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习的分类
一、我国流行的学习分类
我国教育心理学家冯忠良依据教育系统中传递的经验内容不同,将学生的学习分为三类:
1.知识学习,包括知识的领会、巩固和应用三个环节,要解决的是知与不知、知之深浅的问题。
2.技能学习,其中又分心智技能和操作技能两种,要解决的是会不会的问题。
3.社会规范的学习,又称行为规范的学习或接受,是把外在于主体的行为要求转化为主体内在行为需要的内化过程。其学习既包括社会规范的认识问题,又包括规范执行及情感体验的问题,因此比知识技能的学习更为复杂。
二、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
1.言语信息,指能用言语(或语言)表达的知识
其中又分三个小类:
(1)符号记忆,比如记住人名、地名、外语单词、数学符号等。
(2)事实的知识,如知道“中国的首都是北京”等。
(3)有组织的整体知识,如影响稻谷生长的原因知识。
2.智慧技能,主要指运用概念和规则办事的能力
其中又分为五个小类:
(1)辨别——区分事物的差异的能力。如区分不同面孔,区分不同字母的音和形。
(2)具体概念——识别同类事物的能力。如从大量植物中识别“樟树”。具体概念一般难下定义,其本质特征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发现并归纳出来的。
(3)定义性概念——指运用概念定义对事物分类的能力。如掌握“圆周率”的概念。
(4)规则——当原理或定律指导人的行为,按原理或定律办事时,原理或定律就成了规则。
(5)高级规则——由若干简单规则组合而成的新规则。
3.认知策略,指运用有关人们如何学习、记忆、思维的规则支配人的学习、记忆或认知行为,并提高其学习、记忆或认知效率的能力
例如采用一定的阅读策略提高阅读水平和质量等。
4.动作技能,指通过练习获得的,按一定规则协调自身肌肉运动的能力。
例如学会背跃式跳高、游泳等技能。
5.态度,指习得的对人、对事、对物、对己的反应倾向
三、奥苏伯尔的有意义言语学习分类
奥苏伯尔根据学习者是否理解学习的材料,将学习分为有意义学习与机械学习;根据学习材料的意义是由学习者发现的还是他人告知的,将学习划分为发现学习和接受学习。这两个维度是相互独立的,不能将发现学习与有意义学习或者将接受学习与机械学习相对应,既存在有意义的发现学习,也有机械的发现学习;接受学习也一样(见图4-1)。
奥苏伯尔又根据有意义学习的简繁程度将有意义学习分为五类:
图4-1 根据“接受-发现”和“意义-机械”两个维度划分的学习的例子
1.符号表征学习。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所表示的意义。
2.概念学习。概念是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属性。概念学习意味着掌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特征。
3.命题学习。命题有两类:一类是概括性的,如“圆的半径相等”,这类命题往往是提示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表示某种规律、定理、规则或原理等;另一类是非概括的,如“月亮绕地球转”,这类命题表示一个事实。前一类是有意义学习的核心成分。
4.概念和命题的运用。前三类学习是有意义学习的基本类型,在此基础上,是概念和命题(概括性命题)在简单情境中的运用。
5.解决问题与创造。解决问题是概念和命题在复杂情境中的运用。问题解决的难度越大,所要求的创造性程度越高,创造是解决问题的最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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