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的危害
一、制约经济健康发展
尽管腐败是社会的毒瘤,但仍有人为腐败辩护。国外有些学者认为腐败具有一定的“正功能”,我国也有人坚持腐败“正负功能论”,认为腐败是消除计划经济的润滑剂,从某种角度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从整体上看,腐败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明显的贪污受贿、铺张浪费,给社会经济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比如河北省原招商局长兼省机电进出口办公室主任李友灿,一次受贿就达到了1670余万元,1670多万元如果用来投资,可以兴建一个中小型企业,实现社会财富增值;如果用来救济,可以温暖千万个贫困家庭。又如全国每年公款吃喝几千亿元,不仅浪费国家大量的财富,同时助长慷公家之慨的歪风邪气,使一些人把公款吃喝当做有身份有权势的象征。对于有些地方和单位利用腐败作润滑剂,换来了部分效益和局部利益,以此为腐败辩护,是非常片面的认识。我们不妨对腐败润滑剂进行深入考察,看它是否有真正的正功能。在计划经济与社会转型时期,许多投资项目取决于各级政府部门,为了争取项目投资,一些地方或企业纷纷跑省进京,不惜采取“舍得孩子套狼”的手段,以腐败作为润滑剂,争得了项目和投资;不可否认,这些项目建成投产,给地方带来了经济增长;但并不一定实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假如通过科学决策选择在别的地方投资,也许能获得更好的效益。据有关专家估计,一般通过“润滑”争得的项目,1/3有效益,1/3半死不活,1/3是半拉子工程,与此同时,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恶性循环,国家曾经对纺织业实行压锭政策,却出现锭子越压越多的局面,可见以腐败作润滑,只能润滑出许多浪费资源的“怪胎项目”。
再说回扣,国内许多商家以此作为营销手段,有利于各自商品的销售,看上去回扣起到了很好的润滑作用;回扣直接受益者是得回扣者和施回扣者,间接的受益者是商家或企业,但是他人和社会则往往深受其害。因为回扣,使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成为可能,使产品高于市场价格的销售成为可能,不仅仅是可能,已经形成了大量的事实,假冒伪劣产品每年给国家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也给人民群众带来无穷的祸患。由此可见作为润滑剂,只能把一些人滑向腐败,只能使社会经济滑向病态。其实对于回扣,国外早已有过实践,检验的结果是祸害无穷,因而立法禁止。比如美国,早在上世纪初就有了禁止回扣的“埃尔金斯法”,在其他一些发达国家,也有类似的法律法规。
腐败还是社会生产力的破坏力量,因为一些腐败行为将权力作为资本加以使用、消费和增值,必然破坏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对经济秩序产生极大危害。其具体表现为:一是腐败使党的许多经济改革方针政策无法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中央出台的改革政策是经过科学论证的,由于腐败,一实施起来就走了样变了形。二是腐败阻碍了经济改革的进程。一些地区出现了地方保护主义,制定了许多土政策,人为制造市场分割。三是一些人混淆腐败与改革的界限,把腐败行为归为市场经济的必须,以“改革开放”作为腐败行为的挡箭牌,这种模糊和错误的认识混淆视听,破坏了经济秩序。此外,腐败所导致的贫富两极分化是经济发展中的绊脚石,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直接因素。
二、造成潜在的社会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一是腐败增加了公共投资。这主要涉及政府出资或援助的公共投资中的腐败损失,还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购销合同中的腐败损失,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许多大型的公共投资中的“豆腐渣工程”和违背经济规律的中看不中用或建成之日就是亏损之时的“标志工程”“形象工程”。这种腐败工程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腐败还扭曲了政府支出的结构,从所需要的项目和维护支出转向新设备的购买,因此降低了政府投资的效率,特别是在基础设施方面。据测算,如果腐败水平从新加坡提高到巴基斯坦的水平,公共支出与GDP的比率将提高1.6个百分点,政府收入与GDP的比率将降低10个百分点。
二是腐败造成了地下经济的繁荣。所谓地下经济是指未向政府申报和纳税,政府未能控制和管理,其产值和收入未能纳入国民生产总值的所有经济活动,主要包括非法的地下经济活动和合法经营取得非法收入的经济活动两种情况。所谓非法的地下经济活动,主要包括这样一些现象,如走私贩私,毒品生产、运输及其黑市,地下工厂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等等,这类经济活动构成经济犯罪。这些犯罪往往是与某些政府官员、海关人员、公安警察、工商人员等合谋犯罪。合法经营取得非法收入的经济活动,如部分或全部收入隐匿不报,逃避税收,不仅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而且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平。
三是诱使经济畸形发展。任何腐败都是为了个人、家庭和小团体的既得利益,做出的不法勾当,当腐败掠取一定的资源、资本后,也绝不会用于改善环境、改善民生、造福后代的阳光工程,攫取更大的利益变成了第一诉求;将其投入更大的暴利行业,或者囤其资财、或将攫为己有的社会财富随欲支配;或生活糜烂,挥金如土的生活。如此必然助长诸如涉黑、涉黄,以及暴利产业的无度扩张,并且沦为进一步腐败的手段和工具。
三、造成政府信誉的丧失,增加信用交易成本
由于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诚信度较低,致使外商不敢来投资,大量的社会资源、自然资源不能利用,造成浪费,形成潜在损失。另外,为了保证政府和客户之间的利益得到保障,就会建立起很多的规则,制定很多的管理制度,大大地增加交易成本。如本来我们和客户之间的合同可以很简单,现在由于政府管制破坏了信誉,我们不得不签订一个非常复杂的合同,再加上可能发生的法律诉讼成本,交易成本显然增加了很多。尽管难以衡量腐败的经济成本,但一些国际研究表明:因加速政府服务的提供交易价格增加5%—10%;因政府垄断造成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涨价15%—20%;因贪污造成税收收入损失高达50%;因采购价格过高或采购不必要的昂贵物品支付20%—100%不必要费用;因非生产性投资比例过高,导致成本增加,质量下降。
由此可见,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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