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明确地把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确定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既是对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继承和发扬,又是在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其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把作风建设摆到非常重要的位置,强调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这些都表明,我们党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整体布局和具体要求是明确的。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我们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人民谋利益。古语说:“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能不能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党的事业的兴衰。为民是一个根本的立场问题。坚持为民,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作决策、办事情、做工作的依据,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判断是非、衡量得失的标准,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关系群众利益的事,改革发展稳定的宏观问题也好,日常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也好,都应认真听、主动想、及时办,真正把为民落到实处。要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对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把群众的冷暖时刻挂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盼,解群众之所忧。
务实,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说实话、办实事、重实际、求实效。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唯有务实,才能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坚持务实,要既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善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韧不拔,扎扎实实地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条件好的地方要看到差距和不足,决不自满,决不懈怠,决不停滞,努力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条件比较差的地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干劳民伤财的事情。实践是个大舞台,人民群众是这个舞台上的主角;实践是个大课堂,人民群众是这个课堂上的老师。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办法在实践中,点子在群众中。要注重并善于从人民群众生动的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寻求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办法,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扎扎实实地干事创业。要端正思想作风,做到一是一,二是二,不报喜藏忧,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不弄虚作假。讲公心,讲正气,反对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
清廉,就是要坚持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权力,保持清正廉洁。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廉政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行使权力,可以施展才干,造福于民;滥用权力,必然祸害群众,殃及自己。保持清廉,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努力改造主观世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公者千古,私者一时。人的一生不过几十年,真正能为党和人民干事的时间更有限。共产党员一定要在思想上真正搞清楚这个问题,在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奋斗中实现自身追求,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经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始终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要克服享乐主义,发扬艰苦奋斗作风。不比排场,不摆阔斗富,不铺张浪费,不化公为私,增强自身免疫能力,自觉地抵御来自各方面不健康思想和生活作风的侵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