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利益
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百姓,赢得了民心。
教育医疗
坚决刹住教育、医疗领域不正之风
全年为群众减负超5亿元
教育乱收费是老百姓“弹”得最多的话题。2006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自行制定的收费政策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坚决纠正“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问题。全省组织开展春、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全年共派出951个检查组对2923所中学、8881所小学和6所高校进行检查,查出违规收费项目33个,清退违规收费金额145.3万元,查处有关责任人14人,有效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实施全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以及调整中小学教材中准价后,一年教材费用实际降价也就是为群众减负2.33亿元,生均受惠15.32元。
纪检监察机关还着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改革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研究制定《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限价竞价采购实施方案》及监督办法。我省去年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总金额约122.44亿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90.4%,让利患者约21.63亿元。经省政府批准,对22个医疗项目实行降价,全省医疗费用总体下降2.61%,全年可减轻群众负担约2.85亿元。
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还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案件42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其他处理62人。2005年5月至2006年10月,全省共取缔无证行医场所1.68万户,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医的医疗机构、计生机构,没收各类医疗器械、药品一批。
清理欠薪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全省清还拖欠工程款203亿
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毫不手软。如在深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筑工程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协调督促劳动行政部门加强对欠薪行为的监督检查,全面开展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用人单位12.53万家,平息和妥善处理了651宗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为71.75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及有关待遇7.37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为135.5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保障制度,实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合理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全面启动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络,不断完善工资支付监控体系。2006年清还拖欠工程款203亿元,清欠比例99.7%;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同比减少8.69%,欠薪逃匿案件同比减少18.52%。
整治污染
坚决制止企业得益群众受损现象
逾千家违法排污企业被关停
环境污染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关注的问题之一。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专项行动,以重污染行业、重点区域污染源监察稽查为重点,集中整治工业园区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全省共检查排污企业10万多家,其中关停企业1300多家,限期整改6660多家。省监察厅会同省环保局确定的20个重点整治挂牌督办项目中,有18个已基本完成整治。省监察厅、省环保局召开全省十大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汇报会和环保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进一步督促各地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重点污染地区的整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环保部门严肃查处了韶关冶炼厂北江镉污染事件、博罗县违规审批重污染企业等15宗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给予25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全省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2006年,在GDP增长14%的情况下,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去年下降2.1%和1.2%。
拆迁补偿
严控城镇房屋拆迁规模
经典摘录
省委、省政府关于征地建设项目三条“红线”,即: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民主协商达成协议、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里和各种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
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国土部门推行征地补偿款直接拨付制度、征用土地听证公示制度、征地补偿最低保护价制度、补偿款预存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征地建设项目三条“红线”,即: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民主协商达成协议、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里和各种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继续清欠征地补偿款,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维护农民利益。经清理,全省1999年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出台以前拖欠的补偿款仍有9.53亿元。至2006年底,已兑付6.54亿元,占应清欠额的69%。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13个市已完成了清欠任务。
纪检监察机关还开展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的违规问题。全省严格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规定全年拆迁规模在422.7万平方米以内,比上年实际拆迁规模减少70.9万平方米。同时,以完善制度为核心,规范拆迁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程序,全省城镇房屋拆迁上访案件大幅减少。广州、惠州、揭阳等市加强对城市改造、江河整治等拆迁、补偿工作的监督,实现拆迁工作“零投诉”。在国企改革中,省委、省政府明确“三条准则”:凡改制、改革方案未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措施不落实的,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落实的,不能实施和不得进入破产程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三条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优化办事制度更好服务群众
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规范行政服务中心运作,增强行政服务中心功能,优化办事制度和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深圳市推动建立完善政府内部责任管理体系,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潮州市开展“万人评机关”和行政效能督查评议活动,汕头市联合新闻单位对机关作风和效率进行查访;韶关、佛山等地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监管和绩效考评。
2006年全省共受理群众关于行政效能投诉5274件,纠正或督促整改影响行政效能行为1709件,查处影响行政效能行为248件,给予党纪处分39人,行政处分62人,组织或其他处理102人,发出监察建议书100件、决定书60件。
政风治理
治理突出问题 营造良好政风续
狠刹“五股歪风”
政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为此,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治理突出问题,营造良好政风,让群众满意。
大力查处参赌党员干部
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重点狠刹“五股歪风”。查处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363人,涉案金额2042.79万元;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领导干部102人,收缴金额1660万元;落实统一公务员岗位津贴补贴标准,查处违反规定乱发滥发补贴的单位18个,收回违规金额19476万元。广东治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特别是境外赌博的经验得到中央纪委和公安部的充分肯定。
党员干部公车私用被通报
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小汽车配备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据统计,去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超编车28辆,超标车10辆;立案查处4人,纪律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省纪委还追究了41名公车私用的党员干部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据统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在住房改革中廉洁自律规定,共纠正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面积2600平方米,清退住房39套,收回资金1108.78万元;查处违规领导干部5名。省纪委还对违规出国(境)的255名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清理经营性资产32万平米
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开展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铲除滋生奢侈浪费行为和不廉洁问题的土壤。从2004年开始,省纪委牵头组织省财政厅、国土厅、审计厅、人事厅等单位对省直单位党政机关经营性物业进行清理。去年6月,41家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向省政府移交出经营性办公用房、闲置土地、招待所(培训中心)以及其他资产面积32.6万平方米。
查处重案
挽回经济损失18.57亿
查处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2006年,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查处了一批群众关注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受理群众举报69434件
据统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件69434(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742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23件23人,县处级干部224件236人;处分党员、监察对象3787人,其中厅级干部22人,县处级干部2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6人,追究刑事责任68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8.57亿元。
配合中纪委查处一批大案
配合中纪委查处了南航集团系列腐败案、中山市信联集团国家信贷资金重大损失案;同时严肃查处了云浮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伍星葵境外赌博案,广东证券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钟伟华渎职受贿案,江门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叶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及收受红包礼金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同时,履行保护职能,为6339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全省查处买官卖官案60件
据了解,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广东纪检监察机关从实际出发,突出办案工作重点。一是围绕换届工作,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买官卖官”的案件,为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全省共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及买官卖官的案件60件62人。二是认真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及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今年1-11月,全省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404件,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61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国家公务员要案1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1人,其中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39人;追究刑事责任353人。通过办案促进自查自纠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围绕和谐广东建设,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全省共查处该类案件760 件904人。四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查处基层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全省乡镇(街道)纪委共立案1415件,占全省立案总数的37.8%。
堵塞漏洞完善制度
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意以查办案件为契机,深入剖析案件根源,揭示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堵塞漏洞,建立和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效能和在预防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
源头防腐
我省政府采购节约资金20多亿元
源头防腐维护长远利益
我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强市场建设,加大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净化了社会风气,维护了群众的长远利益。
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组织对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切实解决存在问题,逐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监督各采购单位严格按采购计划开展采购活动,并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执法监督。
据统计,2006年,全省共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20多亿元,同比增长35%,节约资金20多亿元,节约率达10%以上。
省纪委、省监察厅还研究制定完善了招投标监管的有关措施,加强了对省内的韶赣高速公路、广贺高速公路和清远一级公路改造等重点项目的监督。200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工程招投标纪律的案件373件,给予纪律处分380人。
为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省纪委、省监察厅逐步把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2006年,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2500多公顷,成交价款460多亿元。省纪委、省监察厅还会同国土部门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共查处无证勘查和无证开采2097起,超层越界开采97起,非法转让采矿权、探矿权9起,关闭非法开采和整改不合格矿山1147个,选矿厂50个;有9名党员干部因整治不力、工作失职被追究纪律责任,53名非法采矿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省纪委、省监察厅督促协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建了全省性的产权交易平台——南方产权联合交易中心,促进了国有资产的有序流转。
(原文见2007年1月20日《南方日报》A06版 记者 戎明昌 通讯员粤纪宣 实习生 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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