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财经报道的四大特色
一、牢记两个上帝(投资者和消费者),为信息不对称中的弱势群体立言是财经记者的天职
商界有一句话:“客户是上帝。”这客户就是消费者,当然其中有大客户和小客户之分,如汽车生产厂家就是一些钢铁企业的消费者,那是大客户,是名副其实的上帝,绝对得罪不起。但普通消费者就不一样,如果在商店里买了假冒伪劣商品,虽说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索赔也可以追究有关厂商的责任,但往往是找到商店推厂家,找到厂家又说是销售渠道的事。究其原因,一是你那点消费金额微不足道,人家并不把你当回事,二是信息不对称,所以大多是息事宁人了事。但随着“为消费者立言”的报道理念日益为越来越多的媒体所接受,反映弱势群体声音的消费者权益报道,地位日显重要,如媒体关于金华两火腿生产企业使用“敌敌畏”浸泡和加工火腿的报道,就震惊了整个“金华火腿”行业,迫使当地政府和质监部门不得不紧急行动起来,以挽回金华火腿的百年美誉。
投资界也有一句话:“投资者是上帝。”这里同样有大投资人和小投资人之分。作为大投资人,如掌控着几十亿、几百亿,乃至成千上万亿资金的机构投资者,巴菲特、李嘉诚一类的世界级富豪,国有或民企大股东等,他们一出手就会引起市场震动,作为大股东还可参与和控制公司董事会,了解公司的一切核心机密,在某种意义上说,大股东不仅是上帝而且是太上皇。相反小投资人就差得远了,消费者买了一件假冒伪劣产品还可看出瑕疵在哪里,小股民买了造假公司的股票以致亏损累累,却根本不知钱是怎么输掉的。因为:一则所有上市公司都通过证监部门的审核;二则还有会计师、律师以及被称作“保荐人”的专业人士的推介签字;三则上市圈钱的公司更是信誓旦旦地描绘了一番无比美妙的“钱景”。面对投资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财经媒体则天生具有信息优势,因为从广义上说媒体本属信息产业,包括搜集信息、开发和加工信息,请专业人士评点信息,传输信息、发表和发布信息(当然必须客观公正)等等,都是它的“主营业务”。而作为财经记者,一个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提供关于资本市场上欺诈行为的信息,保护公众不被人蒙骗而损失钱财,有鉴于此,为处于弱势群体中的中小投资者立言,应当成为财经记者的天职。另一方面,如果说从事其他领域报道的记者,拿了好处写出一些偏颇的报道,最多只是新闻道德层面的问题的话,若财经记者也如法炮制,弄得不好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数字说话——定量比定性更重要
经济报道总是离不开数字,对财经报道来说数字尤为重要,因为财经报道与投资人的钱袋密切相关,而金钱本身就是一堆数字。
一篇财经报道,一则对财经事件的评述,由记者(作者)出面说“好”或“坏”、影响“正面”或“负面”、对股市是“利多”还是“利空”,是没有用的,财经记者最好少些诗人的激情、多些哲人的冷静,而数字则是最冷静、最客观的东西。好的财经报道应该善于用数字说话,而且必须采用精确的数据,在股票市场精确的程度通常是小数点后两位。
20世纪90年代初,沪深股市刚开张时曾经发生过一则真实的故事:时值上市公司发布年报期,当时有一家证券报纸在公布某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指标时,把每股3元多错印成每股8元多,结果该公司股票大涨,当时的交易所总经理尉文渊为此气急败坏地打电话给该报总编辑,并宣布该股票紧急停牌。第二天总编辑出面登报向全体投资人道歉,后来一些高位买进的股民还是不罢休,准备打官司要该报赔偿损失,终因当时人们的维权意识还不那么强而作罢。
此事发生后,一些证券媒体对有关数据都十分谨慎。但时间到了2005年7月,有关媒体又“旧病复发”。当时正值国家对房地产进行宏观调控,在一系列严控措施下,有一家媒体报道了“上海房价一天下跌2000多元”的消息,但这下跌2000多元的是平均房价还是某一栋房屋,若是平均数又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是什么时候、哪一类物业的平均数,是与去年“同比”还是与上月“环比”,等等,所有这些要件均无交代,一则下跌2000多元使投资人如坠云雾,也引起了全国同业的质问。
对财经媒体来说,数字还可以做成品牌或王牌产品,做成核心竞争力。在这方面,最常见的是三种形式:即排行榜、指数和数据库。
在排行榜方面最出名的是《财富》500强。如今,财富500强已经成为《财富》的品牌,其影响远远超出杂志本身,甚至还超出创办该杂志的美国时代华纳集团,由《财富》杂志举办的全球财富论坛,每年一次选择世界上最有经济活力的城市举行,已成为最高等级的全球经济论坛。与财富500强相类似的还有美国《商业周刊》排行榜和《福布斯》杂志排行榜,只不过《财富》500强侧重销售收入,《商业周刊》侧重公司市值,《福布斯》侧重富豪的个人财富,都是响当当的国际品牌。甚至一位美国青年胡润,借助《福布斯》做中国的富豪排行榜,都做出了大名气。胡润离开《福布斯》后,又同媒体合作,以自己的名字作为品牌,做了胡润百富榜、胡润强势榜、胡润女富豪榜、胡润房地产富豪榜、胡润能源富豪榜、胡润金融富豪榜,以及胡润富豪资本控制力排行榜、慈善家排行榜、套现富豪榜等系列榜单,引起社会的广泛注意。
胡润所走的路让我们想起了19世纪80年代的道·琼斯。当后者将华尔街最新股票行情抄写在劣质纸上做成简报,由信差寄送给自己的24个客户时,与刚开始时四处推销自己榜单的胡润有几分相似。道·琼斯和胡润都取得了成功,因为市场需要精确的信息。中国财经媒体应该多动脑筋,完全可以做出有中国特色的引起世界反响的各种排行榜。
说到指数,上文已经提到的、全球最有影响的纽约“道·琼斯指数”,就是《华尔街日报》的编辑创建和编制的,代表英国股市的伦敦“金融时报指数”则干脆由报纸命名。由中国媒体编制的真正有影响的指数还不多,但正在朝这方面努力。
另外,要成为强势财经媒体,一定要有自己的数据库,以及相关的研究力量和研究成果。在这方面,美国彭博社已经走在前头,数据库收购财经媒体甚至正在成为一种趋势。
三、信息传播的第一时点概念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财富,在财经报道领域,这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成为一条规则、一条纪律。特别是证券市场,由于证券交易每时每刻都在进行,而股价高低的重要依据就是信息,谁先得到信息(哪怕早几分钟)谁就能赚大钱,或规避重大风险,因而《证券法》明确规定,凡一切影响股价变动的重大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告。所谓“第一时间”,通常是“两个交易日内”。
与“第一时间”作法定披露相对应的,是媒体报道的“第一时点概念”。所谓“第一时点”,既是强调快(你慢了一步,这个信息就没有意义了),又是指重大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获得者(通常是证监会和交易所)获得后才能公布。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有效控制,构成了证券新闻“第一时点概念”的两面:一方面,任何信息源和媒介都要争取把信息尽快公之于众;另一方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影响价格变动的重大信息,均应由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发布,如擅自发表,信息源和媒介都要受到处罚。
重大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证监会和交易所,是遵守一个原则,一项法规,即内幕信息不得提前泄露。由于工作关系,财经媒体从业人员有时也能在第一时间获得者之前,率先获得信息,即便如此也决不能提前披露。早期深圳股市曾发生过一个“苏三山事件”:1993年11月,一个自称北海某置业公司的机构向许多报刊发传真,称其已购得苏三山5%的股票,并说已同时电告证监会、交易所和苏三山公司,海南出版的某证券报未作任何核实在次日头版头条予以全文发表,造成苏三山股票从开盘8.30元猛涨至收盘11.40元。后经查实,所谓“收购苏三山”竟是个大骗局,是某违法分子动用公款买股后高位套牢,故意编造出收购的假新闻借以“拉高出货”,由于报纸报道,很多股民信以为真纷纷跟进,真相大白后股价跳水惨遭损失。“苏三山事件”害死了一家媒体(停业整顿加上其他原因,该证券报早已停办),也教育了监管部门,此后所有重大信息均需由交易所统一发布,因为只有交易所才能辨明真伪,并采取相应的停牌措施。与此同时,相关的重大信息均需在下午三点交易所收市后、或节假日发布,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诸如利率、汇率、税率的变动,相关财经政策、法规的更改等一应如此,一些重大改革如股权分置改革还选择在“五一”长假休市时启动。
四、独特的信息处理方法:做故事、做调查、做数据、做观点
1.做故事
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公开是前提),使资本市场拥有了任何报道领域所无法拥有的、得天独厚的信息宝库;但这些信息又往往是枯燥的、不连贯的、极其乏味的,但却为财经报道采用“做故事”形式提供了大量素材,也只有通过“做故事”,才能使财经报道变得精彩纷呈。在财经报道领域,做故事的题材和背景资料是非常丰富的。例如,通过对公司高管人员的公开信息的介绍,以及对大量经营信息和经营业绩的研判,可以为漂亮的财经人物故事铺垫出大量材料和细节;通过对公司上市时的招股书、上市书,此后因种种原因中道衰落、被人并购而发布的收购报告书等,可以做成一篇从成长到衰落、颇为曲折离奇的公司故事;从交易所多种公开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还可以做出以各种手段坐庄、炒作、内幕交易等财经故事。当然,做故事不是钻在一堆死材料里凭空想象,其中一定要有人物、有高潮、有面对面的采访,但至少,大量的公开资料为我们提供了采访线索、采访思路,我们只要针对性地用少量的时间和精力补上最重要的故事情节即可——采访变得经济多了。
2.做调查
调查就是对真相的求证。尽管信息披露者总是信誓旦旦地表示,愿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但事实证明,自有资本市场以来无论中国还是世界各地,虚假信息不断。原因也很简单,资本市场是个逐利场所,只有通过制造虚假信息,千方百计引诱投资公众上当,躲在幕后的少数人才能牟取暴利。于是,调查便成为财经媒体区分真伪,及早识破种种骗局和不当得利的重要工具,当然,通过调查也能发现和发掘很多投资机会,为中小投资人服务。
并非所有的被调查者都愿意接受记者调查,恰恰相反,被调查者总是以各种借口谢绝采访(“我们已经公告了,一切以信息披露为准”就是最好的借口),但由于调查者已掌握(剖析)大量公开信息,有时三言两语的有针对性地发问,就能挖掘出事情的真相。有的媒体还通过“传言求证”、“公司中来”、“给董事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先摆出大量材料再请当事人分辨真伪。还可以通过外围调查或内外结合的方式寻求真相,前者如《财经》杂志所揭露的“银广厦陷阱”,就是通过到税务部门查找纳税依据,发现其几年来大量出口为公司创造巨额利润等完全是子虚乌有;后者如某家杂志调查红光造假事件,就是从企业报上刊登的一则老总讲话着手揭开真相的。有时甚至“无可奉告”也是一种“奉告”。当然,通过实地调查,特别是广播电视媒体出声音出图像,更能成为吸引受众的强势节目。
3.做数据
数据要靠“做”,即通过多种排列组合,用极其鲜明的对比,揭示问题的实质。数据“做”得好,往往能给受众以极大的震撼。如20世纪90年代初,尽管有关法规规定上市公司高管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其所持股票,但每到年报披露时总会发现高管们的持股已大量减少,上海证券交易所出版的《上市公司杂志》将高管持股排了个明细表,只加上些简单的说明,高管违规卖股牟取暴利(有名有姓不当得利计算得一清二楚)的真相已一目了然。高管持股数据库连续刊登后,引起了海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此后,1994年7月正式施行的《公司法》专门加上了这一条,高管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持股,交易所必须以技术手段予以保证。又如1999年以来,监管部门要求每年公布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于是,薪酬排行及隐藏在背后的种种弊端,又成为财经媒体的一大热点。
附带说一句,要成为强势财经媒体,最好能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并有一支采集和分析数据的研发力量,日积月累将受益无穷。
4.做观点
在报道形式上,常规报道有三大件:即消息、通讯和评论,对部分重头报道,往往“长枪”“短炮”一起上,头版先发一则消息,并配上评论,二版再发长篇通讯。同常规报道不同的是,财经报道也有“三多”:即评论多、调查多、分析解读多(包括政策解读、分析师文章、研究报告、专栏文章等)。“调查多”已如上述,评论和分析解读最重要的就是做观点、出见解。在这里,常规报道的评论大多代表编辑部和媒体的观点,而财经报道的评论多代表作者自己的观点,仅供参考而已,而且是“据此入市,风险自担”。这反而给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如果观点出问题,没有人会为你承担责任;当然若言词精到,受众记住的也是你的大名。
为什么财经报道要在“出观点”上大做文章?因为每一项投资活动都会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宏观的、微观的,国际的、国内的,政策面的、基本面的、技术面的,等等,投资人面对大量信息,由于知识结构和自身条件所限,通常很难把握众多信息背后的实质。这时,媒体就有责任给他们以多侧面的“点拨”,当然,钱在人家口袋里,最后从“点拨”中读出些什么,是受众自己的事。但如果某几个媒体或某几位论者见解独到,文笔犀利,投资人读了特别解渴、特别受用,久而久之就会成为一个品牌,强势媒体和名家专栏也由此而生。正因为如此,如今一些财经媒体特别注重做评论版面和评论节目。如深圳出版《证券时报》专门辟出三版为评论版,每期3—4篇评论,其中有主评、第一评论、快评、声音、媒体精评等栏目;上海出版的《每日经济新闻》二版的评论板,成为该报的旗帜,该报首席评论员叶檀每天一篇评论,已成为全国最有影响的财经评论员之一;北京出版的《财经时报》更是把评论作为新闻(评论NEWS),每期两个整版,形式包括时评(多代表编辑部意见)、学者署名评论(包括中外学者)、记者分析、学者对话式评论、记者学者对话式评论,等等。不仅仅是纸媒,电视财经中的谈话类节目,也因为以观点见长而深受欢迎。而实际上由于互联网的普及,媒体已很少有独家新闻,要“独家”往往只能在观点上下工夫,所以不仅是财经媒体,评论已几乎成为所有媒体的重头戏。
鉴于“做观点”越来越成为财经媒体核心竞争力之所在,除了约请和采访各方面的专家之外,很多媒体还专门设置了“首席评论员”、“主笔”等职衔,经过一段时间的历练以及频繁的出镜率,部分媒体评论员脱颖而出已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如上海第一财经五个电视节目的主持人,由于节目影响力越来越大,支持人本身又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根底,被公众戏称为“五大财郎”,他们的大幅照片一度进入地铁车站等人流涌动处,俨然已成为明星级的公众人物,值得一提的是,“五大财郎”中还包括《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会见财经界”的节目主持人秦朔。那些高产的财经评论员,除了服务于自己从业的媒体外,还频频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以及各种会议和论坛亮相,其作为公众知识分子的色彩越来越强,他们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甚至已超越总编、社长一类的媒体主管。
其实,参与财经媒体“做观点”的还包括受众。例如股评,本来股评家是媒体约请的,是股评家在那儿评,股民在那儿读和听,但渐渐地,股民根据自己的实战经验也尝试在媒体上评说起来,评得多了,慢慢地也成了股评家。中国财经媒体的第一批股评作者就是这样产生的,他们中有的通过“资格”考试成了证券专业人士,有的进了媒体,更多的则始终是市场的草根评论员,成为财经媒体最忠实的作者和受众。
更有创意的还有电视媒体中的一些谈话类节目:开始是“一对一”,主持人同一位专业人士对话;接着谈话者成了多人,围成圆桌“一对多”,既有问题讨论、更有思想碰撞;再以后又发展成为由几个嘉宾发表观点,另由几人进行评论,你来我往唇枪舌剑,还有更多观众参与其间,观点之鲜明泼辣,气氛之轻松热烈,一反财经评论固有的严肃沉闷。例如,“第一财经”的“头脑风暴”,就此成为名牌栏目。
财经媒体之所以走在受众参与“做观点”的前沿,首先是因为中国已进入全民理财时代,财经领域成为亿万民众最关心、最出观点和思想的领域(任何财经问题,一千人就有一千种看法,而且头头是道);其次是互联网的普及,网民的特长就是评论。而作为投资者,绝大多数又具有股民和网民的双重身份。让受众参与“做观点”,这是对传统受众理论的一种挑战,甚至动摇了我们以往的受众经验。在传统受众理论中,受众总是处于单向的、非人格传播的接收端,受众之“受”,本意就是接受、承受的意思,总之是被动的、单向的,甚至是被迫的(不接受也得接受);但在中国文字中,“受”同“授”通,“授”就是给予、赋予之意,就是主动的了。在所有的新闻报道体裁中,评论是最好的互动文体,消息也好,通讯也好,调查报告也好,普通受众一般很难参与;唯有评论,特别是同普通投资人关系极为密切的财经评论,却提供和强化了受众介入、反馈、选择、接近和使用媒介的能力,为受众提供了在更大范围内参与传播和进行交流的可能性,使受众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们所熟悉的“观看式”大众媒介的替代物,“受”、“授”之间也就不再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一个好的财经媒体,应该是能给受众提供广阔参与空间的媒体;自然,一个好的财经记者,理所当然地应拥有一批“受”、“授”皆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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