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加强组织纪律性修养
有这样一则寓言:河水认为河岸限制了自由,一气之下冲出河岸,涌上原野,吞没了房舍与庄稼,给人们带来了灾害;它自己也由于蒸发和大地的吸收而干涸了。本来,河水在河里能掀起巨浪,推动巨轮,为人类造福,可它偏偏不“安分”,冲决河岸后,不仅危害于人类,还毁灭了自己。
规矩是人类社会得以正常运转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它渗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在日常生活中,卖布的须使用“度”量尺寸;卖水果的需使用“秤”称轻重;搞建筑设计的须使用“规”与“矩”画方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单位,须使用“制度”,匡正天下,规范人们的思想行为。大家都明白这样一种现象:断了线的风筝,不仅不会得到自由,反而会一头栽向大地;失去钢轨的列车,也无缘于自由,只会导致脱轨的灾难。由此可知,为什么寻求自由的河水最终又失去了自由呢?那是因为它所寻求的那种不受约束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人只有在法律和纪律的约束范围内,才能有充分的自由,并有所作为;一个政党只有实行严格的纪律,才能凝聚人心,形成无坚不摧的领导核心。我们的党和国家在十分艰苦的环境中,为什么能够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取得一个又一个的伟大成就?为什么各族人民能够心甘情愿地与我们的党同甘共苦呢?这与我们的党有着严明的纪律和一支模范遵守纪律、视纪律为生命的党员干部队伍是分不开的。
加强组织纪律性修养,就是在实践中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服从党的领导,严守党的纪律,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1859年,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一封信中就提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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