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纽约时报》1 680字的“编者按”
事 件
2000年9月26日,华裔科学家李文和被释放。《纽约时报》在该案中扮演的角色备受指责,迫于压力,《纽约时报》在第二页刊登了长达23段、1 680字的“编者按”——“《纽约时报》与李文和”(The Times and Wen Ho Lee)。在整体上肯定自己的报道的同时,“编者按”也承认了一些不足:
“但是回过头来看,我们也发现,我们本来可以在报道过程中对一些事情做不同的处理,以给予李博士充分质疑的机会。在那些月,我们本可以努力去发掘FBI在李博士案调查中的缺陷。如果我们更快地转向对科学、技术和研究方面的假定进行评估,那么我们的报道本应得到巩固,因为正是这些假定导致FBI和能源部把李博士和仍然广泛公认的重要安全缺口联系起来。”[24]
评 点
《纽约时报》是李文和案的始作俑者,结合它对李文和案的相关报道以及各方的评论,对《纽约时报》的“编者按”可作以下评价:
(1)勇于公开承认缺点。
这是《纽约时报》“编者按”积极的一面。从《纽约时报》对李文和案的报道来看,的确有错误和过失,因为这些,时报受到不少指责和批评。《纽约时报》之所以能够在比较显著的位置刊登1 680字的编者按,对自己的报道进行事后剖析,并在其中承认自己的报道存在缺点,这说明《纽约时报》并不回避批评,是勇于剖析自己、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的。《纽约时报》的“编者按”引起美英等主流传媒的广泛关注,一些传媒将该“编者按”称之为“不同寻常”,并给予积极的评价。这说明《纽约时报》“编者按”有值得肯定的一面。
(2)自我辩解,不够坦率。
《纽约时报》“编者按”尽管承认了自己报道的一些缺点,但是失之坦率,没有直截了当地承认自己的错误,给人为自己做辩解的嫌疑。实际上,《纽约时报》在李文和案报道的失误是非常严重的,后果也非常恶劣。但是由于某种原因,《纽约时报》在“编者按”中没有按照它自己的政策坦率地承认这一点,而是轻描淡写。因此,该“编者按”也遭到很多批评。有评论认为,《纽约时报》的做法绝不是一个有影响的大报所应该做的。
尽管对《纽约时报》“编者按”褒贬不一,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纽约时报》的“编者按”对李文和案报道做了一些重要的有价值的补充说明,它对于读者重新评估整个报道的可信性富有价值。至少它要比那些对错误过失默不作声的传媒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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