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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行半下海

时间:2023-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中央精神质疑地方半下海的政策规定,由来已久。早在吉林榆树市千余公务员半下海的时候,就有人提出质疑。尽管官方明确规定,“不准利用职权搞不正当创收;不准依靠部门行业特权搞垄断性经营”,还没有看到配套监督措施出台的人们担心,半下海公务员“会不会借着这次机会,光明正大地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允许官员半下海,其实是一种妥协,向分流官员做出的妥协。半下海,利于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软着陆。

2.慎行半下海

“公务员不得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这是中央明令禁止的。湖南放任公务员去私营企业上班挣钱的做法,对照“禁令”,明显违反了中央的规定。虽然主张“带薪下海”不妨一试者,呼吁人们从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角度,予“带薪下海”之类的探索更多的宽容,仍有专家担心此举将突破我们能够承受的底线。

湖南做派有悖中央精神?

湖南“公务员可辞职带薪到民企上班”的消息,被媒体传播放大之后,公众舆论褒贬不一,“有违中央精神”的说法不绝于耳。

“公务员不得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这是中央明令禁止的。事实上,国家一直严厉禁止公务员从事任何经商活动。公安部有关人士在接受媒体访问时称,早在1998年,国家就严格规定政法、军队、机关等部门不许办企业,公务员不许经商。国家对公务员有着严格的管理办法。公务员的辞职问题更是如此。据《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以中央精神质疑地方半下海的政策规定,由来已久。早在吉林榆树市千余公务员半下海的时候,就有人提出质疑。榆树市委有关官员回答说:“我们并不是号召机关干部去做买卖,而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锻炼干部。让机关干部深入经济建设第一线,在商海征战中培养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决策者还希望让干部也尝尝创业的艰辛,在‘摸爬滚打’中理解群众的疾苦。”

如此苦心显然没有获得批评者的谅解。《南方都市报》发表署名文章说:“一面做生意,被人‘老板、老板’地喊着,一面又是国家公务员的待遇,一身而二任。榆树市如此做法,真有点令人难以理解。”

反观榆树情状,我们发现这样的批评并不是抬杠。据悉,榆树市委给半下海公务员定下任务:“乡局级领导干部离职锻炼期间,每人每月交150元保证金,锻炼结束时,经考核完成2000元税(利)的,返还保证金;其他干部,每人每月交100元保证金,上缴税利底线为1500元。对那些表现突出的人员,政府给予奖励,并优先提拔任用。而未完成任务者,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赏罚分明的政策规定,效果是立竿见影的。据信,首批离职的1300多名公务员中,绝大多数落实了项目。原在文化单位任职的公务员,开起了印刷厂,原本主管农业、畜牧业的公务员,搞起了种植与养殖。政策落实一个月之后,官方宣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尽管官方明确规定,“不准利用职权搞不正当创收;不准依靠部门行业特权搞垄断性经营”,还没有看到配套监督措施出台的人们担心,半下海公务员“会不会借着这次机会,光明正大地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

“这样的担心绝不是杞人忧天。否则,中央就不会出台禁止公务员经商的规定了。”一位专司政府公共事务研究的专家如是说。

在湖南等省市遭受人们质疑的同时,报刊上同样出现了相反的声音。在人民日报社主办的《江南时报》上有一篇文章,替被质疑者辩解,主张“带薪下海”不妨一试,呼吁人们从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角度,予“带薪下海”之类的探索更多的宽容。文章提出,“让机关干部深入经济建设第一线,在商海征战中培养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让干部也尝尝创业的艰辛,在摸爬滚打中理解群众疾苦”,这些半下海政策制定者所谓的“初衷”,是美好的,虚幻的,不着边际的,委实是“顾左右而言他”;“给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做铺垫”,才是他们没有袒露于众的本来目的!由此可见,舆论从“官员与民争利”的角度发出的“声讨”,可谓“无的放矢”,很有些不得要领。允许官员半下海,其实是一种妥协,向分流官员做出的妥协。

众所周知,基层政府机构臃肿和人员膨胀是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据统计,目前全国基层管理组织正式或非正式聘用的人员加在一起近6000万人。虽然经过几次大规模的机构精简,但总体上仍没有摆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把乡镇机构精简下来,把过多供养的人减下来,如果没有妥协,就不会前进。

看来,湖南和榆树市此举是一次“在妥协中前进”的大胆尝试。若非如此,榆树市可能也不会出台一些备受批评的“下策”,譬如“锻炼期满后,本人要求继续兴办经济实体的,组织予以支持,并继续享受离职锻炼政策”。让干部们长期带薪下海,一个人有两份收入,无论如何都显失公平。诚如支持者所说,这样的“大度”,何尝不是害怕他们锻炼期满返回机关的无奈?往日教训告诉我们,单纯地“拆庙”“赶人”,是分流不掉干部的。先前的几次机构改革,每一次都彰显出“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的重要,否则,反弹现象即刻显现。

从另外一个层面看,对公务员给予一定的政策赎买也有合情合理的一面。诚如支持者所言:“广大的基层乡镇干部对于发展地方经济、推进农村改革作了许多贡献,对他们不能说裁就裁,毕竟在农村地区就业机会相对较少,一旦突然失去工作,这些人很有可能将面临生存危机,导致诸多社会问题,所以政府必须用负责的态度对待他们。榆树市充分为干部们着想,先让他们拴着保险绳、套着救生圈下海,等他们学会游泳后再考虑收回保险绳和救生圈,这样的措施是比较稳妥。”

半下海,利于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软着陆。之所以让他们带上救生圈,毫无顾虑地在市场环境中畅游,是为了控制成本、减少震荡,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考虑到公务员在惯性中养成的“晕水症”,“带薪下海”的政策,能使他们避免脱离机关进入市场后的恐惧。决策者希望,具备市场本领的人幡然醒悟,主动离开机关奔向市场。对一批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个日子里被动离开机关的人员,有了半下海的历练,起码也有个较强的心理承受力。

支持者由此出发,认为吉林榆树市“暗渡陈仓的改革”值得各地借鉴。

然而,支持者的论证依旧没有为反对者所认同。即便是出言审慎的专家,也建议带薪“下海”的政策应该慎行。

公共政策研究专家彭宗超博士向媒体表示,基于机构改革减员分流的考量,出台类似的“半下海”政策是可以理解的,但必须有一个底线。彭说:“国家公务员掌握着政府的机密,把握着政策的精神,同时拥有强大的政府关系,某些人甚至垄断了很大一部分的政府信息。一旦辞职后进入民营企业,必然会造成一些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公务员带薪‘下海’也将容易导致腐败、官商勾结等现象的滋生。”

彭宗超还对公务员带薪“下海”后给公务员队伍建设招致的负面影响表示担忧。作为国家公务员,他们有着明确的职责要求和公众期许,允许公务员带薪“下海”,必将引起社会各界对公务员整体形象的混乱认识,也不利于公务员对自身职位的认同和敬业精神的培养。

全盘皆输?

官员半下海问题上,舆论易于接受的是罗甸等落后地区派遣公务员外出“打工”招商洗脑的做法。人们相信,走出大山的公务员们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沿海城市,可以获得真正的市场经济的洗礼。

深圳的老板不认介绍信。尽管曾担任过乡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的湖北咸宁市咸安区公务员杨海军,还保留着体制内的干部身份,可是车水马龙的深圳却没有人买他的账。到深圳的时候,他买了一张深圳地图,找了个不贵的旅馆住了下来。他想找一份与管理有关的工作。第二天一大早,他买了《深圳特区报》、《深圳晚报》等几份报纸,在求职专栏上画圈圈、作记号。来到人才大市场,杨才知道,搞管理的一般都要求会电脑、本科学历以上、英语六级等。感到差距的他,决定调低自己的期望值,不一定做管理了。和用人单位洽谈的时候,杨郑重地递交了组织部开的介绍信,结果用人单位的代表只收了他的简历,客气地告诉他:“介绍信我们不需要。”屡屡碰壁、感受尴尬的杨海军最后只得收起介绍信,转到街头找中介公司,交了60元中介费,终于换得一个保安员的职位。

我们相信,湖南和吉林榆树等省市的私字号用人单位,也不需要在本地半下海的公务员的介绍信,因为他们可能原本就熟悉他,甚至还可能建立了朋友式的友谊,介绍信有什么意义呢?他们还可能会主动向半下海的官员介绍自己的企业,希望他们暂时加盟。

在一个政府还掌握着部分审批权力的地方,职位、身份、待遇三不变的离岗干部,对一些翅膀还不够硬朗的私营企业,也许是个求之不得的资源。别说监督措施还没有及时出台,就是出台了,能杜绝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吗?市场经济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平等竞争。而头戴乌纱帽的官员与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开发或经营同一种商品,即使口头上说一千遍“平等竞争”,又有谁相信呢?

湖南半下海政策出台后,反对者毫不掩饰他们对这一政策的反感,因为官员在本地半下海,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要义:公平。

在经济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政府一直扮演着双重角色:一个是改革领导者的角色,另一个是改革对象的角色。一个是改革动力的角色,另一个是改革阻力的角色。这两个相互矛盾的角色,是由中国改革的性质以及特有的国情所决定的。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在这一国情下进行的。官员半下海的问题,提醒我们注意的是,我们的政府是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政府,虽然已经向市场经济转轨,我们的少数政府官员,一旦在改革中遇到矛盾,计划经济的一些做法又会成为应对之策,从而使改革进程出现停滞和体制复归现象。

尽管我们还不能武断地说,官员半下海是以计划经济的方式,解决市场经济的矛盾,但是染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半下海,是需要我们小心和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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