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 李毅中:安全生产也是政绩
一、案例呈现
以人为本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要坚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要更加关爱生命。发展经济是政绩,搞好安全生产也是政绩,而且是人民群众更需要、更难得的政绩。评价一个地方、一个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是一个重要标准。
说到政绩,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GDP增长幅度、地方财政收入、企业产值规模和效益等经济指标。一些地方和企业的负责同志常常把经济指标看得很重,作为必须完成的“硬指标”、“硬任务”;而把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置于次要位置,甚至掉以轻心,导致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不协调。有的甚至不惜以劳动者的安全健康、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政绩”、“业绩”。这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安全生产是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以人为本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要坚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要更加关爱生命。对于地方和企业负责人来讲,应该形成这样一种认识:加快发展经济、提高效益是政绩,搞好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安全健康权益也是政绩,而且是党和人民更关注、更看重的政绩,是人民群众更需要、更难得的政绩,是需要付出辛勤劳动和长期艰苦努力才能取得的政绩。因此,评价一个地方、一个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是一个重要标准。
那么,如何树立安全生产政绩观?我认为,在制定地方、行业和企业规划时,不仅要有经济增长指标,也要明确安全发展目标;在招商引资、兴办企业时,不仅要考虑到产值利税,更要考虑到安全以及资源、环境等民生问题,严格市场准入,对于不具备安全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要坚决关闭取缔;在安排重点项目建设时,不仅要有生产经营型项目、城市建设工程等,更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这个“生命工程”,加大公共和企业安全基础投入,加快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逐步改善安全生产状况。
如何落实安全生产政绩观?要严格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内容,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要在各级干部和负责人员中形成重视安全生产政绩、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安全权益的良好风气。
——彭嘉陵:《李毅中:安全生产也是政绩》,《人民日报》2006年10月31日。
二、案例讨论
企业管理者和政府管理部门应树立什么样的业绩观或政绩观,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才算真正做到了为人民服务?
三、案例点评
近些年,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令人痛心。本来由于我国经济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出现一些安全事故难以避免,但是事后发现,很多事故本是可以避免的,是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出于降低成本或出于侥幸心理或急于要政绩而不顾条件地“大干快上”等原因造成的。频繁的事故既造成了经济损失,又牺牲了企业职工的健康和生命,还导致了劳资矛盾、干群矛盾和社会矛盾,造成了企业和政府的负面影响。这说明相关的企业管理和政府职能管理严重缺失,科学发展和和谐发展的观念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政府职能部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体和核心。如果管理人员可以为了自己的政绩或者业绩而全然不顾工人的死活,那么这样的发展就失去了最终的意义,从而也改变了生产和社会的性质。因此,深入开展对各级各类管理人员的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教育刻不容缓。
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仅靠人的自觉性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尤其是严厉的干部考核细则才可能落实。这就是要把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放在第一位,发展经济放在第二位,对官员甚至可以实行一票否决制,还要求在生产第一线的人员有权拒绝和举报管理人员的非人道或不安全的工作安排。同时要做好日常的规范管理工作,没有好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必然是侥幸的,也是难以持续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安全生产就是以生产第一线的人为本。
还要营造以人为本的社会氛围。不但干部要有以人为本的观念,而且全社会也要有这个观念,形成若不以人为本则全社会共讨之共诛之的舆论监督氛围。
四、教学建议
1.本案例适用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第一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理论成果”第三节的“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问题的讲述;适用于第十一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部分问题的讲述。
2.本案例适用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下编第十章“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第四节中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问题的阐述。
3.本案例还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第三章第三节中对群众观点等问题的阐述。
(作者 沈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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