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势下坚持普法教育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
宁夏工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所普通高等理工科院校,现有师生员工一千六百五十人,专业设置五系两部(建筑、机械、电气管理、化学工程系和基础部、培训部)共有十三个处室,全院建筑面积三千八百平方米。
自1991年以来,宁夏工学院“二五”普法教育工作,在上级法律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以中共中央(中发90)20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1991)8号文件为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四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心任务及党和国家关于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的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结合学院制定的培养目标,理工科院校教学科研的特点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坚持一手抓教学,一手抓“二五”普法教育工作。通过“二五”普法教育工作,提高了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师生员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法律意识,树立用法律解决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问题的新观念。在此基础上根据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学院的学生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有力地促进了教风、学风、校风的好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学院的重要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扎扎实实地开展“二五”普法教育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社会教育工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法律知识,以提高学院各级领导依法决策和管理能力,使师生员工自觉地依法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根据上述目标,学院党委一开始就坚持把“二五”普法教育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共十七人组成的普法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学院的普法教育,普法办公室由组宣部和保卫部门联合组成,各系、部、处、室的普法工作由各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亲自挂帅,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制定了《宁夏工学院“二五”普法规划》。
理想扎实的效果来自一个好的开头。为迈好“二五”普法宣传工作的第一步,使师生员工端正态度、明确任务、积极参加,学院采取按级动员、层层发动的办法,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转发(1990)20号文件,区党委(1991)8号文件,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二五”普法的规划,自治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普法的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师生员工对“二五”普法重要性的认识。为此,学院组宣部、保卫部门配合各系部加强了普法工作的宣传,出黑板报六十三期,宣传橱窗十六期,标语五十三条,横幅七条。学院团委利用有线广播开辟了“校园法律园地”,大造实施“二五”普法教育的声势,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院基础部一位副教授深有体会地说:“过去国家制定的法律很少,很管用,“文化大革命”十年践踏了法律,基本靠人治,党和人民吃尽了苦头。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制定了许多法律,关键在学习,更要认真执行法律。这次集中学习,要克服年龄大、记忆力差的缺点,利用这个机会好好的学习。”通过强有力地宣传活动,在学院全体师生员工中出现公事私事不请假、坐得住、积极发言的良好风尚。各系部处室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时间不挤不占,为实施“二五”普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分段实施,集中辅导
学院针对“二五”普法学习的法律种类比较多、理论性强、时间有限、一时难以理解的特点,采取分段实施的办法,以各系部处室为主,既注意抓层次性,又注意抓重点。我们始终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以此带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十一个法律法规的学习,而后在此基础上又学习《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
为了加深对上述法律的理解,吃透内容实质,学院采取学一个法律集中辅导一次的办法。先后聘请宁夏法律学校校长、宁夏法律杂志编辑、银川市公安局局长、银川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宁夏社会科学院学者和专家到校辅导。为了进一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根本大法学好,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学院聘请原宁夏大学校长吴家麟教授来校作了新宪法实施十周年报告,使师生员工再一次受到了生动的宪法再教育,反响很大。以上集中辅导和报告会共有五千八百多人参加。
在集中学习辅导的基础上,为了提高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的理论水平,1992年学院为科以上干部,各基层单位和各学生班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若干问题讲话》和《行政复议法知识问答》五百多本。参加学习人数达八百人,其中科以上干部五十余人,有四名学院领导参加了区党校举办的厅级干部普法教育学习班。1992年组织处级干部和行政干部六十多人参加了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行政复议法》知识竞赛”活动。还利用“二五”普法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师生员工学习《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刊登的有分量的法律理论文章。通过组织学习、集中辅导,使师生员工对“二五”普法的全部法律条款、内容有了一个较深刻地认识和理解,提高了法律意识。有的学生说,过去各种法律学得少,理解往往有片面性,只强调党和国家、学校要依法办事,而忽视了自己作为一个公民更应该时时守法,但守法必须很好的学法、懂法。
三、正规教育讲座配合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策,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必须用法律制度来保证。实际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律经济,而学院现在培养的学生正是跨世纪的建设者。为了迎接21世纪的挑战,使每个大学生在入校的第一天就能够受到法律课的教育,从1992年开始,学院在原集中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又在教学计划里开设了法律基础课,将普法教育纳入了教学计划管理,各个班级每学期学习不少于三十二小时的法律课,按现有三十个班计算,每学期法律课达九百六十个小时。并明确规定学生法律课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发给毕业证,责令其补考,成绩合格了,方能拿到毕业证并分配工作。学院还在管理工程系开设了“经济法学”主课,每班课时达四十八小时,特聘请第二民族学院经济法教授讲课。
两年多来,学院除把学生的普法教育纳入正规教学外,还系统地组织学习了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关法律著作,以此为主线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座谈讨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观看法制教育录像片。1993年自治区公安厅安全处和银川市公安局安全科举办的“国家知识图板展”在学院展出了十天时间,引起了师生员工的反响,参展的人员络绎不绝,达两千多人次。购买了以《国家安全法》为内容的《安全连着你和我》的录像带,在自治区公安厅购买了《骄子的失落》等书籍,发给学院有关部门组织学习。还积极组织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走出校门参加自治区主办的法制报告会,参观司法机关举办的“严打”以来的各种刑事犯罪展览和召开的公判大会。通过以上这些法律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从法律知识、法律理论和实际的法律运用上,明白了民族的兴旺、经济的腾飞要靠法律,国家长治久安也要靠法律,一个大学生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大显身手,也需要法律知识。
总之,通过“二五”普法教育,使学院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遵纪守法、按制度办事蔚然成风,一千六百五十多名教职工无一人受刑事处分,有力地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学院先后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军区授予“军民共建先进单位”,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团中央评为“社会实践先进单位”。1993年又获得团中央、中国科协、全国学联组织的第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主赛组织奖。
(199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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