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终于自由了
本来明·富兰克林在哥哥詹姆斯的印刷所工作了好几年,这并不是他很愿意在那里工作,而是之前他曾和哥哥签定了一个合同,必须在那里干满多少年。在外国经常是这样,即使是亲哥哥,只要你在他那里打工,也要像别人一样签合同。在工厂里,没有哥哥和亲属,只有老板和雇员。你们是不是觉得那样做,不是太没有人情味了吗?可是这也算是外国的一个传统,这样可以让孩子减少对家人对亲朋的依赖,从而可以锻炼独立的能力。
那些年,本杰明也多次想过不再干了,想去外面的广阔世界闯荡一番,可是有一纸合同在,他并不是自由的,也只能想想而已。其实他想离开,也不全是因为对外面的渴望,还有他和哥哥的关系一直都不是十分友好。他在印刷所当学徒工,和其他学徒工一样,每天不停地干活,还要受到哥哥的训斥。是的,哥哥并没有因为本杰明是他的亲弟弟,就对他和别人不一样。这让本杰明很是不满,有时两人在家里也会发生争吵,那时爸爸总是站在本杰明这边,可是更多的时候,他们是在印刷所发生争执,詹姆斯的脾气更暴躁,吵急了的时候就会对本杰明拳打脚踢。这让本杰明很是伤心的失望。
在这种生活之中,本杰明终于熬到了合同期满的日子,他非常高兴,终于可以离开哥哥的印刷所了,凭着他现在的技术,完全可以去别的印刷厂工作而比在哥哥这里强。詹姆斯知道了弟弟的想法后,便走遍了城里的印刷所,告诉他们不能让本杰明去他们那里工作。
于是当本杰明兴冲冲地去别的印刷所找工作时,都无一例外地遭到了拒绝,他知道这是哥哥在背后干的,所以很生气。他决定离开波士顿去三百里外的纽约,哥哥的手再长,也伸不到纽约去。可是要离开波士顿,还是要偷偷地走,不然爸爸一定会大力阻止的。
可是去纽约是需要钱的,至少要把路费凑齐。到哪里去弄钱呢?最后他一狠心,把自己以前省吃俭用买来的那些书卖了一大半,才算够了路费。我们知道,本杰明是爱书如命的,他卖掉那些书时时候,心里该多么难过啊!可是为了自由,他不得不这样做。
就这样,本杰明来到了纽约。可是到了纽约后,他才发现,像他这样的技术工人有很多,每个印刷厂都不缺人。于是他听从别人的劝告,准备到费城去碰碰运气。可没想到,在去费城的途中,却发生了一件很危险的事。
他乘一艘小帆船去100里外的费城,这中间要横穿一个海湾。他本就喜欢航海,所以他特别愿意坐船。当时船上有一名乘客,是个荷兰人,这个人很奇怪,不愿意说话,只是拿着一瓶酒不停地喝,这让本杰明感到很闷。当船行驶到半路上时,海上起了大风大浪,船上的帆都被风刮得破碎了。失去了控制的船只好在海上随风漂着,有好几次差点儿被大浪掀翻。
本杰明紧紧地伏在船上,而那个荷兰人已经喝醉了,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这时船又一阵颠簸,一下子把他掀到了海中。在这关键的时刻,本杰明不顾危险趴到船边,一伸手抓住了荷兰人的长头发,可是这个人太重了,本杰明拽了几下都没有拽动,还差点儿把自己带进海里去。幸好别的乘客也过来帮忙,大家才把像落汤鸡一样的荷兰醉鬼救了起来。
大家都纷纷夸奖本杰明是个勇敢的青年,本杰明却没有觉得这有什么,见人落水哪有不伸手搭救的?在帮荷兰人换湿衣服时,本杰明忽然惊喜地发现,这人的怀里居然有一本书,这本书是他以前一直喜欢看的,如今再见到,竟有一种巨大的亲切感!幸好书并没有怎么湿透,他便看了起来,在他以后的写作中,也从这本书中学到了不东西。
天快黑的时候,小船漂近了一个小岛,由于海滩上的礁石太多,无法靠岸,他们向岸上遥望,高兴地发现岸边有人。于是他们都放开喉咙大叫,而岸上的那些人也在大声喊着,可由于风太大,浪声太响,距离又挺远,他们互相都听和见对方在喊些什么。岛上的人知道他们有困难,可是这样的天气,他们无法驾船出来接他们上岛。于是他们便在海边燃起了火,这让船上的人有一种温暖和亲切的感觉。
第二天的时候,风小了,小船继续上路,他们已经在海上被困了三十多个小时了,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们没有吃的和水,都已经没有力气了。虽然身处茫茫的大海,可是海水是不能饮用的,这是很糟糕的情况。幸好那个荷兰醉鬼还有一瓶喝剩下的甜酒,大家就是靠着这瓶酒坚持过来的。这样一来,大家对那个本来挺令人讨厌的荷兰人也有了好感。
上岸后,还没到达费城,这只是一个小镇。那天夜里,本杰明却发起烧来,而且烧得很严重,他迷迷糊糊的,眼前全是模模糊糊的幻像。他已经没有钱去看医生和买药,也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可以帮他,那时他忽然想起以前听说过的一个治发烧的土方法,于是他喝下了大量的凉水,然后盖了厚厚的被子,出了汗后,第二天他的烧果然退了。
可是他又饥饿起来,有两天没吃什么东西了,他的肚子咕咕地叫着。他拖着虚弱的身体在小街上走着,忽然闻到一股很香的气味,这更勾起了他想吃东西的欲望,于是便顺着香味走过去。在一个房子前,他停下脚步,香味就是从这里传出来的。他站在门前,不知该怎么做,只是深深地吸着那香味。门忽然开了,一个老奶奶走了出来,她看见本杰明的样子,就知道他已经饿坏了,便邀请他进去吃东西。本杰明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可是太饿了,还是跟了进去。老奶奶让他饱饱地吃了一顿牛肉饭,让本杰明有了一种回家的感觉。很多年以后,他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然感觉很温暖。
又经过一番路途,本杰明终于到达费城了。站在费城的街道上,他唯一的感觉还是饿。只是这里再不会有那个老奶奶那样的好心人了,他用手在口袋里下意识地翻着,口袋里装满了他在船上弄湿的衬衣、袜子什么的。忽然他的手碰触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拿出一看,竟是一枚硬币!这一发现,让他大为惊喜。他向一群孩子打听哪里有面包,便来到了一个面包铺,更让他兴奋的是,这里的面包要比波士顿便宜好多,他花了三角钱竟买到了三个大大的面包卷!他一手拿一个面包卷,腋下还夹了一个,边走边吃。他的这个样子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可是他不在乎,因为只想把肚子填饱。
不怪大家都看他,本杰明现在的样子真是狼狈极了!他穿得本来就挺破旧,又经过在船上的一翻折腾,头发乱蓬蓬的,脸上也不干净,衣兜里还鼓鼓的不知装着什么东西。特别是他那副吃面包的样子,就像好几年没吃过东西样。这也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警察们拦住了他,把他当成一个可能会破坏治安的流浪汉了。本杰明解释了好长时间,警察才放他离开。
费城就是用这种态度接待了年轻的富兰克林,可是那里的人们不会想到,在许多年以后,这个城市因为有了富兰克林而闻名全世界,富兰克林也成了费城的骄傲。
本杰明·富兰克林一个人飞翔的日子开始了!他自由了!他开始展开翅膀,向着更高更远的天空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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