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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与社会行动

时间:2023-02-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就设想“实验主义者”是一种甘愿把利益的冲突这个不舒服的事实置之不理的人。这个垄断生产资料并依靠维持相对的匮乏而获得利润的金融资本主义制度,同闲散的工人和饥饿的消费之间利益的冲突,无疑地是客观存在着的。“实验主义者”认为在每个民主社会里大家多少所信赖的这个智慧方法,必须是贯彻始终的。

自由主义与社会行动114

(1935)

 

 

阶级斗争

 

近来,我们听到不少有关阶级冲突的谈论。有人告诉我们,人类过去的历史几乎全部是阶级之间斗争的记录,斗争的结果是一个被压迫阶级的胜利,取得政权。根据现状来解释历史是难以避免的。的确,要避开这条道路是根本不可能的。在一定条件下,我们不得不遵循这条道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过去作为过去已经消失了,仅仅供美学上欣赏和消闲之用,而现实却和我们在一起。过去的知识所以有意义,只是因为它能加深和扩大我们对现实的理解。可是,这里有一个先决条件。当研究过去的时候,我们必须抓住现实中最重要的东西,不能被那些从属的现象所迷惑,尽管这些现象是非常迫切而紧要的。从这个论点出发,促使世界目前正在经历的巨大而复杂的变化的真正动力,是科学方法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技术的发展,而不是阶级斗争,这种阶级斗争的精神和方法是反科学的。如果我们掌握了体现智慧所产生的动力,我们就能知道在什么地方找到指导今后变革的方法。

当我说到科学方法和技术是使社会发生变革的动力时,我并不意味着没有其他力量对这个变革起着阻碍、偏斜和败坏的作用。宁可说,这段话肯定地包含着这个事实。的确,使现实发生紊乱和不稳定的冲突就是从这一点上产生的。这个冲突是源流于科学技术没有发达以前时期的制度和习惯同因科学和技术而产生的新生力量之间的冲突。科学的应用甚至科学发展的本身,在极大程度上,曾经是被称做资本主义的制度所制约的,这个制度是以经济关系的特定方式为中心的政治和法律设施的综合体的粗略的名称。

从历史得出的那种论据,认为根本的变化必须通过阶级斗争,发展成为公开的战争来实现;这种论据没有把两种力量,一是积极的,另一是对抗的、偏斜的区别开来,这两种力量产生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现状。我已经说过,积极的力量是指科学方法和技术的应用。对立的力量是指那些旧制度和由旧制度产生的习惯。我们觉得这两种力量是凝结在一起的,所以不去区别两者之间的差异和它们产生的后果。这个混合物被贴上了资本主义的或资产阶级的标签,现代工业化社会的一切重要特征都是归咎于这个作为一个阶级的资产阶级,就正如同那些为私有财产服务的自由经济体制的辩护士们惯于把前一个半世纪的每个成就都归功于同一个资本主义体制一样。因此,在正统的共产党文献里,从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到现在,告诉我们,作为一个特殊阶级称呼的资产阶级做了这样和那样的事。正如他们所说的,首先,资产阶级给生产和消费以一种世界性的特征;它摧毁了工业的民族基础;把人口高度集中于城市中心;在创造巨大生产力(这是它的主要成就)的过程中,把权力从农村转到了城市。其次,资产阶级产生了一种日益加剧的经济危机;产生了新型的帝国主义,疯狂地垄断原料和市场。最后,资产阶级还创造了一个新生的阶级,即无产阶级,并且把它造成作为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阶级而与资产阶级的共同利益相对立,并且正在给无产阶级的组织,首先是作为一个阶级,然后是作为一种政权以不可抗拒的刺激。按照黑格尔辩证法的经济学说,资产阶级于是创立了同它自身完全相反的对立面,而且,它一到时候就将结束旧的政权和统治。这种隐蔽的国内战争的阶级斗争终将爆发为公开的革命,其结果将是斗争的双方同归于尽,或者一般通过政权从一个阶级到另一个阶级的转移,使整个社会得到革命的改造。

上面所概括的论点,只是以极简单的方式把广泛的内容加以综合。我在这里涉及的一点,只是有关强调阶级斗争,最后发展为公开的使用暴力的战争,引起社会根本变化的方法的思想。应注意到,问题不在于社会制度根本变化的实现是否将伴随着某种程度的暴力,问题在于暴力还是智慧将是我们始终依靠的方法,我们应致力于促进其中的哪一种。坚决地认为暴力的使用是不可避免的思想就限制了智慧的有效使用,因为任何地方只要被这种不可避免论的思想所统治,智慧就不可能得到运用。深信不可避免性总是教条的结果,智慧绝不强不知以为知,除非是实验的结果,这种实验是和先验的教条对立的。而且,那些预先承认暴力不可避免论者往往倾向于在和平方法也许有效的情况下主张使用暴力。奇怪的事情是,既然一般承认某些个别社会问题,如家庭问题、铁路问题、银行问题等等,必须用智慧的方法来解决,可是还要认为一个总的社会问题只有使用暴力才能解决。如果不是以教条为前提而得出的结论的话,这个事实将是不可理解的。

人们常常这样说,实验智慧的方法可以应用于物质方面,因为物质的自然界并不显出阶级利益的冲突,可是这种方法不能应用于社会,因为后者是以强烈的不可调和的利益为特征的。于是,就设想“实验主义者”是一种甘愿把利益的冲突这个不舒服的事实置之不理的人。当然,冲突的利益是存在着的,否则,就不会有社会问题。现在讨论的问题恰恰是为了尽可能广泛地有助于所有的人至少是绝大多数的人的利益,如何才能使冲突着的要求得到解决。这种民主的方法,就它是有组织的智慧方法这个方面来说,应当把这些冲突公开地揭露出来,让这些特殊的要求,为人们所看到、所评价,让它们按照比双方各自所代表的更为广泛的利益,加以讨论和判断。例如,军火制造商和其他绝大多数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越是把双方各自的要求公开地和科学地给予评价,越能显示出公众的利益,并使之有效。这个垄断生产资料并依靠维持相对的匮乏而获得利润的金融资本主义制度,同闲散的工人和饥饿的消费之间利益的冲突,无疑地是客观存在着的。然而,发生暴力斗争的原因是由于未能用智慧来对待这种冲突,而这种利益的冲突,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着想,本来是能够得到解决的。那些最沉溺于暴力不可避免论的教条主义者承认智慧地去发现和表述主要的社会利益的必要性,在达到一定的程度以后又退回去了。“实验主义者”认为在每个民主社会里大家多少所信赖的这个智慧方法,必须是贯彻始终的。

尽管存在着阶级的冲突,甚至由于阶级的冲突而时常引起隐蔽的国内战争,但是任何一个习惯于运用科学方法的人,都将用很大的怀疑眼光对待这种说法,即把现实的人类分成许多固定的实体,即所谓阶级,而不承认在各阶级之间有任何共同的利益,以为每个阶级,内部是那样统一,对外是那样隔离,以至他们成为历史的主角——这完全是难以置信的。这种阶级观点是一种僵化的逻辑的残存物,这种逻辑曾一度在自然科学领域里流行,但不久就不再有什么地位了。这种把抽象的东西转化为具体的东西,其味道是概念的辩证法,而不是对事实的实际考察,虽然前者所获得的结果比起后者更能吸引许多人。认为过去历史上一切社会的进步都是合作而不是冲突的结果,这也是一种夸大。虽然以夸大反对夸大,但这种说法还是两者之中比较合理的。而且这个说法并不是夸大,即文明的衡量是以合作的智慧方法来代替暴力冲突的方法达到什么程度为标准的。

认为社会上发生的事情是动的和相对静止的两种因素结合起来的结果,这是十分正确的。如果我们愿意把这个结合物叫做资本主义的话,那么这是真实的,或者是一个真理,即资本主义是过去曾经发生过的所有重要的社会变化的“原因”——资本主义的代表们在生产力的增长成为问题时,要更急切地提出这个论据。但是如果我们要理解而不只是贴标签的话,那么不论对于这个事情是不赞成或者赞成,我们当然都要始终加以识别。生产力的剧增,人口向城市和大工厂的集中,交通的便利,固定的与流动的资本的积累——这些事情在一定时期会发生的,不管给予技术生产上的新方法的既定社会制度是什么,因为这些事情是技术革新的结果。某些其他事情是由沿袭下来的制度以及伴随和支持这些制度的习惯信仰与特性而发生的。如果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们将看到生产力的解放是集体智慧的产物,同时也将看到这个制度的体制正好到目前为止,在任何程度上,还未受到发明和创造的智慧的冲击。没有一个正直的人能够否认社会上还存在着大量的强迫和压迫。但是这些东西并不是科学和技术的产物,而是那些没有接触到科学方法的长期保存下来的旧制度的产物。我们所作出的这个论断是十分清楚的。

从历史引出的论据,即社会的巨大变化只有通过暴力的手段才能实现,从那些显而易见的不用暴力而发生的巨大变化的事实来看,这个论据需要有颇大的保留。然而,即使承认这个论据对过去的历史是适用的,那也不能由此作出结论,即暴力是现在所依靠的方法——除非他陷入了一种教条主义的历史哲学。那些坚持未来的改变方法必须和过去的相同的激进分子与那些把过去看做最后的事实的顽固的反动分子有许多共同之处。这两种人忽视了这个事实,即历史作为一个变化的过程,不仅产生了细节上的变化,而且指导社会变化的方法也发生了变化。社会的秩序多半是以所使用的强迫的力量以及有时发展为公开的暴力为转移的,这是确实的。但这个情况也是确实的:现在人类已经掌握了一种新的方法,即合作的和经验科学的方法,也就是智慧方法。如果我断言,历史上的这种新因素的存在使得从过去暴力结果所得出的一切论点完全不能成立,那我就是以独断论反对独断论。但也有理由说,由于出现了这个社会因素,对现状的分析要根据现状本身的条件进行,而不是生硬地纳入从过去得出的那种固定不变的概念之中的。

对于这个问题任何坦率的讨论,必须认识到那些诽谤使用暴力的人,他们自己也往往愿意诉诸暴力,并随时把他们的意志付诸行动。他们根本反对现有经济制度的变革,而且,为了维持这种制度,他们就使用这个制度本身赋予他们手中的暴力。他们用不着宣扬使用暴力;他们唯一的需要就是使用暴力。是暴力而不是智慧已经深入到现在社会制度的各个部分,在正常情况下把暴力作为一种强迫的手段,在遇到危机时则成为公开的暴力。法律系统,在刑法方面最为显著,在民法的实践中则更为微妙,都是依靠强迫的力量。战争则是经常用来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我们所要了解的是,暴力,至少就强迫的形式来说,在我们的社会组织里是非使用不可的。竞争制度是早期的自由主义者用来作为激发个人的潜在力量,并把它导入社会有用的渠道。可是这种竞争制度现在事实上已变成一种赤裸裸的战争,这也几乎无待详述了。少数人利用法律上的所有权对生产资料的垄断作为对多数人强迫的工具,则需要着重论述,但对于那些愿意观察和如实地报道现状的人,这是很清楚的。把政府看做现在赋予强迫作用的唯一工具是愚蠢的,政府运用的强迫力量跟集中的有组织的财产利益集团所使用的强迫力量对比起来,是相形见绌的。

面对现代社会里依靠强迫和暴力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事实上所达到的程度,这是令人不快的。避开这个事实肯定舒服得多。但是,如果对于这个事实不从它的深度和广度来认识,那就不能领会我们所以要依靠智慧作为社会指导的另一个方法的意义。没有这样的认识,还意味着,不能理解那些依靠宣传暴力的教条的人已经默认许多早已为现有制度所维护的东西。他们只不过是想要把那些东西用来达到相反的目的而已。以为智慧的方法已占统治地位而那些竭力主张使用暴力的人是在把一种新因素引入社会情况中去的那种臆想,也许并不是伪善的,而只不过是无知地没有觉察到真正地包含在智慧作为社会行动的另一个方法的意义是什么。

主要依靠暴力作为实现根本变革的方法的那种论据,通常是过多地从自己的立场作辩护。我们知道,据说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掌握了各种权力工具,直接的如军队、民兵和警察,间接的如法院、学校、报刊和广播事业。我不想停下来对这个论述进行分析。但如果认为这个论据是有事实根据的,那么,引出的结论肯定是凭借暴力去反对处于牢固地位的暴力是愚蠢的。积极的结论应当说,在使用暴力可以取得成功的条件下,如果不用暴力,也同样可以产生巨大的变革。

为运用智慧辩护的最后论据是,使用什么方法,也就达到什么实际的目的,即能达到什么结果。我所知道的谬论,莫过于这些从教条出发坚持暴力是可以实现真正民主的手段的人,他们宣称自己是民主的真正信徒。如果认为一个阶级能够利用暴力就可以在一刹那间突然会变出一个无阶级的社会来,那就需要对于黑格尔式的对立的辩证法异乎寻常的轻信。暴力产生反暴力;牛顿关于作用和反作用的定律在物理学上仍旧是成立的;而暴力是一种物质的力量。宣称民主是一个最终的理想同时又宣称压制民主是实现这个理想的手段,这在一个甚至从来不懂得民主的基本精神的国家里也许是可能的,但在一个传统上各方面都具有真正民主精神的国家里,这就意味着要求一个阶级独占或保持统治权,不论这个阶级叫做法西斯或无产阶级。

 

(金冬日译 赵祥麟校)

 

 

114  译自拉特纳编:《现代世界的智慧——约翰·杜威的哲学》,1939年英文版,第441~449页。——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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