为收养家庭,养子女随即成为养父母家庭成员,其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关系均适用父母与子女的规定。

(二)收养家庭的特点

1.家庭成员(父母与子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

收养家庭与其他类型家庭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收养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的建立是由于收养关系而非血缘关系。由于种种原因,夫妻双方通过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而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的孩子组成一个家庭。在这种拟血亲关系下,父母与子女之间情感的纽带需要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中进行不断累积。

2.收养家庭的组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人的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且年满三十周岁。

同时,收养法对收养对象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不满14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及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与之相对的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及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可见,为了保证收养家庭日后生活的有序和幸福,国家从法律高度对收养家庭进行了规定,从根本上保障了收养家庭组成后的正常运转。

3.收养家庭一经建立,父母子女拥有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尽管收养家庭中的父母和子女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是收养关系一旦得到法律的认可,生活在收养家庭中的所有成员都享有法律规定的正常家庭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养父母对养子女有养育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养子女也对养父母有赡养和扶持的义务。

二、收养家庭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收养家庭是一种重新组合的家庭,如果分别从养父母、被收养子女和被收养子女生父母三方考虑,这类家庭在教养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难题:

(一)养父母是否能以平常心态对待养子女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是一种拟血亲关系,这是收养家庭无法回避的事实。由于没有血缘联系,养父母可能常常会担心孩子知道自己的身世后会离开自己,因而急于建立和养子女间的亲密感情,而对养子女过于“讨好”、溺爱;或者觉得“反正不是自己亲生的,疼了也白疼”,而对养子女漠不关心;再或者考虑到外界会对养子女家庭及教育问题普遍存有一定消极的看法,使得养父母常常担心别人说闲话而不敢对养子女严加管教;还有一种可能是,养父母自身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生育,在好不容易有了养子女之后,把自己的希望都寄托在养子女身上,对养子女的期望值过高。

(二)生父母和原亲生子女的关系定位

亲生父母在对待自己已被收养的子女的关系上常常表现出不同的态度。有的会完全放弃抚养,不再过问子女;有的会在子女重病、升学、恋爱等重大人生时刻表现出突然的关心,但一般时间较为短暂;有的在放弃抚养后,又不想与孩子完全分手,即不养育,不关怀又不完全放弃;还有一些父母出于功利的想法,在子女成人并取得一定的成就时,会突然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与“关怀”。如果“关心”失当,关系定位失范,无疑会给养子女和养父母间的关系建立造成阻碍。

(三)养父母要审慎处理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对养子女而言,随着年龄的增长,往往会渴望了解自己的身世,并希望了解生父母现在的情况,有时会向养父母提出这方面的问题。对收养者来说,该不该告诉养子女的身世经历,如果告诉的话,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时机和方式,往往成为一道难题。养子女的身世秘密是收养家庭成员一个共同的心结。

三、收养家庭子女常见的心理问题

一般来说,在婴儿时期就被收养的孩子,能够较快地适应新的家庭生活,养父母较容易从情感上接受孩子。稍大些的孩子则不一样,他们在原家庭生活过一段时间后再被收养到另一个新的家庭,往往需要一段时间去调整自己适应新的环境;被收养的年龄越大,可能调整的时间也越长。在适应的过程中,他们通常表现出以下这些心理特点:

第一,对陌生环境的恐惧感。养子女进入新的家庭,新的生活环境势必给他们带来陌生和不安的感觉。在新家庭中,他们一开始总是小心翼翼的,他们害怕失去家庭,害怕养父母不喜欢自己,担心养父母会对自己不好,担心自己会犯错误。

第二,对收养者的敏感、怀疑。对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养子女来说,他们常会以怀疑的态度审视养父母,担心养父母是否能像亲生父母一样对自己体贴照顾、无私付出,对养父母的一举一动也开始变得敏感、多疑。

第三,知道身世秘密,导致心态失衡。不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子女在长大一些之后,他们可能会从邻居、亲戚等周围人的言语玩笑中,或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自己是被收养的事实。一旦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在存在的或臆想的世俗对收养家庭偏见的影响下,他们可能会改变自己对收养家庭及养父母的认知态度,平衡的心态被打破,变得沉默少语、敏感自卑。

四、收养家庭子女的抚养、教育策略

收养子女能否融入新的家庭环境,能否在新的家庭环境中健康、快乐地成长,与新家庭的教育环境,养父母的抚养教育观念、方式有着直接的联系。

(一)以正确的心态接纳收养子女

世俗往往对收养家庭中的亲子关系与教养问题抱有消极的看法。认为在拟血亲关系下,亲子之间难以建立亲密的感情,容易产生矛盾。因此,养父母首先要调控好自己的心理状态,以免形成心理压力。

在生活中,养父母要以一颗宽容、关爱的心对待养子女。养子女来到新环境后,需要一段时间适应新的生活,因此养父母不能急于使收养子女成为“自己”的子女,对养子女一时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一时难以改口的称谓,应报以宽容的态度。养父母要理解儿童发展的不成熟性,懂得收养子女的心理渴求,不对他们做过多超过负荷的要求,耐心、细致地担当好教育、抚养的职责。

(二)了解养子女原来的生活环境

为促进养子女尽快适应新的家庭生活,养父母有必要对养子女原先的生活环境,收养子女的性格特征、特长爱好,以及影响收养子女成长的各类人员进行了解,多与养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倾听他们的想法与看法。

(三)审慎处理身世秘密

对养子女身世秘密的处理一般有三种选择,要么对养子女如实告知,不做任何隐瞒;要么完全永久保密;或者选择适当的时间、合适的方式向养子女说明情况。惯常认为,如果是婴儿期被收养的,而送养者非孩子亲生父母情况下,永久保持孩子身世的秘密可能将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和家庭和谐。如果收养的孩子年龄稍大,且对自己亲生父母存有记忆,最好告诉孩子收养的真实情况,让孩子明白、理解家人的选择,正确看待收养事实,帮助孩子适应新的家庭环境。还有一种情况,孩子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经历,如果孩子一旦从别处知道收养事实,其内心很可能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也往往不能原谅养父母对自己隐瞒实情,容易产生自卑、敏感、多疑心理。因此,养父母最好选择在恰当的时机向养子女说明身世情况。养子女在震惊之余,也会对养父母的信任心存感激,在养父母的关心下平复自己的心情,逐步从情感上接纳养父母。

(四)注意情感关爱,增进亲子感情

家庭成员的相互依恋与关爱是建立正常亲子关系的必备条件。在日常生活中,养父母要多关心养子女,多与他们进行沟通与交流,使他们感受到家长接纳他们的诚意和殷切希望。切忌对收养子女冷淡与拘谨,这样不利于消除养子女对家庭的陌生感,同时会增强养子女对养父母的不信任感。所谓“投之以李,报之以桃”,父母爱护养子女越深,感情投入越多,越能激发养子女对新家庭的认同感,加深养子女对养父母的依恋之情。

第四节 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

心理学界一般把人的智力分为正常、超常、低常三类。特殊儿童是指超出正常儿童的正常范围之外,在身心发展上与普通儿童有较大差异的儿童,如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多重残疾等残疾儿童和超常儿童等。特殊儿童虽然有异于正常儿童,但他们的心理发展仍然有着一定的规律,这是特殊儿童教育的依据和出发点。

一、超常儿童的家庭教育

(一)超常儿童概述

本世纪初,美国心理学家推孟(L·Terman)用心理测量鉴定天才,把智力测验所得的智商(140以上)作为鉴别超常儿童的决定性指标。[33]

1978年的美国《天才儿童教育法》中对天才的定义是:“天才儿童或超常儿童是指其在学前、小学或中学阶段,经过鉴定而确认其在智能、创造力,某些学科或领导才能,或表演与视觉艺术方面有具体成就或潜在能力者而言。”[34]

纽约大学教育系的雷全斯(A·Lamkins)教授认为,只有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才能称为天才儿童,即:[35]较高能力倾向(潜能);较高创造力;健全的人格与强烈的学习动机。

综合以上观点,我们认为,超常儿童是指那些具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超出正常儿童的能力,或显示出有巨大潜能的儿童;另一方面,也指那些不仅在智力上显著超出正常儿童,而且在非智力因素上也显著超出正常儿童的个体。

(二)超常儿童的鉴别

超常儿童是客观存在的,但如果超常儿童没被大人所发现,孩子的天赋得不到早期教育的开发,就会失去发展的机会。同时在现实情况中,往往存在另一种情况,很多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是“神童”,赋予了孩子不切实际的期望与沉重的压力,这样做对孩子未来的成长相当不利。所以,发现超常儿童,对他们进行科学的鉴别,给予超常儿童适当的教育,就显得极为重要。

1.超常儿童的发现

超常儿童发现的主要途径,一是注意发现外在行为表现上不同于常态儿童特点的儿童,可以通过家长、教师或其他人的推荐。其次,可以利用各学科竞赛来发现人群中的杰出者,选拔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儿童。另外,还可以通过各种活动,在小发明、小创造的优胜者中去发现具有某些特长或具有高创造力的超常儿童。

2.超常儿童的鉴别

(1)国外对超常儿童的鉴别

其鉴别方法包括:标准化智力测验;各种创造力、学习能力或成就测验;教师和家长按超常儿童行为核对表提供的材料;对儿童的作品由专家评定;临床法,如与被鉴别的儿童谈话等。

(2)我国对超常儿童的鉴别

其步骤为:由家长或教师推荐,填写一份被推荐儿童的自然情况、家庭和教育等情况的调查表;初试,包括主科学业考试和一般能力测验;复试,用专门的测量表进行测试评定,对有特殊才能的儿童,由相关专家审查作品或表演能力;对通过复试的儿童进行追溯了解,即向儿童就读过的幼儿园或学校教师了解情况;体检,对儿童身心发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综合分析初步确定超常儿童,对初步确定的超常儿童进行追踪研究或让其进入超常实验班试读。

(三)超常儿童的心理特征

杰出的创造力及良好的非智力个性特征也是超常儿童需具备的特征。超常的智力、良好的非智力因素、较好的学业成就,这三个方面作为超常儿童必须具备的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1.超常儿童的智力发展特点

对超常儿童的研究早在上世纪就已经开始。近年来,西方有关超常儿童的研究从“谁是天才”逐渐转移到“天才是怎样思维”上,更加注重研究天才早期发展阶段。[36]超常儿童在学龄初期的一般特点是:求知欲旺盛、刻苦学习,不仅记忆力强,而且思维敏捷,有的形象思维能力发展突出,有的逻辑思维推理能力有着相当高度的发展。[37]具体表现如下:

(1)感知观察力

几乎所有的超常儿童都具有感知敏锐、时空知觉发展快、辨别力与观察力强的特点。超常儿童善于观察事物,能迅速把握事物的特点及事物间的关系和联系,他们在观察中反映出强烈的求知欲望和探究心理。

(2)记忆力

超常儿童具有良好的记忆力,有意记忆、理解记忆和抽象的逻辑记忆的发展相当迅速。超常儿童记忆的速度、广度及牢固程度明显优于常态儿童。

(3)想象力

超常儿童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丰富的想象力,再造性想象及创造性想象发展迅速。

(4)思维能力

思维能力是认知能力结构中的核心成分。超常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突出地表现在思维能力方面,特别是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发展水平,是鉴别儿童智力超常的重要指标。超常儿童对概念和概念系统的掌握,要早于常态儿童两个年龄标准差,他们能运用概念进行分析、比较和判断、推理,他们的类比推理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快速发展,成为他们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发展的主要标志。超常儿童良好的思维品质,表现在思维的自觉性、敏捷性、灵活性、批判性、逻辑性、深刻性和独创性方面,上述素质都超过常态儿童。其中,思维的独创性是超常儿童的突出品质。

此外,超常儿童对创造性思维、类比推理的成绩和认知模式上与常态儿童差异明显,[38]学习更具独创性也更能独立完成学习任务。

2.超常儿童的个性发展特点

中国超常儿童研究协作组的研究人员对超常儿童和常态儿童的个性心理特征做了比较研究,结果发现超常儿童的抱负水平比较高,具有好胜心强、意志坚强、求知欲旺盛、独立性强和自我意识强等特点。[39]儿童的个性发展,主要表现在个性结构中非智力因素的发展方面。超常儿童的某些非智力因素的发展优于常态儿童。

(1)兴趣和求知欲浓厚,通常具有良好的学习动机,对事物充满好奇并努力探究,视学习为乐趣,能在较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知识和技能,由此引发更强的兴趣和求知欲。

(2)注意力的品质较好,集中注意力的持续时间长,对感兴趣的事物做到专心致志,很少分心,这是使他们智能潜力超于常态儿童的重要心理因素。

(3)情绪良好,通常能经常保持愉快、开朗、自信、满足的心情,善于从生活中寻求乐趣;对生活充满希望,并具有调节、控制自己情绪以保持与周围环境动态平衡的能力。

(4)坚持性和自制力强,他们勤奋的学习活动能自觉地排除外界的诱惑和干扰;主动进行自我调节,坚持认真地学习,表现出坚毅的意志行为。

(5)独立性和自信心方面表现出超前的自学能力,对学习有明确的正误评价能力,善于在自我调节中认真独立思考;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并能举一反三,灵活地处理难题;对自身的判断、推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充满自信。

(6)富有进取精神,积极对待困难、挫折和失败;努力争取成功,乐于竞争,并取得胜利;有抱负,并为实现个人的理想而不懈努力。

(四)超常儿童的家庭教育策略

国内外大量实验研究指出:但凡才智出众的人,追溯其成长过程,通常都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如艾伯特的研究发现,超常儿童发展的途径和方向取决于继承家族优良传统的心志和获得家庭特殊重视和培养。[40]超常儿童的出现是天赋与早期教育相结合的成果。儿童自身的天赋是成为超常儿童的必要条件,优良的天赋需要得到早期教育的开发。因此,家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1.正确评估子女素质

超常儿童是少数的,家长如果过高估计孩子智力水平和潜能,盲目实施强制性或掠夺性的智力开发,弄不好反而会伤害孩子的智力和身心健康。是否是超常儿童,家长应从如下三个方面来判断:[41]

(1)外在表现和内在智力水平的关系。有些孩子的聪明智慧比较外露,容易表现出来,而有的孩子比较内秀,平时不易表露。因此,应该透过表面现象看其智力水平,而不能被现象所迷惑。

(2)分数和智力品质的关系。分数并不等同于智力,虽然分数以一定的智力为前提,智力制约着获得分数的高低,二者相互联系和制约,但其发展并非完全一致,人的智力品质不能完全根据分数的高低决定。因此,不要以为分数高就是超常儿童,有许多超常儿童小时候的学习并不突出。比如,达尔文、爱迪生的学校经历都是失败的。达尔文中小学的成绩很糟糕,爱迪生仅读了一年级便退学回家,但他们的智力品质不差。

(3)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关系。超常儿童都智力超常,但一些智力因素一般,而非智力因素优越的儿童也能达到专项技能的超常。比如,兴趣、爱好、意志等非智力因素可以在儿童专项技能的训练中发挥出重大作用。

2.注意早期家庭教育

发现、鉴别出超常儿童后,早期家庭教育对孩子智力潜能的开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超常儿童进行家庭教育,可遵循的方法:[42]爱他们,使孩子获得自信;建立起他们的自尊心;向他们提出更高要求;倾听他们的话,理解孩子但不予评论;期望尊重,自己也做表率;为他们立定界限和目标;培养他们的求知欲;帮助其培养社会意识,使他们关心社会;放手培养独立自主精神。

3.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家长要仔细观察超常儿童的特点,并根据孩子的特点因材施教,如让有音乐天赋的孩子得以专门培养;对逻辑思维能力超常的孩子多进行具有针对性的训练;为动手能力突出的孩子提供条件等。家长的因材施教,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还让孩子保持和发展了自己的兴趣爱好,让孩子在愉悦的环境中得到成长。

4.全面培养

在注重对超常儿童特点有针对性培养的同时,家长更应该全面培养孩子。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孩子情商和心理素质方面的培养,情商往往比智商更重要。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患有心理疾病,超常儿童从小表现出超群出众的才华,往往较多受到表扬夸奖,可能会带来心理脆弱、承受不了压力等心理问题。从目前公布的医学统计来看,往往越优秀的人患上忧郁、焦虑、狂躁等心理疾患的比例越高。所以,家长应从小对孩子加强心理素质训练,并有意识地磨炼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时,家长应注重在道德品质、个性、身体素质方面对孩子的培养,努力使孩子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5.避免过高期望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

超常儿童因为其较高的天赋显得与众不同,超常儿童的家长容易对孩子抱有较高的期望,处处要求孩子超越其他的常态儿童,不能容忍孩子的任何失败,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这种过重的心理压力易使孩子本来有兴趣的学习变成沉重的负担,甚至会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

作为家长,面对智能超常的孩子,一定要有一颗平常心,正确地对待孩子超常的智能。

二、残疾儿童的家庭教育

(一)残疾儿童概述

残疾儿童是指生理或心理发展上有缺陷的儿童,包括智力、视觉、听觉、肢体、言语、情绪等方面的发展障碍。日本特殊教育专家河添邦俊认为:“对于残疾弱智儿的保育、教育和医疗,如果不以生活场所为中心,那么要真正征服残疾弱智是不可能的。”[43]一般而言,就残疾儿童来讲,家庭是其特殊的学习和生活场所。因此,在儿童阶段,对残疾儿童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是残疾人教育最为关键的阶段。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家长的品行和教育方式有利于孩子的个性、兴趣、心理的健康成长,而对一个残疾儿童而言,良好的心理品质、健全的人格,比获取知识更重要。事实证明,很多残疾人经过教育,顺利地融入了社会,有的残疾人还取得了常人难以取得的成就。

(二)残疾儿童的心理特征

除弱智儿童在智能等方面发展落后外,视力残疾儿童、聋哑儿童和肢残儿童的智力活动基本上都处于正常水平,在记忆知觉运动等方面与健康儿童并无大的区别。并且,作为补偿,残疾儿童由于某方面的生理缺陷,而在另一方面的能力往往超过正常人。比如,聋哑儿童虽然语言掌握比较困难,思维发展由于听力丧失受到了一定限制,语言逻辑、思维发展比较缓慢,但视觉发展较好,敏度较高,观察事物比正常儿童更敏锐,细致而周密;视觉表象丰富,形象记忆好;视知觉准确、迅速,甚至超过正常人。而视力残疾儿童虽然因其视力的部分或全部丧失,他们对事物的感知具有片面性,感知速度慢且准确性差,但他们的听觉、触觉发展比较好,比一般人敏感,大多数人都有很强的障碍感觉;在记忆与思维方面,视力残疾儿童由于学习记忆活动只能凭借听觉、触觉、运动觉来进行,所以他们注意力集中,听觉记忆特别强,记忆的广度大于正常人。

但是,残疾儿童由于其生理缺陷,往往比较自卑、过分敏感、多疑,害怕人们瞧不起他们;他们最大的心理问题是社会适应能力差,情绪障碍多,常常会感到生命对他们不公平,感到孤僻、恐惧、情绪低落且不稳定等,这些势必会对残疾儿童的生活和学习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三)残疾儿童的家庭教育策略

第一,通过各种社会活动的参与,帮助残疾儿童尽快融入社会。家长要帮助孩子建立自信心,教育他们自立自强、乐观向上、豁达开朗,尝试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残疾儿童与社会的联系,让他们积极地融入社会。

第二,加强对残疾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个性品质。作为家长,对残疾儿童的不健康心理要进行科学、耐心的教育和疏导,必要时还应对孩子进行挫折教育,锻炼其坚强、自主的良好品质。同时,培养有益于他们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为他们今后能尽快面对现实,健康、快乐地生活做好准备。

第三,家长要抱有平常心对待和教育孩子。面对残疾儿童,家长在养护和教育上要抱有平常心。对儿童既不要持有内疚心情,百依百顺,迁就溺爱,更不能当做累赘和负担,冷淡、歧视。相对正常儿童,残疾儿童更渴望得到家庭的温暖、父母的关爱,否则,很容易产生自卑感,甚至走上歧途。

第四,针对不同残疾的儿童进行相应的早期教育训练,尽可能提供康复、矫正帮助。如,为聋哑儿童及早戴助听器,共同学习和助造一些生活上常用的手势语,有助于与孩子进行交流和沟通;对视力残疾儿童及早进行定向行走的训练、学习盲文和生活自理等方面的教育;对于肢残儿童,尽可能为其安装假肢或购买手摇车,为其入常规学校学习创造条件。

三、罪错儿童的家庭教育

(一)罪错儿童概述

罪错儿童是指犯有某种罪行或过错的儿童,其主要特点是:这类儿童由于年龄尚小,缺乏起码的是非观念,很容易受到各种不良的影响,从而犯下罪错;罪出有因,导致罪错儿童犯下某种罪错的原因复杂,通常而言,主要是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各种诱因导致,如家庭结构缺损、监护人言行不良、不负监护责任,使孩子身心受到伤害,形成不良道德品质,甚至发生罪错行为;罪错相对成年人较轻,经过正面教育,能重新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是非观,能改正所犯下的罪错,回归正途。

(二)罪错儿童家庭原因分析

1.家庭结构缺损

一般情况下,家庭结构完整,儿童能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儿童发生罪错行为的几率很小。相对来说,在结构缺损的家庭中,儿童发生罪错行为的几率就要高很多。随着近年来离婚率的上升,导致家庭结构缺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离异家庭、单亲家庭。与完整家庭子女相比,表现出问题行为的人数随之增多,具体表现为:情绪低落,易烦躁发怒,孤僻冷漠,自卑感强,学习困难,偷窃、打骂、撒谎等不良行为。由于家庭结构缺损,孩子得不到父母的爱护与照顾,使孩子的心理缺乏安全感;父母很少对孩子给予正确指导,从而增加了孩子行为的盲目性。由于家庭结构缺损,导致父母时常情绪失控,容易将不良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甚至对孩子身心施暴,使孩子性格变得暴躁、冷酷,心理遭到扭曲,消极、压抑的情绪积习日深。这样的儿童,一旦在社会生活中遇到一定的背景和机会,他们被压抑已久的消极情绪就容易变成非社会或反社会的行为,甚至出现罪错行为。

2.家庭气氛不良

家庭感情气氛是家庭气氛中最主要的方面,是家庭中占优势的一般态度和感受的综合表现。不良的家庭心理与生活气氛是造成儿童攻击性行为、多动不安、违纪行为及心理问题的重要因素。许多研究表明,家庭成员之间长期的分歧、敌对、争吵不休、紧张冲突、不愿意相互交谈,会使儿童的内心产生严重的焦虑与矛盾,变得悲观多疑、抑郁退缩、孤僻暴躁、心神不定或神经质,增加了儿童的好斗、攻击性行为和敌意性归因倾向,导致儿童自我概念发展障碍、心理变态或反社会行为。特别是父母在家庭中经常发生公开的冲突易促使儿童的上述不良行为更甚。生活在这种不良家庭氛围中的儿童,当其心灵遭受严重创伤时,上述不良行为便会不期而至,在一定条件下就会发展为罪错行为。

3.教养方式偏差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孩子犯下某种罪错并非一朝一夕而致,这和家庭教养方式息息相关。极端的家庭教育方式,如对孩子过分的严格、过分溺爱、过度教育和过分保护都非常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发育,会让孩子形成各种不良行为,更容易导致孩子误入歧途。如果家长不能及时意识到这些不良行为与教养方式之间的关系并尽快调整自己的教养方式,防微杜渐,这些不良行为日积月累不断恶化,加之各种不良影响的侵袭,就会使孩子犯下某种罪错,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渊。

(三)罪错儿童的家庭教育策略

基于系统论的观念,儿童问题行为的预防也必须从系统观念出发,把家庭看作一个系统,并且以系统的观念来理解家庭内所发生的各种现象,并借此找到教育罪错儿童的切入点。

1.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用爱抚慰罪错孩子的心灵

强调以“家庭系统”的观点与取向来了解家庭与个人的心理与行为,并进一步认为,要改变变态的现象或行为,不能单从治疗个人成员入手,而应以家庭系统(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气氛、家庭结构特点、父母教养方式、亲子关系等)为对象,其目的在于建立健康的家庭,使家庭关系、亲子关系、养育态度以及家庭主要矛盾等得以改善,从而使个别成员的行为或心理倾向健康发展。

当子女发生罪错行为后,家长更应该承担起教育的责任,找出问题的症结,为孩子改邪归正付出努力。首先,家长要主动创设良好的家庭氛围,在情感上给罪错儿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抚慰因家庭缺损带给孩子的伤痛,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其次,坚持对孩子正面教育和严格要求,在教育过程中注意不能操之过急;第三,家长要淡化子女的过失,消除子女的消极情绪,增加他们积极的心理体验,帮助孩子发展特长及培养志趣。

2.端正教养态度,积极为罪错儿童树立良好的榜样

面对罪错孩子,家长在深感惋惜自责之余,更应该积极寻找纠正罪错儿童各种罪错的途径。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端正教养态度,采取正确的教养方式,不能因为孩子曾经犯了某种罪错而放弃对孩子的教育或是对孩子的行为心存芥蒂,而应主动寻找导致孩子犯下罪错的原因,杜绝类似的罪错再次发生。

同时,家长应该为孩子树立正确的榜样,以身作则,用自己在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逐渐感染和教育孩子,逐渐摆脱罪错给孩子生活蒙上的阴影。

第五节 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

留守儿童是我国农村社会进入转型过程中的产物,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是我国经济现代化而派生出的一种家庭结构形式。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存在诸多弊端,日益成为一个显著的社会问题,社会各界应该高度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发展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以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成才,造福社会。

一、留守儿童概述

(一)留守儿童的含义

留守儿童一词,最早是由一张在1994年提出来的。当时是指父母在国外工作、学习而被留在国内的孩子。[44]在此后的近10年间,学术界对留守儿童这一社会现象的研究几乎为零。进入21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工业和服务性行业的迅猛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形成庞大的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根据全国妇联2008年2月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有5800万人。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占当地儿童总数的18%~22%。[45]到2004年,留守儿童作为一个日益庞大的社会群体,引起了社会和国家的广泛关注与重视。

到目前为止,国内关于留守儿童的概念界定,主要是指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概念界定,还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科学和统一的定义。《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一文认为,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46]段成荣、周福林认为,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不能够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十四周岁以下的儿童。[47]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吴霓认为,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农村的家乡,并且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顾的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吴霓,2004)。本书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概念理解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或者工作半年以上,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由父或母一方、祖辈、亲戚朋友等监护的未成年人。

(二)留守儿童的特点

据全国妇联等部门在2007年5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所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有1.2亿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由此产生了逾2000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及以下约占85.6%。随着外出务工人数的增长,留守儿童的数量也呈急剧增长的趋势。同时,相关研究表明,农村留守儿童具有六大人口学特征:第一,规模巨大,已形成了一个需要予以高度重视的群体;第二,性别比偏高,年龄分布比较均匀;第三,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第四,在各省区之间的分布很不均衡,主要分布在四川、江西、安徽、湖南等经济比较落后的农业地区;第五,半数以上不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第六,小学教育状况良好,但初中教育问题明显。[48]

随着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日益凸显,对这一问题的调查也逐渐增多,笔者综合相关调查结果显示,农村留守儿童主要呈现出如下特点:

其一,生活学习环境较差。留守儿童大多家庭贫困,靠父母外出打工维持生活,加之自然条件恶劣,教育资源贫乏,导致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环境更差。许多孩子上学要走山路,回家要做家务,生活无人照顾,平时无人关心帮助。

其二,学习成绩较差。大多数留守儿童在学习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他们没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注意力不集中,心不在焉,这与其监护人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大,家庭负担重,没时间、没能力辅导孩子的学习,以及他们的“读书无用,读书不如打工”等思想有关。

其三,心理素质较差。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缺乏父母的关爱,临时监护人一般只注意孩子的安全,很少关心、关爱孩子的心理健康,导致他们在性格方面存在性格内向、害羞,胆小怕事、抑郁、孤僻、冷淡,心理负担过重,少年老成、敏感多疑、冲动易怒、顽皮任性,逆反心理较强,自控力较差等问题。

(三)留守儿童的类型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根据看护方式的不同,主要有三种:一是单亲监护型,即父母一方外出并由其中另一方照顾的儿童;二是祖辈监护型,即父母双方都外出,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的儿童;三是亲戚监护型,即父母双方均外出,由父母的同辈亲戚照顾的儿童。从各地的调查结果来看,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主要以隔代监护和单亲监护为主,其中单亲监护又以母亲监护为主。这些监护人承担起教育孩子的任务,我们把这种教育现象称为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由于父母的外出务工,使得留守儿童长期缺乏来自父母和完整家庭的亲情呵护,在学习、安全、心理、行为和交往等方面出现了相应的偏差,其教育问题日益凸显。引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其家庭教育的缺损。[49]因此,关于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二、留守儿童家庭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留守家庭,是典型的家庭结构不完整家庭。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不断增加的同时,却引发家庭教育的严重缺失,父母对儿童言传身教的影响作用基本丧失或被不同程度减弱,使留守儿童的教育面临着严峻的困境与巨大的挑战。

(一)父母教育观念落后

部分外出打工的父母由于自己的生活、生存经历,使得他们很重视孩子的学习,他们把这种“渴求”寄希望于孩子身上,对孩子的学习有较高的期望,但时空上的距离无法通过亲子关系、家庭互动以及所营造的家庭文化氛围影响孩子的行为与价值观;无法通过教养方式、教育期望影响孩子的学习,更不能及时有效地督促子女学习,给予孩子正确的家庭教育辅导。而只是简单地把孩子的成绩与自己的付出和辛苦直接地联系起来,只是一味要求孩子学习,无形中加大了孩子在学习和心理上的负担,其结果是孩子因为感受到父母的辛苦而更加努力学习,但是一旦学习不理想时就会产生压力和焦虑感。还有部分家长,出于“亏欠”心理而实施“物质补偿”。他们为了弥补对孩子的关爱,片面地认为只要满足孩子对金钱和物质的需要,孩子便会好好学习,成才成人。殊不知,这样非但不能弥补家庭教育的缺陷,反而会助长孩子“重利主义”等错误观念,注重物质需求,放松对自己的学习要求,对学习产生淡漠、无所谓的态度。这些落后的教育观念势必严重影响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质量。

(二)父母的角色效应缺失或弱化

儒家传统讲:“父母在,不远游。”然而我们现实的状况却是孩子在,父母游。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缺位,使留守儿童缺少家庭的亲情温暖,与父母情感淡漠,缺乏情感互动,经常觉得孤独无助,没有归属感。父母的远离,父母的角色缺失和弱化,这是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上面临的困境。有学者把父母的教育做了形象的对比:“母亲教育子女如何‘适者生存’,父亲教会子女如何‘感受生活’;母亲教子女如何‘拿起’,父亲则教子女如何‘放下’;父母的教育是一对车轮,缺一不可。”然而在留守儿童家庭中,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外出,导致父母的教育角色缺失或残缺,儿童与父母之间的关系相对疏远,父母对子女缺少关爱或几无关爱,这对留守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势必导致其严重的情感饥渴和发展障碍,出现了所谓的“缺乏父爱综合征”或“缺乏母爱综合征”。有学者指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内部亲子之间的交往具有时间上的长期间断性、空间上的远距离性、交往的非面对性以及互动频率极低的特点,致使亲子之间的交往几乎成了一种正式的次级群体交往模式,‘留守儿童’父母成为孩子学习、身心发展事实上的旁观者。”[50]

(三)监护人安全责任意识薄弱

据2013年9月13号在北京举行的《女童保护研究报告》暨女童保护论坛披露,由于基本监护缺失,女童受害严重。[51]调查显示,2012年,全国县级以上妇联受理女童受到性侵害的投诉达500多件,留守和流动女童是主要受害人群,农村留守女童受害者最多。究其原因,一是监护人基本监护缺失,二是监护人和受害人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不足,三是大多祖辈监护人年事已高,生活压力较大,农活繁重,一般只能顾及到孩子的日常生活,没有时间和精力顾及其他,安全责任意识薄弱,为侵害人提供了大量可乘之机。

(四)家庭教育“量”减少

父母外出打工之后,对于留守儿童来说,首先是家庭教育“量”的减少且教育力量过于分散。父母长年在外忙碌,有的甚至一年都不能回一次家,不能与孩子见一次面。长年缺少亲情的交流沟通,使得亲子关系断裂,亲子教育缺失或不足是这些留守家庭的明显特征。而且留在家里的人员,不得不承担更加繁重的农业劳动,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留守孩子的生活,特别是学习。少了约束和教育,孩子的许多不良行为得不到矫正。过去由父亲和母亲、长辈共同承担的教育义务,现在由留在家中的其他家庭成员独立承担,而他们本身文化水平不高、教育能力欠缺,难以形成教育合力,严重削弱了教育力量。家庭教育的不完整,家庭教育“量”的减少,必将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五)监护人教育能力欠缺

虽然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有父母任意一方、亲戚等,但更多的留守家庭一般只有祖孙两代人在家,祖辈被动承担教育任务。但由于祖辈思想观念落后、教育方式方法简单、教育能力欠缺且知识贫乏,大多是文盲、半文盲,在学习上无法有效地帮助和辅导孩子;加之祖辈家长年迈体衰,家里家外一个人忙活,在对孙辈的教育上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疏于管教,即使管教孩子也只会用金钱和物质的奖励或采取打骂等粗暴的方式。对孩子的关怀大多局限于吃饱穿暖,满足孩子物质生活方面的要求,对孩子的精神关爱和情感世界的培育以及道德层面的管束很少,难以承担起对孙辈的教育责任,故留守儿童学习习惯和学习成绩一般都较差。

(六)祖辈教育的溺爱现象

在由祖辈监护的留守儿童家庭中,由于受祖辈自身的精力、教育观念、思想等因素的制约,在家庭教育中往往表现为对孙辈过于溺爱放纵。一是因为孩子是家庭中的独生子女,是父母的掌中宝,更是祖辈的掌上明珠,所以对孙辈更是疼爱有加,溺爱有余。二则因为祖辈家长害怕孙辈出现差错,难以向孩子的父母交代,因此在教育过程中也会出现过于迁就和溺爱孩子,无原则地满足孩子的要求,以及一味地赞赏孩子的行为,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也管教不力,使得留守儿童难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七)忽视家庭教育的作用

很多外出打工的父母们很少意识到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孩子只要能吃饱、穿暖就算尽到了父母最大的责任,教育孩子是学校和老师的事情,将孩子的教育问题片面理解为学校教育,把教育的任务全部寄望于学校,忽视了儿童个体在其成长过程中所面临的情绪、性格、学习动力等不可量化因素方面的差异,也忽视了家庭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从而在外出务工与照顾孩子的利益权衡中选择了外出务工,使家庭教育处于真空状态。然而,学校、家庭不仅仅是一个空间的差异,代表的还是两种不同的教育思路。家庭教育是生活常识的教育,是教孩子在做人中学做事;学校教育是知识的教育,是教孩子在做事中学做人。家庭教育是每个人在一生中真真正正的基础教育,家庭教育的缺失势必严重影响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三、留守儿童家庭常见的心理问题

未成年人处于性格形成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时期,他们特别需要长辈尤其是父母的关爱和引导。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对心灵关怀的渴求和对感情交流的欲望不能得到满足,一些不良情绪如失落、担忧等长期得不到排解,于是便会导致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由于留守儿童监护人对留守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和介入较少,加之远离父母,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而监护人又无暇顾及他们的情感变化。因此,留守儿童因为缺失完整有效的家庭教育,长期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会导致他们心理不能健康发展,尤其是在留守儿童聚集的农村地区,这种现象更加明显。

一些研究者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特征进行了调查、研究。如,一项历时5年的跟踪调查表明,农村孩子的心理障碍和行为异常比例高达19.8%,远高于城市孩子的8%,这其中55.5%的“留守孩子”表现为任性、自私、冷漠、内向和孤僻,缺乏爱心和同情心,逆反心理重。他们对待批评教育,极易采取逃学甚至出走等过激行为。[52]综合已有研究结果,留守儿童主要表现出了以下一些心理问题:

(一)父母关爱的缺失,导致孩子“情感饥渴”

父母自身及其对孩子的关爱是儿童成长的最佳环境。但是,留守儿童却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长期在缺少父母关爱的环境中成长,孩子缺少必要的家庭氛围,情感世界出现空白,感受不到父母的关爱,使得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出现了诸多“情感饥渴”的问题。看着别的孩子与父母亲密接触,自己更显孤独和失落,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无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如何待他,都代替不了父母。长期的分离使得留守儿童的亲情观逐渐淡薄,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强烈地渴望得不到的亲情。长此以往,他们把这种需求转化为“漠视”或“拒绝”,易导致其人格发展的不完善。由于“情感饥渴”而产生的不良心理将会在留守儿童的心灵上留下一道无法抹去的伤痕。部分孩子因为缺乏管教而放任自流,走进了游戏室而无法自拔;部分孩子由于受物质追求的影响而过早放弃学业,荒废了学习;甚至某些孩子由于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在受到不良影响时,会出现不良行为甚至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烈的焦虑和自卑心理

父母是孩子生活依靠的港湾,父母的关爱和保护是无人可以代替的。当孩子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时,他们更多地希望从父母那里寻求解决的方法、安慰和帮助,但是留守儿童却得不到这本应该有的关爱。留守儿童的单亲教育、隔代教育方法简单,所给予他们的只是身体、物质上的照顾,交流沟通与心理关爱的缺失,致使学习成绩差,极易产生心理焦虑、心理自卑,经常忧心忡忡,缺乏安全感和自我认同感。许多留守孩子都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的父母在外打工,也回避因为打工而引起的有关学习的话题,这种自卑心理影响着儿童个性发展的社会化,使得他们不能与人和谐相处,在人际关系上易产生多种不良心理。

(三)性格缺陷

外出打工的父母与留守儿童缺少联系,对于孩子的成长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指导,易导致性格缺陷。处于成长阶段的儿童青少年正是情感、性格变化的转折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极易使其性格变得内向、自卑、悲观、孤僻。同时,在留守儿童家庭中,由于溺爱型家长比例较高,在几乎没有任何限制的状态下,助长了留守儿童的自私性和以自我为中心的极端性格。

(四)盲目反抗或逆反心理

有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较为敏感,总感到别人看不起自己,与人交流时充满警惕和怀疑。对教师、监护人、亲友的管教和批评极易产生较强的逆反心理。

此外,留守儿童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还会出现固执、孤僻、多疑、敏感等各种情绪问题;在人际交往方面也通常表现出一定的封闭性,易出现各种交往障碍、行为偏差,易出现盲目反抗等心理问题。

四、留守儿童家庭子女教育的实施策略

面对留守儿童家庭这一特殊的家庭形式存在的诸多问题与困惑,以下几方面工作的开展将有利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有效实施。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增强教育能力

对孩子的教育期望一定要适当。父母过高的期望,自然给孩子过重的负担。如果期望中带有极大的盲目性,高到孩子根本不可能达到的地步,那么,这种不实际的期望,非但对孩子起不到积极的激励作用,反而使孩子“望而生畏”。有的孩子因为要求太高无法达到,以至成功的机会少,失败的机会多。长久如此,就会失掉自信心而不愿努力,或是因为自卑而对某种要求特别害怕,从而丧失上进的勇气。父母期望过高,也容易产生急躁情绪,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方法去管教孩子,这样不仅会使父母失去应有的理智和耐心,而且也易与孩子发生情感上的对立,导致亲子关系的紧张,家庭教育失败。再者,父母切勿以消极心态对待孩子的学习问题,其实留守在家的孩子在心理上甚至比大人还要累。父母应以平常心来看待孩子的学业问题,经常安慰、鼓励孩子,父母的爱就是给予留守孩子们最好的教育。

同时,由于代养人大多为祖辈,他们的传统育儿观念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儿童成长和发展的需要。因此,作为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应该转变传统的育儿观念,掌握一些科学的育儿知识,促进留守儿童的正常发育发展。代养人除了关心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外,还应更多地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满足孩子的心理需求,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试着用儿童的眼光去看他们的世界,体察他们的感情。其次,要通过说服的方式来管教留守儿童,帮助他们正确地看待父母外出打工是迫于生活,而不是置他们于不顾,打消孩子对父母的怨气,让孩子学会尊重和体谅父母。

(二)强化责任意识,尽可能多地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父母作为孩子最亲近和最信任的人,对儿童身心的健康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育好孩子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

1.外出打工前安排好孩子的生活和学习

当父母都要外出务工时,必须先做好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安排。慎重选择孩子的监护人,要保证监护人能照顾好孩子的日常生活,能引导、监督、管理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并能经常与孩子交流沟通,了解孩子的思想心理状况,能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满足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的需求。

2.父母应坚持定期、不间断地保持与孩子各方面的联系

尽管不能苛求常年在外为生活奔波的打工者们时刻照顾到子女。然而,如果父母能在繁忙之际,坚持定期给孩子写信或打电话,询问孩子的学习、生活等情况,这种间接的教育方式方法对于孩子的教育也是非常有效的。对于常年外出打工的家长们来说,孩子才是他们心中的希望,正如一位外出打工的家长谈到:“我们一家人的希望都倾注在孩子未来的发展上,不管我自己有多辛苦,即使苦死、累死,也要供他们上学。”但在许多家长的观念中,只是认为给孩子交纳了学费,供孩子吃穿,就已经尽到了父母的教育责任。其实不然,作为成长中的一代,留守子女要比其他同龄人承担得更多,更期望父母的教育和关爱。外出打工的家长要尽量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和影响力,保持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让子女切实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关爱。

(三)加强基本监护和安全责任意识,教给孩子自我保护方法

在留守儿童聚集地区,建立留守儿童监护制度,设立“爱心妈妈”志愿服务团队等;加强儿童及监护人防范意识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学校、家庭、社区开展并形成共同防范的体系。具体来讲,父母及监护人除了照顾好孩子的学习和日常生活,还要加强对儿童的监护意识,多一份安全责任意识,留心看管好孩子,教给他们保护自己的方法,如没有征得父母及监护人的同意,不能随意跟别人外出,不能随意吃别人的东西,不能随意下河游泳等。如果被监护人是女孩,监护人更要处处留意孩子的行踪及日常情绪,如孩子是否按时到校与放学回家、情绪是否反常等;教育孩子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不能让除父母及监护人以外的人搂抱或亲近自己,如遇此类情形一定要及时告诉父母和监护人。

(四)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及时了解孩子的成长动向

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与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外出务工的父母在外出前应协调好学校、监护人和孩子之间的关系,让监护人与学校积极配合,协助学校教育,督促孩子的学习;同时要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成长动向,配合学校教育的完成。父母或监护人要坚持每学期开学或学期末放假时到学校就子女学习、生活等问题及时询问老师,并相互告知其情况,让老师对孩子的情况有更多的了解,以便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双方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

(五)实施“代理家长制”,设立亲情室,弥补留守儿童亲情缺失

1.代理家长制

“代理家长制”也就是我国古代说的“易子而教”,发源于留守孩子人数众多的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2005年4月,当地政府启动“代理家长”关爱机制,动员当地社会上有爱心的人组成关爱队伍“一对一”帮扶孩子,其最大特点是因地制宜,而且投入比较少,属于政府倡导的义务监护人制度。具体做法是,成立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库,每学期对其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普查。然后,在自愿原则下,倡议和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社干部、有帮扶能力的共产党员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做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代理家长必须按照“三知、三多、三沟通”的家长职责和“五个一”的具体要求,主动履行家长义务,正确引导孩子成长。“三知”即知道留守儿童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和学习情况;“三多”即多与留守儿童谈心沟通,多参加学校的学生集体活动,多到其家中走访;“三沟通”即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托管人、老师联系沟通;“五个一”即每周与留守儿童联系交流、辅导作业一次;每月与留守儿童父母、任课教师、托管人联系一次;每两月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一次;每学期初制订一份帮扶计划书;每学期末撰写一份帮扶工作总结或教育经验文章。[53]

很多家长担心,代理家长如果自身有很多毛病,会影响到他们的孩子。另外,代理家长顾虑管重了不是,管轻了没用。当然,存在这些问题是很正常的,不过这种方式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在当地得到认可并逐渐在全市推广且成效显著。

2.学校、社区、乡镇设立亲情室

一是安排亲情电话、亲情视频聊天,通过其与在外打工的父母定期电话交流和“见面”,有利于留守儿童与外出打工的父母沟通交流,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以弥补相互的思念之情以及发挥父母的教育作用,增强教育效果;二是给留守儿童集体过生日,让孩子们互赠礼物、表演节目,一起吃蛋糕,让孩子们在学校也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三是安排内容丰富的课外文体活动,加强同学间的交往,有利于减轻孤独感。

第六节 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

随着数以千万计的流动打工者到祖国各地支援经济建设,跟随这些打工者来到城市的还有数量惊人的流动儿童,他们的受教育问题已经成为亟待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3年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力达到1.129亿人。随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全家流动的状况日益普遍,随同这些父母进入城市的儿童也日益增多。根据“五普”资料,全国流动儿童共有1982万人。[54]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流动儿童家庭的教育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应该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科尔曼和布彻·卡森1984年报告过有五种家庭的父母不能给孩子以适当的榜样,即不充裕的家庭、动荡不安的家庭、反社会的家庭、虐待性家庭和解体家庭。而流动人口家庭属于典型的不充裕家庭和动荡不安的家庭。[55]

一、流动儿童概述

(一)流动儿童的含义

流动儿童指6~14周岁(或7~15周岁),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半年以上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56]由于义务教育主要是由地方政府负担,流动人口的子女因为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负担的教育经费,其结果是:在现行的城乡政策框架下,流动人口子女无法享受与城市同龄儿童同等的教育机会,也被排斥于乡村正式的教育体系之外,成了被“边缘化”的一个庞大群体,我们将这一群体称为“流动儿童”。[57]

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一样,都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大规模转移而出现的。本书中所谓的“流动儿童”,是与前文中的“留守儿童”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区别在于,留守儿童的父母进城打工,孩子留在了户籍所在地;而流动儿童则是随父母进城务工一起进城的农民工子女,他们的户籍虽不在“本地”,但在“本地”已居住相当长时间的儿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全家流动的情况日益普遍,越来越多的儿童随他们的父母从农村进入城市,成为流动儿童。

(二)流动儿童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迅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镇)转移的规模正不断扩大,流动人口的结构也发生着巨大变化。流动人口由最初的单身外出变为举家迁徙的现象也越来越多,流动儿童的规模也急剧增大。流动儿童的特点主要可以归纳为:

1.流动性强,深受双重文化的影响

由于父母入城打工,流动儿童跟随父母由农村来到城市生活和学习。随着父母工作地的变动,流动儿童跟随父母从一个城市流动到另一个城市,他们生活和学习的流动性比起在正常、稳定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大得多。

流动儿童作为“边缘人”,流动在农村和城市之间,这种双重的文化背景下的生活方式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影响很大,他们比完全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更加熟悉城市生活,但是由于特殊的身份使得他们又很难被城市人所认同,也很难融入到城市人群中。双重文化的影响,使得他们很难形成良好的自我认同感,对其身心发展有不良影响。

2.教育面临重重困境

就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而言,流动儿童的父母通常都从事着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很少有闲暇时间对孩子进行各种形式的家庭教育,这种家庭教育的缺失不仅不利于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也会对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带来种种隐患。

此外,受到户籍制度、教育制度以及本身家庭经济条件的制约,流动儿童接受学校教育也是困难重重,很难享受到与同龄城市儿童相同的教育待遇。尽管当前不少外来打工人员密集的地方政府已经着手解决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但要真正给予流动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3.生活环境恶劣

就居住环境看,大多数流动少年儿童生活的社区环境较差,有调查显示:39.8%在目前生活的地方缺乏安全感,59.8%反映生活的社区卫生环境差,50.5%反映社区没有工作人员管理,39%反映社区治安混乱,38.9%反映社区经常有社会青年游荡,38.9%反映社区公共设施破损。[58]这种恶劣的居住环境容易对流动儿童的身心发展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二、流动儿童家庭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进城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在城市,他们的思想观念受到现代文明的洗礼,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当他们能立足于城市,经济情况得到改善时,往往出于让孩子能接受更好教育的目的,把孩子带在身边。相比留守儿童而言,流动儿童有个“完整”的家。但是,流动儿童跟随父母来到城市这个陌生的环境,客观条件的改变给他们的交往、学习、心理等方面造成了很多的困难,使流动儿童的教育面临很多挑战。家庭教育对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起着学校教育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流动儿童家庭中的家庭教育几乎处于空白,众多流动家庭家长家庭教育意识淡漠,对“家庭教育”知之甚少,认为子女的教育是学校的事情,跟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此外,流动家庭父母忙于工作,缺乏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的时间。许多流动儿童的父母整天起早贪黑,少有时间与子女进行沟通和交流,更不要说对子女进行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最后,流动儿童家庭条件简陋,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和心理氛围。因此,为了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其家庭教育亟待改善和提高。

具体而言,流动儿童家庭的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必要的学习环境

大多数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他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一般较低,属于城市贫困人口,这样的物质条件很难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难以保障流动儿童最基本的生活和学习之需,更谈不上精神层面的休闲、娱乐。流动儿童的家庭中也很少有健康的娱乐生活,孩子们的娱乐活动也主要是在家里,比如与小区内的同伴们玩下棋、跳绳等。父母由于忙于工作,有许多父母从没有带孩子去逛过书店、公园等。流动儿童的精神生活相当贫乏。同时,出于房租低廉或就业方便的考虑,大部分农民工居住在城市贫民区内,家庭的居住地一般位于城乡结合部。大多数农民工家庭租用民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少,光线差。窄小的空间成了集吃饭、睡觉、生活、学习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地方”。居住条件的简陋,使孩子缺乏必要的学习场所,父母往往也忽视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较差的住房条件决定了其所处社区环境的复杂性,复杂的社区环境对孩子的成长相当不利,这样就使得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难度增大。

(二)亲子互动效果不佳

与留守儿童相比,流动儿童由于在父母身边,亲子交流的机会增加了很多,有利于满足双方的情感交流。但由于农民工大多处于社会的底层,在城市中承受着巨大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整天忙于生计而较少有时间和精力关注孩子的成长,甚至会忽略对孩子生活的基本照顾,更谈不上与孩子一起参加娱乐活动。有调查显示,在孩子过生日或儿童节时,家长带孩子出去玩的比例仅为15.4%,85.7%的流动儿童没有或者相隔很长时间才能去收费的公园或游乐场一次,有一半以上的学生放学后父母都不在家,他们或是与兄弟姐妹在家(35%)或一个人在家(17.3%)。[59]流动儿童来到城市,在语言、生活习惯、文化风俗、心理承受力等方面都有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父母如果忽视孩子的感受,与孩子缺乏沟通,忽视孩子的心理成长,很有可能导致孩子情绪不安、创造力差、个性不健全,甚至产生问题行为。再加上父母与孩子文化的冲突,导致孩子对父母的教育方式不满,极易造成孩子与父母之间的隔阂,良性的沟通渠道很难建立。

(三)父母教养能力不足

流动人口参与社会经济建设,体验到社会的开放,感受到时代的发展,其家庭教育或多或少地浸润了城市文化的影响。但由于父母文化水平比较低,教育理念落后,教育行为往往还保留传统模式。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的抽样调查显示,2003年外出务工劳动力中,文盲占1.9%,小学文化程度占16.7%,初中文化程度占66.3%,高中文化程度占10.8%,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4.3%。在所有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中,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的不足15%。[60]流动家庭的父母受限于自身文化水平,对孩子的教育方法和监督都缺乏科学的手段。实施家庭教育时,家长多以简单的说教为主,当孩子犯错时,他们常用体罚、责骂等教育方法;关注子女的学习,主要表现在对学习成绩的关心上,忽略对孩子全面素质的培养;缺乏与孩子心灵的沟通、交流。家庭教育方式的欠妥对流动儿童的成长极为不利,简单的教育方法很难取得好的效果,容易造成流动儿童不良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出现。

流动家庭的父母为生活奔波操劳,没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辅导孩子的学业。调查发现,只有26%的家长“经常检查学生的作业”,57.2%的家长“有时检查学生的作业”,16.8%的家长“从不检查学生的作业”,29.4%的学生“在作业不会的时候才会去问父母”[61];有59.5%的流动儿童的父母会因故不在孩子身边,有53.5%的流动儿童不能够很顺利地完成家庭作业。[62]流动儿童从父母那里获得的学业指导很少,学习主要靠自觉,大多在学业上落后于城市儿童。

(四)忽视家庭教育的作用

父母教育观念的淡漠使很多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处于严重缺失的状态。很多从事简单劳动的农民工对孩子的教育期望值往往较低,并可能会向孩子灌输“读书无用论”,认为孩子能读的话就继续读下去,如果不愿意读的话,到时候跟自己一样也可以通过打工谋生,这样还可以减轻家庭负担。父母在对待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往往只依赖于学校教育,忽视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五)家庭人际关系紧张

由于流动家庭的经济状况一般较差,一般租住在面积狭小、拥挤的地方,居住设施普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家庭成员心理失衡,容易引起夫妻的矛盾和冲突,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在诸多关于流动家庭的调查中都显示,流动家庭父母当着孩子的面吵架或打架的比例高于本地家庭,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孩子人格的健全发展。此外,流动家庭的父母迫于生计,整天操劳于工作,在时间和精力上对子女的家庭教育力不从心;父母相互推诿,相互指责,不愿承担教育子女的重任,且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因此,在流动家庭中父母及子女间难以形成融洽的家庭氛围,家庭人际关系常处于紧张的状态。

三、流动儿童家庭子女常见的心理问题

流动儿童缺乏城市儿童由于出生地和家庭的稳定带来的安全感,这使他们显得敏感、心事重,不愿意向别人吐露心事。由于对于户籍制度和人为因素造成的对自己不利社会地位的处境非常敏感,多数流动儿童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是流动儿童。流动儿童常见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自卑,感情脆弱而敏感

流动儿童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他们无法在短期内适应城市生活,现实条件却又不允许他们再回到农村,这使他们在夹缝中成长。受家庭条件的限制,他们无论是在衣着打扮上,还是在学习用具、玩具上,或者在语言的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程度等方面,都无法与城市的孩子相比。由于长期在失落与憧憬中挣扎、徘徊,流动儿童自我评价较消极,自卑感较强,孤独、多愁善感、苦闷彷徨。因为自卑,他们多数不愿意与城市的孩子交往,即便愿意交往也尽力回避自己的家庭情况,也不愿意在课堂上主动发言和回答问题。

在城市生活中,流动儿童也明显地感受到来自城市主流社会的歧视:城市同学的排斥、疏远、冷淡以及某些教师不公正的态度,一些学校和教师不愿意或是迫于压力接收流动儿童,常流露出不情愿和不耐烦的情绪;城市学生家长的偏见,有的学生家长对自己孩子和流动儿童一起共同学习表现出不悦。这些歧视加重了流动儿童的自卑感,同时也使他们变得更加敏感而脆弱。在现实生活中不得不处处都显得谨慎保守、胆怯和害羞。

流动儿童由于自卑,不能主动地融入同学群体。持续的挫折感和不公正对待,很容易导致流动儿童产生厌学心理。流动儿童的学习动机主要表现在外部动机上,学习的目的就是多挣钱,过上好日子;内部动机不足,内部动机是指人们对学习本身的兴趣所引起的动机,内部动机更能为学生的学习带来持久的动力。伴随着流动儿童在城市求学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和学业上的障碍,流动儿童更容易丧失学习动机。

(二)不平等感与对立感

流动人口在城市中不但干着最苦、最脏、最累、最危险的活,同时还受到各种不公正待遇。流动儿童的父母在城市中用辛勤的劳作换来的只是微薄的收入和低下的社会地位,城市中的市民因为身份优势占据着天然的社会资源和竞争优势。流动儿童在城市中的生活经历,使得他们更加能够体会到父母在城市中生活的艰辛,也更能够体会到他们与城市人之间的差别,现实生活的不公平使得他们产生不平等感,容易形成对城市市民的不满情绪。

流动儿童会更多地将自己现在的生活状况和遭遇与城市里的同龄儿童相比。流动人口子女要进入公立学校就读还存在一些障碍,这容易给这些孩子幼小的心灵埋下“社会不公”“农村的孩子比城里的孩子低人一等”的阴影。部分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水平参差不齐、管理不善以及安全卫生隐患严重等问题,使流动儿童难以享受与城市儿童同等的优质教育资源,也易使流动儿童产生强烈的不平等感、对立感。

美国耶鲁大学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多拉德提出了“挫折—侵犯”理论,他认为人的侵犯行为是因为个体遭受挫折而引起的。当人们遭受到歧视或者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的时候,最直接的心理反应就是逆反与不满。[63]流动儿童的数量庞大,对这一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将来等流动儿童长大成人势必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与和谐进步。

(三)人际交往障碍与孤独感产生

“被歧视、受压抑”是许多刚来城市生活的流动儿童共同的感受,他们虽然身处城市,却很难融入其中,人际关系紧张。他们大多性格内向,行为拘谨,自卑心理较重,自我保护、封闭意识过强,存在相对孤僻性,以至于不敢、不愿与人交往。

人际交往障碍与孤独感的产生,与流动儿童的成长环境密不可分。很多流动儿童初到城市,只会讲方言,听不懂本地语言,造成交流和学习都比较吃力。就读于公立学校的流动儿童,往往因家庭经济条件、生活经历、个性特点等原因被城市儿童排斥。流动儿童往往只愿意在自己的居住区内与那些和自己有相同背景的孩子结成孤立于城市主流文化之外的小团体。这种小团体是一种边缘化的小团体,从某种程度上说阻碍了流动儿童与城市儿童的交往,加剧了流动儿童的人际交往障碍。流动儿童组成的这种小团体,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与引导,团体成员中不良的心态也会发生相互影响,流动儿童借此逃避城市主流社会,不利于社会稳定。人际交往障碍使流动儿童不能自行形成较为积极和谐的人际关系,容易产生孤独感。

(四)缺乏归属感,社会适应不良

儿童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孩子只有在与他人的良性交往互动中才能不断积累知识经验,使自己的人格逐渐完善,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人生观。流动儿童随父母外出生活,远离了熟悉的家乡,疏远了与童年伙伴和其他亲人的联系,但在城市中,流动人口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带,他们的工作环境、居住环境相对封闭、独立。这种相对封闭的生活环境,容易使流动儿童处于一种游离于流入地社会主流之外的状态,其结果就是流动儿童的学习、娱乐空间仅限于学校或家周围,且经常和流动儿童同伴一起玩耍,缺乏与外界,特别是与流入地本地儿童之间的相互交流。在这种环境中生活,不仅会造成流动儿童视野狭窄、友情观念淡漠,也会对流动儿童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

流动儿童不同程度地认同城市生活,认为城市具有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也愿意继续留在城市学习、生活,但他们没有城市户籍,被城市居民视作“外来人口”“乡下人”,使他们找不到身份的归属感。流动儿童的社会适应不良突出表现在学校适应上。因经济原因,多数流动儿童就读于办学条件简陋的打工子弟学校,因父母流动而不得不时常辍学或在各打工子弟学校间转学,教育环境的转变对流动儿童适应学校生活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他们身心的健康发展。

四、流动儿童家庭子女教育的实施策略

针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为了保障家庭教育的有效实施,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升其家庭教育水平。

(一)父母应尽可能保障孩子生活和学习的需要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应尽可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首先,在选择居住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社区环境的选择,千万不要仅仅考虑房租的低廉或就业的方便,而应该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尽可能选择对孩子成长有利的社区环境;其次,在选择居住空间的时候,要保障孩子的学习空间;第三,家庭成员也应该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

总之,父母要尽力为孩子创造一个舒适怡人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尽可能保证孩子充足的学习时间和休息时间,尽可能为孩子提供宽敞的学习环境,力所能及地为孩子提供必需的学习工具和材料,尽力为孩子解决学习上的困难。

(二)加强亲子沟通与交流

虽然流动儿童可以与父母在一起,但是父母务工的工作繁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十分有限。流动儿童随父母远离家乡,距离又阻碍了他们与祖辈们以及其他家乡亲人的交往,由于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爱,导致他们敏感、脆弱,对城市陌生的环境感到新奇与不安,再加上他们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极易给他们带来心灵上的伤害。所以,父母有必要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多关心孩子,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让孩子体会到父母的热情和关爱,这样孩子才能够获得良好的自我感受,产生安全感和自尊心。此外,父母也要注重亲子沟通的方法,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多用赞赏和鼓励的教育方式,对孩子平时的表现给予更多的肯定,帮助孩子树立自信心,加强肯定评价,引导孩子学会赏识自己;尽量避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父母要相信自己的孩子,多肯定,多表扬,而少责骂。

(三)父母应提高自身素质

流动儿童父母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教育观念与教育方法落后,因此他们给孩子所提供的教育环境相对较差。在城市工作的经历,会开拓父母的视野,会使父母受到先进思想的影响。只要父母对孩子有高度的责任心,就会产生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动力,会主动去寻找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式。现代社会倡导建立学习型社会,家庭也要建设学习型家庭,家长继续受教育已成为趋势。有资料表明,“全国遍及各地的各类家长学校己有30万所,尤其是城市中已形成颇具规模的家长教育、培训网络,家长的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但青年流动人口却有许多人被排除在这个范围之外”。[64]流动儿童的父母也要认识到自己继续接受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继续学习,主动参加培训,不断追求新知识、新技术,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和能力,增强对孩子进行教育的科学性。

(四)强化孩子的安全教育

流动家庭中父母工作忙,上班时间长,所以孩子单独在家的时间相对较多。为了防患于未然,父母必须尽力消除家中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针对学龄前儿童,更要注意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同时,还应该教给孩子一些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知识,使孩子在遇到意外情况时能从容应对,并能及时用适当的方式寻求保护。特别是教给女孩子一些自身防卫的技术,遇到坏人骚扰或意外时要学会自我保护,及时自救。

(五)加强与学校、社区的沟通

农民工家庭往往生活在城市边缘或城中村,这样会导致其信息闭塞,较少与外界沟通交流。流动儿童的父母要能够走出狭小的居留地,主动与老师、社区等联系沟通,交流孩子的学习、生活状况,找出行之有效的教育措施。学校要加强和流动儿童家长的联系,帮助他们学会与孩子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学校可以通过“家访”使教师了解流动儿童家庭的情况,了解孩子在家里的状况,针对孩子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同时也能增进教师与家长的交流。学校还可以通过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卡,让家长了解孩子每天在学校的情况,包括思想、学习、生活表现等,并且提醒家长鼓励、表扬孩子的点点滴滴的进步。良好的社区环境有利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实施,政府应该加强社区环境的建设,营造干净、舒适、温馨的空间,在流动儿童居住的社区大力开展社区服务,建立社区的阅览室和活动室,积极组织流动儿童进行有意义的活动。总之,家庭、学校、社区要共同协作,为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服务,要充分发挥各自的教育优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

第七节 隔代教养家庭的家庭教育

在城市化进程加剧、妇女劳动率提升和夫妻忙碌(就业、进修、求学、经商等)原因影响下,父母无暇照顾子女,不得不将其交由祖辈抚养。这是近年来常见的社会趋势,也逐渐演变为社会问题。《新闻周刊》2004年报道,一项关于“隔代教育”的全国范围调查结果显示[65]:中国近一半的孩子是跟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长大的。上海市对0~6岁儿童抚养方式的调查显示,与祖辈家长生活在一起的儿童家庭共占73%,有祖辈家长参与儿童抚养的共占84.6%。广州接受隔代教育的孩子占到总数的一半,而在北京,接受隔代教育的孩子多达70%。[66]

如何清楚地认识隔代教养,如何在发挥其教育优势的同时,克服种种负面影响,使隔代教养孩子的家庭教育状况得以改进,这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隔代教养概述

(一)隔代教养的含义

当前,国内外的研究者对隔代教养(教育)的概念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其中,有人认为,隔代教养是相对于父母对子女的亲子教育而言,即祖辈对孙辈的教育和养育,亲子教养和隔代教养共同构成家庭教育的主体。[67]也有人认为,隔代教养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祖辈与孙辈一起生活,并承担抚养教育孙辈的全部责任。[68]我们认为,隔代教养是当前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又称隔代教育,是指年轻父母因为各种原因(就业、进修、求学、经商等)无暇照顾子女,不得不把孩子的教育和生活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交由祖辈的教育现象。

(二)隔代教养的特点

1.隔代教养总数居高不下

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全国城乡20083位老人的调查,照看孙辈的老人占了66.47%,隔代抚养孙辈的女性老人在城乡更是分别高达71.95%和73.45%。[69]目前,隔代教养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并且受“含饴弄孙”传统观念、社会竞争就业压力和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农村和城市隔代教养儿童均有逐年增多的趋势,而且,孩子的年龄越小,与祖父母在一起生活的比例越高。[70]

2.隔代教养存在城乡差异

以上数据显示,城乡隔代教养数量都比较多,但隔代教养仍然存在城乡差异。农村的隔代教养主要集中在留守儿童家庭中,祖辈大多是农民,长期生活在农村,知识文化水平较低,有些甚至目不识丁,视野较狭小;对孙辈多进行生活上的照料和身体上的养护,较少有意识或有能力给予学习上的帮助和情感上的关怀。城市的隔代教养主要是父母双职工、求学、经商和出国等原因将孩子交由祖辈抚养;祖辈多为退休老人,长期生活在城市,熟悉城市里的生活,有一定的知识文化水平或兴趣爱好,在教育观念和教育能力方面强于农村祖辈家长。

(三)隔代教养家庭的类型

1.依家庭结构的不同划分

以隔代教养所占比例较大的核心家庭为例,依据家庭结构划分,如祖辈(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均在或只有其中一人在的情况;父辈均在、单亲或无父母的情况。

表7-3 从家庭结构区分隔代教养家庭类型图示

2.依教养责任的轻重划分

依祖辈在教养孩子过程中承担的任务多少、责任轻重,大致可分为“半隔代教养”和“完全隔代教养”有两种情况。针对第一种“半隔代教养”而言,指父母均在家或一人在家,孩子由祖辈教养,祖辈承担部分教养责任;后一种“完全隔代教养”,则指父母均不在家或没有父辈,孩子由祖辈教养,即祖辈承担全部教养责任。

3.依教养时间的长短划分

从教养时间来看,若父辈(或无父辈)长期(1年以上)无暇照顾子女,孩子交由祖辈教养,称为“长期隔代教养”;若父辈季节性或日间性繁忙,忙时将孩子交由祖辈教养,闲时由自己教养,称为“短期隔代教养”。

(四)隔代教养家庭存在的原因

在美国,祖父母成为孙辈日常照顾者或法定的监护人,与联邦政府和各州出台的鼓励亲属照看儿童的法律和政策有关,但主要原因还是社会问题及家庭问题。Pinson-Millburn (1996)研究表明,祖父母成为代理父母的原因有“儿童的父母去世、吸毒、入狱、酗酒、离婚、家庭暴力、家庭性侵犯、艾滋病、儿童虐待、少女妈妈,以及父母的精神疾病和贫穷等因素”。[71]

国内隔代教养的形成因素也日趋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隔代教养缘于责任与义务

中国人自古就有老少同堂的习惯和习俗,人们普遍觉得儿孙满堂才是人丁兴旺,才是福气。“含饴弄孙”是大多数老人的心愿,他们都较愿意帮助子女照顾孩子,为隔代育儿提供了良好的心理基础,有的甚至把这作为自己的义务,并在照顾孙辈的过程中获得快乐,由此形成了一种不断为儿女奉献的思维定势和心理特征。一方面,祖辈家长丰富的生活知识和深厚的人生阅历为教育孩子提供了资本和权威性;另一方面,由于祖辈家长受历史条件和自身年龄特点的局限,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2.受社会竞争的影响,隔代教养缘于对子女的无私付出与支持

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年轻一代父母为满足生计和获得更多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不得不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工作学习中去。年轻人结婚生育后,面对的生活压力更大,对带养孩子更是觉得困难重重。其中,有的因为工作繁忙,有的是收入低,有的是下岗失业,有的是夫妻两地分居,有的是要出国深造,也有的是因为闹离婚或离婚后怕带着孩子影响再婚,还有的是图享受、怕麻烦等。[72]老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愿意或不得不带养小孩,以为年轻一辈更好地打拼提供支持。

3.受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隔代教养成为一种自然趋势

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造成了大量的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政策的普及化加快了隔代教育的兴盛。被视为“抱大的一代”的他们,虽然与非独生子女在许多方面并无太大差异,但在养儿育女上更加不知所措,则是严峻的现实。[73]这时,祖辈基于对自己血脉延续的注重,对传宗接代者的期盼,对“独”气未尽的子女的担忧,因而强烈而主动地负起隔代教育之责。

4.受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农村隔代教养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剧,日益壮大的农村留守部落,对隔代教育的蔓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与城市中日渐普遍的因子女长大离家而形成的“空巢”家庭不同,农村家庭的“空心化”主要表现为年轻父母外出打工,留下老人、孩子成为留守部落。正缘于此,在广大农村,隔代教育已经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这些留守儿童的抚养、监护状况令人担忧:有的是留守的父或母一方养育,有的是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这些隔代监护人来抚养,也有的是由亲戚来监护。但留守儿童中绝大部分是由隔代监护人来抚养,以巴东县官渡口镇红花岭村为例:全村有六个组,居民户301户,村民1112人,有留守儿童113人,其中87人由隔代监护人照管,占总体的76.9%。[74]

二、隔代教养家庭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隔代教养家庭中,子女的教育有一定的优势。一方面,祖辈耐心宽容,像个“老小孩儿”,容易和孩子亲近,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孩子对亲情的需求;另一方面,他们往往生活经验、社会阅历和人生感悟丰富,可以有意无意地引导孙辈观察、求知和探索,在耳濡目染中参与劳动、学习,发展智慧。但是,隔代教养家庭子女教育仍存在许多问题。

(一)祖辈、父辈观念与认识存在分歧,子女教育冲突不断

由于社会阅历、教育程度、时代背景以及生活方式、工作内容等多方面的差异,祖辈和父辈在家庭教育理论和内容、标准、重心以及具体方式方法等方面多有分歧和差异,在缺乏有效沟通的情况下,容易导致家庭失和,孩子也无所适从。

一项调查发现,在“您是否鼓励孩子在户外奔跑、跳跃、尽情玩耍”的问题上,祖辈与父辈差异极大。经常鼓励的祖辈只有12%,而父辈却有55%。由于祖辈大多对孩子采取“看管式”的教育方式,所以孩子的主动交往意识弱。隔代抚养家庭中孩子主动找小朋友玩耍的只有9%,非隔代抚养家庭的孩子则达24%。[75]

案例一

小宝,男孩,今年读幼儿园中班,平时跟着爷爷奶奶一起住。在奶奶的眼里,家以外的大部分东西都很“脏”“有虫子”“会咬人”而不让碰,尤其不让小宝玩沙子。可妈妈觉得孩子在玩沙的过程中,可以把沙子搭建成各种形状,能提高神经的敏感性,是一种动手协调性的锻炼,而且通过触摸刺激可以促进孩子的发育成长。孩子都有好奇心,这也不让他玩,那也不让他玩,会抹杀孩子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为此,妈妈总与奶奶争论不休。

案例二

刚上幼儿园的涛涛妈妈无奈地说:“说句实话,如果有办法我真不想让老人带孩子。孩子特挑食,就爱吃肉,蔬菜水果一样都不想吃,都是他奶奶惯的。周末我休息,特意给他包了顿野菜馅儿饺子。我跟他讲好,只要吃五个饺子就算完成任务。可他却跟我耍滑头,端着碗,趴在奶奶耳边说了几句话,奶奶居然帮他吃了两个饺子。婆婆明知道我和儿子的约定,还这样迁就,这叫我以后怎么教育孩子啊?每次批评孩子,奶奶立马出来‘保驾护航’。为了孩子我和婆婆经常发生争执。”

(二)“重养轻教”导致问题层出不穷

由于祖辈家长体力与能力有限,加之“隔代亲”产生的溺爱,他们会更多地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营养状况、冷暖衣食、吃喝拉撒等日常生活起居方面,往往是一味满足、迁就,而忽视对孙辈在道德层面进行适当和正确的监管,容易使孩子形成自私、胆小、任性、倔强、娇气的不良个性,再加上社会诱惑较大和不良风气影响,孩子容易出现道德方面的问题。

据一项对小学生隔代教养问题的调查显示,在生活方面,有68%的儿童生活自理能力较差,依赖性较强;在道德方面,孩子待人处事往往带有盲目性、随意性和冲动性,容易染上社会不良习俗,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行为方面,有35%的儿童与监护人发生过矛盾,其中经常发生矛盾的有18%,有些在受到同学欺负后,表示“无所谓”或会用自己的方式进行“报复”;在学习方面,发现有43%的学生学习成绩较差,30%的学生学习成绩中等偏下,尤其是各班成绩倒数后几名的几乎都是接受“隔代教育”的学生;在心理方面, 有12%的儿童不愿与别人交流,产生了严重的自卑、自闭心理。[76]

(三)教育观念落后、知识老化,妨碍孩子创造性个性的发展

许多祖辈教育理念比较落后,他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知识结构、教育方式等往往跟不上信息社会的进步。他们与社会的联系开始减少,知识面相对比较狭窄,知识陈旧、老化,不善于接受高新科技知识,看待事物比较死板,对科学的育儿观念也不够了解,容易固守尘封,沿用老观念要求和教育孩子,无形中增加了孩子接受新思想、新知识的难度。加上不少老人对儿童年龄和心理发展的特点缺乏正确的认识,对于孩子的一些“破坏”行为、尝试行为等一切具有冒险和创新性的探究行为,总是急着加以阻止并提出一些与其年龄不相适应的要求,无形中给孩子一些捆绑,导致其缺乏开创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发散性思维,在某种程度上遏制了孩子的独立能力和自信心的发展,影响孩子创新个性的形成。

(四)体力与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孩子需求

随着孙辈年龄的增长,知识面的扩展,探索能力的提高和自主性的增强,需求越来越多,心理变化也越来越复杂。对于身体机能逐渐下降的祖辈来说,要解决这些问题,是强人所难或难以为继的。同时,这也给祖辈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大多数祖辈认为,如果能将孙辈照顾得很好,使其健健康康地成长,一切都不是问题。但如果在其监管的过程中,孙辈出现了什么问题,就难以向子女交代。[77]

三、隔代教养家庭子女常见的心理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心理研究所教授辛淘认为:“大比例的隔代教养是中国特有的国情。事实证明,隔代教养虽然对于孩子存在着一定的优势,但是从整体上看,其负面影响是大于正面影响的。”[78]一般来说,隔代教养家庭子女常见的心理问题主要有:

(一)溺爱迁就,产生自我中心意识

祖辈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生活和工作条件的限制,对子女可能没有能够很好地照顾,他们很容易产生一种补偿心理,再加上孙辈大多是独生子女,于是把对子女的爱以及对孙辈的爱全部集中到孙辈的身上。祖辈对孙辈疼爱有加,过分关注,以致事事代劳,处处迁就,把孩子放在核心位置,当成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孩子犯错不及时纠正,常常满足孩子不合理的欲望和要求。如此,孩子容易出现事事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胆小、娇气等问题,自我认识、自我控制和自我评价等得不到好的发展。

东东,6岁,父母工作繁忙,平常由姥姥、姥爷帮忙带。东东是其爸妈36岁时生的,属于“老来得子”,更是姥姥和姥爷千盼万盼的孙子。姥姥、姥爷对他特别宠爱,他想要啥就买啥,刚买的机器人一会儿就给拆坏了。“没关系,反正姥姥和姥爷会给我买,下次我要变形金刚。”于是,东东缠着姥爷买变形金刚。妈妈下班回来,了解原委后竭力阻止,东东坚持未果,倒在地上,大声哭闹起来。

(二)亲子隔阂,引发情感危机

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亲人,如果父母长期不能陪伴在身边,孩子从小就被父母甩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中或多或少会投下一片“被抛弃”的阴影。尤其是看到同龄人一家团聚、其乐融融的场景,“情感饥渴”导致对父母的怨恨,孩子会感到无奈、失望、自卑、厌世,进而影响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平时和老人家生活在一起,孩子已经习惯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袒护和迁就,可能养成一些父母看不惯的行为习惯。

当父母看到孩子的缺点和不足而对其提出严格的要求时,孩子更难以接受,容易形成亲子之间的感情隔阂和对立情绪,这种对立情绪会让孩子更加疏远父母,退缩到祖辈的身边,使正常和必要的教育难以进行。再加上父母严格要求或惩罚孩子时,祖父母(外祖父母)往往会出面干预,这更使得年轻父母无法及时矫正子女的缺点,既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也容易导致家庭关系失和。[79]

一位父亲述说苦衷:“我和妻子在外地工作,平时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孩子从小被送到老家由外婆带大,外婆对他疼爱得不得了,处处惯着他。我们基本小长假回家一次,平时差不多一两天和孩子电话交流一次,但说不了几句他就不说话了。回家时孩子有错误我管教,外婆会护着他,甚至与我争吵,继而又引发我与妻子的争吵,一家经常闹得很不愉快。孩子也越来越怕我,很少和我亲近,一管教他的时候就往外婆身后躲。”

(三)忽视思想情感交流,活动范围狭窄,影响孩子良好性格的形成

祖辈们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重“身”不重“心”,对孩子“心”健康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以为孩子吃饱喝足了,不生病不出事,就算是健康的孩子。在孩子玩耍的过程中,他们很少与之进行思想情感的交流,让孩子自己看电视、看图书或玩积木,让孩子的玩耍“自生自灭”,这样极易造成孩子内心世界的孤独、无助,易形成孤僻、冷漠的性格特点,影响孩子良好性格的形成。

由于自身年龄因素,老人多喜静不喜动,活动范围狭窄,不仅身体上如此,性格、行为、观念上也不喜变化,不愿变通,不善更新;不喜欢孩子吵、闹、跳,而希望他安静、听话、服从、少惹事;也很少鼓励孙辈出去找同伴玩,总觉得带在自己身边更放心。由此,导致孩子的视野狭小,知识面较窄,不善与人交际、与人合作,缺乏应有的活力,不利于养成孩子开阔的胸怀以及活泼、宽容的性格,易使孩子产生孤独、敏感、自卑等心理障碍。同时,由于孩子长期处于老年人的生活空间和氛围中,耳濡目染老年人的语言和行为,这对于模仿力极强的孩子来说,极有可能加速孩子的成人化,变得“老气横秋”,缺少孩童时期应有的灵活、敏捷、活泼等特点。

(四)交往范围与能力受限,产生社交恐惧

孩子长期与祖辈生活在一起,沉浸在老人的生活空间和范围内,容易耳濡目染到老年人的言行,造成心理老年化,失去天真与童趣。另外,有些老人体力精力不济,又怕孩子独自出去,要求孩子较多时间待在家里。长此以往,容易导致孩子不敢面对生人。再加上溺爱与包办产生的自我中心,很少从别人的角度考虑,不主动谦让与尊重,缺乏与人交往的方法与技巧,容易产生人际交往恐惧的心理障碍,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社会性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

四、隔代教养家庭子女教育的实施策略

随着隔代教养诸多问题的暴露,提高儿童隔代教养质量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工作逐步进行。建立新型的教养模式,扬长避短,能使隔代教养更加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祖辈、父辈各尽其职,协调配合,形成教育合力

抚育孩子是为人父母的义务和责任。忙碌,不能作为把孩子丢给老人的借口。所以,一方面,父母不管有多忙,都要抽点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担负起主要的教子任务,做好“主教练”,及时了解孩子在幼儿园、学校的情况,和孩子交流想法,不能完全把对孩子的教育和抚养交给老人。这样才能增强与孩子的互动,感受孩子的喜怒哀乐,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爱。另一方面,老人该给自己定好位,尽力辅助,当好“助理教练”,既不越位,也不做摆设,做好亲子之爱的润滑剂;既不包办代替,也不甩手不管,注意适度的分寸感,把知识和经验交给孩子时,避免一些旧习惯、坏德性影响孩子。这样,在以父辈家长为主、祖辈家长为辅,双方紧密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的情况下,可以给子女一个相对全面、有力和完整的家庭教育。

管教孩子是父母的事[80]

苏珊的父母住在加利福尼亚州,听说我来了,两人开车来探望我们。家里来了客人,托比很兴奋,跑上跑下地乱窜。他把玩沙子用的小桶装满了水,提着小桶在屋里四处转悠。苏珊警告了他好几次,不要把水洒到地板上,托比置若罔闻。最后,托比还是把水桶弄倒了,水洒了一地。兴奋的小托比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事,还得意地光着脚丫踩水玩,把裤子全弄湿了。我连忙找出拖把准备拖地。苏珊从我手中抢过拖把交给托比,对他说:“把地拖干,把湿衣服脱下来,自己洗干净。”托比不愿意,又哭又闹。苏珊二话不说,直接把他拉到贮藏室,关了禁闭。听到托比在里面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喊,我心疼坏了,想进去把他抱出来。托比的外婆却拦住我,说:“这是苏珊的事。”过了一会儿,托比不哭了,他在贮藏室里大声喊:“妈妈,我错了。”苏珊站在门外,问:“那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吗?”“我知道。”苏珊打开门,托比从贮藏室走出来,脸上还挂着两行泪珠。他拿起有他两个高的拖把吃力地把地上的水拖干净。然后,他脱下裤子,拎在手上,光着屁股走进洗手间,稀里哗啦地洗起衣服来。托比的外公外婆看着表情惊异的我,意味深长地笑了。这件事让我感触颇深。在很多中国家庭,父母管教孩子时,常常会引起“世界大战”,往往是外婆外公护,爷爷奶奶拦,夫妻吵架,鸡飞狗跳。后来,我和托比的外公外婆聊天时,提到这件事,托比的外公说了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孩子是父母的孩子,首先要尊重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孩子虽然小,却是天生的外交家,当他看到家庭成员之间出现分歧时,他会很聪明地钻空子。这不仅对改善他的行为毫无益处,反而会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甚至带来更多别的问题。而且,家庭成员之间发生冲突,不和谐的家庭氛围会带给孩子更多的不安全感,对孩子的心理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所以,无论是父辈与祖辈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发生分歧,还是夫妻两人的教育观念有差异,都不能在孩子面前发生冲突。

(二)发挥祖辈家长优势,促进孩子认知和社会性发展

正所谓“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祖辈往往有着数十年的生活经验、长期的工作历程和丰富的人生体验,其社会阅历、人生感悟是一笔重要的精神财富,可以有意无意地引导孙辈观察、求知和探索,在耳濡目染中参与劳动、学习,发展智慧。比如,祖辈有的熟悉农谚、气象;有的善于饲养和种植;有的擅长琴棋书画;有的爱好运动;有的痴迷戏剧歌舞;有的心灵手巧,会剪纸、刺绣、自制玩具等。注重祖孙共读、祖孙游戏,与孩子一起摆积木、拼图、涂鸦,做各种比赛游戏,活动中多与孩子谈天说地、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不仅能提高孩子的玩耍质量,丰富孩子的精神世界,还有助于激发和凸显孩子玩耍中的智力因素,促进其认知和社会性发展。另外,祖辈对孩子成长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地发现和解决,如孙辈头疼脑热、发生意外等。除此之外,孩子可以从祖辈身上学习丰富的知识和优秀的品质,有利于孩子基本的社会常识、道德规范和社会角色等的社会化。[81]

刘女士(28岁):“我和丈夫工作都很忙,孩子出生后请过几个保姆,不是文化程度特别低就是为人不可靠,很多事情我们只能亲力亲为,但经济状况又不允许我做全职妈妈,真有点焦头烂额的感觉。刚好我母亲从小学教师的岗位上退休,我就请她来带孩子。有了她的帮助我安心很多。她抚养和教育孩子的经验都很丰富,孩子爱卫生、讲礼貌之类的好习惯都是她教的。她不仅照顾着孩子的起居饮食,还经常给孩子讲故事,辅导功课,诵读经典。《弟子规》《百家姓》孩子早就会背了,还能把其中的道理讲得头头是道,按照书上的内容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女儿真是越来越乖。我深刻体会到‘家中有老,如有一宝’这句话的意思了。”

(三)祖辈、父辈适当适时沟通,保持教养观念和要求一致

年轻父母除了要在百忙中抽出时间与孩子交流,增进亲子感情外,还应与老人多沟通,尊重和感谢老人对孩子的照料和抚养;经常和老人聊聊天,讲讲科学养育的新经验,虚心接受老人的指点;买一些科学读物与老人交流体会,帮助老人接受新事物;沟通时尽可能用简化语言,适时以老人能理解的方式表达,尽可能减少沟通障碍,保持教养观念和要求一致。

(四)创办“隔代家长学校”,提高祖辈家长教育能力

提高祖辈家长教育能力的方法是创办祖辈家长学校,可由幼儿园、中小学承办,或由社区相关部门与妇联、共青团、教育局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联办。通过家长学校的学习,转变祖辈的教育思想观念,了解更多科学育儿的新知识、新事物和新经验。如,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1998年创立了“隔代家长学校”,在国内产生了一定影响。另外,学校应深入社区,送教上门,建立以“社区亲子指导角”为载体的祖辈家长指导模式,为家长提供保健护理、营养、教育等方面知识。[82]

一般来讲,负责隔代教养的祖辈应具有以下五点素质:(1)身体健康、心态年轻,乐于养育孙辈;(2)不固执己见,没有心理障碍,对孩子有耐心;(3)有一定文化,善于吸收新知识,接受新观念,科学养育;(4)懂得方法,不溺爱,不纵容,善于引导;(5)喜欢户外活动,经常引导孩子认识外面的世界。[83]

(五)构建隔代教养儿童的关怀网络

首先,构建以隔代教养儿童亲朋为主体的监护网络。除父母为法定监护人外,要落实好由亲朋承担的临时关怀,防止祖辈家长因紧急状况(生病、繁忙等)而疏于对孩子的照顾与养护。

其次,构建以教师、同伴为主体的帮护网络。让教师与隔代儿童一对一结对子,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护,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让他们在校胜似在家,时刻感受关爱。另外,成立各种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隔代教养儿童与伙伴的沟通与交流。

最后,构建以社区为主体的关爱网络。社区、村委会及乡镇有关部门牵手隔代教养儿童,建立档案信息,提高社会的关注度,与邻里帮扶结对,组织有益的社区活动,在生活、学习和情感上提供支持。

【思考与运用】

1.单亲家庭的类型及家庭教育的实施策略。

2.再婚家庭家庭教育的实施策略。

3.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流动儿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5.隔代家庭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家庭教育的实施策略。

6.罪错儿童的家庭原因分析。

7.请根据以下案例,谈谈造成孩子不愿随父亲生活的原因,并提出你对该家庭中父母实施子女教育工作的建议。

儿子不愿随父亲过[84]

健生,17岁,男,高三学生,13岁时父母离异,判给父亲,住校,节假日到母亲家住。健生本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父亲在外地学习时有了外遇,遂与母亲离婚。健生虽判给父亲,但他不愿同父亲、后妈生活在一起,仍和母亲过。母亲看到儿子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劝儿子好好读书,可儿子却说:“读书有什么用,像爸爸一样,不就是因为读书,结果连家都不要了吗?”儿子的反问,令人一时无法回答。但可以看出,他的心理负担是非常重的。

【本章相关学习资源】

1.吴伯义,杨清等.独生子女家庭教育[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3.

2.范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策略[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

3.孟育群,高平.让折翅的小鸟重回蓝天:离异家庭子女教育[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

4.刘全礼.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7.

5.中国儿童网http://www.chinakids.com.cn/

【注释】

[1]宋戈.家庭离析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与防范[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1(3):54

[3]刘鸿雁.单亲家庭研究综述[J].人口研究,1998(2).63

[4]王世军.坚强与无奈———单亲家庭[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23

[5]刘鸿雁.单亲家庭研究综述[J].人口研究,1998(2):64

[6]彭德华.家庭教育新概念[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1.151

[7]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804

[8]李银河.中国女人的情感与性[M].北京: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

[9]王世军.坚强与无奈———单亲家庭[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37

[10]刘鸿雁.单亲家庭研究综述[J].人口研究,1998(2):64

[11]曾毅,王德明.上海、陕西、河北三省市女性再婚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1995(5):1~6

[12][美]托妮·法尔博.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家庭[M].王亚南译.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187~188

[13]关颖.社会学视野中的家庭教育[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30

[14]王炳元.论单亲家庭儿童的性别角色教育 [J].中国性科学,2008(12):9~20

[15]唐文军.单亲母亲的处境与需要[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9(2):23

[16]徐安琪.单亲弱势群体的社会援助[J].江苏社会科学,2003(3):66

[17]http://dtr.zgyey.com/

[18]吴奇程,袁元.家庭教育学[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235

[19]杨利玲.单亲家庭子女教育的问题、成因及对策研究[D].吉林:东北师范大学,2004.15

[20]王永丽,俞国良.离异家庭儿童的适应性问题[J].心理科学进展,2005(3):277

[21]吴奇程,袁元.家庭教育学[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244

[22]俞国良,王永丽.离异家庭子女心理适应问题研究[J].教育研究,2007(5):86

[23]Sharlene A Wolchik, Jenn-Yun Tein,Irwin N Sandler,Kathryn W Doyle.Fear of abandonment as a mediator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divorce stressors and mother-child relationship quality and children’s adjustment problems[J]. Journal of Abnormal Child psychology, 2002(4)

[24]奉春梅.单亲家庭子女人际交往———互动特征分析[D].成都:四川大学,2002.50

[25]王炳元.论单亲家庭儿童的性别角色教育[J].中国性科学,2008(12):9~20

[26]刘春怡.现代化进程中的城市单亲家庭调适研究[D].吉林:吉林农业大学,2006.44

[27]金一虹.沉重的翅膀———再婚家庭[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136

[28]缪建东.家庭教育社会学[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244~245

[29]http://tieba.baidu.com/f?kz=220139433

[30]韩勇军.梅开二度:再婚情感透视[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199~200

[31]韩勇军.梅开二度:再婚情感透视[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215

[32]蒋新苗.收养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透析[J].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4):16

[33]刘玉华,朱源.超常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1

[34]何华国.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7.38~39

[35]林崇德.天才儿童的教育[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1.82

[36]Hillary Hettinger Steiner, Martha Carr.Cognitive development in gifted children: Toward a more preciseunderstanding of emerging differences in intelligence[J]. Educational Psychology Review,2003,15(3):215~246

[37]叶奕乾,祝蓓里.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286

[38]梅仲荪.我国超常儿童心理教育研究的主要成就[J].学前教育研究,1999(1):58

[39]施建农,徐凡.超常儿童发展心理学[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91~94

[40]曾有娣.家庭教育对超常儿童成才的影响[J].现代特殊教育,2001(2):17~18

[41]季诚钧.家庭教育学[M].广州:南方出版社,1998.306

[42]季诚钧.家庭教育学[M].广州:南方出版社,1998.306

[43]河添邦俊.残疾弱智儿的培育道路[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122

[44]一张.留守儿童[J].瞭望,1994(45)

[45]赵富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产生原因探析[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36

[46]段成荣,杨舸.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J].人口研究,2008(3):15

[47]http://www.doule.cn/user1/7659/archives/2009/39349.html

[48]段成荣,周福林.我国留守儿童状况研究[J].人口研究,2005(1):35~36

[49]陆丹.贵阳市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研究[D].贵阳:贵州师范大学,2008.9

[50]于慎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探析[J].中州学刊,2006(3):128

[51]甘贝贝.基本监护缺失,女童受害严重[N].健康报,2013-09-16

[52]徐金波.农村“留守孩子现象”应引起关注[N].家庭教育导报,2002-12-27

[53]邱春.重庆市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推行“代理家长制”[N]重庆日报,2006-09-15

[54]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5-01/05/content_2419978.htm

[55]杨卉.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研究———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07(4)

[56]教育部.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J].人民教育,1998(5):8

[57]http://baike.baidu.com/view/2383307.htm

[58]http://edu.dzwww.com/news/ptnews/200903/t20090325_4370351.htm,2010/1/4

[59]韩嘉玲.北京市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状况调查报告(续)[J].青年研究,2001(9):16

[60]http://www.cnier.ac.cn/kyc/juece/kyc_20040905153019.html

[61]韩嘉玲.北京市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状况调查报告(续)[J].青年研究,2001(9):16

[62]邵国栋.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状况调查———以南京市某民工子弟小学为例[J].江西农业学报,2006(5): 186~188

[63]蒋玲.流动儿童心理适应问题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7.12

[64]关颖.青年流动人口如何对下一代负责——天津市青年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状况调查[J].青年研究,2002(5):8~14

[65]李径宇.养不教谁之过[J].新闻周刊,2004(21):56

[66]黄祥祥.论隔代教育与儿童心理的发展[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4):203~205

[67]李洪曾.隔代教育的利弊分析[J].山东教育,2002(33):42~43

[68]段飞燕,李静.近十年国内外隔代教养研究综述[J].上海教育科研,2012(4):13~16

[69]沈锄云.认知隔代教育[J].老年人,2000(9):4~5

[70]李赐平.当前隔代教育问题探析[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137~139

[71]Pinson-millburn,Nancy M,Fabian Ellen S,Schlossberg Nancy K,et al.Grandparents Raising Grandchildren[J].Jour-nal of Counseling and evelopment,1996,74(6).548~555

[72]黄祥祥.论隔代教育与儿童心理的发展[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4):203~205

[73]桑标.当独生子女开始养育独生子女……[J].家庭教育(婴幼儿家长),2003(1):10~11

[74]http://www.cceschool.com/1j3syd/index.asp?clbs=wznkck&id=23260.

[75]孙宏艳.隔代教育的五大误区[J].少年儿童研究,2002(4):30~33

[76]http://www.chinadmd.com/file/e6w3wsapcc33csuvscs6pvvs_6.html

[77]http://www.yaolan.com/zhishi/gedaijiaoyu/

[78]李赐平.当前隔代教育问题探析[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137~139

[79]李赐平.当前隔代教育问题探析[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137~139

[80]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1210/10/7635019_171194347.shtml

[81]谢一帆.从教育社会学视角看隔代教育[J].教书育人,2008(30):20~22

[82]刘海华.0~3岁儿童隔代教养的研究综述[J].中国家庭教育,2006(3):67~71

[83]http://www.yaolan.com/edu/201010181535706.shtml

[84]姚瑞逸.单亲家庭子女该如何教育———李平教授一席谈[N].特区工报,1997-9-3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