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诸子百家到儒术独尊——儒学正统地位的确立
春秋战国时代是我国的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变的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整个社会处于大变革之中,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变革相适应,这时人们的思想乃至学说的发展也空前繁荣起来。当时,除了儒家学说外,还有法家、墨家、道家、纵横家、名家、兵家、阴阳家、农家等,俗称九流;加上小说家,再算就是十家,所以俗称“九流十家”。这些学说思想之间常有争辩,竞相为诸侯所用以争霸天下,所以史称为“百家争鸣”。
孔子的学说思想在当时并不为诸侯所宠,可进入封建社会后的2000多年间,我国经历了大大小小的王朝几十个,君王几百个,却几乎没有一个朝代、没有一个君主不尊崇孔子的!孔子生前栖栖惶惶不得志,可死后数百年就一直被尊为“万世师表”,称为“圣人”,这一形象2000多年了还始终屹立不动。直到今天,不少人心目中仍保留着对它的美好印象,如人们形容某人文质彬彬、美好大方的样子就说他是“儒雅风度”。
为什么春秋时代的百家争鸣到后来会发展成为独尊儒家呢?概括地讲,这是因为儒家学说内容有它内在的合理性,能满足时代发展、君主巩固天下的需要。
到战国时期,我国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时期。在奴隶社会,奴隶是奴隶主贵族的“会说话的工具”。进入封建社会,一些奴隶主把土地分给奴隶去耕种;收获时让他们交出其中的一部分作地租。奴隶获得相对自由。社会生产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但中国社会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有其自身特点。社会关系组织方式仍沿袭了祖先的血缘宗法制形式,即社会组织仍以血缘亲属关系分上下等级隶属关系及亲或疏。父亲是家庭中的管理者,有绝对权威,家业按长子继承制。宗法等级制度依然是封建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所以,为了维护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统治者仍沿袭先人的等级礼仪来规范每个人。儒家所倡导的礼仪制度,作为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工具,便为各代封建统治者所推崇。
可是,儒家思想当时又不被重用,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当时许多诸侯国渐渐独立、割据,各自称霸一方,各国间的大小、强弱不一,强盛的大国想侵略、兼并弱小的国家,以称霸天下。诸侯国内因为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社会关系、社会事务也复杂了很多,如一些封建地主、富人不一定是贵族当权者,但也要争夺政权,贵族之间也勾心斗角、争夺君主之位。当时战乱不断,国内的诸多复杂形势就需要有一套强有力的规章制度来保证秩序井然,并且随时能征收赋税、征调兵力以满足战争需要。此时统治者需要的乃是一种新的统治形式。
当时有名的如墨家学说,它主张“兼爱”、“非攻”、“交相利”,废除宗法等级制度,人与人之间不再有上下贵贱之分,人人平等,互爱互利,反对战争。道家则主张放弃社会争乱,大家老死不相往来,各有自己的“归隐”的田园生活,实现“小国寡民”的理想。这些显然都不能适应社会形势的需要,而儒家虽也是维护君臣、血缘礼义并为统治者所用,但其“仁政”思想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不能满足统治者的胃口,甚至也不利于一些贵族私利的争夺,所以当时诸侯国虽然也对孔子、孟子以礼相待,采取一些有利于维护国内秩序的礼仪之事的建议,但也并不重用他们。
在当时,法家学说就适应新兴地主阶级的各种新的需要。它主张保护地主私有财产,提出“忠君尊王”,并为处理好战争时期国家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制定了一系列的严刑峻法。法家的典籍《法经》中就制定有《盗法》、《贼法》,规定了惩罚盗贼的条文;还有如《纲法》、《捕法》规定了关于逮捕盗贼的条文;《杂律》规定了关于一般违禁行为的条文,《具律》规定了关于施行法的时候可以酌量加减的条文;还有一些封建生产方式的赋税制的改革法等等。这些法律促进了奴隶主贵族所有制向封建地土私有制的社会变革,也满足了统治者、地主阶级利益的需要,有利于巩固、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以能满足君王发动战争、横征暴敛的需要。除此外,法学还提出了国君如何统治愈益复杂的社会和使用他的臣下的方法及其相应的法律制度,即“术”。
战国时强大的齐国、楚国、秦国等率先重用商鞅、李悝等法家弟子改革国家施政策略,都因此而强盛起来。而最终以采用法家创始人韩非子思想为统治术的秦王嬴政统一了中国。所以,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虽然很有名气,但更受统治者重用的是法家思想。
秦王统一了中国、建立秦朝后,以前割据分裂的社会政治、经济统一起来,与此相应,必然要求文化与学术的统一。当时秦朝崇尚法家,法家治国方略固然刑罚分明,但它把人看作与动物无别的自然物,认为只需要物质的奖或罚就可以驾驭了,统治者对广大劳动者横征暴敛,严刑峻法,而对建议仁政的儒家实行了“焚书坑儒”。后来儒学再兴起的一些经书多是由一些民间儒士收徒、口授心传代代传下来的。
秦朝的暴政很快就激发了社会各种矛盾,导致国内起义不断,秦朝也迅速土崩瓦解了。它的灭亡不仅是由于统治者的暴政,而且也是由于法家思想学术的弊端。
汉朝建立后就吸取了秦王暴政以亡国的教训,为安抚百姓,恢复生产而减税薄敛,使战乱后的国家休养生息,就尊奉黄老之道。黄老之道也是诸子中的一种学说,它崇尚清静无为,顺其自然,一时收效很大。但黄老与法家思想其实质是一个思想,即它们都崇尚自然而反对人的社会政治、伦理、道德,也就是说反对人之为人的根本,而把人仅仅当作动物对待,所以随着汉朝的休养生息、国力有所恢复后,黄老的思想就不再适应封建统治的进一步需要了。
西汉初年,一些儒士(如叔承通、张苍等)努力制礼作乐,儒家的一些治国之道也渐渐地为统治者所接受。朝野的儒学势力慢慢抬头,渐渐地社会上又有了传习“五经”的新风气。汉武帝为更化改制,就召集国内贤良儒士询问治国之道。这表明汉代统治者从仅仅接受儒家的礼仪制度到进而考虑利用儒家的政治思想以加强封建统治的态度的转变。
当时有一个儒生叫董仲舒,他有着深厚的儒学修养,并且他又博采众长,吸收了墨家、道家、法家等诸家思想中与当时政治需要相符合的因素为己所用。他撰述了《春秋繁露》及一些政策建议受到汉武帝的推崇和赞赏。在社会政治方面,他提出了适应武帝削平诸侯割据,打击权豪贵族违法乱纪、加强与巩固大一统中央集权的需要,特别强调“大义灭亲”,在宗法亲情内部严肃纪纲的法治,严守“三纲五常”;在社会经济方面,则主张缓和矛盾,推行仁恩、兼爱等等。董仲舒的这些主张抓住了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迎合了汉武帝的政治需要,为儒学争得了官方学说的地位。
公元前136年,朝廷设了五经博士。以董仲舒的春秋公羊学为首的儒学成为封建学术正统,其他各家则成为异端,战国以来的百家争鸣也就到此结束。儒家学说日渐成为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学说。
儒家学术在此后的2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也有不同的理论形态,如从先秦的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原始儒学到两汉时的董仲舒发展的经学,再就是宋明时期朱熹的“理学”、王守仁的“心学”等等。其间唐代时印度佛教传入中国,虽然当时呈现出儒、佛、道三教鼎立的状况,但封建君主仍规定以儒家学说为准考核官员。所以,儒家学说思想仍是社会的主流。
虽然各种儒家派别之间也相互攻讦,彼此之间也进行激烈斗争,这种情形就像先秦时期儒家弟子分成了几派一样,并不影响他们有共同立场,即都坚持封建宗法主义、仁义礼仪之道,它们都是一脉相承而不断绝,并且是为适应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地修改、充实、完善所导致的。所以,它不仅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接受,即使是那些由北方入主中原的帝王、或信佛或崇尚道学学说的帝王也都不能不克制自己的个人喜好,普遍地奉儒学作为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而且儒家思想在广大被统治阶级中也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它所倡导的敬老慈幼、诚实和睦、团结互助等等适应老百姓生活风俗习惯的道德规范要求迎合了广大群众的心愿。这也就是儒家思想延续2000余年,成为我们民族根深蒂固的文化精神传统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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