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汽车驾驶人而定的规则和指示,大部分亦适用于骑自行车者。
骑自行车者必须遵守一般车辆须遵守的交通标志、道路标记及交通规则。
如果骑自行车者须戴眼镜才能看得清楚,那么骑自行车时一定要戴上眼镜。
如身患残疾或有病,以致骑自行车时存在安全隐患,则切勿骑自行车。
绝对不可在受酒精影响的情况下骑自行车。
如要服食药物时,骑自行车者应请教医生服食药物后对骑自行车是否有影响。
儿童在马路上骑自行车须先征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如未满11岁的儿童,必须在成年人陪同下才可在马路上骑自行车。
自行车不易被其他道路使用者看见,尤其是从自行车的前面或后面看去,自行车车身较私家车或其他车辆狭窄得多。骑自行车者必须确保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行人,可以看见自己。
在路上骑自行车,所采位置应是其他驾驶人及行人容易看见及预料自行车会出现的地方。
骑自行车时应穿上浅色或反光的荧光衣。
骑自行车时穿着的衣服,应该是在遇到意外或从自行车上跌下时可以有保护作用的衣服。
不要穿着任何会影响控制自行车或会缠住车轮或车链的衣物。宽着的裤脚或鞋带都容易缠住车轮,使骑自行车者跌倒。
用手推动自行车或骑自行车时,不可使用会危及本身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方法,也不可使用会增加交通意外或伤亡机会的方法。要小心及精神集中,并要合理地照顾到其他道路使用者。
如骑自行车者能明白及遵守本章定的规则和指示,则在路上必然会安全,并能顾及他人。
学习骑自行车
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前,需要学习很多技巧。掌握平衡、转变行驶方向、起步及停车等技巧都十分重要,但安全骑自行车所需的技巧还有很多。初学者须培养能够明白及预料到其他自行车、汽车及行人动向的能力,亦须懂得辨认他们以互相联络的手势和信号,并确保自己的行动能同时顾及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
除非能安全及技术纯熟地骑自行车,并熟知《道路使用者守则》及遵守有关规则及指示,否则不可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骑自行车者及其自行车
自行车大小各有不同,把手及鞍座的高低通常都是可以调整的。骑自行车如要安全及骑得好,所骑自行车一定要大小适合,并应调整好把手及鞍座的高度。切勿在马路上使用一辆对你来说是过大或过小的自行车。
骑自行车者坐在鞍座上时,应试一试脚尖能否着地。如果脚尖无法着地,那表示自行车过大或鞍座过高。如果骑自行车者能把双脚平踏在地上,那又表示自行车过小或鞍座过低,使骑自行车者要弯腰俯就。
自行车的把手应与鞍座一般高,或略高鞍座一点,这样才能安全控制自行车。
试一试在双手握紧把手并完全操纵自行车行驶时,是否仍能用手指轻易地完全控制两边车刹。
试一试是否毋须离开把手而能按响车铃。
应调整好鞍座的高度,使骑自行车者在坐着时,双脚刚好接触地面。
把手应与鞍座差不多高,这样骑自行车者便可以靠前一些,使其体重由把手和鞍座分别承担。
如准备在自行车上乘载手提包等物件,或准备前往购物,骑自行车者应在自行车上安装一个合适的载物袋或载物架。切勿装载任何会使骑自行车者失去平衡的物件。
如打算在夜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骑自行车,自行车必须装上优质的自行车灯,车头必须有一白灯,车尾则须有一红灯。
安全措施
须确知自行车性能良好,使用时不会发生危险。
应确保车刹操作正常。
自行车应装上合适的车铃;除此之外不可装配其他类型的警告器。
须确知自行车的车胎性能良好,并适量充气。
应检查一下,自行车的活动部分是否加上了充足的润滑油。
自行车链的虚位最多不得超过2厘米。
应检查一下车链是否拉紧。
须确知车灯性能良好。如车灯使用电池,应检查一下电池的电量是否够全程之用。最好能携带后备电池和灯泡。
自行车应装上车尾红色反射器。
自行车的前面或侧面应装上白色反射器,踏板则装上黄色反射器。
安全的骑自行车方法
(1)骑自行车的基本技巧:练习的地方应该没有其他车辆往来,同时一方面可使学习者安全地练习,另一方则不会对他人造成不便或危险。
在未能熟练掌握平衡、控制行驶方向、开车及停车各种技巧之前,切勿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熟习这些技巧才能集中精力驾驶及应付路面上随时会遇到的危险及其他往来的车辆。
上车——骑自行车者在技术较为纯熟时可在狭窄的路面练习此种技巧。自行车如装上变速器,在上车时应用低档。
减速及下车——练习慢慢刹车,将自行车顺利地停在准确的位置(可用路标做目标)。然后试练习在高速度中同样停下来。在湿滑的路面上停车会较困难。
踏动自行车、平衡及控制行车方向——用脚底前部内侧踏动自行车。就算在速度缓慢时,为了要准确地控制自行车,亦切勿让自行车滑行而要继续以脚踏动自行车。在有需要时,就算正在踏动自行车亦可同时刹车。尝试绕着路标或其他障碍物而行车。
紧急刹车——以尽快停车的方式去练习紧急刹车,可请友人协助,发出刹车信号。
骑自行车者在充分掌握上述技巧后,应再加以练习,这时候应同时练习回头察看及发出正确信号。本章对骑自行车者应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提供了意见。
(2)刹车:如要将自行车平稳而缓慢地停下来,应使用车后刹。车前刹是在急刹车及需要更佳刹车效果时使用。应熟知哪只手控制哪一个车刹。刹车时,应先用车后刹,再用车前刹。只可在前轮直向前时,方才可刹车。
(3)安全骑自行车程序:在开车、停车、左转或右转前,必须做以下几条。
•想清楚:预先想清楚要做的事情,使自己有充分时间进行准备。
•环顾四周:看看四周环境是否安全,勿忘向后看。
•发生信号:如果安全的话,便应发出信号,表明意向。手势必须正确、清楚及预早发出。
只有经过这些步骤,才可以安全地骑车、停车、改变车速或方向。
怎样发出信号
发出的信号要清楚并且时间要适当。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正确。在夜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其他道路使用者很难看见骑自行车者用手势发出的信号。
用手势发出信号时,骑自行车者只能单手控制自行车。单手骑自行车十分危险,故手势不应过久,有时完全不发信号会较为安全。
要待完成发出信号,将手放回把手,方可做改变行驶方向减慢车速等驾驶动作,这样便可尽量控制自行车。
(1)左转信号:伸出整个左臂,要伸得和肩膀一样高,掌心向前。骑自行车者如以这种手势发出信号,其他道路使用者便会看见及明白其将左拐弯。
(2)右转信号:骑自行车者伸出整个右臂,掌心向前,表示他将会驶入右方或右转。
(3)慢驶信号:骑自行车者伸出的手臂和肩膀一样高,掌心向下。伸出的手应至少上下摆动3次,但摆动不可太快。
其他车辆因为有方向指示灯或停车灯,所以在整个驾驶过程中随时可以发出信号。用灯号发出的信号更易让其他道路使用者看见。
骑自行车者在做出某一驾驶动作前,唯有靠发出手势来表示。这种信号较难让其他道路使用者看见,特别是在夜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改变行驶方向或减慢车速之前,应确知其他道路使用者已看见自己,并避免突然改变方向或车速,这样便可以避免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发生冲突。不可过于依赖所发的信号。
(4)其他道路使用者发出的信号: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之前,不但要知道怎样发出信号,而且要能辨认其他道路使用者发出的信号,以及知道那些信号所代表的意义。
在道路上应注意的事项
(1)上车:从路边上车驶出前,应先考虑去向;望前望后,特别注意左后方,看看是否有车辆驶来。如有车辆驶近,须待其驶过,才用左臂发出清楚手势,接着便可上车。
(2)停车:除紧急情况,停车时必须小心慢慢停下。停车前应考虑在哪里停车,同时看清楚随后而来的车辆,特别注意右后方,并应打出手势,表示即将慢驶及停车。在刹车时,要双手紧握把手。
在湿滑的路面上,停车需要较长的时间,故预留的停车距离至少要比平时多1倍。
(3)紧急停车:无须举手发出信号。双手紧握把手以保持控制,并同时使用车前及车后车刹。
(4)骑自行车时:除发出信号外,双手都要握着把手。无论如何,至少要有一只手握着把手。双脚不可离开踏板。沿着人行道边或路旁行驶——离开路边约0.5米处。如路上设有自行车道或自行车线,则自行车一定要在这些地方行驶。除超车外,必须单排行车。
自行车不可被拖着前行,骑自行车亦不可用手攀附其他车辆或用自己的自行车拖着其他自行车或其他车辆前进。
自行车不可载客。不可装载任何会影响车辆控制或平衡,或可能缠着车轮或车链的物品。车上不可装载任何会阻挡骑自行车者视线的物品。骑自行车时不可戴上收音机或卡式录音机耳机。骑自行车时,不可牵领动物。
不可在单行路逆行或双行路的左方骑自行车。应遵守指导所有车辆的交通标志或道路标记。
小心行人,特别是小孩,即使你以为他们知道自行车驶近,他们也可能会突然在自行车前踏出或闯出马路。这些行人根本想不到会有车辆在你驾驶的地方出现。其他驾驶人亦可能转左而横越骑自行车者的行车线。小心其他车辆,驶近路口时更要特别小心。
跟随任何车辆时,要保持安全距离。绝对不可紧随任何车辆的尾部——否则前面车辆突然停车时,骑自行车者可能没有足够时间刹车。
不可进入隧道区域范围内骑自行车。隧道区域的起点及终点均有道路标记标明。
如在夜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骑自行车,必须开亮自行车灯,自行车头开亮白灯,自行车尾开亮红灯。
(5)怎样使用车铃:车铃只可在有需要时使用,以警告其他道路使用者留意自行车。
其他驾驶人可能听不到自行车车铃发出的警告,故应分外小心,尽量避免有发出警告信号的需要。
不可按响车铃示意其他道路使用者(尤其是行人)让路——除非骑自行车者不能停车。
如遇禁止自行车前进的交通标志就不可把自行车向前驶或推动。这些交通标志通常设在架空道路、天桥及地下通道附近。
(6)超车:在路上骑自行车,经常需要超越一些停下来或车速较慢的车辆,或需要绕过路旁道路工程施工的地方或不能开动的车辆。
在超越一辆泊定或慢驶的车辆前,应先选定行车线,往左后方看,如有车辆驶近,须先让其驶过才可驶出超车。计算好超车所需时间,以免在超车时另有车辆超越自己,并须确保由相反方向驶来的车辆不会对自己造成危险。超车前用左手发出信号。
在超越泊定或不能开动的车辆前,须留意是否有行人突然从该等车辆后面出现,并注意车辆内驾驶人或乘客会否突然在骑自行车者面前推开车门。自行车应尽可能与这些车辆保持一扇门的距离。
从车辆右边超车是十分危险的,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从车辆右边超车。
•当该车辆的位置、速度及信号明显表示其将会左转时。
•在车辆可从左右两边驶过的单行路上(不是分隔车路)。
绝对不可从右边超越巴士站上的巴士。除非能从左边安全超越巴士,并能在巴士驶出前返回原来的行车线,否则应等候巴士驶出后方可继续行驶。
绝对不可在一行停下来或慢驶的车辆右边超车或左穿右插行驶。最好还是耐心等候车辆前行或下车用手推动自行车前进。
(7)巴士线:骑自行车者可沿巴士线行驶,但如有标志禁止自行车行驶,则属例外。通常巴士线比一般行车线较为安全。行驶时,应靠近人行道边或路旁,并应回头张望,留意是否有巴士驶近,因为在巴士线行驶的巴士,车速可能比其他行车线的车辆为快。
小心行人突然走出路面,或驾驶人因须驶近楼宇或闪避其他车辆而把车辆驶入巴士线。在巴士线的终点,得准备回复到在正常的交通情况下行驶。
(8)人行过路线:在斑马线前必须让路给行人横过马路。如有行人横过斑马线,应在让路线上等候。切勿在人行横道上的行人中穿插行驶或试图强行前进。
在绿色人像过路线前如正好亮着红灯,即须在停车线前停车等候。只有在亮着绿灯而又前路无阻时,方可继续前进。应让路给仍在过人行横道上的行人。
(9)转弯及路口:在路口出现的车辆可能分别向几个不同方向行驶,所以路口特别危险。应预早决定行驶方向,然后选定行车线,尤其要察看后面是否有车辆驶来。转弯前,应先在适当时候发出明确的信号,表明行驶方向。
在转弯时和刚转弯后,随时准备让路给可能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
自行车并不像其他较大的车辆那般容易被人看见——骑自行车者应经常发出清楚的手势,让后面的汽车驾驶人知道自己的意向。
(10)交通灯路口:交通灯亮着红灯时,应在停车线前停车等候。只有当绿灯亮着及可以安全前进时,才可继续向前行驶。
(11)转弯:对骑自行车者来说,左转是很容易发生危险的行动。在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或夜间或能见度低时,自行车在左转前应先在道路的右边停下来等候,直至两边来往的车辆都有安全的空间才可左转。转弯前应先发出手势。不可在道路中央等候,夜间更不可如此。如车灯用小型发电机发电,注意自行车停下时,车灯通常会熄掉。
当去路无阻时,应驶近道路中央,沿着路中央的右边行驶,不可靠左行驶。如路上设有左转线,应在该线转左。
自行车要转入另一道路时,要驶至该道路中央的对面,才可开始转弯。
在要转弯前,如有车辆从迎面方向驶来,应停下来,并伸出左手发出手势,直至该等车辆驶过后才将手放回在把手上,继续行驶。
转弯前,先前后看看,然后发出右转手势。尽量靠右边行驶。转弯前后都不可越出原来的位置。
转弯时不可抄短线斜切弯角。
(12)转入或横过大路:如路上有停车标志,即使没有车辆驶来,也应停车,并停在线前,不可越过车线后才停车。
即使路上设有“让”的标志,在转弯前最好仍先停车。
在转入大路前,先看左,然后看右,再看左。留意路上是否有其他自行车、汽车及较大的车辆。
如有任何车辆驶来,应先让其驶过。不要以为如有车辆从左边驶来并发出右转信号,该车辆就一定会转右,应停车确定该车辆的去向。在没有车辆驶近时,应尽快转弯。
如骑自行车者认为在人行横道横过马路较为安全,那么便可在该处横过,但必须下车用手推动自行车,并遵守行人应遵守的规则和指示。
(13)回旋处:驶向回旋处的车辆应让路给正在回旋处行驶的车辆。如有例外情形,必定有交通标志或道路标记清楚指示。
驶入回旋处前应知的事项如下。
•在未抵大路口前便应决定行驶方向。
•确知驶入前和驶入时应发出的手势。
•确知在回旋处时应选用的路线及位置。
在沿回旋处向前直驶或右转。
沿左线驶入回旋处并继续靠左驶。驶近回旋处时不用发出手势。在这情形下转右是毋须发出手势的。
应靠回旋处的外线行驶,特别留意:
•右边的车辆。这些车辆在驶离回旋处时可能横越你的行车线。
•前面比你先驶入回旋处的车辆。在横过入口或出口前,如未能确定交通情况,应先把车停下。
快要驶到要转入的路口前,应发出左转手势,但必须在驶过该路口之前的一个路口后才可发出手势。
在右线行驶的车辆车速较高。自行车靠左或靠回旋处的外线行驶较为安全。
如未能确知前面交通情况,应把车停下,并用手推动自行车沿着人行道线前进。
在回旋处左转:骑自行车者应沿左线驶入回旋处。驶近回旋处路口时,应发出左转手势。驶入回旋处后,在驶向出口时,应再发出左转手势。
(14)自行车道:如路上有自行车线,或大路旁有自行车道,则所有自行车必须在这些自行车线或自行车道上行驶,而不可在路面的其他位置行驶。
如自行车道旁有人行道,则不可驶入人行道。并须经常留意行人,尤其是幼童,他们可能没有看清楚就踏入或闯入自行车道。
在自行车道骑自行车时,必须遵守在普通道路上应遵守的规则和指示。自行车道亦是道路之一种——不过通常汽车是不准驶入自行车道的。
在自行车道应保持靠右行驶,并让其他骑自行车者从左方超车。切记只可从左方超车。
留意是否有行人在自行车道或正在横过自行车道,或是否有人在自行车道附近工作或进行其他活动。他们可能看不见或听不到有自行车驶近。
当心有汽车横过或驶入自行车道。
应按照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所指示的方向骑自行车。如果交通标志背向骑自行车者,那就表示骑自行车者朝着错误的方向行驶。在双程自行车道上,须靠右行驶。在与其他自行车道交界的路口,应准备随时停车及让路给其他自行车。
自行车道的终点:自行车道的终点有一个交通标志或道路标记说明。通常骑自行车者须在该处驶入普通道路而与其他车辆会合。此时骑自行车者须准备让路给在普通路上的其他车辆。回头察看从后而来的车辆,在安全时方可驶入大路。
(15)横过马路:骑自行车有时可能要横过有车辆来往的道路。这些车辆大多数均以普通车速行驶,而驾驶人可能不会留意到有自行车出现。路上可能设有自行车过路处或骑自行车者可能会被指示下车使用附近的人行横道。
骑自行车者可选择将自行车驶过马路,或下车将自行车推过马路,除非有交通标志规定骑自行车者必须下车,否则便要视乎个人的骑自行车经验及当时交通情况而决定。
假如骑自行车者选择将自行车驶过马路,必须遵守让路给行人及其他车辆。
假如骑自行车者选择将自行车推过马路,必须遵守行人过马路指示;且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及空间安全地将自行车向前推进。
规定骑自行车者必须下车并在人行横道将自行车推过马路的管制标志:假如沿路旁骑行的自行车在路口处须横过另一条道路,则须遵守上述指示,但要小心是否有车辆转弯,特别是从后面驶来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灯号、交通标志或道路标记。
假如路上的车辆是受交通灯号管制,而自行车不必受其管制,则骑自行车者必须等待交通灯转为绿灯,并且情况安全,才可横过马路——但仍须留意是否有转弯的车辆。
表示人行道与自行车道合并的道路标记及管制标志:此标志指示道路的哪一边专供骑自行车者使用及哪一边专供行人使用。其他道路使用者均不得进入。
标明自行车路线的方向指示标志。
(16)用手推动自行车前进:有的时候下车推车比骑自行车前进更好,特别是在骑自行车者认为不安全或绝不可能在其他车辆之间骑自行车的时候。
推车前进时,须用双手扶着自行车的把手,并在必要时用刹车掣适当地控制自行车。
如骑自行车者是在马路上推车前进,必须尽量靠近路边。且须遵守在马路上骑自行车的规则和指示。
如骑自行车者是在人行道、路边或人行便道上推车前进,那么必须遵守第四部分第三章内适用于行人的规则和指示。
(17)停放自行车:停放自行车通常要遵守停放车辆的规则和指示。在市区内,自行车只能停放在指定供自行车停泊的地方。不过,假如骑自行车者确定其自行车不会妨碍行人、不会构成危险(如令行人须踏入马路)以及在不影响视线的情况下,亦可将自行车停放在人行道、人行便道或路旁。
为防自行车被偷,应将车锁好,并将易被人拿去的东西或零件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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