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教育是社会进步和社会改革的基本方法。
我认为改革仅仅依赖法规的制定,或是惩罚的威胁,或仅仅依赖改变机械的或外在的措施,都是暂时性的、无效的。
我认为教育是达到分享社会意识的过程中的一种调节作用,而以这种社会意识为基础的个人活动的适应是社会改造的唯一可靠的方法。
我认为这个概念对于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理想都予以应有的重视。它恰恰是个人主义的,因为它承认某种品格的形成是合理生活的唯一真正基础。它是社会主义的,因为它承认这种好的品格不是由于单纯的个人的告诫、榜样或说服所形成的,而是出于某种形式组织的或社会的生活施加于个人的影响,社会机体以学校为它的器官,决定道德的效果。
我认为在理想的学校里,我们得到了个人主义和集体组织的理想之间的调和。
因此,我认为社会对于教育的责任便是它的至高无上的道德责任。通过法律和惩罚,通过社会的鼓动和讨论,社会就会以一种多少有些机遇性和偶然性的方式来调整和形成它自身。但是通过教育,社会却能够明确地表达它自己的目的,能够组织它自己的方法和手段,因而明确地和有效地朝着它所希望的前进目标塑造自身。
我认为当社会一旦承认了朝着这种目标前进的可能性以及这些可能性所赋予的义务,人们便不可能去设想听任教育者随意地使用时间、注意力和金钱等资源。
我认为为了提醒社会认识到学校奋斗的目标,并唤起社会认识到给予教育者充分设备来进行其事业的必要性,坚持学校是社会进步和改革的最基本的和最有效的工具,是每个对教育事业感兴趣的人的任务。
我认为这样设想的教育是标志着人类经验中所能想象得到的科学和艺术最完善、最密切的结合。
我认为这样形成人类的各种能力并使它们适应社会事业的艺术是最崇高的艺术;能够完成这种艺术的人,便是最好的艺术家;对于这种事业,不论具有任何见识、同情、机智和行政的能力都不会是多余的。
我认为心理学事业的发展增长了对于个人的心理结构和生长的法则的观察能力;社会科学的发展增长了我们关于正确组织个人的知识。一切科学的资源都可以为教育的目的而使用。
我认为当科学和艺术这样携手以后,支配人类行动的最高动机已经达到了,人类行为的真正动力将被激发起来,人类本性中所能达到的最好的事业便有保障了。
最后,我认为教师不是简单地从事于训练一个人,而是从事于适当的社会生活的形成。
我认为每个教师应当认识到他的职业的尊严;他是社会的公仆,专门从事于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并谋求正确的社会生长。
这样,我认为教师总是真正上帝的代言者,真正天国的引路人。
(赵祥麟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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