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读书与抄书
看了这个题目,大家一定会觉得奇怪,读书是很正常的,可抄书却是无法理解的。在现代,极少有人去抄书了,因为现在的书很多,我们大家每个人都有不少书,有时候需要什么书,爸爸妈妈都会给买来,根本用不着去抄。所以说,抄书对于大家来说是难以想象的。可我们的小贝恩却抄过不少书,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贝恩辍学以后,在家里帮爸爸干了两年的活,终于厌倦了做蜡烛。想想看,每天都要重复着同一件事,就算是很有趣的事,做得久了也会感到厌烦,更何况做蜡烛是一项十分枯燥无味的工作,而贝恩还只是一个孩子,小孩子生性都是活泼好动的,常年做这种没有意思的工作,自然就开始讨厌了。
恰好这时候,贝恩的一个哥哥开了一家小印刷所,这个哥哥叫詹姆斯,他的印刷所正缺少人手,于是想到了弟弟贝恩。贝恩当然很乐意去哥哥的印刷所干,因为他觉得搞印刷要比做蜡烛有趣得多。就这样,十二岁的贝恩开始在印刷所当学徒。
这份工作起初的确给贝恩带来了不少乐趣,他对于那套印刷设备感觉很神奇,他仔细地观察每一个印刷步骤,有时还会偷偷地琢磨其中的原理,越研究越有意思,比做蜡烛是强上千百倍了。可是过了不久,他发现了一件更有意思的事。
有一天,贝恩正在干活,忽然有人问:“嗨!你是这印刷所里的学徒吗?”
贝恩抬头一看,面前站着一个和他差不多一般大的男孩,个子没有自己高,长得胖乎乎的,圆圆的脸上一双很小的眼睛。贝恩点点头说:“是啊,我是这里的学徒,你是谁呀,来这儿有什么事吗?”
“我叫汤姆!”男孩一脸笑容地说,“我也是学徒呢,不过我是书店的学徒!”
一听说也是学徒工,贝恩立刻对汤姆感了兴趣,两个孩子便很亲热地聊起天来。他们互相讲着自己的工作,觉得很能说到一块儿去,在印刷所干了这么长时间,贝恩终于结识了一个可以说话的朋友。
“汤姆,给我说说,在书店当学徒有什么好玩儿的事吧!”贝恩问汤姆。
汤姆却皱起了眉头,摇摇头说:“唉,别提了!哪有什么好玩儿的事啊!整天都是跟书打交道,取书送书卖书,都快把我烦闷死了!”
贝恩眼睛一亮,重重地拍了汤姆一掌,说:“我说你这家伙,整天都能接触到那么多书,想看什么书都可以,多好啊!你却说烦闷,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要是天天能有书看,干什么活都行,都觉得有意思!”
汤姆哈哈大笑,也回打了贝恩一拳:“你可得了吧!你在印刷所当学徒,你看看,你周围不都是新印出来的书吗?咋不见你拿起来看呢?你肯定和我一样没上过学,一个字也不认识,还说自己喜欢看书,哟,真丢人!”
贝恩一愣,四处看了看,墙壁旁堆满了印刷出来的各种新书,他不禁狠狠地在自己脑门儿上拍了一下,说:“嘿!我真糊涂,我这儿书也不少嘛!只是我一直顾着琢磨印刷设备了,忘了书的事儿,真是该死!”
“咦?你真的认识字?你真的愿意看书?”听见贝恩这么一说,汤姆很是疑惑地问。
“当然了,我上过两年的学呢!”贝恩有些得意地说,然后他又有些遗憾,“唉,可惜,我就上过那么两年学,要是能一直上学该多好啊!”
“你就知足吧!”汤姆说,“我一天学都没上过呢!真是羡慕死你了!好了,贝恩,以后你要是想看什么书就告诉我,我给你找来!”
贝恩有些不相信地问:“你一个字也不认识,我说什么书你回去也没法找,再说,你们书店的书能让你随便往外借吗?”
汤姆嘻嘻一笑,说:“刚才是逗你玩儿呢!为了到书店当学徒,我专门学了一年语文呢!要不一个字不认识,咋卖书啊?你放心,我们书店的书特别多,我偷偷拿出一两本借给你,只要你一天能看完,别弄脏弄坏了就没事儿!”
贝恩一听很高兴,说:“行!我先看我们这儿的书,等这儿的书看完了,就找你借,你可别说话不算数啊!”
汤姆说:“我说话当然算数,我们现在已是好朋友了!”
这一对儿好朋友拥抱了一下,都笑了。
从那儿以后啊,贝恩在工作之余,便一头扎进书堆里去了。
现在你们该明白,贝恩发现的更有意思的事是什么了吧,对,就是读书。自从发现了在印刷所读书的方便之后,贝恩把他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来看书了。那时印刷所印刷的书种类很多,有文学方面的,也有科学方面的,还有其它方面的各种书,可是不论什么书,也不管能不能看得懂,贝恩都是一本接一本地看,真的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
那些日子,贝恩从书中知道了许多以往所不知道的东西,也学到了很多方面的知识。他一发而不可收,就像上了瘾一样,如果有一天没看书,就像少了什么一样,觉得特别没意思。
可是,那时哥哥的印刷所还很小,往往是一本书要印上几百册上千册,就要一个星期的时间。也就是说,贝恩如果很快地将一本书从头到尾看完,剩下的那些天就会没有书可看,这让他很是着急。可他觉得也很幸运,因为新书印刷出来后,他是第一个读者,他为此感到自豪。
后来,贝恩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好朋友——在书店当学徒的汤姆,他答应过自己没有书看时可以去找他。于是贝恩找到了汤姆,对他说:“汤姆,我想看一本有关航海方面的书,你能给我找到吗?”
汤姆说:“没问题,晚些时候我去找你!”
贝恩充满希望地回到印刷所,然后开始盼汤姆。下午的时候,汤姆终于跑来了,并拿着一本厚厚的书,果然是关于航海方面的,贝恩高兴极了,一个劲儿地对汤姆道谢。
汤姆却说:“书虽然拿来了,可是这书只有一本,明天还要摆到架上去卖,所以你明天早晨一定要还我,到时我来拿,千万别弄脏弄坏了!”
贝恩拍了拍汤姆的肩膀:“你放心吧,保证跟没翻过一样!”
这天一下班,贝恩连饭也没吃,便捧了书看了起来,为了把书看完,他竟一夜都没有睡觉,蜡烛都点没了好几根。第二天早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他终于看完了书的最后一页,奇怪的是,他竟一点儿也没觉得困。当汤姆来取书的时候,听说他一夜没睡把厚厚的一本书全看完了,吃惊得合不拢嘴巴。
大家一定都知道废寝忘食这个成语吧,它的意思就是为了做某件事,由于太专注,竟忘了吃饭和睡觉。现在从贝恩看书的事来看,就真的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有一天,贝恩忽然想起上学时数学两次考试不及格的事,便找到汤姆,问他书店里有没有关于算术方面的书,贝恩想趁着现在看书方便,把算术好好地学一学。
汤姆给他拿来了算术方面的书,依然让他第二天早晨归还。贝恩翻了翻那本书,不太厚,应该很快就能看完。不过他知道这类书不像文学类的,看过一遍就能明白什么内容,这书要反复地看,多多学习演算,才能算是读懂读明白了。可是自己绝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把这样一本书弄懂,那该怎么办呢?
忽然他看到了印刷所里无处不在的纸张,灵机一动,心想:我可以把这本书抄下来呀!这样的话就有充足的时间去学习书中的内容了!他说干就干,天一黑便开始抄起书来。
抄书比看书慢,更比看书累,他刚刚抄写了不到一个小时,胳膊就有些酸痛,握笔的手也发麻了。可他怕抄不完,只是站起来活动了几下,便又接着去抄了。由于烛光不那么明亮,他抄得头晕眼花,可他咬牙坚持着。
虽然是不太厚的一本书,贝恩却是抄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晨,他的手和胳膊都几乎僵硬得不能动弹了,眼睛也涩涩地生疼。可一看到自己抄的厚厚一叠纸,心中的喜悦便立刻把疲累给冲淡了。
贝恩仗着这本抄来的算术方面的书,终于将数学知识弄得大致明白了,这才算放下心中的一块石头,弥补了当初的一些遗憾。
自此以后,有些贝恩认为挺重要需要读很多遍的书,他都采取了抄的办法,那几年中,他究竟抄了多少本书,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通过抄书的方法,他不但学习了很多知识,还广泛地涉足科学的各个领域,他的知识面很广,天文地理等什么都懂得。而且,由于经常抄书,他的字也越写越好,比那些念了很多年书的人写得还要棒。
给大家讲富兰克林少年时代抄书的故事,并不是让大家也都去抄书,他那时是没有条件买更多的书才不得已抄书的,而我们要学习的,是他的这种精神。这是一种什么精神呢?就是能坚持不懈地学习,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能坚持走下去,这是一种执著,这种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
现在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很多书,可是很少有人去看完或者看明白,通过富兰克林的读书故事,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好条件,把书读好,学到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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