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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区别

时间:2023-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变化。广义的教育目的存在于一切教育活动之中。教育方针是教育目的的政策性表达,教育目的只是教育方针的若干组成要素之一。教育目的对一切教育工作都具有指导意义。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归宿,它是评价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第一节 教育目的概述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结构

1.教育目的概念

所谓教育目的,是指社会对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规定。实际上,教育目的规定了通过教育要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质量和规格的人。

教育是人类特有的实践活动。人类实践活动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它的意识性和目的性,这是人类实践活动和动物本能活动的一个本质区别。作为人类活动形式的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总是按照一定目的进行的,不管教育者是否承认,没有目的的教育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变化。广义的教育目的存在于一切教育活动之中。学校是社会为实现教育目的而设立的专门教育机构,所以,教育目的首先是学校教育的目的。但教育并不只存在于学校内,它已越出学校围墙,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教育目的成为社会生活目的的一部分。教育目的不仅要在学校中加以贯彻,而且调节着校外教育机构、家庭等一切存在着教育因素的场所的活动;不仅指引着受教育者的成长,而且也是民族素质提高的方向。

2.教育目的的内容构成

完整的教育目的一般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培养具有何种功能的社会成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教育要为社会培养什么人的问题,是对表现于教育结果之中的人的社会功能的规定。比如在中国古代,教育所培养的是“官吏”、“统治者”,古代西方国家所培养的是“僧侣”、“骑士”;在现代社会所培养的是“公民”、“劳动者”或“接班人”。二是所培养的人的素质结构,如生理、心理的健全发展,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等提法。

3.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

(1)教育目的不同于教育方针。

教育方针往往是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关于教育工作的总要求,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教育的根本性质、总的指导思想和教育工作的总方向等要素。教育方针是教育目的的政策性表达,教育目的只是教育方针的若干组成要素之一。教育方针一般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教育的性质和方向、教育目的、实现教育目的的根本途径和根本原则。

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两者的关系,可以表述如下:第一,“教育目的”是理论术语,是学术性概念,属于教育基本理论范畴;“教育方针”则是工作术语,是政治性概念,属于教育政策学范畴。第二,教育目的着重于对人才培养规格做出规定,教育方针着重于对教育事业发展方向提出要求。或者说,教育目的反映的是一定社会对人才培养的总要求,规定教育培养人才的质量规格;教育方针是阶级或政党确定的一定时期内教育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第三,教育目的有时是由社会团体或个人提出的,对教育实践可以不具约束力;教育方针则是由政府或政党提出的,对教育实践具有强制性。

(2)教育目的也不同于培养目标。

广义的培养目标就是教育目的。从整个社会讲,受教育者身心应具备什么品质,这既是全社会的培养目标,又是这个社会的教育目的。狭义的培养目标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和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的质量规格。通常所说的培养目标都是指狭义定义。

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的区别是:教育目的是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总的要求或共同的质量标准,而培养目标则是不同层次、类型学校或专业培养人的具体质量规格,如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的培养目标,高等学校本科、专科以及各个专业的培养目标都是不同的。两者联系是:教育目的是制定培养目标的依据,培养目标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即培养目标不能脱离教育目的,教育目的要体现、落实在培养目标之中。

总之,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教育目的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通常认为,大致有以下几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教育方针;第二层次为教育目的;第三层次为培养目标;第四层次为各育目标;第五层次为单元教学目标;第六层次为每节课的目标。

二、教育目的的功能

教育活动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教育者能在何种程度上明确地想象到自己活动的目的,能在何种程度上深刻地、完全地认识到自己面临的任务的重要性。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曾以建筑师作比喻来说明教育目的的重要性,他说:“如果一个建筑师在为一座新建建筑物奠基的时候,连他要建筑什么东西——这样的问题都不能回答你,那么,你将会对他说什么话呢?同样,我们完全有理由去问教育者,他将在他的活动中追求什么目的,并且要求对这个问题做出明确而断然的答复。”

教育目的对一切教育工作都具有指导意义。对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内容的确定、教育方法的选择以及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都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具体说,教育目的有以下功能:

第一,导向功能。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任何教育活动都要以教育目的为总的目标导向,以便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一定社会和时代所需要的合格人才。所谓“教育无目的”是根本不存在的。如果不以教育目的为导向,教育活动就有可能偏离正确方向,达不到应当追求的目标。古今中外,任何时代的教育,尤其官办的、公费的学校教育,都坚持以一定社会或阶级的教育目的指引所有的教育活动,指引所有的受教育者的发展方向。教育目的导向功能既通过教育者对教育目的的认同,并转化为他的实际的教育行为得到体现,又必须转化为受教育者自我追求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第二,调控功能。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活动的依据,它不仅从整体上指引教育活动的方向,而且在实际教育过程中起着支配、控制和调节的作用。它直接支配着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一切活动。

第三,评价功能。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归宿,它是评价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教育过程的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具体指标应以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为根本依据,所以评价一所学校的教育质量,最根本的应看其是否实现了教育目的,及其实现的程度。

总之,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依据和归宿。教育工作者在进行教育之前要从教育目的出发来计划和组织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如何实现教育目的来不断调控教育进程;在教育过程进行到一定阶段时要根据教育目的来评价教育效果。事实证明,教育工作者对教育目的理解愈全面、愈深刻,对教育目的实施愈坚决、愈彻底,他的教育活动就愈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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