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孔子、孟子论“义”
孔子认为,君子心存天理,知道应当怎样做才合宜,不合宜的,决然不做。小人心存利益,只知道怎样做对他自己有利,为着他的私利,不该做的他也去做。这就是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的大致含义。
孔子对待义与不义的态度,有一段名言。他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第七)认为只要有粗菜淡饭可以充饥,喝喝白开水,弯臂当枕头,酣睡一觉,人生的快乐也就在其中!如果能够得到富贵却不合于义,在我看来,那不过是天边的浮云,转眼间就会消失。
孔子还认为,君子应见义而为,否则便是没有勇气的人。《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
孔子认为小人玩弄小聪明而不明大义。《论语·卫灵公》云:“子曰:‘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这是说,这班小人,整天聚在一块,说的话都达不到义的标准,专好卖弄小聪明,这种人难以救药。又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这是说那些小人,不修德,不讲学,听到义举也不能跟从,不好的地方,也不能改正,这才是他的忧虑。
孔子认为,礼义信,与统治者的示范作用是分不开的。如果在上者重义,则民众没有不听从的。《论语·子路》中说:“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所以孔子对子产大加赞扬,子产在郑国,恭敬做人。以恩惠养护百姓,适当使用民力。《论语·公冶长》云:“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子产死后,孔子流着眼泪说:“这是古人遗留焉的恩爱啊!”(原文见《左传昭公二十年》)
《礼记》中载孔子的话说:“君子之所谓义者,贵贱皆有事于天下。天子亲耕,粢盛鬯以事上帝,故诸侯勤以辅事于天子。”意思是说,君子所称道的义,是指人不分贵贱,在世上都有其一份职事可做。天子亲自耕种,盛好谷物,献上香酒以侍奉上帝,所以,诸侯勤勉辅佐侍奉天子。 粢盛(zī chéng):古代盛在祭器内以供祭祀的谷物。:黑黍。鬯(jù chàng):古代以黑黍酿造的酒,和以郁金香草则称为郁鬯,不用郁金香草调和则称为鬯,用于祭祀、降神及赏赐有功的诸侯。
孟子进一步阐释“义”。认为“信”和“果”都必须依义之所在而决定:“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为了义的实现,则言可以不信,行可以不果。
人有浩然之气,其气来自义之所在。有一次,孟子说:“我善于培养我自己的浩然之气。”公孙丑接过话茬又问道:“我再斗胆问一句,什么叫做浩然之气?”孟子说:“正气作为一种气,是最伟大、最刚劲的,如果用直道去培养而不伤害它的话,它就会充塞于天地之间,无所不在。它作为一种正气,在性能上必须与正义、道理紧密配合,否则,就要显得软弱乏力。这是由于一个人平日行事,事事合于义与理,日积月累,然后自然产生出来。只要你行为中有一件事自己心里感到欠缺时,那你就没有了底气。所以气是义集中在一起而产生的,而不是偷袭义而有的”。这段原文见《孟子·公孙丑上》,其中云:“其气配义与道;无是,馁矣。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并在同一章节中说:“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心知羞耻,是义的开端。
有人问孟子,“怎样才是志向高尚?”孟子说:“不过是坚持仁与义而已。凡是杀一个无罪的人,便是不仁;凡是不应属于他的财物却取用了,便是不义。”这段原文见《孟子·尽心章句上》。
在生与义的抉择面前,选择的应是义。他用比喻讲过生命与大义的取舍:“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意思是说,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要是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我就宁愿不要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要是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我就宁可牺牲生命而取得义。
孟子主张“义以为上”,“以义统利”,“先义后利”。“义”是合理的适当的,引申而言之为“大义”,指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而“利”是指个人利益。强调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强调个体对整体的道德义务。这是一种植根于社会文化的群体精神,进而扩展到整个民族和国家的集体主义精神。
孟子为世风日下而悲叹:有的人,舍弃人所必经的大道而不走,放失人的良心而不知道找回!“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孟子·告子章句上》)
西汉司马迁对于义也有他的见解,认为做事要有主见,不随便附和别人。为追求正义,而不取悦于人:“行不苟合,义不取容。”(《史记·朱建列传》)所以司马迁刚直不阿,决不迎合皇帝,竟然遭宫刑之辱,终能秉笔直书,自铸伟辞,写成千秋名著《史记》,成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鲁迅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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