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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的兴起与革命根据地的创建

时间:2023-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面对革命低潮和白色恐怖的严重形势,中国共产党人没有消沉和畏惧,继续高举起民主革命的旗帜,独立领导中国人民开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这次会议为挽救正处在思想混乱和组织涣散中的中国共产党,为复兴陷入低潮的中国革命运动,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这是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一个历史转折点。大会选举63人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

一、土地革命的兴起与革命根据地的创建

正当工农运动迅猛发展和北伐战争取得节节胜利的时候,蒋介石和汪精卫先后于1927年4月至7月叛变革命,大规模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轰轰烈烈的中国大革命运动很快陷于失败。接着,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反动集团,在南京建立起一个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独裁专制政权。这样,中国仍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状况之下,中国的民主革命任务没有完成。面对革命低潮和白色恐怖的严重形势,中国共产党人没有消沉和畏惧,继续高举起民主革命的旗帜,独立领导中国人民开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秘密举行紧急会议,即著名的八七会议。会议彻底纠正了大革命后期给党造成重大损失的陈独秀右倾错误,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组成了以瞿秋白为首的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这次会议为挽救正处在思想混乱和组织涣散中的中国共产党,为复兴陷入低潮的中国革命运动,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这是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一个历史转折点。

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和新确定的革命方针,党先后派出许多干部分赴各地,恢复和整顿各级组织,发动武装起义。同年8月1日,以周恩来为书记的前敌委员会及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人,率领党掌握或影响下的北伐军二万多人在南昌举行起义。10月初,起义军在南下广东途中遭到失败。保存下来的部队,一部分转移到广东海陆丰地区同当地农民武装汇合;另一部分在朱德、陈毅率领下转入湘南。这次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地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和武装夺取政权的开始。

八七会议后,中共中央派毛泽东作为特派员赴湖南改组省委并领导湘赣边界秋收起义。起义于9月9日发动。在进攻长沙受挫后,以毛泽东为书记的前敌委员会当机立断,改变原定部署,决定率部队到敌人控制比较薄弱的山区寻求立足地。随后在进军途中进行著名的三湾改编,将党的支部建在连上,部队内部实行民主管理。10月7日,毛泽东率部到达江西宁冈县茅坪,开始了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

12月11日,在广东省委书记张太雷和叶挺、叶剑英等领导下发动了广州起义。起义军一度占领广州绝大部分市区,成立了苏维埃政府,但很快遭到优势敌人的进攻,起义陷于失败,张太雷和许多同志壮烈牺牲。退出广州的起义军一部分转移到海陆丰参加革命斗争,一部分到广西左、右江一带同农民起义军汇合。广州起义是对国民党屠杀政策的又一次英勇反击。

除了这几次规模较大的起义外,党还先后领导了海陆丰、琼崖、鄂豫边、赣西南、赣东北、湘南、湘鄂西、闽西、陕西等地区的武装起义。到1928年初,党先后发动近百次武装起义。这些起义,大多数因敌强我弱等多种原因而很快失败,说明中国革命不可能通过城市武装暴动或攻占大城市来夺取胜利。但是,一些坚持下来的起义军,大多活动在位于数省边界、距离国民党统治的中心城市较远的偏僻农村地区,逐渐得到发展和壮大,在此基础上组建了红军,创建了农村革命根据地。到1930年夏,全国已先后创立了赣南闽西、湘赣、湘鄂赣、湘鄂西、鄂豫皖、赣东北、左右江、东江、琼崖等十几块革命根据地,红军已发展到约7万人。后来,又相继创建了川陕、陕北等根据地。

革命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积聚和发展革命力量的立足点,同时也是党开始局部执政、领导人民群众开展土地革命和各项建设的基地。在革命根据地内,中国共产党开始承担着双重角色和双重任务:一方面,党作为革命的领导者,要率领人民群众打碎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国民党政权,推翻一切旧的反动制度,把人民群众从旧制度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党是一个执政者,处于局部执政的地位,要领导人民建立新的革命政权和各项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通过政权机构管理好根据地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事务。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执政过程中,开展了政权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等多方面的工作。

在政权建设方面,各根据地从下到上,逐步建立起乡、区、县、省各级苏维埃政权。在此基础上,又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早在1930年2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通告。同年5月下旬,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在上海秘密召开,成立了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临时常务委员会。同年9月,在上海正式成立中央准备委员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讨论了第一次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以及准备提交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的宪法大纲、劳动法、土地法、经济政策和关于红军问题决议等草案。1931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由毛泽东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并将此决定报告共产国际,得到批准。5月,中央政治局通过有关决议,强调建立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和“公布与实施苏维埃政府的一切法令”,是“苏区最迫切的任务”,并决定筹备工作由苏区中央局负责。6月1日,苏区中央局发表关于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宣言,宣布在同年8月1日召开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随后,因受到国民党军队对中央苏区发动第三次“围剿”的影响,苏区中央局于6月下旬决定大会延期到同年11月7日召开。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叶坪村举行。来自闽西、赣东北、湘赣、湘鄂西、琼崖、中央等根据地,红军部队,以及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全国总工会、全国海员总工会的610名代表出席了大会。毛泽东代表苏区中央局向大会作《政治问题报告》。大会通过根据临时中央有关宪法大纲的来电原则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临时中央提供大会讨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法律文件。大会选举63人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

大会通过的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个专政的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的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的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民族和宗教信仰,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大纲还规定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特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财产收归国有等。苏维埃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并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

根据宪法大纲的规定,11月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未到瑞金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任职)为副主席。会议还选举毛泽东任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任副主席,决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设在江西瑞金。

在政权建设的过程中,党在各革命根据地实行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吸收工农群众参加政权,让人民群众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这种制度,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工农兵代表大会包括乡(市)、区、县、省和全国五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共和国公民直接选派代表参加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的地方的政治事务。

根据宪法大纲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选民按一定比例直接选举产生乡工农兵代表大会代表,组成乡工农兵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乡苏维埃政府组成人员。区、县、省工农兵代表大会,均由下一级代表大会按一定比例选举的代表组成,并产生区、县、省苏维埃政府组成人员。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由各省工农兵代表大会所选举的代表组成,并选举产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组成人员。为了保证根据地人民能够真正享有政治上的民主权利,从1931年11月到1934年1月,中央根据地进行了三次民主选举。为了做好选举工作,还专门颁布了选举法细则。这个细则对工农兵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办法、选举单位、代表的任期和定期向选举人作工作报告,以及选民撤销代表资格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选举中,许多地方参加选举的人占选民总人数的80%以上,有的地方达到90%以上。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政府代表中一般占20%以上。例如福建上杭县才溪乡1932年10月选举时,上才溪53名代表中,女性有16人,占30%。

党在根据地内加强了各级政权机关的建设。在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内,设立人民委员会作为政府机构。人民委员会之下分设外交、军事、劳动、土地、财政、司法、内务、教育、工农检察和国家政治保卫局等9部1局,并确定了各部部长(人民委员)人选:王稼祥为外交人民委员,朱德为军事人民委员,项英为劳动人民委员,邓子恢为财政人民委员,张鼎丞为土地人民委员,瞿秋白为教育人民委员,周以栗为内务人民委员,张国焘为司法人民委员,何叔衡为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邓发为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5]

各根据地的地方政权机关为省、县、区、乡四级。1931年和1933年,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先后颁布《地方苏维埃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1931年11月以后,仅在中央根据地范围内,即先后建立了江西、福建、闽赣、粤赣、赣南等省苏维埃政府,到1935年1月,先后建立过的县级苏维埃政府有250多个。在其他地区,先后建立过湘赣、湘鄂赣、闽浙赣(原赣东北)、鄂豫皖、湘鄂西、川陕、闽东(特区)、湘鄂川黔(省革命委员会)、陕甘边(特区)和陕北、大金等省级(或相当于省级)苏维埃政府。

在苏维埃政府机关内,人员比较精干,办事效率高。临时中央政府各个部包括部长在内,一般只有3至5人,个别大的部也只有八九人。人民委员会每次召开常会,少则半天,多则一天。所议事情,议而有决,决则必行,贯彻落实迅速而有效。对于地方苏维埃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乡苏维埃政府只配备不脱产的工作人员3人,城市(县苏维埃政府所在地)苏维埃政府19人,区苏维埃政府15人,县苏维埃政府25人,省苏维埃政府90人。据统计,1933年秋,中央根据地所辖江西、福建、闽赣、粤赣4个省,共60个县,两级政府共有干部约1800人,乡级苏维埃政府仅有干部1万人左右。为了提高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临时中央政府开办多期训练班,培训县、区、乡干部。

政权建设的另一个内容,是建立人民司法制度和司法机构。革命根据地内先后颁布120多部法律、法令。这些法律、法令中,有苏维埃国家的根本法、行政法规、刑法、民法、婚姻法、经济法等,初步建立起具有鲜明阶级性和时代特征的法律体系。苏维埃政府还建立一整套司法机构,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司法组织系统。在中央,设立司法人民委员部、国家政治保卫局、工农检察部和最高法院;地方设有裁判部、国家政治保卫分局、工农检察部;军队设有军事裁判所。另外,设立劳动感化院,对犯人实施感化改造;设立劳动法庭,以处理劳资纠纷,保障劳动法的实施,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建设,根据地培养、造就了一支司法干部队伍。仅在中央根据地,从事司法工作的干部就有2000余人。苏维埃司法工作的创立和开展,为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和稳定根据地的社会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在革命根据地执政时,还十分重视各级苏维埃政权的廉政建设,惩治各种腐败行为。在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即将反腐肃贪作为一项重要的斗争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组建了相关的监察机构,并注意发动群众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临时中央政府和各地苏维埃政府先后查处了多起贪污浪费案件,严惩了腐败分子。苏维埃政权关开展的廉政反腐肃贪斗争,得到根据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在建立新的经济制度方面,党在革命根据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并颁布了相关的土地法令,制定了有关土地政策,把地主的土地和富农多余的土地无偿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苦群众。在三年多的土地革命实践中,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切实可行的土地革命的路线、政策和方法,如依靠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等等。实行“耕者有其田”,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既是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党在根据地执政过程中解决民生问题、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的重要举措。

通过土地革命,被压迫的贫苦农民不但获得了他们渴望已久的耕地,而且在政治上翻身,成为农村的主人,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调动起来。在闽西根据地,1929年分配土地后,1930年早稻就获得好收成,龙岩、连城的产量比上年增加两成,上杭、长汀比上年增加一成。鄂豫皖根据地分配土地后,1930年英山县水稻亩产增加二三成,有的甚至达到五成,出现了“赤色区米价一元一斗,白色区一元只能买四五升”的情况。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苛捐杂税的废除,农民生活很快得到改善。1930年10月7日中共赣西南特委向中央的报告中指出:土地革命后,农民“不还租,不还债,不完粮,不纳捐税,工人增加了工资,农民分得了土地,好像解下了一种枷锁,个个都喜形于色”;他们都或多或少地添置衣服、被子、蚊帐和一些农具,特别是大部分人讨老婆没有困难了。

经济工作的另一个内容是打破国民党的经济封锁,积极进行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在根据地各级党和政府组织的领导下,根据地的农业、工业、商业、交通财政和金融等经济工作,也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为了推动根据地内的经济工作,1933年2月26日,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决定在中央、省、县三级设立国民经济部。人民委员会还先后在中央根据地召开两次经济建设大会。

在党和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地进行了文化教育建设,取得了许多成绩。中央根据地于1933年3月创办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主要培养党、政、工会的干部。1932年以后,还先后创办瑞金列宁师范学校、中央列宁师范学校、江西第一短期师范学校、列宁团校、职工运动高级训练班、中央农业学校、高尔基戏剧学校等,培养各方面的干部和技术人才。为了提高工农的文化水平,苏维埃政府采取了多种办法。如建立夜校、半日学校、补习学校、识字班,设立识字牌、墙报,创办报刊,创作演出戏剧等。据统计,到1934年3月,中央根据地有列宁小学3199所,学生约10万人;补习学校4562个,学生约8.8万人;识字组2.3万多个,参加者仅在江西就有约12万人;俱乐部1900多个,固定会员就有9.3万多人。妇女在夜校学员中占很大比重,如在兴国县长冈乡,夜校女生占70%。各根据地的新闻出版事业也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创办了一批报纸杂志。到1934年1月,中央根据地有大小报刊34种,其中《红色中华》的发行最多时达4万余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内执政过程中逐渐掌握了治国安民的本领,探索和积累了初步的执政经验。同时,培养出一批治党、治国、治军的领导干部和各方面人才。他们不仅成为日后进行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的领导骨干,而且在全国解放后成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中坚。在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主席毛泽东的带领下,中央政府各部门以及各省、县、区、乡的许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根据地的建设辛勤工作,树立了扎扎实实、任劳任怨、清正廉洁、精简高效的榜样。他们在工作实践中身体力行所形成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怕牺牲、无私奉献、密切联系群众、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后来被人们称之为“苏区精神”,成为党的执政风格和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对后来党的建设和执政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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