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在学院各项工作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着监督保障作用。《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提出:要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健全二级学院党组织工作制度,将基层党建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对于巩固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增强高校基层单位科学管理、教授治学、民主监督的刚性和操作性,推动二级学院凝聚人心、服务群众、和谐发展,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
为了解上海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的功能定位、领导体制、工作制度的现状和特点,课题组对上海电力学院、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等高校的党政管理人员、二级学院党政领导、专任教师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等对象进行了调研和访谈。共发放问卷381份,回收351份,回收率92.1%,调研面较广,数据翔实。调研表明,各高校党委认真贯彻《党章》和《条例》精神,对加强二级学院党组织建设有部署、有检查,大多数二级学院党组织在党政共同管理格局中定位准确,在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中形成了有效的制度和规范,党总支委员会领导在二级党政班子中有影响力,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威信。调研也发现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工作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制度执行的实效性方面有改进空间。课题组从加强高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着眼,重点对二级党组织发挥参与管理决策职责和监督保障作用的相关制度进行研究,在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提炼出可供借鉴的工作思路和制度规范。
一、关于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相关制度
高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是上级组织和学校党政决策部署的主要实施者,也是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内涵建设的策划者、组织者。当前,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建设也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
1.当前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队伍现状分析
群众评价: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班子履职能力较高。问卷调研表明,92.9%的人认为所属或身边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履职能力和群众威信“好”或“较好”;85.7%的人认为所在学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成员之间关系“很和谐”或“和谐”;80.9%的人对二级学院党组织委员会人员组成及其分工“很了解”或“较了解”;78.3%的人表示对学校工作有意见或建议愿意找二级学院党组织反映, 83.5%的人认为遇到困难时党组织会主动关心帮助。可见,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履职能力和群众威信得到了普遍认可。
组织评价:二级学院领导班子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受访者普遍认为高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学历、年龄、学缘等结构不断优化,57.8%的受访者认为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岗位职数的合理结构应该是行政领导职数多一点,对于“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描述中:其一,“专业或行政兼职过多影响对党建工作的投入”,东华大学12名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中兼任副院长的有8人,占2/3。其二,部分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专业技术职务相对行政领导较低影响其对学科业务工作的参与度,上海电力学院有所表现。其三,大多数二级学院行政领导为“双肩挑”干部,在时间和精力上难以满足新形势下高校管理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开拓性的要求。
多视角评价: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点。思想建设存在以具体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现象,“所在二级学院党政班子及其教职工学习平台”的调研反映,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会是主要平台,但两者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理论学习、思想交流的作用;作风建设存在联系服务师生机制不完善的现象,“加强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急需健全的制度规范”调研反映,“加强党政班子联系群众、服务师生制度”的呼声较高,大多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在积极落实联系群众、服务师生的工作,但较少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组织建设存在“公推直选”推进不平衡、干部考核科学性不够的现象,调研高校中上海电力学院和东华大学均为二级学院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试点高校,41.9%的受访者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班子通过“公推直选”换届的,48.4%的则实施“公推”并未“直选”。调研反映还有相当部分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还是由学校党委委任。另外,高校党务管理岗位考核要求难以量化,党务干部考核结果缺乏与行政绩效的可比性,影响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激励作用。
2.对加强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制度的思考
当前,加强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作用,要从岗位设置科学化、班子换届制度化、理论学习常态化、服务师生长效化来着力。
岗位设置科学化,保障管理重心向二级学院下移。调研显示,有些高校人事编制紧缺,严格控制管理岗位职数,势必导致二级管理力量的不足,二级学院党政管理岗位又存在党务少、行政多的现象。学校党委要重视二级学院党政管理岗位的合理设置,要从加强二级党建工作需要出发,确保二级党组织设专职书记岗位,对党员人数超过500人的学院可增设一名常务副书记或专职组织员,统筹聘任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科级管理人员,确保日常工作有序运转。
班子换届制度化,保障“公推直选”稳妥推进。上海电力学院自2007年作为市教卫党委系统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的两个试点单位之一,在2011年实现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全覆盖。学校党委指导各总支制定公推直选实施方案,各党总支按照党内法规制度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规范程序,把提名权、选举权充分交给党员。事实证明,“群众心中自有一杆秤”,“公推直选”产生的党总支领导班子与组织意愿吻合,受到党员群众拥护。
理论学习常态化,服务师生制度化。高校要进一步完善二级学院中心组学习制度,指导并带动基层干部和师生学习党的理论。上海电力学院将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纳入《全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2~2015年)》,每年修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加强党务工作制度文件的学习运用。同时利用网络资源,丰富学习内容和载体。当前,要进一步完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师生的制度,以刚性的约束保障领导干部站在学校发展大局上听群众意见集民智,站在师生需求的角度上办实事聚民心,主动深入基层服务师生,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发展难题。
二、关于二级学院党组织参与管理决策工作机制
进一步明晰二级学院党组织的职责,形成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正向协作关系,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二级学院党组织对上要有大局意识,做好党委决策部署的执行者;对内要有合作和监督意识,与行政分工协作、共同负责;对下要有服务意识,关心教职工,廉洁奉公。归根结底,要健全参与管理决策的工作机制。
1.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参与管理决策的现状和问题
关于“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委员会在参与管理决策中的影响力”的调研中,三所高校49.6%的受访者认为“影响较大”,43.3%的认为“影响一般”,超过7%的认为“影响较小”、“没影响”。超过50%的认为二级学院党组织参与管理决策工作有不足。主要表现在:
部分二级学院党组织定位不准,参与管理决策的意识不强。调研发现:有的二级学院党组织事无巨细大包大揽,对日常行政管理介入过多,容易形成党政矛盾。有的二级学院党组织则缩手缩脚,以辅助地位放任或放弃参与管理决策。部分二级学院过于强调党政分工,导致党建与行政管理“两张皮”。仅有26.6%的受访者认为二级学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主要表现在“参与管理决策”,说明对党组织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
有些二级学院党组织班子队伍不强,导致参与管理决策乏力。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需要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业务精湛的队伍。问卷显示,43.9%的受访者认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作用发挥不够”,28.8%的认为是“除党组织负责人外没有专职党务干部”。近年来,各高校党务干部配备依然存在岗位职数不足、专职干部少的现象,党建任务重与队伍不到位的矛盾凸显。二级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结构也需进一步优化,尤其是组织委员多由一线党员教师兼任,少数教师对党务工作有偏见,认为“搞业务像南瓜越老越甜、搞政工像丝瓜越老越空”,积极性不高。
不少二级学院党组织工作制度不完善,影响管理决策的实效。《条例》规定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没有程序性规定,二级党组织的工作往往取决于领导个人的综合素质和影响力,缺乏合力机制。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对上级党委负责并接受工作考核,但是党组织对党支部及其党员的考核制度欠缺,考核指标偏软,凝聚动员力下降。不少二级学院党组织重视抓学生党建而轻教工党建。相对于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来说,党组织委员会议事机制欠缺,急需加强制度建设。
2.发挥二级学院党组织参与管理决策功能的重要途径
二级学院党组织发挥参与管理决策职能,要正确处理远近、点面、正反、虚实的辩证关系:远近结合,要抓当前又要谋长远;点面兼顾,要处理好纵向和横向、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正反兼听是指既要关注典型经验,也要找准工作的薄弱点疏通引导;虚实兼修是指党组织在思想务虚和管理务实上要“两手抓”。课题组对于发挥二级学院党组织参与管理决策功能的途径进行了探讨。
发挥党内民主决策主渠道,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制度需要规范。《条例》强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您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委员会议事决策程序运行情况”调研中,64.4%的受访者认为能“严格按规则和程序进行决策,执行规范”, 21.7%的认为“有议事规则和程序但执行不到位”,12.3%的受访者表示不了解。这说明二级学院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存在不完善、执行不力、宣传不到位的情况。要通过完善议事制度和议事流程,通过二级党组织委员会平台,不断提高二级党组织的履职能力。
发挥参与管理决策职责,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待健全。《条例》明确要求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包括参与讨论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重大事项。对“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程序运行情况”调研中,59.8%的认为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能“严格按规则和程序进行决策,执行规范”,23.1%的受访者认为“有议事规则和程序但执行不到位”,4.0%的认为“没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运行不规范”。上海电力学院党委制定并实施了《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工作规程》,对于会议组织、议事规范、决策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积累了一些经验。通过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落实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的共同负责机制。
增强民主管理意识,领导二级教代会参与决策必须坚持。《条例》提到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要“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二级学院教师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重大决策涉及面广,需要解决的问题错综复杂,党组织要紧紧依托教代会民主决策平台,调动教职工知情、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东华大学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教师切身利益负责,但凡工资改革、奖金发放等事宜需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上海电力学院二级教代会听取行政工作报告,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取得成效。
3.有效发挥二级学院党组织管理决策功能的制度思考
完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当前,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同时存在。有的高校有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部分二级学院制定了办法,但议事范围和程序有待规范,议小事多、议大事少,通报多、讨论少。课题组拟定的《高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议题范围突出“三重一大”,包括学院改革、发展和教学、科研管理、队伍建设以及学生培养等。议事程序强调会前调研、充分沟通,会中讨论、集思广益,明确“分歧较大时,应该暂缓审议,待重新调研后,再行决定或向上级汇报,请求裁决。”强调“需要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但因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处理的事项,负责人应及时正确处理,并在事后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弥补了以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不足。《规则》还强调决策执行和督查机制,会议作出决策之后须制定执行方案,要根据领导分工明确责任,进行督办和检查。
健全二级学院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制度。当前许多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委员会议制度不规范,存在会议时间不确定、议题不明确、务虚多于务实的问题。课题组拟定的《二级学院党组织委员会议议事规则》,对改进会议议事决策制度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增强学习型组织理念,提升科学决策能力。二级学院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范围涉及党内事务,包括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也包括为推进改革、发展和行政管理工作做好支持保障的议题,所以必须加强党组织委员的学习。二是增强服务型组织理念,提高民主决策水平。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坚持群众路线,了解群众需求,书记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意见;委员要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民主、平等、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决策。三是增强规范型组织理念,提高决策执行力。规范化和执行力是党内纪律的本质,“党组织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书记要抓好检查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会后要做好党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关于二级学院党组织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相关制度
二级学院党组织能否在新形势下扮演好“监督者”和“守门人”的角色,关系到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也影响者二级学院事业健康发展的方向。
1.二级学院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的基本成效与问题
思想引领,组织保证,推进民主监督有初步成效。调研说明,二级学院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表现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之中,关心教职工,对于各种思想问题进行疏导。52.4%的受访者认为二级学院党组织“关注青年教师,为他们发展搭建平台有重要作用”。二级学院党组织发挥组织影响,改进教职工党支部设置方式,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改进学生党支部设置,推进党建进班级、专业、社区。教职工党支部参与所在单位重要问题的讨论决策,学生党支部积极参与学风建设和自主管理,增强了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不少二级学院党组织发挥专家教授治学的作用。上海财经大学多数二级学院构建了党组织班子、行政班子、教授委员会和二级教代会“四位一体”的治理结构。
规范不够,机制欠缺,二级学院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制度不健全或者制度执行缺乏督查和考核,极大影响二级学院党组织保障监督作用的发挥。对于二级学院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提交教代会讨论或听取教职工意见的情况,45.8%被访者表示“经常听取意见”,42.5%的表示“部分事项听取意见”,还有10.3%的认为“较少听取意见”。对二级学院管理运行中急需加强的权力,排在第一位是“教职工知情、参与、监督的民主权力”(30.7%),其次是“教授(学者)的学术权力”(21.8%),再次是“行政领导的管理权力”(18.8%)和“党组织的监督保证权力”(15.5%)。可见,由于规范不够、机制欠缺,部分二级学院在治理结构上存在着教工知情不够、教授咨询不够、党政合力不足的问题。
2.进一步发挥二级学院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的建议
二级学院党组织实施监督必须通过有效的形式,重点是对领导班子建设、议事决策程序、民主管理情况的监督。
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监督责任,促进学院事业健康发展。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制度,解决学院党组织工作到位、有地位而又不越位的问题,调动党政两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党组织和行政班子相互间的支持、信任与合作,提升学院领导合力;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的要求,注重党风廉政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教育,落实党建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
构建“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完善权力运行保障措施。建立由行政班子、党组织、教授委员会、二级教代会组成的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相互制衡的“四位一体”管理模式。二级学院党组织和行政班子共同承担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责任。党组织支持行政班子独立负责地开展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行政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大胆地组织实施,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党政班子要认真听取教授委员会有关学科和学术问题的意见。二级教代会除了维护教职工的权益外,还要对学院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经费预决算、民生问题等情况行使监督和评议。通过“四位一体”的治理结构,对管理重心下移后二级学院行政权、学术权、监督权的制衡机制的形成有积极作用。
推进信息公开,加大民主管理的进程。二级学院党组织要推动党务信息公开,积极引导院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应突出以下的内容:一是关系二级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包括学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规章制度、财务收支、学科建设等。二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调配、奖励惩处。三是涉及学生工作的信息,如招生、就业、评奖评优、党员发展等,特别是有关工作的办事制度、程序和结果等。公开的形式可以采用会议通报形式,也可采用公开张贴、网络发布的形式。通过院务、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促进管理的民主化和规范化建设,有利于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随着高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深入,二级学院党组织工作制度也不断健全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题组了解了三所高校及其相关二级学院的工作制度,修改形成《高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二级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制度文本,作为调研报告的成果,以便在今后的基层党建工作实践中加以运用,不断丰富和完善。
(上海电力学院联合课题组 王秋侠 诸 俊 李宁蔚 秦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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