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费的春游,不收费的体验
人们对自然生态总是有一种天生的亲近感,早在遥远的农耕社会,郊外踏青之类的活动就在民间盛行。而今天,不仅偷得浮生半日闲寄情山水成了现代都市人的一种休闲方式,组织学生参加春游,也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实践内容,在中小学的教学安排表上固定下来。
但学生春游之所以受人关注,主要是因为它的收费往往引起了人们的诸多联想。最近,广州一所小学收费110元组织学生到中山影视城风景区春游,就引发了人们的一场网上讨论:为什么是中山影视城?110元的收费标准依据在哪里?有知情者称成本不会超过70元,因而断定这里面肯定存在回扣之类的灰色交易。
尽管学校与旅行社均对此予以否认,旅行社甚至称不排除同行恶意中伤的可能,但是,居高不下的学生春游投诉率,还是很能说明问题,一两句事后解释并不能轻易驱散人们心头的疑云。涉及收费问题当然令人敏感,在这样的过程中,也许确实有些学校是被冤枉的。有关人士也表示,学校组织春游或者秋游,都必须就旅游地点、学生人数、收费情况等向教育部门报批。但是,如何进一步增加整个事件的公开性与透明度,从制度上保证每一笔费用接受更严密有效的监管,从而一方面堵漏,另一方面消疑,是一个值得放大的问题。
当然,在笔者看来,更重要的一点在于:社会实践真的只有收费旅游这一条路可走吗?考虑到每个人的家境千差万别,这样一笔额外费用对某些人来说也许算不了什么,但对另外一些人可能意味着生活福利的一种裁减。笔者以为,春游的一大功能,无非是让孩子们放松身心、接触自然,将自然当成另一种课本与教室,不必拘泥于给其添加太多的教化功能,当然更不必人为地掺杂过于浓厚的商业气息。
古代大教育家孔子其实算得上是一个性情中人,比如他从小就叮嘱儿子要“多识花鸟鱼虫之名”。“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记载的就是老夫子带领几个学生春游的事,多美的意境啊,没有收费标准的缠绕,没有整齐划一的口令,有点自由散漫、率性而为的意思。今天的我们当然难以仿其形,但可以汲其神,即寓教于乐、尊崇个性。比如,在一个合适的季节里,可不可以让孩子去郊外多多地认识各种植物与昆虫,甚至体验一下残留在某些农具上的余温?类似这样的经历,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亲切记忆,对于今天被电视与网络游戏包围的孩子来说,大自然所展示的这种完全不同的世界,对他们更有着特别的意义,将使他们的视野与心灵变得更加充盈。
大自然是慷慨的,在这一点上它从来不收取任何货币。这样一个时代,很多东西都被异化了,我们要提防学生春游异化成个别人的提款机,更要提防它异化成形式主义的变种,成为与令人心旷神怡的春天不协调的另一种沉闷的、枯燥的、可疑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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