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的身心发展遵循着某些共同的规律,这些规律制约着我们的教育工作。遵循这些规律,利用这些规律,可以使教育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反之,则可能事倍功半,甚至挫伤学生。
(一)方向性与顺序性
个体身心的发展在整体上具有一定的顺序,身心发展的个别过程和特点的出现也具有一定的顺序。譬如,身体的发展遵循着从上到下、从中间到四肢、从骨骼到肌肉的顺序发展;心理的发展总是由机械记忆到意义记忆,由具体思维到抽象思维,由喜怒哀乐等一般情感到理智感、道德感、美感等复杂情感。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关于发生认识论的研究,揭示了个体认知发展的一般规律,即按照感知运算水平、前运算水平、具体运算水平、形式运算水平的顺序发展的特征。美国心理学家柯尔伯格研究证明,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在个体的道德认知过程中,也具有普遍的推广意义,人的道德认知遵循着从前世俗水平到世俗水平再到后世俗水平的发展过程。认识这一问题对于教育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连续性与阶段性
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这就是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前后相邻的阶段是有规律地更替的,在一段时间内,发展主要表现为数量的变化,经过一段时间,发展由量变到质变,从而使发展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阶段。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年龄特点,是在发展的不同年龄阶段中形成的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特征。当然,不同发展阶段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上一阶段影响着下一阶段发展方向的选择,所以,人生的每一阶段对于人的发展来说,不仅具有本阶段的意义,而且具有人生全程性的意义。
(三)不平衡性
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表现在两方面,首先是同一方面的发展速度,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变化是不平衡的。例如,青少年的身高有两个生长的高峰,第一个高峰出现在出生后的第一年,第二个高峰则在青春发展期。在这两个发展期内,身高的增长速度比平时要迅速得多。
发展的不平衡的第二个方面是不同方面发展的不平衡性。有的方面在较早的年龄阶段就已达到较高的发展水平,有的则要到较晚的年龄阶段才能达到成熟的水平。如在生理方面,神经系统、淋巴系统成熟在先,生殖系统成熟在后。在心理方面,感知成熟在先,思维成熟在后,情感成熟更后。
人的身心的不同方面有不同的发展期的现象,越来越引起心理学家的重视,心理学家提出了发展关键期或最佳期的概念。所谓发展关键期,是指身体或心理的某一方面机能和能力最适宜于形成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对个体某一方面的训练可以获得最佳成效,并能充分发挥个体在这一方面的潜力。错过了关键期,训练的效果就会降低,甚至永远无法补偿。
(四)互补性
互补性反映个体身心发展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它首先指机体某一方面的机能受损甚至缺失后,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部分补偿。如失明者通过听觉、触觉、嗅觉等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补偿。机体各部分存在着互补的可能,为人在自身某方面缺失的情况下依然能与环境协调,从而能为继续生存与发展提供了条件。
互补性也存在于心理机能与生理机能之间。人的精神力量、意志、情绪状态对整个机体能起到调节作用,帮助人战胜疾病和残缺,使身心依然得到发展。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出色的人物,如吴运铎、张海迪等。相反,如果一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差,缺乏自我调节能力和坚强的意志,那么,即便不很严重的疾病或磨难也会把他击倒。互补性告诉我们,发展的可能性有些是直接可见的,有些却是隐含的,培养自信和努力的品质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五)个别差异性
个体差异性在不同层次上都存在。从群体的角度看,首先表现为男女性别的差异,它不仅是自然性上的差异,还包括由性别带来的生理机能和社会地位、角色、交往群体的差别。其次,个别差异表现在身、心的所有构成方面。其中有些是发展水平的差异,有些是心理特征表现方式上的差异。需要说明的是,个体发展水平的差异不仅是由于个人的先天素质、内在机能的差异造成的,它还受到环境及发展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努力程度和自我意识的水平、自我选择的方向的影响。在教育工作中发现并研究个体间的差异特征,做好因材施教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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