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新闻专业主义在中国的实践
在极“左”年代,新闻专业主义自然是作为阶级敌人的歪理邪说被“批倒批臭”的,就是到现在,很多人依然把新闻专业主义理解成只是资产阶级新闻学的概念。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从粉碎“四人帮”进行拨乱反正开始,到以后艰难探索前行的新闻改革,我们越来越多的新闻理念和行为准则是与新闻专业主义精神高度契合的。
一、拨乱反正:抛弃阶级斗争工具论,逐渐回归事实本位
这里主要指粉碎“四人帮”特别是“真理标准大讨论”之后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自1957年“反右”斗争以来,我国的新闻事业一直被说成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文化大革命”当中,林彪、“四人帮”之所以要把新闻专业主义当作阶级敌人的歪理邪说,很重要的一条,是因为在他们炮制的新闻理论中,“事实服从路线需要”或者说“事实为政治服务”。这当然是与“客观报道”水火不容的。在20世纪70年代末的拨乱反正过程中,类似极“左”理论逐渐被抛弃。1978年3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指出,新闻的本源是事实,事实是新闻的基础,新闻报道绝不能篡改客观事实。[9]之后国内研究者对刘少奇《对华北记者团的讲话》等文献给予高度重视,对刘少奇关于新闻真实性原则的思想给予充分肯定,把它作为刘少奇对无产阶级新闻理论的宝贵贡献。1984年,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召开了全国新闻真实性问题座谈会。会议提出:“当前,要在新闻界开展一个维护新闻真实性的活动,把杜绝失实报道,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作为新闻单位整党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把这个问题是否解决好,作为衡量整党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10]经过这一阶段理论与实践上的拨乱反正,最重要的成果就是破除了新闻作为阶级斗争工具论,彻底揭露了“事实服从路线需要”理论上的荒谬和实践中的危害,重新确立了新闻真实性原则、客观公正报道原则,使新闻重归事实本位。
二、舆论监督:新闻批评的复兴和现代舆论监督观的逐渐形成
我党历来有重视新闻批评的传统,在革命战争年代,很多重要领导人都曾经利用报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表过讲话。在新中国成立不久的1950年4月,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1954年又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特别强调了在报纸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报纸广泛地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开展“反右”活动以后,这一良好的传统被中断。到“文化大革命”年代,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被野蛮践踏,国内政治生活极不正常,更谈不上利用报纸进行理性的批评监督。1978年10月起新闻批评开始恢复,1980年夏季形成高潮。1980年4至8月,《人民日报》共发表批评报道122篇(含社论、评论28篇),平均每天接近1篇。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关于山西省昔阳县“西水东调工程”的报道,关于“商业部长吃饭不付钱”的报道,关于“渤海2号灌船事故”的报道。[11]对于新闻批评的重要性,许多报纸也展开了论证和阐述。如《人民日报》提出:“在报纸上开展批评,正是人民群众实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极其方便灵活、极其有效的方式。”[12]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党从来没有“舆论监督”的直接表述,而是一直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与“群众监督”之类的提法。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大众传媒上,“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使用频率明显下降,其内涵开始回归狭义,早先蕴含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的群众监督的内容,被更具时代感和概括力的“舆论监督”所取代。[13]1987年召开的十三大,提出“重大问题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标志着我党和现代民主理念相契合的舆论监督观正式形成。[14]
三、深度报道:对事实真相的顽强探求和记者主体意识的觉醒
对于深度报道的内涵和定义,现在学界仍有很多争论,如有人认为它是一种独立的新闻体裁,也有人认为它不是一种新闻体裁,而只是一种新闻写作的旨趣。所以,我们在这里只是以描述性的方法,对深度报道的基本特征进行叙述。毫无疑问,所有深度报道的共同点在于,都是通过对新闻背景的全方位展示和各类信息的广泛整合,深入挖掘事件的因果关系,揭示其实质和意义,预测其演进趋势。深度报道的理念,归结于对事实真相的顽强探寻,这一点与客观报道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或者可以说是对客观报道理论的发展。同时,深度报道也体现了新闻从业人员排除干扰、只对事实负责的独立品格。
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起的深度报道热,正是在当时启蒙思潮下,展现出来的记者对探求事实真相的理性自觉和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意识的觉醒。1985年12月,《中国青年报》连续发表了8篇张建伟采写的系列报道《大学毕业生成才追踪记》,被誉为“中国深度报道的奠基之作”。次年,全国好新闻评奖第一次设立深度报道奖,体现了新闻界对深度报道这一“新生事物”的高度肯定。1987年形成深度报道的第一个高潮,拥有广泛影响的深度报道有《中国青年报》的大兴安岭火灾“三色”报道、《经济日报》关于“关广梅现象”大讨论的报道、《人民日报》的《鲁布革冲击》等。
20世纪90年代,深度报道逐渐成为我国大众媒体的常用“兵器”,报纸、电台、电视台都纷纷推出自己的深度报道栏目。在全国名专栏评选中,至少就报纸而言,深度报道栏目历年都是最有竞争力的。而且,对于很多报人来说,对深度报道的执着探索是和新闻专业主义的理性自觉联系在一起的。到90年代末,《南方周末》以其深度报道在全国形成独特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其负责人认为,《南方周末》正是因坚持新闻专业主义,才获得了新一轮发展的动力。[15]
四、从主从附属关系到平等合作伙伴:对媒体和政府关系的探索
在我国,长期以来媒体被视为政府所属的宣传机构。由于党政不分,媒体是党的喉舌,自然也是政府的喉舌。媒体发布信息、开展批评、发出号召,其实都是政府行政权力的延伸。作为自己的附属机构,政府同样只要运用行政权力就可以对媒体进行有效的管控。改革开放以后,尽管党政适度分开早已提出,但媒体作为政府附属机构的关系格局却在很长时间里几乎没有变化。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新媒体崛起等因素带来的媒介生态的巨大变化,2005年以后,重构政府和媒体之间关系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首先,政府不再只是媒体的管理者,同时也成为媒体的监督对象。中央领导一再要求从政府权力如何得到人民有效监督的角度来思考舆论监督问题,支持鼓励媒体对各种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其次,政府和媒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大局中既承担各自使命,又密切互动支持,成为平等合作伙伴。2006年年底,国新办主任蔡武提出,国新办和国际媒体的关系是“建设性的合作伙伴”。这一提法被许多人当作对政府与媒体关系认识的一次大跨越。《南方都市报》发表评论指出,更应把“建设性合作伙伴”推展到政府和国内媒体的关系定位上,媒体的从属地位决定了其不能以更专业、更快捷的方式进行报道和评说,结果使媒体遭遇既不能迅速、通俗地向大众传递政府意图,又不能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的现实图景的“双重尴尬”。如果政府放手让媒体按照自身规律进行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将极大地促进政府的应变效率和政策的准确性,同时协助政府更全面、更快速地了解政情民意,出谋划策,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王升华则提出:“政府部门与媒体的地位是平等的,合作也是互利双赢的。”“构建政府与媒体的和谐关系,就是在它们之间形成新型的互动关系、双赢关系。”[16]
五、除“四大公害”:新闻职业伦理和职业精神建设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失范失序现象在新闻界也十分严重地暴露出来,有偿新闻(其实也包括有偿不闻)、虚假报道、不良广告和低俗之风被列为新闻界的“四大公害”,许多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受到公众质疑,记者的职业角色和社会责任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这里要指出的是,假新闻当然不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中国假新闻问题最严重的时期是“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不同的是,那时的假新闻现象主要是政治动因推动下泛滥的,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其实是一小撮阴谋家从上层进行操纵和蛊惑的。一般新闻从业人员或通讯报道员,除了极少数政治投机分子,绝大部分都是在跟风、从众甚至无奈的状态下造的假。现在,出于部门和地方利益而驱动的“政治造假”依然并不鲜见,而与以往不同的是,在新闻从业人员或媒体私利驱动下的新闻造假事件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泛滥。
在这样的背景下,职业伦理和职业精神建设引起新闻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强烈推动。1997年,新闻界开展了“禁止有偿新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活动。2003年“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被列入新闻界长期开展的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的一部分。2010年下半年以来广泛开展了“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2011年8月份以来又在新闻战线广泛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我们进行职业伦理和职业精神建设,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如首先强调新闻工作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中的责任和使命,强调把政治责任放在第一位。但是,毫无疑问,我们也吸收了大量西方新闻职业伦理和职业精神中可以借鉴的部分。如涉及反虚假新闻,就必然涉及报道的客观公正原则,从技术层面涉及对信息源的甄别、多个信息源的互证以及注意报道的平衡等问题,可以说都与西方新闻专业主义实践中获得的经验密切相关。
专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强调自律。我国在整治新闻行业失序失范过程中,也意识到在新闻行业和新闻从业人员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仅靠政府治理和法律约束是远远解决不了问题的,更核心、更关键的还是要靠行业和从业者的自律。所以,建立健全而有效的自律机制被放上议事日程。推进新闻行业自律,规范新闻从业行为,成为新闻行业协会——全国和地方记协的重要任务。中国记协于1991年制定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并于1994年、1997年、2009年三度修订。加强行业自律的活动在全国各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并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
但是,毋庸讳言,新闻专业主义的实践在中国也遇到严重的困难,从而使得其是否能适应中国的国情、我们是否要引进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在学界和业界都有许多人表示怀疑。最大的矛盾在以下两点:一是我国在对新闻自由的认知上仍有很大分歧,不少人依旧把新闻自由当成资产阶级的口号而简单排斥。二是很多人以为,在媒体相对意义上的独立性(因为前面分析过,绝对意义的独立其实在西方也并不存在)和保证党的领导两者之间存在着尖锐矛盾。上述认识的存在,导致我们更多只能在技术层面、业务操作层面借鉴新闻专业主义的东西,一涉及新闻根本体制和根本理念,新闻专业主义在中国就不能不陷入尴尬的境地。所以,有专家认为:新闻专业主义话语在当今中国新闻改革中是以“碎片”和“局域”的方式呈现的。[17]许多人也认为,在我国,其实存在政治家办报、专业主义办报和经营家办报并存的现象。“碎片”化的实践肯定会对事业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探讨对新闻专业主义进行彻底的中国化改造,使之完全符合我们的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需要,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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