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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落到实处

时间:2023-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是人民内部的利益关系更加错综复杂。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基本群众和其他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政局稳定,经济发展,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每个人共同的利益追求。一是基本群众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是人民的主体。因此,关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始终是一个政党或政权最重要的事情。一句话,如果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真正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落到实处

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个基本要求,生动具体地反映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我们要把这个基本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有三个问题应该深刻认识和科学把握。

一、科学认识人民的历史内涵

我们要代表人民,为人民谋利益,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人民。人民,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概念,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57页)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我国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的内涵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不同于解放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不同于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不同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如果用一成不变的思维来认识人民的历史内涵,我们就无法团结和带领人民去完成党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就会犯大错误。

现在,我们正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由于历史条件和历史任务的重大变化,特别是由于所有制结构、分配方式、就业方式、生活方式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多样化,社会上出现了许多相对独立的利益群体,这样,与以前的历史时期比,人民的内涵也变得更丰富、更复杂。

一是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一般地说,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

二是人民的内部构成更加丰富多彩。科学地划分人民的内部构成,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情。现在,社会上有多种多样的划分,每个划分标准都有它一定的道理,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最大的问题是,同一个人如果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会属于不同的阶层,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难统一,很难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显然,这样的划分不仅不能为我们的政策选择提供科学的依据,而且还会造成许多混乱和矛盾。

我认为,把收入来源的主要方式作为人民内部构成的划分标准,可能是一个较为合理地选择。首先,以什么方式为主获得自己的收入,是每个社会成员都直接面临的问题;其次,在现阶段,收入来源的主要方式,体现着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地位,也影响着社会成员的经济状况、思想观念、价值追求、政治立场和生活方式;第三,以收入来源的主要方式作为划分标准,简单直观,一目了然。总之,按收入来源的主要方式进行划分,不仅能较为正确地反映出社会成员的物质状况和精神面貌,而且也容易为多数人所掌握,因而是较为客观科学的。

如果按收入来源的主要方式为标准对人民的内部构成进行划分,那么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人民主要有两大部分组成:一个是收入来源以劳动为主的基本群众,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军人等。他们的收入来源可能有多种途径,但主要是靠自己的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另一个是收入来源以非劳动为主的其他群众,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在劳动,但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在劳动之外。

三是人民内部的利益关系更加错综复杂。人民内部的利益关系多种多样,有不同群体的,有同一群体内部的,有眼前和长远的,等等,但主要的是基本群众和其他群众的关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基本群众和其他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政局稳定,经济发展,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每个人共同的利益追求。但在具体利益上,基本群众和其他群众又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既表现在物质经济利益上,也表现在思想价值、政治倾向和政策选择上。因此,对基本群众和其他群众的利益关系,我们必须有一个客观全面的认识。不能用具体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来否定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否则,基本群众和其他群众就失去了团结和合作的基础。也不能用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来否定具体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特别是在矛盾凸显、冲突加剧的今天,如果我们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那么就会影响基本群众和其他群众的团结,最终破坏社会政治的稳定,破坏改革和发展的大局。

二、紧紧抓住基本群众这个根本点

作为执政党,应该关心和促进所有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的利益诉求,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明白,关心和重视所有人的利益,决不意味着在不同利益群体中平均施力气,更不是说要给所有人同时带来一样多的利益。毛泽东同志说:“要团结全党、全民,这并不是说我们没有倾向性。”(《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33页)想在改革和发展中使所有人都成为最大的得益者,这是一个动听的口号,但却是一个糟糕的主张,不仅不应该,而且也没办法做到。一方面,每个群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都想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很正常。但是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不同群体的地位不同、作用不同、贡献不同,与党和政府的关系也不同,因而他们所得的利益自然也是不同的,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有的今天就能得到,有的则要等到明天。另一方面,如果不分主次,不分先后,平均分配利益,那么在改革和发展中作用大、贡献大、与党关系深厚的本来应该多得的群体,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心中就会产生不满。一个成熟的政党是不会干这种蠢事的。

因此,在不同社会群体中,谁是利益重点?我们必须作出明确的选择。这是一个事关代表谁、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政治问题。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看,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看,从历史形成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看,我们必须把以工农劳动者为主体的基本群众作为重点。

一是基本群众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是人民的主体。任何政党或政权,如果没有得到最大多数人的拥护和支持,那么不管她拥有多少精英、多少财富,最后都会垮台。因此,关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始终是一个政党或政权最重要的事情。

二是基本群众是改革、发展、稳定的主力军,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从改革发展看,我们20多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首先应当归功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穷智慧和冲天干劲,不仅正确的方针政策主要靠群众的实践创造,各项艰巨的任务主要靠群众的努力完成,而且改革发展的主要成本也是由工农基本群众承担的,如国企改革中不少工人承担着下岗失业的痛苦,又如开发用地中不少农民承担着失地的痛苦,等等。一句话,如果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的改革和发展是很难取得成功的。从社会稳定看,基本群众的力量是最具决定性的。只有当基本群众关心稳定,珍惜稳定,并为稳定积极努力时,社会稳定才有可靠的保证。因此,把基本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内在要求。

三是基本群众是党最坚定的支持者,是党执政的主要群众基础。社会上的不同群体,与党的关系情感是不一样的。有些群体是党坚定的支持者,有些群体是党积极的拥护者,有些群体是党团结和争取的对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区别将变得更加明显。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完成历史使命,就必须依靠支持者,团结拥护者和争取对象。从历史和现实考察,基本群众是党最坚定的支持力量。首先,基本群众与党有着天然的联系。不仅绝大多数党员来自基本群众,而且绝大多数党员的家属、亲朋都是基本群众。这种血肉关系,使基本群众和党密不可分。其次,基本群众能够始终与党保持同心同德。基本群众的政治经济地位和利益诉求,不仅与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价值完全一致,而且也只有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保证和实现。因此,基本群众对党的拥护和支持,是最自觉、最彻底的。第三,基本群众在重大的历史关头都是坚定地站在党的一边。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在每次紧要的历史关头,基本群众都是党最可靠的支持者。夺取政权前是这样,夺取政权后也是这样。如在1989年的“6·4”风波中,基本群众给了党最坚定的支持。对此,邓小平同志说得很明确:“从这次事件看出,工人阶级靠得住,农民靠得住,解放军靠得住,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也是靠得住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10页)第四,基本群众对党的支持,是党赢得其他群众拥护的关键。其他群众在政治上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党是执政党,改革和发展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利益,所以拥护党;另一方面,他们与党和社会主义也存在着不少矛盾,如私营经济,以私利最大化为目的,以雇佣剥削和占有剩余劳动为主要手段,受此决定,它的思想理念、价值追求和政治选择,与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本质是存在矛盾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党要真正赢得其他群众的拥护,就必须在基本群众的支持下,不断巩固执政地位,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总之,基本群众是党的生命之基,如果不能切实地保证基本群众的利益,那对党来说,实际上就是自毁长城、自掘坟墓。

四是把基本群众作为利益重点,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的党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党,是为广大劳动者谋利益的党,是要实现共同富裕的党。要做到这些,就必须把基本群众的利益作为重点。否则,我们的党就会变成少数人的党,非劳动者的党,根本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五是把基本群众作为利益重点,其他群众也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有人认为,把基本群众作为利益重点,会引起其他群众的不满。这种担忧是多余的。一方面,把基本群众作为利益重点,并不是以剥夺其他群众的利益为条件,更不是要造成新的利益对抗。相反,是为了构建和谐的利益机制,正确处理好基本群众和其他群众的关系,使基本群众的利益和其他群众的利益都得到较好的增长。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在他的《正义论》中说:“广而言之,凡是一个社会被相应地划分成一些阶层的时候,是有可能在一个时期里使有关的各方的利益都得到最大限度地增加的。”(《正义论》第7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在资本主义社会尚且有这个可能,在我国就更容易实现了。另一方面,把基本群众作为利益重点,符合其他群众的根本利益。在现阶段,其他群众的利益只有在改革深入、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才能实现。要创造这样的前提,就必须把基本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如果基本群众的利益得不到保证,那么改革和发展就会失去最强大的动力,不仅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无法继续保持,而且社会政治稳定也会遭到根本的破坏。一旦出现这种局面,对其他群众来说是灾难性的,不要说赚钱,就连自身安全也会成问题,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把基本群众作为利益重点,其他群众是能够理解和支持的。退一万步说,把基本群众作为利益重点,会引起其他群众的不满和反对,也掀不起什么政治大浪。尽管其他群众拥有不少财富,但他们只占人口的极少数。历史的真理是得人心者得天下,而不是得财富者得天下。与党失去基本群众的支持相比,其他群众的不满造成的政治危害要小得多。

上述分析可以使我们得出结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利益重点放在基本群众身上,代表人民,首先要代表基本群众,为人民谋利益,首先要为基本群众谋利益。江泽民同志在建党八十周年的讲话中指出:“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决定性的因素。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和认真实践。”(《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第581页)

三、把基本群众的利益贯穿我们工作的始终

对一个政党来说,怎么说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怎么做。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判断一个党、一个医生,要看实践,要看效果。”(《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73—874页)人民是讲实际的,只有那些能带来实实在在利益的东西,才是好东西。改革开放以来,多数群众得到了利益,但也有一些人的利益没有得到很好保证甚至受到损害。在近年不断上升的群体性事件中,工农群众成了参与人员的主体。如2001年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员中,第一位是工人,占37.7%,第二位是农民,占28.2%,第三位是城镇居民,占11.8%,第四位是离退休人员,占8.2%,第五位是个体户,占3.9%。(《中共中央党校报告选》2006年第1期)这些群众之所以产生较大的不满和意见,主要原因是物质经济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促进,有些是自身的绝对利益减少了,有些是与其他人员的利益比较中感到不公平。因此,采取切实措施,充分保证基本群众的利益,已是当前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保证基本群众的利益,党和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因为,市场机制无法突破自身的盲目性、滞后性,无法改变劳动在资本面前的弱势地位,无法避免贫富分化的自发倾向,因而在利益矫正中难以发挥大的作用。这样,党和政府就要承担起主要责任,以政策为基本杠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保障基本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具体地说,有三个问题要特别注意。

一是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要始终把基本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江泽民同志说:“从本质上讲,改革是代表工人阶级的根本、长远利益的,是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得到最大的利益。”(《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第110页)这一点首先应当体现在我们的方针政策上。政策对利益的保证,是最大的保证。因此,我们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必须清楚地知道,政策的成本将由谁承担,谁是主要得益者,基本群众的利益会有什么变化。现在,有些地方的某些政策是有问题的,个别政策甚至出现了“成本由群众承担、好处由富人通吃”的不正常现象。这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制定和执行什么样的政策,决定着民心的得失,决定着改革发展的成败,决定着党和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因此必须慎之又慎。经验显示,我们的政策要符合基本群众的利益,就一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只有在真正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的基础上,我们制定和执行的政策才能充分反映基本群众的需求,才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是各级干部要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在实际生活中了解群众、教育群众、团结群众。注重和善于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实现群众利益的重要保证。首先,认真做群众工作,能使干部经常与群众保持联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从而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使命感。其次,认真做群众工作,能使干部与群众打成一片,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教育,管好权,用好权,从而有效地防止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第三,认真做群众工作,能使干部从群众中间学习更多的知识和经验,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把工作做得更好。实际生活中的正反经验也告诉我们,会不会做群众工作,是衡量干部的一个重要尺度,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大多是作风扎实、工作负责、备受群众欢迎的好公仆;相反,不会或不愿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最后容易蜕变成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者或腐败分子。

应该指出,现在有些干部不会也不愿去做艰苦的群众工作,他们高高在上,离工农基本群众远远的;他们看上去忙忙碌碌,其实主要精力放在迎来送往上,放在大款大腕身上;他们对群众中间的意见和矛盾,不是采取说服教育和民主的办法妥善解决,而是用简单粗暴的手段强制压服;他们不相信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力,遇事不同群众商量,只知道发号施令、指责教训;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改革和发展的深入进行,对干部的健康成长,对群众利益的实现,都是十分不利的。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做群众工作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干部一定要在继承和发扬传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规律性,重点在了解群众、教育群众和团结群众上下工夫。了解群众,就是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思想政治、经济水平和工作生活状况,了解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特别是要了解群众广为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全面准确地掌握多数群众各方面的情况。教育群众,就是要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感化、教育、引导群众,使他们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使他们正确认识各种利益关系,必要时能自觉作出牺牲,服从大局;使他们坚信在任何时候都只有跟党走,才能维护和促进自己的利益。团结群众,就是要通过努力,把广大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万众一心,共同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胜利而奋斗。

三是要切实解决好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多数群众是根据自己的生产和生活状况来认识利益变化的,生产的困难有没有解决?生活水平有没有改善?往往是他们最关心的事情。因此,我们为群众谋利益,就必须把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放在突出位置。陈云同志说得好:“不解决实际问题谈为人民服务,则是空话一句。”(《陈云文选》第2卷第128页)目前,社会上还有一些群众,如下岗失业工人、城镇低保人口、失地农民、农村贫困和温饱不稳定人口,他们的生产和生活还比较困难,我们应该帮助他们尽早走出困境,过上好日子。

要解决好群众的实际问题,就必须对群众有感情。每个干部都应该懂得,人民群众首先是主人,是我们干部的衣食父母,然后才是被管理被领导的对象;我们干部首先是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然后才是管理者、领导者。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就能对群众建立起深厚的思想感情,就能自觉地为群众谋利益。现在,有些干部对群众的感情不深,只愿做富人的朋友,不愿做群众的朋友;有些干部则对群众没有半点感情,想骂就骂,想抓就抓。如2005年6月11日,河北定州市发生了一起由市委书记和风直接策划、不法业主组织社会闲杂人员用暴力对付群众的严重刑事案件,造成6名村民被打死、143名村民受伤的严重后果。事实证明,如果对群众没有深厚的感情,不仅不会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而且还会干出种种伤害群众的丑行来。

要解决好群众的实际问题,就必须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有些同志认为,群众的事情都是些小事,干不出什么名堂来,因而不愿花太多的精力。这是错误的。胡锦涛总书记多次讲,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事,都是头等大事,都要积极认真地去做。对党员干部来说,关心群众是神圣的责任和崇高的义务,对群众合理的要求,凡是能解决的,都要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对一时办不到或不合理的要求,也要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谅解。照我们现有的条件,只要心中装有群众,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那就可以为群众办成许多事,只要一件接着一件干,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任接着一任干,长期坚持下去,就可以干出大名堂来,就可以使党群干群关系出现一个崭新的变化。

(此文刊发在中组部《党建研究内参》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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