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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廉政思想

时间:2023-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践证明,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理论观点,是对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指导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胡锦涛同志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胡锦涛廉政思想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反腐败斗争处于重要时期。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个主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探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实践证明,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理论观点,是对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指导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

一、反腐败斗争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胡锦涛同志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警钟长鸣,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如果不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任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最终将导致经济衰退、政治动荡、文化颓废、社会混乱的状况,导致共产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无从发展。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健康发展,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障。

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许多触目惊心的事实已经充分表明:“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我们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认真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和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失去政权的深刻教训,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本身就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就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只有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把广大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才能形成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

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又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我们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

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是关系执政党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一个有机整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抓好了,反腐倡廉建设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就有了坚实基础;反腐倡廉建设抓好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就有了重要保障。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

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胡锦涛同志指出,科学判断形势,是我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也是我们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

科学判断形势,必须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当前,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从总体上看,对我国反腐倡廉建设有利。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呈现出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科学判断形势,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当前,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腐败活动正在向一些关键领域渗透,向一些社会领域扩散。高中级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严重,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比较突出。一些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腐败、生活腐化于一身。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运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呈上升趋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少事件和事故背后隐藏着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一些领导干部仍存在不廉洁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果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而又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最终就必然会危及党执政的基础,危及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础。

科学判断形势,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我国社会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本消除。我国现阶段存在的腐败现象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产生的。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是腐败现象得以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有一个过程。我们必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努力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中国共产党是有力量、有办法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的。我们既不能因为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成效而对存在的问题掉以轻心,也不能因为还存在一些腐败现象就否定我们的工作成绩,更不能由此得出“腐败越反越厉害”这样的错误结论。

三、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胡锦涛同志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重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工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既要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以及作风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又要面向全社会,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工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应该由市场机制解决的事情尽量用市场机制去解决,凡是应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情尽量让社会组织去承担,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这是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思路”。

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工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个问题解决得如何,直接关系坚持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形成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程序体系。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切实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

以改革统领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推进国家政权机关的改革,规范公共权力运作。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的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要逐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和规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

胡锦涛同志指出,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处理好治标和治本、预防和惩治、廉政建设和勤政建设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是治标和治本的关系。治标和治本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有效抑制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二是惩治和预防的关系。预防和惩治也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本身又有利于进行有效预防。既要通过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又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增强干部群众对惩治腐败的信心。三是廉政建设和勤政建设的关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廉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发扬优良作风,正确使用权力,为勤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勤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以党风建设带动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胡锦涛同志指出,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解决在思想作风、学术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带动和促进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具有重大意义。

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必须重视抓好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是衡量一个政党是否具有较高执政能力、能否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评判一个政党是否值得信赖、能否执好政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中青年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过程中培养群众感情、增长工作才干,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经受锻炼、成长成才,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伟大实践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必须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关键是要引导全党同志不断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之真,务坚持长期艰苦奋斗之实;求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之真,务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之实;求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之真,务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实;求共产党执政规律之真,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之实。

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必须在工作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使各项政绩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三方的检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这些年来,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淡薄,一些党组织执行纪律不严格,出现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就要严明党的纪律。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党内绝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同时,注意处理好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的关系,做到既严肃党的各项纪律、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又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干部的各项民主权利,保护和发挥广大党员和干部的积极性。

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必须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这些年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但是,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我们既要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决不让不正之风蔓延,又要针对多发性、苗头性问题建章立制,形成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以党风建设带动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胡锦涛同志深刻指出:“总结我们党自身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经验,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就是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只有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五、努力提高反腐倡廉能力,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出贡献

胡锦涛同志指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我们党执政以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我们党将长期面对并必须始终解决好的一个历史性课题。党的执政能力,说到底,就是我们党为人民、靠人民治国理政的本领。而“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

加强反腐倡廉能力建设,必须努力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总结我们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要着眼于解决反腐倡廉中的实际问题,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特别是要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要坚持统筹推进,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加强反腐倡廉能力建设,必须努力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大量案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要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及早发现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不仅要注意他们在工作中的表现,还要注意他们的生活作风和情趣。要完善干部考核任用办法,在干部考察中更加注重道德品行,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既重能力又重德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特别是要重视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真正使品德端正的人受到褒奖和重用,使品德低下的人受到批评和教育,广泛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

加强反腐倡廉能力建设,必须努力提高“科学分析和预防腐败能力”。“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要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逐步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判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廉政风险,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要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

加强反腐倡廉能力建设,必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依法执政的要求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要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规范行政审批,推进依法行政。要加快廉政立法进程,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适应形势发展的党内制度和行政规章上升为法律法规,形成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程序体系。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支持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反腐倡廉能力建设,必须努力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力”。近年来,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而一些领导干部在突发事件面前却束手无策。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是加强反腐倡廉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要加强对决策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项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既要坚持依法处理,又要积极疏导群众情绪,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加强反腐倡廉能力建设,必须努力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实施党中央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来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讨分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提高依纪依法查处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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