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年,英国古生物学家R.Owen认为之前研究发表的3件标本—巨齿龙(Megalosaurus)(Buckland,1824)、禽龙(Iguanodon)(Mantell,1825)和丛林龙(Hylaeosaurus)(Mantell,1833)都属爬行动物,但又与已知的其他爬行动物不同,它们都是陆栖的大型动物,而且可以直立行走。因此,R.Owen将它们命名为“Dinosauria”,并解释为“fearfully great reptiles”,有人认为相当于当代英语的“awesome reptiles”,中文意思是“非常巨大的蜥蜴或爬行动物”,更多的是“惊叹其大”而非“恐怖”之意。中文“恐龙”一词最早于20世纪初依据日文翻译而来,究竟是谁翻译的却不得而知。
R.Owen不相信进化,他的所谓“恐龙”代表着一个具有某些特征组合的远古生物类群。R.Owen承袭了林奈(Linnaeus)对生物界的看法,将地球上的生物归属为界门纲目科属种,而这并不需要承认它们具有共同祖先且彼此都有亲缘关系。他们眼中的地球生命在本质上是不变的、静止的。而达尔文提出的进化论和越来越多恐龙化石的发现,使人们开始探讨恐龙在生命之树(tree of life)中的位置及其起源、演化和分类等问题。H.Seeley在1887年将恐龙分为鸟臀类和蜥臀类两大类,但他认为鸟臀类和蜥臀类以及翼龙类、鸟类和鳄类都是独立起源于原始的主龙类(Archosauria);而在这五个类群中,鸟臀类和蜥臀类的关系并非最近。这一观点主导了随后近一个世纪对恐龙起源的认识,因此,这一时期对什么是恐龙并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
系统发育系统学(phylogenetic systematics)(也称分支系统学或支序系统学)在20世纪后半叶的兴起及迅猛发展不但对如何重建生命之树有了全新的理论和方法,而且为如何命名生命之树提供了崭新的观点和方法,促成了系统发育分类学(phylogenetic taxonomy)和《国际系统发育命名法规》(International Code of Phylogenetic Nomenclature,PhyloCode)的诞生。其核心是要求任何一个分类对象必须是单系的支系(monophyletic clade),这些单系的支系是定义的基础。以恐龙为例,它可被定义为“包含蜥臀类(Megalosaurus bucklandii)(Mantell,1827)和鸟臀类[贝尼萨尔禽龙(Iguanodon bernissartensis)(Boulenger,1881)]的最小包容支系”,或者是“包含蜥臀类(Megalosaurus bucklandii)(Mantell,1827)和鸟臀类(Iguanodon bernissartensis)(Boulenger,1881)的最近共同祖先及其所有后裔的一个支系”。这种定义的最大好处是明确、稳定。
但是,系统发育分类学的定义与人们熟悉的“达尔文式分类学”对恐龙的定义有两处明显不同。首先,因为现在普遍认同鸟是由兽脚类恐龙中的一支演变而来,那么根据系统发育分类学的要求,鸟必然归属于恐龙这一单系。而传统观点认为鸟就是鸟,恐龙就是恐龙,两者有很大不同,都是“纲”或“目”一级的分类群。这也就涉及第二个不同,系统发育分类学希望彻底放弃分类系统中“界门纲目科属种”的约束,不采用这些代表分类级别的后缀,而只是称一个支系为“某某类”,比如恐龙不再是“恐龙亚纲”或“恐龙目”,而是“恐龙类”,发展到现在,虽然越来越少的文章再对恐龙冠以“亚纲”或“目”,但对恐龙一词的使用还是模棱两可的。系统发育分类学的拥护者经常要在相关文章中首先交代清楚文中“恐龙”的含义,诸如“此文中恐龙特指非鸟恐龙(non-avian dinosaurs)”,以表明对系统发育分类学的认同,但又同时兼顾传统的用法。
系统发育分类学与达尔文式分类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前者非常重视对地球生命之树的“纵向或树形的观察(tree thinking)”,他们更看重这棵树的一次次分叉。而后者在承认这棵树的同时,更欣赏不同分支间的相似性(similarity);若将这种相似性置于其所生活的特定时代和环境中,就有了演化的“等级(grade)”概念。然而,系统发育分类学一开始就强调它只是一个分类和命名系统,并不涉及其他,这种系统更贴近自然,并为其他研究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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