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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治的意义

时间:2023-02-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在学校中培养学生的自治能力,是达到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此外,陶先生还就学生自治的利弊、范围以及它与学校的关系等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接下来他分析说,第一种学生自治会最难得。学生自治会的作用,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大家的自知与自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起督促与警戒作用。因为学校有自己的行政系统,在此之外又出现一个党的系统,则会破坏学校管理的自主权和完整性。

七 为什么要提倡学生自治?

现在的学生,恐怕很少有人知道成立“学生会”是什么意图了。其实,学生会的全称是“学生自治会”。它原本是学生自由组合的自治团体,并不像现在这样,好像是学校的一个附属机构。

说起学生自治,我想起几年前去北京的几所高校,正好碰上新生报到。新生入学,是各大学最忙乱的时候,许多院校都动用了保安人员来维持秩序。我注意到:一方面,护送新生的家长熙熙攘攘,跑前跑后,忙得不亦乐乎;另一方面,与忙忙碌碌的学校各职能部门相比,学生会显然要清闲得多。面对这种状况,我心中掠过一丝悲哀,我想,当年清华大学的新生入学时,是由老同学接待,并举行一种名为“拖尸”的有趣活动;为什么如今的学生就如此无能,如此被动呢?

后来看到陶行知在五四时期写的一篇文章,是谈学生自治的,才似乎找到问题答案。陶行知说:从国家来讲,公民自治是共和国的立国之本。共和政体与专制政体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由自治的公民组成,后者由被治的顺民组成。就社会而言,顺民被治,尚可苟安;公民自治,则可太平。危险的是,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已经有不甘被治的要求,又没有实行自治的能力,那将是最可怕的一种局面。因此在学校中培养学生的自治能力,是达到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反之,如果我们的大学里不能用自治的方法培养公民,而是用管制的方法造就顺民,那么这个共和国就有名不副实的可能。

此外,陶先生还就学生自治的利弊、范围以及它与学校的关系等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学校中实行学生自治不是为了争权夺利,不是为了驾驭别人,更不是要与校方分庭抗礼。学生自治的目的,一是为了培养独立的人格,以改变专制时代大事小事都要由师长包办的习惯;二是为了让学生关心公众幸福、承担共同事务、明辨公共是非。他强调,凡是愿意做共和国公民的学生,只要大家不愿争权,而愿服务;不愿凌人,而愿治己;不愿对抗,而愿协助;不愿负气,而愿说理,就能把学生自治搞好。

抗日战争开始后,潘光旦随清华大学迁往长沙,然后又迁昆明,与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合组西南联大。正因为如此,才使中国教育弦歌不绝,才使中国学术文化得以延续。不久,潘光旦在《学生自治与学生自治会》一文中指出:“在流徙中的许多大学,最近至少有一部分又逐渐能比较的安居乐业起来了。学生自治的呼声与自治会的组织就是比较能安居乐业后的一种表现。这是忧患之中可以欣喜的一件事。”

为此,潘光旦幽默而中肯地把学生自治会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在学生个人与团体生活方面做些修齐功夫的;二是替学生大众办事或当差的;三是被校外势力所支配和驱策的。第一种是真正的学生自治会,第二种谈不到一个‘治’字,不妨叫学生自活会,即生活的一部分,不由学校统制,也不由个人分别处理,而由少数不怕事的热心分子代办。第三种谈不到一个‘自’字,应当叫作学生被治会。”

接下来他分析说,第一种学生自治会最难得。所谓修齐功夫,是指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学生在“理智生活方面是自知的,在情绪生活方面是自胜的。”古人所谓“自知者明,自胜者强”,也是这个意思。因此,一个身心健全的青年,当他发育到一定程度以后,对自己的性格和客观环境,就应该有所了解。这有利于他的自我控制。这样的人,就自己而言,是一个生活有节制的人;对社会来说,是一个“不同而和的分子”。学生自治会的作用,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大家的自知与自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起督促与警戒作用。

第二种学生会也还不错。它的好处在于“练习组织,守法,表达公意等等”。但是,“自治应当是每个青年对内心的一种工作,而这些所谓服务的活动,却是一种外骛,一种舍己耘人的勾当。”当然,潘光旦也承认,“这勾当并不是根本不应当做”。但由于“这种外骛的学生会”过于关心别人和身外之物,因此我们不妨把它叫作“学生治人会”。

第三种就更糟糕了,因为它把学生放在被治的地位。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现象呢?潘光旦分析说,这与“外来的有组织的势力”不断向学校渗透有关。正因为如此,潘光旦在这篇文章结尾时说:“我一向主张学生不入党,……我如今借这个机会,一面奉劝大学的青年要明白自己的地位,要尊重一去不再来的青年时代,于理智方面力求自知,于情绪方面力求自胜,能自胜即能自治,能自治方能自强,一面更要替他们向外界的政治派别请命,让他们有一个真正能自治的机会。”

潘光旦为什么主张学生不要入党呢?这与他的自由主义思想有关。

大约是1940年,《今日评论》发表西南联大政治学教授钱端升讨论“党”的文章。有感于此,潘光旦在《学生参加政党的问题》中一开始就说:“党是多年来难得有人讨论的一个题目,不大有人讨论的缘故大抵不出三个:一是不敢,怕罹法网;二是不便,怕得罪在党里的朋友;三是不屑,一部分的人也许因为渴爱自由,也许因为潜心学术,觉得犯不着讨论。虽有此三不,事实上讨论的人还是不少,不过只在口头,不在笔头罢了。在笔头,党终究成为一个忌讳的题目。如今居然有人在笔头上讨论到它,并且讨论得很周到,我不能不为党的前途与国家民族的将来庆幸。”

接下来,潘对党的本义做了分析。他说,尽管民主政治的理论认为党是一个万不可少的现象,但是根据先哲的遗训和民族的经验,这并不是一个好字眼,也不是一种好现象。所谓“不偏不党皇道荡荡”、“君子群而不党”,以及历代的党祸、党争,都是最好的证明。我想,从字形上看,党(黨)字从尚从黑,就是基于这个道理。潘先生还说,这一理解并非中国所独有,比如在西方,“‘党’与‘偏袒’(party,partisanship)两个字还不是同一来源么?”正因为这样,他主张学生不要入党,理由是:第一,学生时代是一个人身心尚不健全,思想还在探索的阶段,所以学生入党无异于拔苗助长;何况党派内外的排挤、倾轧和争斗,对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有害无益。第二,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来看,“学生入党也是一个极不相宜的举动”。因为学校有自己的行政系统,在此之外又出现一个党的系统,则会破坏学校管理的自主权和完整性。第三,党与主义是互相依存的,信奉一种主义,“足以锢蔽人心,桎梏思想”,所以为国家民族的前途考虑,青年学生也不应该入党。

在文章最后,潘先生承认青年学生对三民主义应该有充分的了解,但要想做到这一点,首先应该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哲学、历史学等方面打下一定基础。所谓“文法的学生应多习些自然科学,理工的学生应多习些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当然他也承认,在通才教育的基础上,学生毕业后是否可以入党,那“就让他……自由抉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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