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廉政制度的执行力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要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就必须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从实践看,要提高廉政制度的执行力,至少应该从下列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要形成科学的廉政制度体系。制度的执行力首先取决于制度自身的价值和生命。事实证明,只有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才能扎根实际生活,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要建立科学的廉政制度体系,有四个问题要特别注意:其一,重要的廉政制度不能少。如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权力配置、运行程序、职责界限等,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规章,使公职人员办事用权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减少随意性,使权力行使法制化、程序化、公开化、规范化。其二,廉政制度要符合实际。制度必须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充分考虑对外开放、市场经济的背景,紧密联系干部队伍的特点和工作业务的要求,只有这样的廉政制度才具有可行性。其三,廉政制度要有操作性。制度规范不能停留在原则性的要求上,要尽量细化、具体化,让人一看就明白,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不然的话就会出现无法把握、无所适从的状况。其四,廉政制度要系统配套。制度建设是一个过程,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完成,这样就必须注意各个制度规章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能前后矛盾、左右冲突,使它们相互保证、相互促进,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二是要加强廉政制度的学习宣传。制度规章出台后,绝不能一公布了事,必须通过各种形式、方法和手段,进行广泛的学习和宣传。一方面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认真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明确底线,不越红线,不断增强制度意识,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另一方面要在群众中间进行广泛的宣传,最大限度地扩大制度在社会上的透明度和影响力。邓小平同志说过,任何政策如果只同干部见面,不同群众见面,是不能发生效果的。廉政制度也一样,只有把制度规章交给群众,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成为群众监督党员干部的重要武器,才能真正形成一个压力环境,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地去遵守执行。
三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反腐倡廉制度主要是用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而掌握和行使权力的又主要是领导干部。这样,领导干部能否发挥表率作用,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就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制度规章,领导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它是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制度规章为领导干部办事用权提供了基本依据,确保权力运行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这样出问题的机会就会大大减少。另一方面,制度规章为领导干部保护自己提供了重要武器,现在的环境尽管复杂、充满诱惑,但只要遵纪守法、按章办事,那就不会出问题,至少不会出大问题。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的制度规章一定要有警畏之心,带头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真正树立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自觉用制度规章约束和规范手中的权力。领导干部在执行廉政制度上要率先垂范,做出榜样,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人人遵守制度、人人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四是廉政制度的执行要与教育、监督有机统一。在反腐倡廉中,教育、制度、监督是一个有机整体,它们相互促进,相互保证。因此,在廉政制度建设中,一定要注意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一起谋划,统盘考虑。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监督是关键,要通过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通过监督,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五是廉政制度执行必须与体制改革有机结合。在反腐倡廉中,如果制度建设不与体制改革有机结合,其作用就十分有限。一方面,制度发生作用必须有一个相应的体制环境。同样一个制度,在这个体制环境里可能是生机勃勃,在另外的体制环境里则可能成为“镜中花”、“水中月”,难以真正落实。另一方面,目前的许多腐败行为都与体制的缺陷有关。如权力集中的现象。权力太集中,容易形成绝对权力。它不仅会强化权力自身的专制倾向,而且使对权力的监督也难以到位。再如人民监督机制不健全。现在,人民群众只是通过检举等手段在权力监督中起些辅助性作用。但人民监督是整个监督机制的基础。如果没有强大的人民监督作后盾,那么其他各种监督包括专门机关的监督就会缺乏动力。因此,我们要提高廉政制度的执行力,就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一个民主、法治、权力配置科学的政治体制。
六是要加强对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廉政制度执行,要靠党员干部的自觉性,也要靠外部的强制性,实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因此,必须对廉政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章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曝光的曝光,对一些影响大、危害严重的事件,要严肃追究当人事的责任,以此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廉政制度的自觉性,切实提高廉政制度的执行力。
(此文刊发在河北省委党校《领导之友》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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